大學生法律協會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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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律協會

篇(1)

關鍵詞:

和諧社會;大學生現狀;法律意識

一、法治與和諧社會的關系

和諧社會是小康社會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曾經指出,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他把民主法治高度概括為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為我們建設和諧社會找到了最佳的切入點。黨的“十”,也將民主法治擺在了構建和諧社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的首要位置。民主法治的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最首要的內容,也清楚地表明了法治對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作用。和諧社會與法治具有內在的聯系,民主法治作為和諧社會的第一個基本特征,表明了法治對于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和諧社會是“和而不同”的社會,是“元素互補”的社會,是“彼此互動”的社會,是“相互協調”的社會。要實現談到的和諧社會就必須要有法律來保駕護航,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社會的民主法治當然以法治作為其基本內涵、社會的公平正義需要法治加以特別維護、社會的誠信友愛必須法治加以有效的保障、社會要充滿活力必須良好的法治環境、社會的安定有序必須法治加以維護。因此,法治是和諧社會性質的內在要求和必然要求,和諧社會離不開法治,離不開法律意識教育。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作為天子驕子的大學生,在大學接受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可以說是全體公民中接受教育最高的群體。他們不但有激情、年輕、有抱負,而且愛國、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在生活中遇到問題,喜歡用法律的方式解決,極力的維護國家利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應該說,中國現代大學生的知法守法意識、法律觀念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表現在一方面,大學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件屢見不鮮。例如:某高校一女學生,因為上大學本科期間結婚,學校要開除其學籍,學生立即將學校到法院,案件經過開庭審理,校方敗訴,學生獲得繼續上學,繼續接受學校教育的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另一方面,大學生愛國意識較強烈。當我國國家權利被侵害時,學生有較強的愛國熱情,通過網絡、報刊等譴責他國干涉我國內政的行為,表現出強烈的愛國熱情。

但是,大學生中也有很大部分人法律意識缺失,現狀令人堪憂。有相當一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輕易相信網友的話,與其見面,結果被劫財劫色,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致使自己的人身利益和財產權利侵犯受到損害。有些大學生在就業、勤工助學過程中屢次被騙;還有些大學生中存在盜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隨意撕毀就業合同等違法現象、犯罪行為時有發生。還有一些大學生,盲目愛國,愛國動機是好的,但是行為是違法的,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事件,有些人說自己愛國結果在大街上的砸中國人開的日本車,給我過公民財產造成巨大的傷害,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影響了經濟的發展。相當一部分大學生雖然法律知識懂得不少,然而現實生活中,學法不會用法,知法犯法等的事件頻頻發生。針對以上情況,在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我們很有必要對大學生加強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大學生為我們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三、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方法和途徑

大學生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要實現和諧社會離不開大學生這些建設者和接班人,因此,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至關重要。我認為,加強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首先,加強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學習。在我國各高校大學生中,普遍存在重視專業課程的學習,忽視公共基礎課,而對法律基礎課更加不予以重視,只是臨考時突擊復習一下,應付考試,缺乏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對法律基礎知識掌握的不夠透徹,不會靈活的運用法律。還有些高校對法律基礎課設定為考查課,考試采取開卷,學校也不予重視,學生學習也就沒有主動性和積極性。因此,要強化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勢在必行。

一是開設“法律基礎課”進行普法教育。增加學生的法律意識,高校應增加學時,將“法律基礎”課作為法制教育的重要陣地,使大學生學習法律基礎課時,掌握較為系統的法律知識。目前的“法律基礎”課程,2006年經過課程改革,與《道德修養》課程合為一本教材,非法學專業大學生作為公共基礎課開設,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簡單,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法律基礎知識偏少,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主要是道德知識,比較側重德育。因而,大學生在《法律基礎和道德修養》課程中學習到的法律知識較少,不能更滿足法治與和諧社會的需要。因此,我認為,高校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就必須獨立的開設“法理基礎”課程,而且法律基礎課程法律知識內容涵蓋廣泛,通過學習讓學生對實際生活中應用到的法律有個大概的了解。同時,應當積極開設一些法學選修課,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學生對法律知識的更深學習需求,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從整體上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二是發揮“法律基礎課程”第二課堂的作用。積極加強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使學生更加形象的掌握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比如:帶學生去法院旁聽,現場感受法律案件的嚴格審判過程;組織學生到社區、農村進行法律宣傳;組織模擬法庭;法律小品表演等。利用多媒體教學手段,播放生活中真實的發生在大學生當中的案例,使學生觀看后得到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形象生動的系列法律實踐活動,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其次,創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校園和社會環境。學校是學生的主要活動場所,要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學校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各項工作,通過校園廣播、校園報刊欄、校園微信、校園貼吧等途徑和方式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引導大學生在生活中自覺的從事正確的合法的行為,及時糾正大學生的不良行為,春風細雨般地滋潤和澆灌大學生法律知識,達到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效果。高校的管理環境應當是民主的、法制的、有章可循的,程序合法的管理環境。民主法治的校園環境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作用,否則亦然。學校制定大學生校紀校規時,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我國家現階的憲法、法律不沖突,并認真的遵照高等教育法的原則與規定,開展各種教學活動,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良好的育人環境。我們知道,一個人的成長初除了受到家庭、學校的影響外,還受到社會大環境的影響較大。人是社會中人,不可避免的融入到大環境之中,受社會大環境影響。有句俗話說到“娃是好娃,社會把娃害了”,可見,人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有多大。因此,除了學校法律意識教育外,社會也應加強法制建設、法制教育和宣傳,通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來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社會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廣播、報刊、雜志、網絡等宣傳法律知識,傳遞社會正能量,多傳遞一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思想,為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供良好的社會外部環境。

再次,加強大學生道德素質教育,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道德與法律二者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道德戒律與法律規定具有很大一致性,凡是道德提倡的,法律一定是允許和贊揚的,凡是不道德行為,法律一定是禁止的。因此,加強大學身大學生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大學生上學期間是世界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刻,抓住關鍵時刻道德教育,有利于終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大學生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加強大學生的道德教育非常重要。現在大學生大部分是獨生子女,從小嬌生慣養居多,很多家庭只注重孩子的知識學習教育,忽略孩子的道德教育,以至于有很多學生,基礎的道德修養都不具備,做不到人與人之間交往需要寬容、諒解等基本原則。因而,要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實現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大學生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素質,有利于學生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有利于最終構建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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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習偉.高校法制教育現狀與大學生法律素質培養[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1(6).

篇(2)

一、引言

大學生法律援助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在法律援助中心和高校領導下,為在校大學生和經濟困難公民無償提供法律幫助,維護其合法利益的公益性組織。大學生法律援助機構是我國法律援助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適應我國現階段的法治發展需要,對于完善弱勢群體扶助體系、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提高法學學子綜合素質均具有重要意義。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法律援助中心是經江蘇省淮安市司法局(淮司[2007]33號)批準,于2007年10月22日成立的學生法律援助機構。自成立以來,已經形成了一個以 "普法、咨詢、訴訟、"四位一體的維權體系,服務對象從學生擴大到了青少年、婦女、老年人、下崗工人、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服務范圍從校內拓展至淮安市婦聯、市殘聯、市總工會等組織,并且深入淮安的各大小區街道辦。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已成功完成了20余次校級、區級和市級的活動,接待咨詢案件1000余件,得到了社會的一定認可。但由于其尚處在初步發展階段,面臨著服務質量不高、教學資源不足、可支配經費有限、志愿者身份受限制等問題,以至于束縛其發展。對此,可以通過構建相應的實踐性教學方法、采用內外結合的方式、建立大學生法律援助制度及相關管理條例,來提高法律援助的質量,增強法律援助的師資隊伍建設,使其制度化、規范化的發展。

二、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的社會價值

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紀的英國,在西方國家已有500多年的歷史。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國家設立專門機構,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減免費用,并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制度。法律援助的實質是通過法律的扶貧和扶弱,實現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其核心是為確實打不起官司的貧困者免費提供法律幫助,從而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目標的實現。

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是一個以高職大學生為主體,在法律援助中心和高校領導下,為在校大學生和經濟困難公民無償提供法律幫助,維護其合法利益的公益性組織。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機構是我國法律援助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適應我國現階段的法治發展需要,對于完善弱勢群體扶助體系、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提高高職法律學子綜合素質均具有重要意義。

1.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可為政府法律援助部門減輕工作壓力。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第8條:"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優勢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我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一次統計顯示,我國每年有70萬件以上的案件需要法律援助,但真正獲得法律援助的尚不到25%。我國法律援助的現狀表明我國迫切需要大量的無償法律援助人員。我國除了大量本科院校設有法律援助中心以外,高職大學生的法律援助也是一支有生力量,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的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就是其中之一,由一定法律基礎的學生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之下處理或獨立處理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有效減輕基層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負擔。

2.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 。 鑒于需要法律援助的主要對象絕大多數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其中涉及勞動糾紛、房屋拆遷、贍養等日常問題,若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難免會激化弱勢群體和社會的矛盾。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為此類弱勢群體提供了法律途徑解決切身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弱勢群體對社會的不滿,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一定貢獻。

3.增強高職大學生的法律素養與實踐能力。在法律援助的過程中,高職大學生最先接觸到的是實踐中的法律問題,這區別于單純的法律理論問題,實踐中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社會實情,將法律法規和法律思維應用于具體案件上。這不但有利于高職學生鞏固法律知識,也有利于法律素養與實踐能力的增強。

三、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的運行模式

1.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的運行機構。

(1)常設性法律援助機構。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的組成成員分為三個層面:第一部分是高校從事法律教育或有律師執業執照的教師,他們是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者和導師,對大學生的工作進行指導、安排和培訓,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法律實務能力;第二部分是法律專業大學生;第三部分是對法律感興趣并熱愛公益事業的非法律專業學生。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受援對象主要是在校大學生,兼有經濟困難的公民。作為經濟尚未獨立的大學生,絕大部分沒有經濟來源,非常需要法律援助。由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為大學生群體提供法律幫助,大大減輕了政府法律援助組織的負擔。大學生法援工作人員身在高校,時刻與大學生接觸,工作起來更為方便。其他學生社團也可以配合法律援助中心開展工作,進行法制宣傳,通過邀請專家開設講座、開展辯論賽、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開辦網絡法律論壇等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2)臨時性的法律援助組織。主要是組建各種類型的法律援助服務隊,組織學生利用寒暑假深入工廠、礦區、農村、社區開展法律宣傳、咨詢活動或進行法制調查,推廣和普及法律。

2.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的服務內容。

(1)擔任法律顧問。為各院系及各類學生社團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指導。(2)開展法律咨詢。設立大學生法律援助接待工作室,定期開展法律咨詢;或者深入學生宿舍、班級,分析解答學生在生活、學習、社會實踐、求職擇業中遇到的法律問題。(3)進行法治宣傳。結合學生普遍存在的法律問題,有針對性地舉辦法治講座或案例分析會,在校報上開辟法律信箱專欄,開辦網絡法制課堂等,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法律素質,營造校園法律文化氛圍。(4)調解糾紛。應相關部門、院系或學生的要求,參與各類爭議的調解,以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和良好的校園秩序。(5)實施校內大學生個案幫助。如果在校大學生發生爭議,根據學生本人申請及委托,代表學生一方參與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依法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6)組織法律援助服務隊。到農村、工廠、社區去宣講法律,開展法律宣傳、法律咨詢等普法活動。(7)與社會接軌,為困難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同時,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還可以與司法機構、律師事務所、行業協會、電臺、報紙、社區等合作,開展法律專業論壇、舉辦法制類專欄或節目、參加社區等志愿服務項目、系列宣傳普法活動等,以不同方式開展法律援助活動,調動大學生的積極性,廣泛參與實踐,提高法律素質。

四、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法律援助的服務質量有待提高。法律學科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傳統的法律教育一般重理論而輕實務,但是法律援助面對的案件都是來自于現實生活中的真實境遇 ,司法實踐經驗的缺乏導致他們面對大量法律事務問題時不知從何下手。

2.教學資源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大學生法律援助活動。指導大學生法律援助,對教師的要求比較高,既要有教學經驗,又要有實踐經驗,并要求教師投入較多的時間和精力,指導學生辦理案件的全過程。而實際上能夠承擔該任務的教師數量有限。

3.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可支配的經費十分有限,故援助范圍和援助形式也十分有限。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的性質一般是社會公益團體,不同于政府財政撥款下的法律援助中心,故并不能獲得任何的財政撥款,資金來源十分有限。因此。經費不足成了大部分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存在的最大現實問題。

4.大學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在辦案過程中得不到其他部門的認可。在法律援助活動中,學生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參與到法律援助工作當中來。但我國目前對于學生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的支持,學生參與法律援助的身份缺乏明確的定位。學生受理案件、調查取證、會見當事人和出庭等的權利義務不明確,給學生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造成一定困難,不利于學生法律援助活動的開展。

五、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完善路徑

從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的發展中,我們既看到了其成績,有深切感受到其不足之處。針對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采取以下的完善路徑。

1.通過構建相應的實踐性教學方法來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提高法律援助的質量。美國大法官霍姆斯指出"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同樣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法律教育的生命也在于實踐,只有通過實踐性教學來提高法律專業學生的司法職業能力才能降低學生畢業后與社會接軌的成本,培養出符合社會要求的法律工作者,進而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務質量。 現在很多高校已經認識到了提高法律學生司法職業能力的重要性,并建構了相應的實踐性教學方法,如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與學生畢業前的社會實習,從而突破了傳統的法學課堂教學模式。

2.增強法律援助的師資隊伍建設。可以采用內外結合的方式,"內"指的是積極引導本校從事法律教育的教師加入法律援助輔導教師隊伍,使教師愿意參與法律援助指導工作。"外"指的是善于利用和引進社會力量,可以聘請司法部門的人員,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工作者擔任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兼職教師或顧問,以彌補校內教師經驗的欠缺,實現師資力量的優化組合。

3.與公益組織合作并積極尋求資金支持 。如前所述,我國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的資金絕大多數來源于高校自撥和少數資金支持。為了更好的開展大學生法援工作,尋求和公益組織的合作可能是一條解決的思路。另外,我們也呼吁政府加大對法律援助機構的財政撥款,將其納人財政預算,或者設立相關的個人和集體的獎助學金支持。

4.建立大學生法律援助制度及相關管理條例,使其制度化、規范化。依托高等學校而自愿投身于法律援助事業的高校大學生法律援助機構,具有民間組織的特點和自身獨特的社會定位,在近幾年已成為一項新型的法律援助類型,是我國法律援助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行《法律援助條例》中并未對大學生法律援助機構的性質作出確切的規定。 因此,應盡快制定統一的《法律援助法》及《大學生法律援助條例》,明確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性質,保障資金的來源,保證社會接受單位對活動的支持和對義務的承擔。 在引導與管理方面,高校法律援助機構除受高校領導外,還要受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業務指導,可在政府法律援助中心設置專門的機構分管高校法律援助機構,建立健全審批管理制度。另外,為保障學生在參與法律援助過程中的權利,應通過立法明確他們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對他們進行志愿者注冊登記,并用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告,賦予他們調查 、 取證、會見在押當事人等權利。

通過使高職大學生法律援助制度化、規范化、內容專業化、活動社會化、組織科學化的改革,構建起大學生法律援助新模式,培養高職大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其法律援助能力,進而使整個大學生法律援助模式的發展更加充滿活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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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彥辛."大學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務"活動長效機制建設研究[N].南京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2(2).

篇(3)

隨著中國“一五”普法規劃的實施及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開設,中國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近年來,一再攀升的大學生犯罪數據,說明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與法律素養仍然十分匱乏。大學生法律意識缺失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因此,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實現依法治國戰略和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迫切需要。

1.法律知識欠缺,法律觀念淡薄。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基礎內容,一個人法律知識水平的高低決定著法律意識水平。在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很多大學生的整體法律知識水平偏低,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中國高校對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進行法律教育是通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由于該科目是作為基礎課程設置,法律基礎知識內容有限,教學課時少,考核不嚴格,部分教師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單一,使得學生的學習興趣不濃。另一方面,受目前就業形勢嚴峻的影響,高校大學生大多呈現重視專業課而忽視基礎課的心理,認為法律與自己的專業關聯不大,臨考試時死記硬背,應付了事。因此大學生難以掌握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對法律制度的認識停留在感性認識的層面,無法上升到理性認識與實踐的高度。法律知識的欠缺,必然導致法律觀念的淡薄。

2.部分大學生對司法公正缺少信心。“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只有崇尚并信仰法律,才能將它作為真理性的原則,才能做到自覺守法。現如今,大多數大學生對社會主義法律持真誠,信服的態度,承認法律的社會價值。然而,由于中國法制體系建設的不完善以及司法實踐環節中存在的缺陷,電視、網絡、廣播等媒介對社會上個別極端的負面案件過度渲染,使得部分學生過分夸大社會不良風氣,對司法腐敗與判法不公的說法得出錯誤的結論。否認法的秩序,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同時受傳統的權大于法,官尊民卑的觀念影響,從思想上扭曲了權與法的關系。少數大學生存在權大于法的觀念,認為有權,有財的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約束。混淆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有些大學生認為違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違法,將兩者等同。

3.維權意識差。大學生是社會的高知人群,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大學生在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不能發揮主觀能動性,主動訴求法律尋求保護,他們有些人因為精力有限而選擇忍氣吞聲,有些人不相信法律的權威,認為法律不能給自己一個客觀公正的結果。

4.不能正確認識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受到享樂主義,個人主義及拜金主義的思想影響,特別是一些大學生獨生子女從小在父母的溺愛下成長,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重視權利而輕視義務,不能認識到權利與義務的對等關系,而是將權利與義務割裂,只要求社會、學校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卻回避自己對學校和社會的義務。

5.大學生犯罪現象不斷發生。在以分數為準繩的應試教育影響下,大學生片面追求分數,他們的法律意識難以符合法治社會的要求,當遇到巨大的壓力時沒有找到合適的方式排遣,積壓到一定程度時難以自制,以身試法。轟動全國的個案,如藥家鑫,馬加爵案件。這些違法行為的背后,反映出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值得全社會的關注與深思。

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路徑

提升大學生法律意識,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是高等院校不可推卸的職責。高校要重視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

1.重視高校法律基礎課程建設。(1)改革課程設置。“05方案”的課程設置將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課合并在一起,而這門課屬于公共課,教學課時少,極大地削弱了法律基礎教育的地位。高校開設的法律基礎課是大學生獲取法律知識的重要渠道,因此要深化基礎課教學改革,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擴充法律基礎課的教學課時數,或者將它單獨列為一門獨立的課程。(2)完善教材內容。因為法律法規的更新工作快,所以高校要根據國家的立法計劃及時更新教材,將已有的教材的內容和新增的教材內容進行整合重排,優化課程內容結構。(3)精選課程內容。法律基礎課程的內容繁多,教師除了要向學生灌輸法律法規,還要根據大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注意培養大學生的公民意識,平等意識,誠信意識,權利意識,責任和義務意識。(4)改進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課堂教學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有效途徑,教師要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制教育的最終目的是使大學生將法律知識內化為法律觀念,從而轉化為自覺守法,護法。因此,教師要善于采取多樣而不同的教學手段,以此激發學生對學習法律的興趣與積極性,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形成正確的法律觀及價值取向。例如案例教學法,精選典型的與大學生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例,將抽象的法學理論知識融入到案例中,提高課堂教學的吸引力。定期舉行小班討論會,情景教學設計。

篇(4)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指人們對于法律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和情感、態度的總稱,它表現為探索法律現象的各種學說,對現行法律的評價和解釋,人們的法律動機,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運用的程度以及對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它包括法律認知、法律情感與意志、法律價值觀三大部分。法律認知是人們關于社會法律現象科學認識活動的結果,它是人們關于法的一般理論和法律發生、發展的歷史及其規律,以及一個國家和地區現行法律的內容和特點等方面的知識的總和。法律情感是指社會主體對法現象的主觀心理態度或心理反應,是社會主體主張權利,為權利和法律而斗爭的內在心理動力,是一個民族最為寶貴的精神財富。法律意志是社會主體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斗爭的主觀心理基礎,表現為主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畏、不畏誘惑和脅迫的堅強的守法精神和護法品格。[1]法律價值觀,包括法律評價、法律理想和對法律價值(如公平、正義、自由等)的理解與接受,它是可能對立法、政策適用和司法判決等行為產生影響的超法律因素。它們是一些觀念或普遍原則,體現對事物之價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進行的判斷。

據此,我們可以將大學生法律意識表述為: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中國當代大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棟梁,他們的法律意識如何對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有很大影響。所以,很有必要對這一群體的法律意識給以關注。

一、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分析

大學生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備社會主義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時還區別于一般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就其主體而言,大學生的年齡層次、受教育程度有別于其他社會群體或社會公眾;就其內容而言,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學人生觀和世界觀,致使觀察問題、分析問題還不夠全面,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關機構對全國在校大學生進行了隨機抽樣1萬余人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幾乎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戰略目標,認為應該自覺守法、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等等。然而,同時卻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決不了的問題才應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糾紛”選擇“托人私了”,80.96%的人認為“在親情和法律面前,有時確實不好辦”,42.97%的人認為“能夠鉆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買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認倒霉”。這些數據表明,中國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覺醒和增強,但大多僅僅停留在感性認識水平上,而且“知”與“行”存在較大反差;在不同大學生當中法律意識水平參差不齊。[2]從大學生的行為表現來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學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例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鮮見,如盜竊、搶劫甚至、、殺人等犯罪行為,以及打架斗毆、毀壞公物、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隨意撕毀就業合同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而相當一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損害。其中不少女大學生對自身安全關注不夠,有些大學生在就業、勤工助學過程中被騙,有的大學生上網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分析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不難發現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第一、當代大學生有著較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法制意識。隨著知識的積累,視野的擴大,大學生開始學會對現實行進行深層次的理性思考,關注國家的法制建設,更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他們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對國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靜、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現出情緒化的傾向。第二,法制心理狀態呈現出多樣化傾向。有些學生對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比較欣賞,主張在法制建設上全盤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學生受到我國傳統法律文化消極因素的影響,輕視法律的作用。第三,更加注重實現自我價值,但他們往往不能正確認識自我,喜歡以批評的眼光對待周圍的人和事,為表現個性,甚至把學校規章制度視為束縛其思想和行動的多余之舉,對法紀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違規的情況。第四,相當一部分學生雖然法律知識懂得不少,然而現實生活中,其行為與法律規定背道而馳,守法的自覺性較差,形成“學而不用”,“知而不信”現象。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度不樂觀,對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態度不夠堅決。

上述情況表明由于受社會負面文化和學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響,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還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面對這種情況,對大學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進一步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勢在必行。轉貼于

二、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調查表明,28.49%的大學生表示愿意接受“法制教育”,其中有11.34%的人把自己最愿意接受的教育內容選定為“法制教育”;38.04%的大學生已明確意識到自己法律意識方面的不足,認為自己必須“積極學習法律知識”。[3]這表明,大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比較高,進一步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已經具有了一定的基礎和有利條件

針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特點,我認為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

1、精選內容,擴充課時,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完善法律基礎課堂教學。

首先,樹立憲法法律意識。憲法最主要、最核心的價值在于,它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列寧曾指出: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從憲法的基本內容可以分為兩塊,即國家權力的正確行使和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然而,這兩塊并非地位平行的兩部分,就二者的關系而言,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憲法的基本出發點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其次,通過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繼承法、訴訟法的基本理論與知識的學習,使大學生正確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在履行義務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幫助大學生形成依法辦事、同違反憲法、法律以及破壞我國法制的行為斗爭的思想意識。再次,在擴充課時的基礎上,改進教學方法,增加“案例法”、“體驗法”、“討論法”提高教學效果。

2、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積極拓展第二課堂。

走出課堂,旁聽審判,讓案例事實說話,會比老師在課堂上的泛泛講解更有震撼力。庭審過程中,嚴謹的法庭調查,激烈的案情辯論,法庭對事實的認定,對法律的適用,會讓學生充分體會到法的神圣與威嚴。此外,參觀監獄、指導學生自己成立各種法律協會、法律社團,進行普法宣傳。同時,還可以廣泛關注“今日說法”之類的法制節目,閱讀參考法律書籍。這些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加強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自我,認識社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正確的人生追求目標,增強大學生的公德意識。

道德與法律的同質性和功能上的互補性以及兩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與法律進行一體化運作可行性的基礎。雖然道德與法律有很大差異,但在規范這終極意義上兩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國傳統社會中的“禮”,這種倫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運作的歷史為我國法制現代化提供了道德與法律一體化運作的歷史實證的先河。尋找道德與法律的契合點,通過道德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這將是一個重大的理論課題。

4、齊抓共管,著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必須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系,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采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通過這些方法和措施,形成一個好的法治環境,使學生潛移默化地受到現代法制的熏陶,從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

大學生是國家未來的高級建設者,其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認識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響著社會的民主法制化進程。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預防和抑制大學生違法犯罪,同時提高其運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的能力,促進大學生自身素質的完善,更有利于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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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學生法律意識 現狀 存在的問題 意義 途徑

法律意識,是人們對社會客觀法律現象的主觀反映,即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統稱。作為國家未來發展建設中堅力量的大學生,是具有較高文化知識層次的群體,他們的法律觀念、法律意識如何,將直接影響整個社會和全民的法律觀念、法律意識現狀。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是保證大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是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的需要,是預防和建設大學生違法犯罪,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的需要,更是推進我國法制現代化進程的需要。

一、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但過于膚淺,尚未形成一定的體系。

目前,各高校針對非法律專業的學生基本都開設了法律基礎公共課,向大學生普及一些法律基本原理及某些重要的部門法,所以,學生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由于受到課時數少、學生多、師資少等因素的制約,學生通過這種課堂教學的途徑學習到的法律知識非常有限,而學生通過其他途徑獲取的法律知識又沒有辦法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所以大學生法律意識缺乏茁壯成長的土壤。

2、對法律學習的重視程度不夠,意識淡薄。

即使大部分學校都將法律基礎公共課與思政課一起列為大學期間必修科目之一,但大班上課、填鴨式的灌輸、學生單純重視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等等原因的交織作用造成了學生對法律基礎公共課重視程度明顯不夠,學生即使通過了考試,也只是暫時的死記硬背,而并沒有真正將所學到的法律知識理解、吸收。

3、將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運用到現實生活中的能力較弱。

現在的學生維權意識在逐年增強,但學生對于維權的途徑沒有理性、明確的判斷,不知道通過合理的途徑使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在對學生進行訪談的過程中,針對“如果買到偽劣產品我國有那些法律可以保護自己與你實際會采取什么措施解決”這一問題,大部分學生都知道可以借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自己的利益,但具體到自己所采取的實際措施回答“一般也不購置特別貴重的物品,自認倒霉,下次不買同樣商品就行了”的同學居多;而會采取“向消費者協會撥打熱線電話投訴”的學生比例較小,而這部分學生中能夠準確說出投訴電話的學生比例還未過半數。也就是說大學生運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能力也還相對較弱。

4、對法律的權威性認識不足,時有違法亂紀的現象發生。

近年來,大學生犯罪率有所上升,惡性案件也時有發生,大學生犯罪問題是一個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比如心理斷乳期的問題,文化多元的沖擊問題等,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律的權威性認識不足不能不說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很多大學生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法律上明確的判斷,沒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的必需的意識、準備和能力。

二、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意義

1、有助于大學生本人更為健康的成長成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效率。

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大學生本身。首先,大學生如果能夠建立起較強的法律意識、紀律觀念,對于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違反校紀校規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可以減少大學生成長過程中不必要的代價,同時可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保證更多的學生健康成長;其次,大學生建立較強的法律意識、紀律觀念是大學生確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的基本要素,而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是大學生步入社會、適應社會、融入社會所必需的。

2、有助于國民法律意識的培養,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加速整個國家的法制現代化進程。

隨著高等教育逐漸從精英式教育轉化為大眾化教育,大學生所占比例越來越高,而大學對于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與法律意識的強化提供了更為便捷有利的環境、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有助于國民法律意識的培養。其次,大學生又是未來幾十年中國發展、建設的中堅力量,大學生遵紀守法意識如何,可以影響整個社會能否建立較為穩定的秩序。此外,我國已經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我國憲法,這將會體現在我國改革發展的各個領域,大學生經過大學階段的教育后,很快就會進入到各行各業中,這一群體法律意識強化了,對于加速我國的法制現代化進程都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3、有助于我國規范、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運行,加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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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狀

(1)法律知識欠缺

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是高校開設的法律基礎課,這是一門公共必修課,有統一的教材,但內容過于簡單、課時也很少。近幾年來,我國立法步伐加快,立法數量較多,但由于篇幅和課時的限制,法律基礎課只能作一些原則性的介紹,因此學生學到的具體法律知識并不多,不能滿足其今后生活及工作的需要[5]。再加上現階段受“就業難”的影響,大學生們不得不普遍重視專業課的學習,忽視了法律素養的培養。

(2)規則意識差主體意識缺位

對于學生而言,規則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等國家法律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等。規則意識差在行為上表現為違法違紀現象發生較多,且明知故犯,有些甚至是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比如一些學生把學校規章制度視為束縛其思想和行動的多余之舉,對法紀教育存在應付或反感心理,遇到個人利益與國家、集體利益發生沖突時,仍然是感情或親情大于法紀;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一些大學生會放棄法律的維權方式,自認倒霉;他們對于社會上的不正之風、違法違紀現象都表示憤怒和譴責,希望自己走向社會后做一個守法的模范,而對于自己的校園行為卻不加約束,抄襲、剽竊他人的作品、小偷小摸、毀壞公物、隨意毀約等違法行為很頻繁。這些現象說明,大學生在時間、地點、范圍上存在主體意識的虛置或缺位的現象。

(3)違法違紀行為有增多的趨勢

大學生違法的問題自2002年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用硫酸潑熊和2004年云南大學學生馬加爵殘忍殺害4名同學的事件到最近發生的藥家鑫事件,逐漸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學生犯罪的人數增多,比例增大,犯罪領域擴大,影響面廣,已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一大因素。……大學生犯罪的種類幾乎無所不有,涉及了《刑法》條文的大部分,涵蓋了政治、經濟、刑事等各方面”[6]。大學生高智能犯罪逐漸成為發展趨勢,如編制、傳播計算機病毒,侵害計算機網絡;竊取他人隱私;侵犯他人名譽;利用計算機網絡詐取錢財;制作、傳播音像物品等。

2原因分析

一是社會教育因素。當代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法制不完備、權力制約不得力、程序缺乏公正等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個別領導違法亂紀,貪贓枉法、、權錢交易;執法部門不能嚴格執法,對一些違法現象開綠燈等,嚴重影響了法律權威和公信力,也影響到一些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度。一些大學生沉醉在“權大于法”、“權力至上”的傳統思想而不是“法律至上”的文化氛圍中,在權力和法律面前,對權力充滿信心,對法律缺乏信仰,更不會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甚至將逃避法律作為首要選擇。二是學校、家庭教育因素。高校擴招后,隨著大學生就業壓力增加,一些高校為給非法律專業學生擠出更多時間應付各種有利于就業的資格證考試,主動降低包括法律在內的其他軟素質課程的教學與考查標準,這極大地影響了學生法律素養的提高。另一方面,家長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孩子從小受到家長言行的耳濡目染,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受到巨大的影響。所以,大學生法律素養較低,家庭環境和教育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家庭暴力,父母法律意識低下、法律知識欠缺以及家庭的不和諧,父母對孩子教育的不關心、不重視等原因都對孩子法律素養的形成產生巨大的影響。三是學生自我生理、心理因素。首先,在校大學生大都是18—24歲的青年,正處在生理、心理漸趨成熟時期,該階段的大學生較沖動敏感,自我控制能力差,心理承受能力弱。其次,很多大學生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大學生,素來養成以自我為中心,行事我行我素,不能或很少考慮理解和寬容他人。再次,大學時期,大部分學生常常處于學習、生活、戀愛以及就業等多種壓力下,精神處于高度緊張狀態,如果不能及時疏導與發泄,極有可能產生焦慮、抑郁等情緒,甚至形成不健康的人格心理。

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途徑

1法制教育與多項教育機制相結合

首先,大學生法制教育需要與高校教學改革相結合。改進教學方式,比如可以立足課堂,將公共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相結合,除了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進行一般性法制教育之外,各高校可根據學校類別、學生所學專業及學生學習興趣的需要,開設多種多樣的法律選修課程,使法制教育更加體現學校的特色,貼近大學生的生活,滿足大學生的學習需要;我們還得強調一點,當代大學生在學習法律知識的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對知識的內化,“知而不信”、“學而不用”、“知行不一”現象比較嚴重。因此,必須幫助大學生認識到形成法律思維、注重法律實踐的重要性,讓大學生走出課堂,旁聽法院審判、參觀監獄,讓學生在面對面的親臨感受和真實的事例分析中加深認識。此外,開展模擬法庭審判活動,指導學生成立各種法律協會、法律社團等等都是不錯的探索,這些實踐性教學活動對大學生法律素養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7]。其次,大學生法制教育還需要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配合施行。學校是大學生接受系統化法制教育的主陣地,但若單純依靠學校的教育力量是遠不能實現大學生法制教育的目的的。在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培養問題上,學校、社會、家庭各自都扮演著不同的教育角色,承擔著不盡相同的責任。如果學校教育與家庭環境、社會環境相脫節,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社會引導缺乏良性互動,家庭、社會與學校教育缺少有效參與,則學校教育的難度將增大,家庭教育的力量將被弱化,社會教育的優勢將難以充分發揮。大學生法制教育是一個學校、社會、家庭多方教育相結合的有機整體,應建立學校與家庭的有效溝通機制,搭建社會教育資源共享平臺,結合多元教育資源、載體與模式,實現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2雙管齊下將法制教育同思想道德教育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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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華,甘肅政法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理論法學研究;何君,甘肅政法學院。

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傳授法律知識、訓練法律思維、培養合格法律專業人才的教育方式。但是法學教育過程中不僅要傳授法律知識,更要涵養法律職業精神,注重品格養成教育。法律職業道德主要從大學法學教育進行逐步培養,這樣才能培養出具有專業水平的法律職業者,從而使職業道德水準得到一定的升華;只有在大學學習過程中進行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才能真正認識到未來在法律職業生涯中可能遇到道德挑戰,這樣可以自信充足的迎接這些挑戰。因此,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對我國法律職業隊伍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職業道德釋義

法律職業道德是指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從事法律工作人員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總和。法律職業道德是從事法律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倫理道德規范,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兩大部分,一是法律的職業精神,即從事法律職業的工作人員所要追求的價值觀;二是法律職業道德規范,即對于人們行為進行導向調控的道德規范紀律。作為法律的具體實施者、執行者、裁判者的專業法律人員所應該具有的道德品行必然要高于其他職業的道德要求,這是法律職業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法律職業道德能夠有效協調法律職業者、法律職業者、其他社會成員,特別是與當事人之間關系的一項行為準則。我們可以從本質上分析,這些所謂的道德信念、原則、規范都是在維護合理的生活秩序,它可以作為一種價值進行肯定,這些原則主要靠原則背后的法治觀念來支撐。但是,由于一少部分的法律從業人員他們自身缺乏關于法律與道德方面的理性審視、缺乏關于法律職業的信仰、缺乏道德原則的自覺認識,導致違法亂紀的事件經常發生,直接影響了社會公共秩序,使社會法律環境和法治很難實現,致使法律從業者的作出錯誤的行為。

二、國內外法學教育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狀況綜述

(一)國內法學教育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狀況

但是長期以來,高等院校的法學教育一直與法律職業脫離,走著以理論知識傳授為主的學科化、學院化的自我發展道路,且只注重知識本身的掌握和考核,導致法學教育的功利化,忽視了法律人的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造成當前的法學教育嚴重與社會需求脫節。

2.課程設置方面。近十幾年,雖說法學教育發展迅速,在我國設有法學本科專業的高等院校大概600多所,有30多萬人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但是我們研究發現大學的法學課程設置情況來看,在我國統一的法學本科必修課程中沒有設置法律職業道德這門課程。近幾年,有一些高校的法學院逐步開設了關于法律職業道德的課程,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本科設立了2個學分的“法律職業行為規則”課程,課程的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對單方交流、利益沖突、廣告與勸誘、回避、保密、訴訟宣傳等法律行為進行教學,幫助本科學生重點掌握正確的職業活動,有效認識法律職業行為的重要性,提高法律學生公正意識,為培養合格的律師、檢察官、法官等法律從業人員服務,保證司法和執法的公正嚴明。”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本科專業開設了“法律倫理”這門選修課,共36個課時,2個學分。

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是一個長期以往的道德沉淀問題,而不是課堂講授職業道德知識的問題。通過如此單薄的課程講授,根本就是杯水車薪,并非能取得實際效能。

3.教材編寫方面。人們一直非常關注法律職業道德教育這個話題,也有很多學著發表了很多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如李建華、曹剛等主編,《法律倫理學》,中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王進喜等主編《律師職業行為規則概論》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2年版;李本森主編《法律職業道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和《法律職業倫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諸多教材。這些教材都主要闡述法律職業道德的一般理論和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的法律職業道德的主要基本內容,主要涵蓋了法律職業道德學科基本范疇、基本規則、基本原則、學科體系、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法律職業責任等,對法律職業道德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闡述。但是,僅僅通過教材內容的講授,想要實現和提高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職業道德素質,使他們樹立崇高的法治理想,具備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追求似乎還不太現實,也不太奏效。

(二)國外法學教育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現狀

國外法學教育最顯著的目標就是,在校期間學校要時刻對學生的法律職業修養進行培養,教會學生如何擁有一個法律職業人應該有的思維方式,強化學生法律至上思想。相比較而言,美、英、德等國家非常看重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培養。

英國法律職業在各國中形成最早,它具有成熟的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并具有一定特色。愛德華一世在1275年頒布了《威斯敏斯特一號法規》,首次提出了對職業律師的行為規范進行了明確要求。在規定中指出,“執業于國王法庭的辯護律師若犯欺詐或共謀罪,將受到監禁1年零1天、永久剝奪從業資格的懲罰”。這項規定算是全世界最早的法律倫理規范。英國律師會館是培養法律人的搖籃,律師會館推行學徒制與導師制相結合,這種法律教育培養模式主要是通過“言傳身教”的教育方式對法律人職業倫理進行教育培養,學徒們可以與作為資深律師的導師在這里共同學習和生活。通過導師與學生之間的直接教育,學生可以在知識上受到導師的啟發,學生不斷完善自己的人格。英國這樣形式的教育培養方式在世界是具有一定的影響性,如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地現在仍然存在這種傳統培養方式。

美國屬于世界上法律職業非常發達和具有影響了的國家,在美國關于法律教育主要是通過他們大學的法學院進行的,他們的法學院被當地人認為是塑造整個國家、社會的重要力量之一。美國法學院早在19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設了關于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課程,這些課程主要有著名的法官或律師擔任主講。在1974年美國律師協會強制性要求所有的法學院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律職責和責任的模擬形式教育,各州在律師協會的準入考試中也增加了關于道德考試的這項科目,使沒過各法學院設立職業道德教育課程為必修的主要課程之一。美國還有專門設立了律師職業道德考試科目,美國大部分州在法學院畢業后獲得律師資格之前,需要通過律師職業道德專業考試才允許其從事法律工作。

三、法律職業道德品格養成在法學教育中的主要途徑

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屬于態度方面或情感方面的教育模式。傳統的教育授課方法主要是對知識方面進行教學,而在法律職業道德的教學課程之中,由于道德教育偏于倫理方面的教學如果采用傳統的教學方式很難進行道德方面傳授,情感教學現在很難為學生提供“情感體驗場”,因此職業道德教育運用傳統的教學方式達不到預想的效果。然而,法律職業道德教育不是死記硬背就能記住的,這些內容需要學生認真深刻的進行理解,從而了解法律職業的真正精神和理念,這樣對于培養法律從業人員的道德素養提供幫助。學生可以在今后工作實踐中不斷充實自己,在工作中出現情況的時候做到以善意理解、準確判斷、理性處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本身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教師需要在教學中尋求不同角色讓學生扮演的實踐教學方法來對學生進行嚴格的考核,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將道德認知內化成為道德判斷和處事能力,并養成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品格。

(一)建立法科學生品德不良行為記錄淘汰制

法律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有:忠誠、公正、廉潔、保守秘密、遵守司法禮儀等。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充分反應出一個恪守法律職業道德的人必然要求是一個品行良好的人。一個人的品德是在學習生活中逐漸形成的,且具有固態化。我們對在校學習的法科學生實行品德不良行為記錄淘汰制,有利于對存在不良法律職業道德傾向的人進行初步淘汰,以免道德不良的人進入法律職業隊伍。

品德不良行為記錄可以采用雙模塊制,即專業學習記錄模塊和生活紀律記錄模塊。專業學習記錄模塊指在專業課的學習過程中,通過任課教師考核學生的品德行為,并對不良行為做出的記錄。如:撒謊,欺瞞老師、長期曠課、對錯誤行為不思悔改,對學習弄虛作假等等不良行為。生活紀律記錄模塊指由校方記錄的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過程中對校紀校規的違反記錄。如:打架、考試作弊、小偷小摸、生活作風不良等。品德表現可以分為A、B、C、D四個等級,A是優秀,B是良好,C是合格,D是不合格。學生的最終綜合評價成績由品德表現分和學習成績兩部分構成,并且品德不良行為記錄達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將其從法學專業中淘汰,不讓其進入法律職業系統。正如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院長哈羅德?H?柯在一次開學典禮上送給法學院新生的那句諺語――“永遠別讓你的技巧勝過你的品德”。 因此,我們的法學教育不但要培養法律精英,而且要淘汰品德狂徒,為法律職業隊伍的建設培養德、智雙優的法律人才。

(二)設立大學生法庭

大學生法庭是大學生自治組織,其職能定位只限于調節學生之間的人際沖突及糾紛,輔助學校處理學生違紀違規問題。通過這種方式提倡學生自治、理解和應用法律知識,培養和踐行法律職業道德素養,并可輔助學校規章制度的貫徹與執行。至于糾紛的解決途徑,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即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是否選擇在大學生法庭處理相關糾紛。

首先,大學生法庭能夠給法律專業的學生們提供鍛煉的舞臺,教師通過模擬法庭培養“法庭組成人員”的分析與判斷能力、協調與溝通能力,幫助學生在課程中提高綜合素質和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

其次,在校園中的大學生法庭相當于一個普法陣地,我們可以通過學生違紀違規的一些事件進行審理、判決,在學生中進行法制宣傳活動,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向每一位學生宣傳法治精神,增強學生在校期間對于法律的忠誠、以及無私奉獻精神的傳遞。

再次,大學生法庭有利于把紙面上的法律職業道德規范轉化為實踐中的外化行為,把對法律的信仰與遵從,時時刻刻體現在學生的一言一行,體現在學生從事法庭相關工作的方方面面。

最后,大學生法庭的“準法律人” 在校園的“小社會”中體會了立場的中立性、調解或“裁決”的公平性對糾紛或事件解決的重大影響,從而加強對法律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化性理解與認同。 (三)改革現有的法律實踐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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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馬加爵案、付成勵案、藥家鑫案等,對大學生行為習慣與法治素養的擔憂較之于其給社會造成的實際損失更值得反思。目前,大學生不能較好踐行法治素質要求的現象與高校法治教育實踐效果不夠理想具有較高的相關性。成功地實現對大學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教育,既是加速法制化進程不可或缺的精英層、中堅、骨干力量打造的需要,同時也成就了一支通過多種途徑、運用不同形式對國民進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培育的重要力量[1]。關注高校法治教育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其針對性和實效性,應成為高等教育內涵建設的重要內容。

一、高校法治教育實踐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高校法治教育是指通過相關法學類課程的開設,對大學生進行規范化與系統化法治理念的宣傳和教育,以不斷提高大學生法治素質為目標的高等教育活動。高校法治教育主要依賴于相關法學類課程的課堂教學以及延展性法律實踐活動,也包括校園系統的多維度功能拓展。高校法治教育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不夠匹配、教學模式實踐性不足以及教學手段運用簡單化等三個方面。

1.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設置不相匹配,缺乏科學性

高校法治教育在具體課程教學內容的設置方面可謂貧乏,主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中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和相關專業零散的法學類課程,而其他工程類專業基本沒有開設法學類課程。高校法治教育的實踐效果能否發生實質性改觀需要依托相關法學類課程的開設,現有的教學資源配置與教學目標的實現缺乏科學性論證。現實中一個極為普遍現象是,全國各高校進行法治教育的課程教材基本與法學專業學生使用的一樣。此外,由于從事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師主要是法學專業背景的學生,他們在教學過程中往往是采用法學專業課程體系進行教學,將自身的學習經驗具體化為教學內容選擇。法治教育需要科學規劃并應當積極探尋適合普通大學生法學類課程的教學內容,有針對性地編寫大學生熟悉且與專業相關的教材。

2.教學模式過于依賴理論宣講,實踐性嚴重不足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學模式選擇較為簡單固定,主要是相關法學類課程的理論講授,實踐性環節重視不夠。從教育方法上看,當前大學法治教育采用的方法主要是灌輸性教學模式。在這個教育模式中,老師主要采取法律規范式教學,教導學生如何遵紀守法,師生并沒有處在相同的法律主體的位置,兩者的互動較少[2]。青年大學生群體隨著時代的變化,其認知結構和水平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尤其是網絡時代對他們的影響,社會上司法熱點案件經由相關專家和媒體多維度的解讀使得他們學習相關法律知識的機會大大增加,教學模式對實踐環節的忽視自然不易達致教學目標的實現。現實中有一個值得反思的現象是,在高校的一般性法律知識競賽中,大學生的理論考試成績普遍較好,但是,在相關具體案件的實踐性趨向把握上則普遍較差。對有關高校從2008―2012年的大學生法律知識競賽的成績統計中發現,每年的平均成績是87.87,5年的平均成績為85.76;另外,對相關熱點案件司法處理判斷選擇的調查問卷進行分析發現,76.52%的大學生判斷案件法律適用趨向出現錯誤。造成這種鮮明對比的現象,其主要是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實踐性嚴重不足導致的結果。

3. 教學手段簡單化傾向突出,大學生的主體參與度不高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學手段運用較為隨意,主要是教師的口頭講解,學生較少參與教學活動,其簡單化傾向突出。實際教學過程中,高校法治教育開設的課程都以大班的組織形式進行教學,由于接受教育的群體人數過多,廣大學生參與難度可想而知,同時,教師需要完成教學任務的硬性指標,往往采取“一支粉筆、一塊黑板、一張嘴”原始的教學手段組織課堂教學。對有關高校法學類課程教師的課堂教學手段運用進行實證調查發現,71.85%的教師沒有運用多媒體,運用多媒體的教師中有86.13%的電子教案中沒有視頻和案例分析。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學手段在現實中除去課堂教學外,對校園系統的多維功能重視不夠,基本上只是每年一次的普法教育活動,以及學生社團中法律協會等相關社團的集體活動。雖然特定時間大學生的群體參與度較高,學校投入也是很大,但是實際效果普遍較差。其中緣由主要是以大學生接受教育為主,學生主體參與體驗不夠,且活動本身的形式化色彩遠遠大于其應達到的法治素養提高的目標。調查發現,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沒有聽過一次法律講座和參與一次法律實踐的情況相當普遍。

二、高校法治教育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內涵拓展

高校法治教育實踐過程中應重視大學生法治素質培養的針對性與實效性,積極拓展法學類課程的教學實踐環節,激活大學校園系統的多維功能,在教育內容、教育模式和教學手段上不斷進行完善與創新,以期達致法治國家建設的智識型人才的培養目標。

1.完善與法治素質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教育內容

大學生法治素質培養是一個需要依托具體法學課程進行實踐性教學的過程,不斷完善現有的教學內容是切實可行的做法。各高校在法治教育的教學目標上具有一致性,但是由于各高校自身教學資源的差異,主要表現在有無法學專業的區別上。各高校應結合自身教學資源的特點,有針對性地設置相關法學類課程,尤其是與非法律專業的大學生知識背景相適應的教學內容。具體教學內容要體現出鮮明的實踐性取向,避免過去簡單法學知識講授的做法。法治素質的培養既要重視大學生熟悉的一般性法律實踐,也要關注智識型人才培養的法治思維與行為習慣在法治實踐中的作用。因而,教學內容的完善既要區別于普法意義上的一般性法律知識宣講與傳授,又要區別于法律專業人才培養的深層次要求,教學課程的內容可以結合大學生不同年級不同專業的特點進行選擇性安排,低年級開設“法律常識與法律思維”、“青年與法”、“科學與法”等必修課程,高年級開設“勞動法與合同法”、“婚姻與家庭法”、“知識產權法”、“訴訟程序法律實務”等拓展性選修課程。

2. 創新大學生易于參與體驗和實踐的教育模式

高校法治教育的課程教學對實踐環節的要求非常突出,因為法律知識的習得與法律意識的培養在傳統教育模式下基本能夠得到實現,但大學生法治素養的提高需要在主體積極參與體驗的環境下較易獲得。教學模式的創新一直是高校法治教育目標實現的難點,尤其關于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理解方面往往過于簡單,現實中通過講解案例則是對法治理念形成進行詮釋的主要做法。同時,對這些案例的詮釋時任課教師一般也是注重學理方面的分析,這樣容易使大學生產生一定的誤解,即對法律現象的分析與理解需要具有較為深厚的法律理論修養方能進行,而法律職業者的素養對于廣大普通大學生而言只能是望洋興嘆。當然,處理法律問題確實應該將“所有的社會問題,不論它們來自民間還是官方、不論具體還是抽象、不論是春秋大義還是雞毛蒜皮,一概可以運用法言法語轉化為法律問題,運用法律概念進行分析判斷[3]”。但是,對于普通大學生法治素養的培養應重視培養其參與和體驗的可能性。故而,創新廣大學生積極參與法治教育實踐的教學模式是實現教學目標的關鍵環節,結合教學內容增加學生互動性討論,甚至可以是辯論,尤其在大學生熟悉的生活和專業領域精心安排他們易于參與的實踐性教學模式是明智之舉。因此,在傳統課堂教學模式的基礎上,增加案例排演、學生制作多媒體課件的演示、模擬法庭環節的角色安排以及“如果我是法官”主題性辯論大賽等教學模式的嘗試與經常化。

3.激活法治教育的校園系統多維功能,拓展多元化教學手段

法治教育的實踐過程應關注校園系統的整體功能發揮,除課堂教學外,可以開啟其他校園系統部件,拓展踐行高校法治教育的多元化教學手段,不斷提高大學生參與體驗法治實踐的機會。

首先,積極發揮第二課堂的延展功能。除了本校教師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外,還應加強校際之間的交流互動,以拓展法治教育在大學生中的積極效應。為此,可邀請司法實踐部門的相關人員來校給大學生做有關現實案件處理的專題性講座,也可從法學院校聘請知名教授來校給學生做專業性學術報告。此外,還應組織大學生到法院旁聽司法審判,到行政部門觀摩行政執法流程,到監獄實地了解有關案件犯人的改造經歷,把觀念中的法治與實踐中的法治統一起來,以培養實踐邏輯中的法治素質。

其次,不斷拓展校園系統的多維教育功能。大學生法治素質的培養是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僅僅依賴理論教學是無法實現的,要充分利用大學生熟悉的多元化教學手段,如宣傳欄、校園網、校廣播電臺、校報刊物、主題班會、社團活動、大學生法律知識競賽、校園文化月等,不斷拓展法治教育的教學手段,使法治觀念教育融合到大學生的現實學習與生活中,使其真正體會到“法治與我相隨,知行統一于法律”,切身感知自身法治素質的提高和增強,并能夠具體化和常態化為大學生的具體行為習慣。

最后,運用典型案件進行學習交流與研討。典型案件的實踐性學術研討比起一般的課堂教學,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從內容上看,它具有鮮活的現實性;從時間上看,它就發生在我們大學生熟悉的領域,因而,它具有較為科學的實踐性基礎。案例教學是一種模擬訓練,其模擬的內容,對學生掌握法律知識,學會法律推理,提升學生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有很好的作用[4]。網絡時代的大學生對身邊發生的熱點案件具有較高的識別興趣,大學生的認知能力與普通民眾相比要強得多,進行學術性研討完全可以達到明晰事理與感知法治力量的教育目的。因而,教師與學生以及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熱點案件的研討是拓展多元化教學手段的有效途徑,具體學術研討過程中,專家學者詮釋實踐性法治理念的時代特征,大學生提出各自理解的處理法律糾紛的辦法,讓多方主體研討區分識別正義的現實形態,在典型性熱點案件的研討與爭論中切實提高大學生的法治素養。

參考文獻:

[1] 李淑慧.法治教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維度[J].學術交流,2007(12):214.

[2] 彭榆琴.當代大學生法治意識培養新路徑[J].中國大學生就業,2012(4):60.

篇(9)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之大學生的法治教育開展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到現代性法治國家的建立,最終關系到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建設的興衰成敗,這就對加強大學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要求。而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成功開展則依賴于對法治精神中所蘊含的時代特征的把握,因此,系統全面地分析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現代性本質訴求在學理和實踐上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力圖從理性主體的價值目標、權利義務的基本內容以及方式多元的實施途徑等三個角度論述大學生法治教育中所蘊含的現代性應然訴求,從而建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現代性理論體系和實踐框架。

一、理性主體:法治教育價值目標的現代性

黑格爾認為,“現代世界的原則就是主體性的自由”,現代社會的“偉大之處就在于自由地承認,精神財富從本質上講是自在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個體的主體性和自我意識的生成或走向自覺,是現代性的本質規定性之一,是全部現代文化精神的基礎和載體,人作為個體從自在自發的生存狀態進入到自由自覺的生存狀態,這是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的重大事件,它成為現代社會運行的支撐性因素,是現代社會的創新能力、內在活力和驅動力的源泉。這種個體的自覺狀態不是少數社會精英的特殊狀態,而是現代社會公民的普遍的生存狀態。這就在哲學的層面提出了現代性社會的基本特征就是人作為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生成。在現代社會,這一理性主體行為的標準不再依據前現代社會的神之權威或君王的絕對權力,而是遵循著經合法程序制訂出來的法律規則,細言之,國家、社會與理性主體的關系由公法來衡量,理性主體之間的關系則為私法所決定,因此,我們可以說現代社會就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對理性主體而言,這種法治化的要求并非僅停留在抽象的層面,它更在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以及法律實踐的層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首先,理性主體的自主性是現代法律精神的集中體現。現代社會的本質特征在于社會成員主體性意識的增強,這種主體性體現在人們能夠依據客觀條件和主觀需求及聰明才智來最大限度地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一種能力和權利,是主體支配自己的活動所應有的權利。同時這種應有權利要轉變為現有權利,就必須得到國家法律制度的確認,從而獲得公權力的保障,所以,我們可以說現代法律的基本特征就是對源于自主性的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進而能夠斷定法的現代精神之主旨,乃是對自主性的弘揚。同時這種體現社會主體自主性的法的精神,邏輯地演繹為若干要義,亦即公民意識、自律意識和生命意識。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塑造具有自主意識的理性主體是現代法律精神的題中之意。其次,這種理性的主體應當具有忠誠的法律信仰。“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這就意味著法律在成為工具性規范的同時,還必須成為人們的價值性訴求。如果“法律僅僅被理解為國家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執行的一套規則,當官僚國家通過無論行政還是法律手段滲入和控制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當社會在此過程中日益萎縮而不再是法律與宗教的創造之源,這時便大難將至”因此,對法律的誠摯信仰成為現代性主體的必然要求。最后,就實踐而言,理性主體應當視法律為外在行為的準繩。法律與道德的區別在于調整對象的不同,法律指向的是人們的外在行為,而道德則調整人們內在的良知。理性主體也是社會實踐的主體,人們必須將法律作為行為的最低標準,這一要求是保證理性主體的自我權利與其他社會成員的權利和諧共處的基本條件。

在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現代性的規定特征在于具有自主性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以及視法律為行為準繩的理性主體的生成。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過程中,把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培養視為教育的價值目標。在法治教育中,需要讓學生知道,只有成為自主性的主體才能進入社會生活,當然這種自主性不是任意性,而是以責任為依歸的,每個青年學生只有成為自主的主體才能使自己信服地成為責任主體,從而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使自己的行為選擇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時,要培養學生對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樹立法律至上的觀念,把握法治觀念的精髓,因為只有當法律成為學生的一種社會信仰時,它才能是使大學生由內至外地尊重法律,從而能夠按照法律的要求展開實踐活動。因而,只有將大學生塑造成具有自主意識的理性主體,才能符合現代性的應然要求,才能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培育出守法公民。

二、權利義務:法治教育基本內容的現代性

以理性主體的生成為基本特征的現代社會,不僅表現在社會成員的自主性的增強,同時還表現為理性主體之間的關系與前現代社會相比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前現代社會與現代社會的根本區別就在于,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不再以身份為劃分標準,而是以人們之間的契約關系來界定,這也是前現代社會被視為公法型的社會,現代社會被視為民法型社會的法理依據。在現代社會,國家公權力的來源是由“社會契約論”證成的,而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則是以民事性契約來判斷的。無論是社會契約還是民事契約都是以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存在為前提,就此而言,契約化行為在社會中地位的彰顯正反映了理性主體自主性的增強,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自主性理性主體的出現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本質要求。當自主性的主體成為契約制定者和履行者時,所有活動的內容則指向人們的具體行為即設定、實現權利和義務。就此我們可以推論,權利與義務這對矛盾范疇構成了現代社會生活的主要內容。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視權利與義務為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因此我們在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時,必須把握住這一現代性特征,將權利與義務觀的教育視為法治教育的基本內容。

青年學生正在經歷一個逐步成熟的成長過程,法治教育要使學生能夠在選擇社會行為時擺脫不成熟的隨意性和不負責任性,讓每一個學生知曉在享有權利的同時,還必須承擔與之相適應的義務,這就需要青年大學生們樹立起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因而就有必要厘清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內涵及關系。

法律權利是規定或隱含在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與之相對,法律義務則是主體以相對抑制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保障權利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就二者的關系而言,權利和義務在結構上存在著對立統一的關系,既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如果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兩者在數量上存在著等值的關系,即在一個社會中的權利總量和義務總量是相等的;兩者在功能上存在著互補的關系,即只有在兩者互動的運行中,才能有效地調節理性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代社會的運轉不僅需要權利,而且需要義務,只有科學地認識到權利與義務的對立統一關系,才能建立起正確的現代性權利義務觀。

權利與義務觀的確立僅是在宏觀上使得大學生了解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中的地位及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這并不能保證學生在具體層面熟識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因而,這就需要在法治教育的過程中,將以權利與義務為內容的教育推向更加細致的實踐層面,從而使學生在不同層面理解權利與義務的具體形態。由于大學生在校園中的時間很長,所涉及的社會關系在校園中尤為突出,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立足于校園生活,使得學生們能夠切身感受到權利與義務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與校方之間的關系既是一種行政法律關系,又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就前者而言,高校依據《教育法》行使行政管理權力,與學生之間是一種垂直型的隸屬關系,這就要求學生有服從校方管理的行政義務,與此同時,學生也有在與管理發生沖突時的行政救濟權利,如對校方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對于后者來說,二者存在著平權型的民事法律關系,由于校方為學生提供了教育、住宿及飲食等方面的服務,在這些方面兩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的關系由民事權利和義務來決定。我們只有讓學生在實際生活中切實感受到權利與義務的存在,才能使其了解權利與義務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進而依此作為自己行為的標準。

三、方式多元:法治教育實現途徑的現代性

篇(10)

三、策劃主辦單位:湖南大學圖書館 湖南大學讀者協會

四、時間安排:

1、前期宣傳及報名時間:4月1日——4月15日

2、作品收集時間:4月7日——4月15日

7、頒獎大會時間:4月24日(圖書館一樓報告廳)

五、地點:湖南大學南北校區

六、比賽的對象:湖南大學全體在校大學生

七、比賽的內容:

(一)比賽簡介

1、第一階段

(1)活動的宣傳

a、由圖書館向各個院系發本次大賽的通知

b、讀者協會在圖書館門口、各棟教學樓和公寓粘貼海報

c、讀者協會在人人網、QQ群、望麓自卑等各校內媒體宣傳

d、圖書館在圖書館首頁上放相應的通知

(2)報名階段

無需報名,只需在4月10日之前提交作品即可。電腦作品

發郵箱

手繪作品:交到讀者協會辦公室

<注:讀者協會辦公室地址:湖南大學圖書館(南校區)二樓

打印室對面>

(3)作品的海選 由讀者協會收集并整理所有參賽作品,之后由讀者協會代表和圖書館老師代表進行海選出參賽作品中前40名。

2、第二階段

海選作品的公眾投票:將海選作品收集并且印刷好之后放在圖書館門口的一個宣傳板上,讓所有人對自己喜歡的作品進行投票,本環節的結果占最終結果的40%

3、第三階段

由設計院的老師、圖書館老師代表及讀者協會代表對海選出的作品進行投票,本環節結果占最終結果的60%

4、第四階段

頒獎大會:本次大會由歌舞環節和頒獎環節組成。

5、第五階段

活動的后期宣傳工作

(二)作品要求:

1、以“我的圖書館”為主題,內容要求積極健康,彩色、黑白均可,推薦從愛護圖書、愛護讀書環境等方面設計。

2、版面要求單面,尺寸規格:13cm*5cm

3、表現方法:電腦設計和手繪均可。電腦設計作品的要求jpg格式的,手繪的作品要求采用不同的顏色,必須自己畫清楚,否則都視為黑白處理。

4、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一經發現就取消參賽資格。

5、每人提交作品數量不限,但是最終獲獎作品至多有1個。

6、主辦方享有對參加活動的作品非商業性質的展覽權和編輯宣傳品、無償使用權,其版權歸創作者所有。

7、參加活動者必須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對。

8、作者對其參賽作品的版權、著作權、肖像權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如參賽者剽竊他人作品而產生法律糾紛,由參賽者承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八、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榮譽證書+價值100元的精美禮品

二等獎2名:榮譽證書+價值50元的精美禮品

三等獎3名:榮譽證書+價值30元的精美禮品

優秀獎6名:榮譽證書+紀念品

九、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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