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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開辦的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是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以下簡稱經辦銀行)發放的,用于支持創業的一定額度的貸款。
第四條經辦銀行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本辦法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擔保貸款借款人
第六條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應當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工商登記注冊的條件。
第七條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各類下崗失業人員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三)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是指持有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中尚未就業人員;
(四)大中專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內尚未就業并具有創業愿望,持有大中專(含研究生、技校和職業高中,下同)院校畢業有效證件的人員;
(五)就地就近創業的農民,是指在戶口所在地創辦二三產業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農民;
(六)由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創辦的小企業,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是指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以上,并與其簽訂*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標準按照原國家經貿委、計委、財政部和統計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號)規定執行。
對取得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頒發的創業培訓結業證的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可優先貸款并適當擴大貸款額度。
第三章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八條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社區推薦、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評估小組進行評估咨詢、經辦銀行發放貸款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第九條評估小組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街道社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和有關部門專家組成,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市場潛力、投資回報率、經營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進行評估咨詢。
第十條借款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的,應當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應當在收到個人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其真實有效后,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并將材料送交所在縣(市、區)擔保機構。
擔保機構應當召集評估小組在**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后辦理擔保手續并將有關材料送經辦銀行,由經辦銀行在**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業務。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后**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第十二條借款人為小企業的,應當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市、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四)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五)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伙協議書復印件;
(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七)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應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八)經申請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九)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擔保機構應當在收到小企業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召集評估小組對企業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咨詢并審核;經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后送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應當在**個工作日內辦結貸款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四章額度、期限、利率與貼息
第十四條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經營項目和個人信用狀況、還貸能力等情況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且誠信經營、按期還款的人,可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擔保機構商經辦銀行確定。
第十五條對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安置的就業人數,按人均*萬元—*萬元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
第十六條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實際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失業*個月以上殘疾人、已辦理失業登記的農轉非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就業困難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人的企業,給予**萬元擔保貸款;超過***人的,給予最高不超過***萬元的擔保貸款。
第十七條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不包括展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應當在貸款到期前*個月向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提出展期申請,并填寫《借款展期申請審批表》。擔保機構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并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次,展期期限不超過*年,展期內不貼息。
第十八條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個百分點,其上浮利率的利息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自治區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其中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負擔,展期內不貼息。
本辦法實施前核準的小額擔保貸款項目,仍按照原政策執行。貸款展期期間的利率,由經辦銀行與借款人商定。
第十九條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對大中專畢業生、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
對農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二三產業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第二十條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利率完全放開,在*年內給予貸款基準利率**%的貼息(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經辦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發生的貸款呆賬損失,由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核定后承擔**%的補償(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地方財政對開辦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經辦銀行按季給予手續費補助,補助金額為貸款實際發放金額的*.*%。
第二十一條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號)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申請審核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號)規定執行,由擔保機構協助經辦銀行向財政部門申請。
第五章反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小額擔保貸款的反擔保方式:
(一)*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保;
(二)*名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擔保;
(三)*名創業人員互相聯保;
(四)經營正常的企業擔保。
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應當選擇前款規定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并經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調查審核后報擔保機構審批。
第二十三條對小額擔保貸款提供反擔保的人,應當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信用社區常住居民在本社區內創業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機構可憑其與信用社區簽訂的《借款承諾書》辦理擔保手續,免除反擔保,由經辦銀行直接發放小額貸款。
第二十五條對于已取得創業培訓結業證且其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評估小組評審通過并出具評審意見的,其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經擔保機構簽署意見后,可免除反擔保。
第六章管理與服務
第二十六條經辦銀行應當在貸款責任余額不超過擔保基金銀行存款余額*倍的前提下發放貸款,并在資金、人員安排等方面優先保證小額擔保貸款的需要。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和歸還貸款后,經辦銀行應當將貸款契約和還款憑證復印件交擔保機構存檔。
第二十八條經辦銀行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貸款業務的各項規定,制定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措施。
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區別于其他商業性貸款考核制度的小額擔保貸款單獨考核制度。在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經辦銀行的小額擔保貸款質量考評情況可不納入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經辦銀行和信貸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第二十九條建立貸后跟蹤、管理服務、風險預警和回收激勵機制,防范小額擔保貸款風險。
(一)貸后管理。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應當共同加強對借款人從貸款發放之日起到貸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情況的管理;
(二)跟蹤服務。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對借款人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后的項目運行情況,要建立定期走訪和聯系制度,對項目的運行要給予關心和支持,對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應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以提高經營項目的成功率;
(三)風險預警。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通過貸后檢查,對所調查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盡早識別和確定項目的風險類別、程度、原因及其發展變化趨勢;
(四)回收激勵。對貸款回收率達到**%的擔保機構和信用社區,每年給予貸款回收總額*%的獎勵;貸款回收率每上升*個百分點,獎勵資金增加*.*%。獎勵資金只能作為工作經費,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五)放貸獎勵。對放款額達到擔保基金*倍的經辦銀行,每年給予貸款總額*.*%的獎勵,放款額達到擔保基金*倍或*倍的經辦銀行,分別給予貸款總額*.**%和*%的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三十條經辦銀行、擔保機構應當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統計、調查和總結工作,完善統計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落實責任人,確保統計數字的真實準確。
各市經辦銀行應當在每月*日前將《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計表》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并同時抄送擔保機構、同級財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各市人民銀行、擔保機構于每月*日前將核實匯總的報表分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第七章擔保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由市縣財政先籌資并進入擔保基金專戶,自治區財政按進入專戶金額給予配資。首期配資對川區市縣按*︰*、南部山區九縣按*︰*配資。對已經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市縣,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回收情況和實際需要,從****年起自治區財政連續*年給予配資扶持。
)轄區內失業人員誠實守信的個人品行記錄和個人信用承諾的方式申請辦理小額信用貸款的社區。
第三條信用社區的標準
(一)轄區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失業人員全部建立信用檔案;
(二)轄區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人員全部簽訂《建立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
(三)轄區內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失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率達到100%;
(四)轄區內失業人員按時歸還小額信用貸款的還款率達到90%以上。
第四條信用社區的組成信用社區以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為基礎,以社區就業服務組織為依托,吸收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為成員,在區縣主管部門、擔保機構、小額貸款經辦銀行的指導下創建。
第五條信用社區的申請,評定信用社區由社保所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向區縣
勞動保障局推薦,區縣勞動保障局會同區縣財政局、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對符合信用社區標準的予以確認,并報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備案。
第六條信用社區的撤消
每個自然年度內,信用社區內失業人員按時歸還小額信用貸款還款率未能達到90%的,由區縣勞動保障局會同區縣財政局、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取消其信用社區的資格,并報市勞動保障局、財政部門備案。
擔保機構有權對信用社區辦理的小額信用貸款的項目資料及實際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違反信用社區小額信用貸款規定的或有關資料不真實的、或在保項目發生經營危機的筆數占該信用社區小額信用貸款項目總筆數10%以上的,擔保機構可建議取消該社區的信用社區資格,并停上對該社區的小額信用貸款擔保,被取消信用社區資格的街道(鄉鎮),不能再采用信用擔保的方式申請辦理小額信用貸款。被取消信用社區資格的街道(鄉鎮),經過改進,需要重新申請信用社區的,按本通知的規定程序進行。
第七條2005年底前,北京市創業指導中心承擔沒有建立信用社區的街道(鄉鎮)信用社區的職能,在社保所的配合下,協調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開展失業人員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此后,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及相關社保所承接并做好信用社區跟蹤服務工作。
第八條創業培訓
(一)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失業人員應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二)市勞動保障局將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市承擔失業人員創業培訓的機構名錄,供失業人員選擇。
第九條小額信用貸款的申請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應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信用社區,擔保公司、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各一份),并保證其真實性。
(一)小額信用貸款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創業培訓的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六)申請人創業(貸款)項目可行性報告;
(七)申請人自有資金證明;
(八)經辦銀行需要的其它資料。
第十條小額信用貸款資格審核
(一)申請人填寫《信用社區小額貸款人情況調查表》
(二)信用社區對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失業人員進行調查,了解其基本情況(包括;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成員就業情況,自謀職業的經營項目、經營地點、經營狀況,還貸能力,信用程度等),如實記錄其有關情況,并建立信用檔案。
第十一條小額信用貸款推薦
(一)信用社區根據申請人小額信用貸款的申請材料及實際調查的結果等情況,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向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出具推薦證明。
(二)2005年底前,未被認定為信用社區的社保所,受理失業人員小額信用貸款申請并經初步審核合格后,可將有關材料轉至市創業指導中心。
市創業指導中心委托相關社保所及創業培訓機構,根據小額信用貸款的要求,調查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并建立信用檔案.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向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出具推薦證明。
(三)擔保機構與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簽訂擔保協議,為小額信用貸款提供擔保。
第十二條小額信用貸款審批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負責小額信用貸款的審批,發放。經辦銀行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最終審核,對符合貸款規定的,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發放小額貸款。
第十三條信用社區應加強對小額信用貸款人的登記管理,定期了解借款人的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貸款風險應及時向擔保機構、經辦銀行進行通報,并協助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的工作人員,做好小額信用貸款的到期清償工作,第十四條信用社區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誠實守信教育,小額信用貸款有關政策宣傳的同時,還應開展多種形式的信用社區建設活動,樹立社區誠實守信、自主創業和按期歸還貸款的典型。
第十五條信用社區與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應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和解決小額信用貸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第十六條各區縣應按照銀管發[2004]172號文件的規定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并將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開展失業人員小額貸款工作情況,按照再就業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考核,納入再就業政策實效行動的整改措施。市財政局根據各區縣建立擔保基金的規模給予適當的支持。
第十七條區縣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有專人負責,建立專門的指導、協調工作機制,對成績突出的信用社區給予表彰。
第十八條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及信用社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小額信用貸款借、貸,還的核查和監督工作,對到期違約不能按時歸還貸款的,由擔保機構按有關規定負責其到期代償工作。信用社區負責協助擔保機構開展追償工作。
第三條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按照政府組織、市場運作、擴大就業、增加收入、促進經濟發展的方針,以擔保貸款為手段,以實現就業、穩定就業為目的,以按時還款為保障。
第四條機構設置。成立*縣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管委會)和*縣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擔保中心”設在縣勞動就業服務局,作為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的擔保與服務機構。基金管委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籌措和逐步增加基金;
(二)審議批準“擔保中心”運行規程、管理辦法和發展計劃;
(三)聘任“擔保中心”主任;
(四)聽取和審議“擔保中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五)對“擔保中心”的呆壞帳核銷和增減資金規模做出決議;
(六)對“擔保中心”的業務實行監督管理;
(七)審議和決定“擔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擔保基金的來源。
(一)縣財政從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二)自治區財政對縣財政擔保基金的補助;
(三)貸款擔保基金的利息收入;
(四)社會各界對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捐助。
第六條擔保基金存放于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項用于失業人員小額貸款的擔保,不得挪作他用。小額貸款總額不超過擔保基金銀行存款的5倍。“擔保中心”業務經辦費用由縣財政撥付。
第七條貸款的對象。
(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是指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以及被征地的農轉非人員。
(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是指持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三)高校畢業生。是指持有從大中專技工學校畢業有效證件的應屆畢業生。
(四)其他各類失業人員(持有《失業證》)。
(五)經縣有關部門認定的回鄉創業人員。
第八條貸款的條件。具有本縣戶口,符合條件的貸款對象,年齡在男60歲、女50歲以內,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屬于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國家限制性行業除外),其自籌資金不足,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以及其他有效證件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在“擔保中心”承諾擔保的前提下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明確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和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所借資金的使用方向與經營范圍相一致。
(三)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人員,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自有資金不低于貸款本金的50%。
(四)合法經營、資信程度良好,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
(五)向“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的保證人、抵押物或質押物。
(六)愿意遵守本辦法。
第九條貸款額度與期限。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小額擔保貸款金額單筆不超過2萬元,對組織起來就業或合伙經營的,貸款金額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當小額擔保貸款到期,貸款人申請展期的,經擔保中心和經辦銀行同意,可按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條貸款用途。貸款人應將貸款用作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個人的流動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貸款利率。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水平執行,不得向上浮動。
第十二條貼息。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據實全額或部分貼息,小額擔保貸款展期和逾期不予貼息。
(一)對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以及組織起來就業或合伙經營的,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按照基準利率由中央(自治區)財政據實全額補貼,展期不帖息。
(二)提倡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開辦創辦項目,自有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財政予以50%的貸款貼息,展期不貼息。
(三)其他失業人員小額貸款不予貼息。
(四)微利項目是指失業人員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滌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鐘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托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種養殖業、中介服務。
第十三條貸款擔保程序。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鄉鎮街道(社區)推薦、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經辦銀行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自收到擔保申請及符合條件的資料之日起,有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給予貸款人正式答復。
貸款人需提交下列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1)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2)貸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提供反擔保及聯保人資料;
(6)“擔保中心”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由于貸款人身份不同,需提供《復員證》或《畢業證》等其他有效證件。
第十四條對小額擔保貸款建立聯合審核制度,“擔保中心”和經辦銀行對貸款申請人應聯合進行調查和現場審核,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
第十五條經辦銀行要簡化手續,為申請貸款的失業人員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因貸款人不符合貸款條件而不能提供貸款的,經辦銀行應及時向貸款人說明理由。貸款期間,經辦銀行要定期與貸款人聯系,了解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提供必要的財務指導。發現信貸風險時,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避免資金損失。
第十六條擔保賠付與責任。當小額擔保貸款到期不能償還,經經辦銀行與“擔保中心”研究不同意展期的,首先由經辦銀行組織催收與追償,“擔保中心”予以協助。三個月后,對仍無法收回的貸款由經辦銀行處理抵押物、質押物,以清償貸款,不足部分銀行提出代償通知書,經“擔保中心”調查核實后,由其承擔代償責任。
第十七條“擔保中心”履行代償義務后,具有依法追償權,追回的貸款本息及滯納金全部進入擔保基金專戶。
第十八條小額擔保貸款存在下列情況時,“擔保中心”不承擔保證責任。
(一)經辦銀行與貸款人變更合同未經“擔保中心”書面同意的。
(二)經辦銀行允許貸款人轉讓債務未經“擔保中心”書面同意的。
(三)經辦銀行允許貸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擔保中心”書面同意的。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浙江省內依法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金融辦)牽頭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規范和推進工作,會同省工商局、浙江銀監局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聯席會議。
第五條縣級政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具體實施工作,確定試點對象,審定小額貸款公司組建方案,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承擔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在試點期間,縣域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數量嚴格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執行。
縣級政府是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范處置的第一責任人,依法組織工商、公安、銀監、人行等職能部門跟蹤資金流向,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貸等金融違法活動。各地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職能由縣級工商部門承擔。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條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需符合法定人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至*名發起人;
(三)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0萬元);組織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8000萬元(欠發達縣域3000萬元);試點期間,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上限不超過2億元(欠發達縣域1億元);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六)有必要的內部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第八條申請小額貸款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擬任人除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小額貸款公司董事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從事相關經濟工作3年以上;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長和經理應具備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以上,或者從事相關經濟工作5年以上,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可經營的業務為:
(一)辦理各項小額貸款;
(二)辦理小企業發展、管理、財務等咨詢業務;
(三)其他經批準的業務。
第十條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縣域內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人列入試點對象后,在縣級政府相關部門指導下,擬訂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設立小額公司申請書。內容至少包括:當地經濟金融發展情況和小額貸款需求分析,主發起人企業經營發展情況介紹,擬任董事長、經理簡歷;
(二)出資人承諾書。出資人應承諾自覺遵守國家、省有關小額貸款公司的相關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并承擔風險,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保證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三)出資人協議書。股東之間關于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協議;
(四)小額貸款公司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機構名稱、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方面的情況。小額貸款公司股東名冊,內容包括法人股東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地址、出資額、股份比例等;自然人股東的姓名、住所、身份證號碼、出資額、股份比例等。并附經過工商年檢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股東的簡歷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出資人除自然人以外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六)章程草案(應將本管理辦法中合規經營和風險防范的相關內容寫入章程);
(七)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可以在省聯席會議審核前提供);
(八)律師中介機構出具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關聯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九)擬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申請書;
(十)住所使用證明,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縣級人民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材料應進行認真初審把關,并擬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報方案,內容包括:
(一)縣級人民政府小額貸款試點申請書;
(二)縣級人民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風險承擔防范與處置責任的承諾書;
(三)小額貸款公司的申請材料(即第十條要求的材料)。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方案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報市金融辦(上市辦或相關部門),由市金融辦轉報省金融辦審核;經濟強縣(市)和參照執行的區,試點方案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直接上報省金融辦審核,并在市金融辦備案。
第十三條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憑省金融辦同意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審核文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此外,小額貸款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還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第三章股東資格和股權設置
第十四條企業法人、自然人、其他經濟組織可以向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入股。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原則上應當是管理規范、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當地民營骨干企業,凈資產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0萬元)以上且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近三年連續贏利且三年凈利潤累計總額在1500萬元(欠發達縣域600萬元)以上。在當地政府的組織指導下,主發起人為主協商確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其他股東。除上述條件外,主發起人和其他企業法人股東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二)企業法人代表應無犯罪記錄;
(三)企業應無不良信用記錄;
(四)財務狀況良好,入股前兩年度連續盈利;
(五)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
第十六條自然人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應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和資金實力;
(四)具備一定的經濟金融知識。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超過20%,其余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5‰。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一次足額繳納。真正服務小企業和“三農”的、合規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1年后可增資擴股,增資擴股方案經當地政府同意后報省金融辦審核。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2年內不得轉讓。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原有股東之間股份轉讓,主發起人發生變化的、股份轉讓比例超過5%的,經當地政府同意后報省金融辦審核。第四章合規經營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不得向內部或外部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時,應該認真審查是否符合上款規定,違反上款規定的,不得給予融資。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小額貸款公司70%的資金應用于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借款人,其余30%資金的單戶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的5%。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款流程和操作規范。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股東發放貸款。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跨區域經營業務。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相關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省金融辦有權要求公司以適當方式,適時向社會披露其中部分內容或全部內容。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并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省金融辦建立小額貸款公司信息動態監測系統,進行必要的統計分析。
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信貸征信系統和省金融辦信息動態監測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小額貸款公司還應向省金融辦信息動態監測系統提供融資情況、高管人員、股權變動質押等情況。第五章監督管理和風險防范
第三十條省級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各級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動態監測系統,及時識別、預警和防范風險,指導市、縣(市、區)政府處置和防范風險。
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督促有關部門建立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工商部門做好準入把關、加強日常巡查和信用監管,強化年度檢查,督促企業合規經營。建立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認定非法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非法集資的行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資金流向的動態監測,強化對貸款利率的監督檢查,及時認定和查處高利貸違法行為。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準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準備金,確保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小額貸款公司所在縣級政府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并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若有非法集資、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由縣級政府負責查處,并由有關部門取消其小額貸款試點資格,吊銷營業執照,并追究公司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包括解散和破產兩種情況。小額貸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
小額貸款公司解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小額貸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三十五條省金融辦會同省工商局、浙江銀監局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門,每年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分類評價。對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小額貸款公司,向銀監部門推薦按有關規定改制為村鎮銀行。各地在試點期間擅自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推薦改制為村鎮銀行。
第三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各級金融、工商、銀監、人行等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能,有權采取警告、公示、風險提示、約見小額貸款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質詢、責令停辦業務、取消高級管理人員從業資格等措施,督促其整改。
致___________分行:
根據你行與______(下稱借款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____的貸款。現我______(下稱擔保人)愿意擔保:當借款人不論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與你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愿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是在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額為貸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金額即______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和有關費用。如你行允許借款人的貸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擔保金額不超過貸款合同的金額,擔保人不會因此而解除或減少擔保責任。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銀行貸款信用擔保書(二)
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證人_________自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債務人)完全履行其與貴司已訂立的或/即將訂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你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特立本擔保書,向你司保證下列各項:
一、范圍:保證債務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應向你司支付的貨款本金、利息、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你司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二、期間:兩年,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本保證為連帶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的,本保證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
四、本擔保書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包括同意債務人延期履行,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保證人均繼續根據本擔保書承擔責任。
五、保證人保證在債務人付清或由保證人代為付清本擔保書項下的所有款項前,不向債務人追償。
六、保證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將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他人時,本擔保書繼續有效,受讓人享有與你司同等的權利,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七、 本擔保書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簽字):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附:保證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銀行貸款信用擔保書(三)
小額貸款擔保書范本
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支行:
本單位(________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同意為 ________在貴行申請的貸款(貸款金額________萬元,貸款期限______個月)提供擔保,以本單位在貴行開立的存款賬戶資金作質押,賬號________________,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和利息,擔保期間為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一年,如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本單位同意貴行從上述賬戶中扣劃資金,用于償還所欠貸款本息。
擔保中心(公章) 銀行(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信用擔保書(四)
銀行貸款擔保書范本
致中國_____銀行_____支行:
根據你行與________(下稱借款人)在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萬元貸款,現我________(下稱擔保人)愿意擔保:當借款人不論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與你簽訂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愿意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任何本人財務重大變化等事件、事項發生或者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為貸款合同中的規定的貸款金額即人名幣(大寫):____________ 元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罰息和有關費用。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性的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擔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從擔保人開立在你行的個人賬戶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利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者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你行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擔保人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本擔保人不會因為借款人與你行同意對貸款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或因借款人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擔保人,在本擔保項下的貸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你行對借款人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產或者與其他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并不解除擔保人在此貸款擔保書下的責任。
九、擔保人的繼承人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你行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你行如將本擔保項下的貸款合同的債權轉讓他人,并不影響債權人向擔保人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銀行貸款信用擔保書(五)
人貸款擔保書范本
______農村信用社:
我叫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_,月工資收入______元,今受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方)的委托,同意作為被保證方向貴社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元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擔保人。
我的擔保責任、義務如下:
1、我保證被保證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按被保證方與貴局所簽訂之貸款合同的規定,歸還人民幣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保證,如果我收到貴局發出被保證方未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貴局委托銀行收貸款通知書,我將以個人工資收入為擔保,在被擔保方未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情況下,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貴局匯交所欠的人民幣貸款本金和利息。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貸款信用擔保書范本 相關內容:個人擔保貸款申請書范文3篇 上世紀80年代,為了降低我國銀行業的高不良貸款率,國有銀行率先開始了擔保貸款的探索之路,時至今日擔保貸款在我國的開展已有30多年的歷史,且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主要的貸款業務。本文是個人擔保貸款的申請書范文,僅供參考。
個人不可撤消擔保書 致:XX公司鑒于貴公司將?用 ,簽訂(試用期)一年期勞動(務)合同,經 請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愿為 在貴公司經營活動或工作期間發生的債務(含Υ法和過失給貴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障責任,具體保證事項如...
工作單位經濟擔保書 本文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擔保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借鑒。經 濟 擔 保 書擔保人:被擔保人: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愿意為____________ 作經濟擔保。
五篇個人擔保書優秀范文 擔保書是指擔保人為了替被擔保人進行擔保而寫下的協議書,擔保書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擔保書還約定了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那么個人擔保書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個人擔保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五篇...
各種擔保書的范文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擔保書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擔保書范文(一)履約擔保書根據本擔保書,___________...
小額擔保貸款是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促進創業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全力推動全民創業向縱深發展而產生的,它由中央財政全額貼息,具有商業性和福利性,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個人貸款一般為5萬元,對市場前景好的創業項目及各級婦聯組織推薦的規模較大、市場前景好的婦女創業項目放貸額度可擴大至10萬元,合伙經營最高限額不超過20萬。貸款期限一般為2年,可展期2年 (展期不貼息)。2013年,僅固原市發放小額擔保貸款4.8億元,扶持5247人創業,帶動就業11941人(其中市本級發放1.93億元,扶持1775人創業,帶動就業5322人)。固原市現有擔保基金6661萬元,小額擔保貸款余額為60137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基金與貸款余額比例達1:9.6。此項工作涉及部門多,人數廣泛,但檔案工作卻停留在基礎階段,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系統的檔案管理模式。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涉及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具體承辦的勞動人事局、工商局、稅務局、街道辦、居委會等部門,貸款過程中形成的資料都散存在各個單位,沒有明確的檔案主管部門,各單位都只保存此項工作自身產生的文件資料,各自為政,沒有一個單位系統的收集這項工作涉及的全部資料,包括具體承辦的勞動人事部門也未收集前后形成的資料,因為沒有明確檔案主管部門,在小額擔保貸款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各個環節都沒有形成業務標準,最基礎的n案保管范圍和期限都未制定,更不用提各類規章制度的建立實施。
2.檔案資料不齊全。小額擔保貸款檔案資料因沒有統一的管理部門,因此檔案資料內容收集缺失嚴重,不能完全反映出該項工作各部門的配合、切斷了檔案資料之間的有機聯系。如申請者需向勞動人事局提供小額貸款申請書,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租房協議或自有房產證明復印件,工商執照副本原件,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勞動人事局根據申請者提供的資料到工商、衛生、稅務部門核查,只是現場核對,核對結束后并未將各類證件資料歸入檔案范圍,直接返回申請者,造成貸款檔案資料不齊全。
3.信息化程度低,檔案資料利用困難。勞動人事部門將收集到的申請資料全部為紙質文件,在建立登記時,勞動人事局沒有專業的檔案管理軟件,只是利用word或excel制作簡單的表格,將申請者的資料按要素錄入。每年度的申請者數量眾多,申請成功和不成功的都要錄入,在查閱檢索時及其不便利。提供簡單的索引條件時,檢索出的數據量太大,限定的索引條件過多,又檢索不出,無法精確查找。從2008年至2015年,每年都會單獨產生多個word文件,如果要檢索,就要打開每一份文件進行查找,費時費力,且無法對歷年的數據進行綜合索引。Word、excel軟件本身的易更改性,無法保證數據的原始性。
4.檔案室硬件設施不完善。擔保貸款業務檔案資料并未納入年度檔案收集范圍,后因使用頻繁,也未向機關檔案室按時移交。因信息化程度低,查找時直接翻原件,數量大。隨著近幾年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不斷推廣,宣傳力度增強,每年申請者成倍增長,檔案數量迅速增加,相應的硬件設施不完善,導致擔保貸款檔案堆放在辦公室,容易丟失毀損,存在安全
隱患。
2 小額擔保貸款檔案管理的幾點意見
1.強化責任意識,明確領導機構。近年來,各級政府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重視程度高,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各級黨委政府都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文件,并且納入了對市、縣(區)的考核內容。從工作程序上,該項工作個人自愿申請、社區推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人事)審查,貸款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一般為勞動人事部門),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序,勞動人事部門為核心部門,同財政、監察、銀行、工商、稅務、社保等多部門協調、聯系,因此,勞動人事部門應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明確勞動人事部門為小額擔保貸款檔案管理機構,此項工作涉及到的單位應將其形成的檔案資料(一式幾份件或復印件)同時移交勞動人事部門,在領導機制上的明確,是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順利開展的保證。
2.完善規章制度,制定檔案管理標準。明確領導機構后,盡快著力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當務之急確定小額擔保貸款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在制定該規定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將各單位需移交的檔案資料范圍一并明確,同時抄送金融、監察、財政、工商稅務等部門,要求其按歸檔范圍定期向勞動人事部門報送檔案資料。在制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的同時,制定檔案整理規范,從采用何種分類法、整理單位、裝訂、排列、編號、裝盒、編目等各個環節統一整理標準,確保檔案整理質量。最后完善保管制度、借閱利用制度等,形成一整套的檔案管理制度,為小額擔保貸款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打下堅實的
過了40歲這道線,再想和如春韭般一茬一茬往外冒的大學生搶“飯碗”也顯得不太現實。
于是自己創業成了畢業后大學生和下崗工人不約而同的選擇。而他們平時少有關注的工商執照如何辦,稅務政策如何用,小額貸款如何申請等一系列問題卻知之甚少,正因如此,作者走訪了工商、稅務和金融部門,從實用角度“畫”出一張簡易流程圖,當然這里面的政策“玄機”在閱讀之后也就一目了然了。
■ 工商篇 ■
1.企業注冊可借力
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程序為,領表――查詢名稱――提交材料――受理――審查――核準――收費――發票。一般來說,從申請執照開始,如果材料全面,一般七個工作日便可搞掂,所需費用根據所審請經營項目不同而不同,一般幾百元便可。
如果怕煩,也可以委托專業的注冊公司代為辦理,只是費用問題上要高出許多,少則一兩千,多則三四千。
如果不是忙得脫不開身的話,建議還是親自辦理,一來是省錢,二是可以學到許多實用知識,以后便可以輕車熟路。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工商登記時,根據注冊資金的不同,選擇工商部門的級別也不一致。
例如,在南京市工商局辦證大廳的注冊資金至少在250萬。小于這個數字則在所屬區縣的工商分局或工商所辦理即可。
如果的確比較急,根據省市工商局出臺的一些特事特辦或“免罰條例”可以先在當地工商部門備案,接著就營業。在經營期間再去補辦手續,也就是時下流行的“先上船,再補票”。
2.創業政策要熟記
對于高校畢業生,國家一直持鼓勵態度。早在去年,國家工商總局專門出臺了一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其一,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
其二,高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出具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個人身份證,以及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簽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者《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簡稱《報到證》);
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依法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在《報到證》上注明登記注冊時間、加蓋登記機關印章后退回本人,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者姓名后注明:“(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憑《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免交上述規定的有關費用。
■ 金融篇 ■
1.迂回貸款可一試
白手起家的故事不少,然而也缺少不了創業的第一筆資金。
這筆款可以從銀行貸。據統計,南京市已發放357.6萬元貸款,幫助301人走上了創業路,其中有19個行業,政府可全額貼息。
對于大學生來說,資金是道檻。據記者了解,目前南京市各家銀行沒有一家愿意信用貸款,而且是在國家緊縮銀根的大背景之下,剛出校門的大學生如想貸款必須有實物抵押或者實體擔保。
好在下崗失業人員想創業可以享受到政府作擔保的資金。
大學生如果畢業后找不到工作,某種意義上也成了“下崗失業人員”,據有關方面介紹,大學生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或居委會辦理。
據了解,目前創業貸款對象是南京市下崗失業人員,須具備南京市常住戶口、年齡60歲以內、具有一定勞動技能等條件,無論是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其自籌資金不足部分,在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前提下,均可持勞動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2.貸款數額有限定
據悉,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一般在2萬元左右,還貸方式和計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對下崗失業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適當擴大貸款規模,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
目前,商業銀行最高一筆貸款為10萬元,是給合伙經營的幾個下崗工人提供的。如果項目好,又急需資金,最高可貸到5萬元。下崗失業人員組成創業團隊,組建股份制或合伙經營的,最高可貸30萬元。
小額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水平確定,不得向上浮動。為鼓勵創業,對微利行業實行政府據實全額貼息。
微利項目具體為19個行業,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鐘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托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
3.講究誠信是關鍵
當然,需要說明的是并非每個創業者的貸款都能得到滿足,所有獲得貸款必須要有成熟項目。
據南京市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負責人介紹,申請人可持戶口簿、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或《營業執照》、貸款申請書及創業計劃書等資料,到戶籍所在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領取《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前期審查表》,填寫后,由社區審核提出推薦意見。
同時,申請人還要寫一份“創業計劃申請借款報告”,說明自然狀況、自主創業的經營項目及當前市場經營狀況分析、借款用途及借款數額、盈利預測和還款計劃。
在申請人資料送達后,擔保中心將組織相關專家到現場調查、論證和擔保審核。現場考核時要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說明拒絕或同意貸款的具體原因。
初審通過后,持資料到市商業銀行雞鳴寺分行申請貸款,填寫相關表格,銀行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正式答復。如同意貸款,銀行要與擔保中心簽訂擔保合同。
■ 稅務篇 ■
1.企業性質很重要
領完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之后,接著便是辦理稅務登記證。不少人此時總會想起“合理避稅”一說,“避稅”不同于偷稅或逃稅,說白了是用足政府部門給予創業者的優惠政策。為此,記者專門采訪了稅務專家。
據專家介紹,先要從企業確立何種性質說起,是個體工商戶、公司、私營有限責任公司還是私營獨資、私營合伙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獨資、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在絕大部分稅種方面區別不大,二者在納稅上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所得稅(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方面。
先說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業戶目前只征收個人所得稅;私營獨資、合伙企業,從2001年起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稅后利潤應按規定進行分配,剩余的未分配利潤如用于投資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用于個人消費的則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稅率上,“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即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稅率為53%,最低稅率為38%。
而“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35%,而最低稅率僅為5%,在決定企業注冊類型時還要注意起征點的有關規定。
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33%,但在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稅率有所優惠為27%,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
2.合理避稅有技巧
在增值稅和營業稅方面也有講究。目前,南京市增值稅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小于這個數字不必繳稅;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上述起征點的有關規定針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業戶,不包括私營獨資、合伙企業和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另外,如果是下崗失業人員,要注意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據悉,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國家規定了若干優惠政策,如稅法規定,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對其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
3.風險大小可選擇
另外,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法人資產對外負有限責任,即如果企業虧空,風險最大的虧空也是該公司所有,而獨資、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承擔無限責任,即企業所有盈虧風險要負責到底。
稅務專家建議,公司制有利于業務拓展,小型企業在創辦之初成立獨資、合伙企業或個體工商業戶,待規模做大后再適時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
中圖分類號:F830.6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9)增-0033-03
張家口市馬家營信用聯合體是以康保縣馬家營育肥牛養殖協會為載體,由信用社、育肥牛養殖協會共同組成,并承諾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形成信譽共享、風險共擔、互惠互利、共鑄誠信的信用聯合體。馬家營信用聯合體是一種互質的農民集群融資模式,其優勢在于:單個農戶信用、擔保能力不足,多個農戶進行補充;農村金融機構審查、監督能力不足,養殖協會進行補充;涉農貸款風險分擔、保障能力不足,財政資金進行補充。信用聯合體融資模式在提升農戶信用等級、提升農村金融機構信用風險控制能力、擴大農村信貸的供給方面有了新的突破,為破解 “三農”融資難題開辟了一條獨特途徑。
一、馬家營信用聯合體的基本結構
(一)組織結構
馬家營信用聯合體的運行模式是:農戶申請加入馬家營育肥牛養殖協會成為協會會員;養殖協會會員4―5戶為一組自愿組成若干聯保體;養殖協會農戶再以聯保體為單位,申請加入馬家營信用聯合體;信用聯合體最終由信用社、育肥牛養殖協會和聯保體成員共同組成(如下圖)。目前,在信用聯合體框架下,23戶養殖協會成員自愿組成了五個聯保體。
(二)制度體系
馬家營信用聯合體建立了由九個文件組成的制度體系,其中三個基礎性制度,包括《康保縣馬家營育肥牛養殖協會章程》、《康保縣馬家營養殖信用聯合體管理辦法》、《康保縣農村信用社信用聯合體授信管理辦法》,這三個制度對育肥牛協會、信用聯合體、農村信用社三方的基本功能、運行方式進行了明確規定,是信用聯合體運行的基礎。在三個基礎制度上,制定了5項具體文件,包括《康保縣馬家營養殖信用聯合體聯保體擔保協議書》、《聯保承諾書》、《康保縣馬家營養殖信用聯合體成員名單》、《康保縣馬家營養殖信用聯合體信用等級評定小組》和《加入信用聯合體申請書》等,對具體信貸投放中涉及的申請、評級、聯保等關鍵環節進行規范。此外,還通過了《康保縣馬家營養殖信用聯合體聯保體共同宣言》,從信用約束、道德約束等方面對信用聯合體的穩健運行提供保障。
(三)信用聯合體成員基本關系
信用聯合體內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為:一是信用社負責信用聯合體成員信用等級的評定,信用社按授信額度向信用聯合體成員發放貸款;二是信用聯合體成員按授信額度隨時取得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保證按時歸還貸款本息;三是聯保體成員向信用社取得授信、向其他債務人提供擔保,必須得到聯保體其他成員一致同意;四是在信用聯合體成員無力償還貸款時,由聯保體其他成員和養殖協會會長、副會長共同承擔連帶責任,養殖協會會長、副會長要監督會員的信用行為,督促其按時歸還貸款本息。
二、馬家營信用聯合體的運行機制
馬家營信用聯合體實質上是多種機制的聯合體,包括行業組織機制、信用建設機制、風險防范機制、信貸審批機制、風險補償機制、重大疫情防疫機制、扶貧機制等。以往這些機制存在于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地域,而“信用聯合體”則成功地將這些機制都引入到一個鄉村,以信用為紐帶,使這些機制相互交叉、相互組合、相互保障,從而產生了1+1大于2的效果。
(一)創新行業組織機制
建立“三級組織”,即“養殖協會”、“信用聯保體”、“信用聯合體”。實現了“農戶+行業協會+信用聯合體”信貸支農管理模式,突破了傳統的“農戶+信用社”信貸支農模式,農戶自愿加入并組成具有很強行業約束的養殖行業自律組織,形成一定規模的同質群體,并將農戶的單個信用捆綁成集體信用,即多個農戶自愿組成一個信用聯保體、多個信用聯保體再組成信用聯合體,與金融機構形成良性互動,實現集體信用保障下的農戶集群融資。
(二)創新風險防范機制
馬家營信用聯合體的風險防范機制,可以概括為“三個三”, “三級承諾”,即養殖協會會員向聯保體承諾,聯保體向養殖協會承諾,養殖協會向信用聯合體承諾,承諾的內容就是守信,承擔保證連帶責任。“三級審查”,養殖協會會員提出貸款申請后,首先由協會監事小組進行審查,然后提交協會會長審查,最后協會將會員貸款申請介紹到信用社,由信用社進行貸款審查。“三級風險保證”,一是農戶個人預交風險抵押金200元,在信用社開立個人儲蓄戶作為風險抵押金存儲專戶,發放貸款時按貸款的2%交納風險金并存入該專戶。二是聯保體成員通過簽訂《聯保體擔保協議書》和《聯保體共同宣言》進行內部成員間互保;養殖協會會長、副會長通過向農村信用社遞交《聯保承諾書》對養殖信用聯合體成員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三是縣財政撥付專項貸款風險抵押金30萬元。
(三)創新貸款審批監督機制
一是每一農戶申請貸款,首先由其聯保體其他成員共同認可,并與財產共有人在《農戶聯保小組申請書》簽章后,方可提出貸款申請;二是由行業協會監事組成員對其貸款用途、額度及項目準備情況進行審查確認后,出具貸款介紹信;三是農村信用社憑借介紹信在授信額度內發放貸款;四是行業協會監事組及聯保體成員對農戶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挪用貸款的,一經發現,由養殖行業協會負責收回貸款,并取消聯保體成員的授信額度和貸款資格。以上操作規定,不僅從體制上實現了貸款用途的審查監督與貸款決策的真正分離,而且把貸款使用與行業協會責任、聯保體成員的信用捆綁在一起。
(四)創新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信用聯合體的貸款風險補償方式是,當貸款出現風險時,首先是由養殖戶聯保體其他成員和養殖行業協會會長、副會長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其次是動用養殖戶預先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償還(貸戶按貸款額度的2%繳納風險抵押金,并存入貸戶在信用社開立的個人貸款風險抵押金專戶);三是在發生重大疫情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可動用政府撥付的風險抵押金進行補償。
(五)創新信用建設機制
“信用聯合體”又是一種新的信貸產品,這一產品主要特點,是在原有信貸支農模式中有效融入了信用內涵,即“征信+信貸”模式。一方面,養殖信用聯合體是由若干農戶信用聯保體組成,信用聯保體又由若干養殖農戶自愿組成;通過信用聯保體形式將養殖戶的信用捆綁到一起,成為互為依存的信用集體,一戶違約,聯保體其他成員就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如果形成風險,其他成員要承擔連帶責任,這樣極大地增強了農戶的信用意識和責任。另一方面,養殖戶與信用社通過信用聯合體的形式,建立起了“信用捆綁、利益共享”的機制,使農戶失信成本大大提高,守信成為必然。
(六)創新重大疫情防疫機制
經與康保縣畜牧局協商,針對馬家營信用聯合體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縣、鄉、村三級防疫協調聯動的重大疫情防疫體系,畜牧局為馬家營配備一名專業的防疫和獸醫人員,為養殖戶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并負責定期對養殖戶進行防疫知識培訓。
(七)創新扶貧機制
一是創新扶貧途徑,有效將扶貧與貸款貼息結合起來,經與縣扶貧辦協商,為養殖農戶提供為期1年、貼息率約為5%的貸款貼息。二是創新扶貧方式,變傳統的“輸血式”扶貧為“造血式”扶貧,變傳統的提供“一些物質”為提供“一種機制”。“信用聯合體”模式為農戶提供的是一種機制:以育肥牛產業發展為基礎,以建立育肥牛養殖協會為紐帶,可充分有效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凝聚農戶,發展生產,自主創業,符合農村經濟向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方向,是一條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舉措。
三、馬家營信用聯合體取得的成效
康保縣馬家營養殖信用聯合體自2008年3月28日成立以來,在縣、鄉政府、農村信用社等部門的共同推動下,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已經取得明顯成效。聯合體信用評定小組共對46戶育肥牛養殖農戶開展了調查,通過對每戶基本情況、財產狀況、家庭收支情況的摸底測算,對其中23戶農戶授予AA級信用農戶,確定授信總額度為153萬元。并對授予AA級的23戶農戶建立了經濟信用檔案資料,報人民銀行調統部門備案,李家地信用社對23戶農民發放25筆貸款,共計153萬元。
到2009年2月底,養殖協會養殖戶共購買架子牛430頭,已有33戶養殖戶出售育肥牛359頭,現金收入197.45萬元,除去飼草、飼料、貸款本息等成本外,純收入33.62萬元。養殖戶僅此一項收入,實現戶均增收10187元,人均增收4255元(79人)。養牛最多的一養殖戶馬昌紅,育肥牛54頭,全部出售,純收入5萬元。目前貸款已全部歸還,李家地信用社共計收回貸款利息10.07萬元,貸款回收率、利息收回率均達到100%。
四、信用聯合體模式進一步完善的思路
(一)規范聯保體各項制度,細化責任界定
從目前信用聯合體的運行情況看,制度對連帶責任的內容界定并不具體,因此,要在聯保體成員間明確有限擔保的概念,細化聯保體成員間及養殖協會會長、副會長承擔連帶責任的風險內容,將連帶責任具體界定為育肥牛養殖、銷售等環節中出現風險,造成聯保體成員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其他情況造成無法償還貸款的,聯合體其他成員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優化聯保組合方式,完善集群發展體系
對養殖協會會員按照資產狀況、償貸能力、養殖規模等進行合理配置、分組,實現大戶與大戶聯保、小戶與小戶聯保,促進強強聯合,從而解決授信額度小、貸款期限短的問題。不斷完善育肥牛配套設施建設,加強牛圈、場地建設投入,實行集約化管理,規模化經營;建立上下游完整的產業鏈,如飼料加工、肥牛屠宰、牛肉加工等,形成真正的“養殖業集群”。
(三)繼續探索農戶貸款風險分擔與損失補償方式
馬家營信用聯合體融資模式實質是一種保證貸款模式,目前的風險分擔機制是:個別、一般的償貸風險由聯保體內部成員共同分擔;發生重大疫情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由政府撥付的風險抵押金進行補償,這種風險分擔與損失補償方式不合理之處在于沒有將專業的貸款擔保機構及保險補償機制納入體系,今后,一是在聯保的基礎上,加入抵押或擔保的內容,創新抵押品形式如以育肥牛存欄為抵押、引入第三方擔保――農村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等辦法突破農戶貸款風險擔保的瓶頸;二是以特色農業為依托,繼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特色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三是提高農戶參保、投保意識,增加涉農保險在抗災減損風險保障方面的作用。
課題組組長:曹建強
從小額信貸的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來看,小額信貸福利分為小額信貸客戶的福利和小額信貸機構的福利。小額信貸客戶福利主要關注小額信貸為客戶或客戶家庭帶來的收入、資產、消費、財富等經濟福利方面的影響,同時也關注非經濟福利的影響,如社區地位、信譽度、參與權、培訓機會、平等和心理滿足等方面的影響。小額信貸機構的福利可以認為是機構自身獲得的財務績效和社會績效,以及由此產生的經營可持續性、盈利能力和對客戶、社區的影響等。財務績效衡量了小額信貸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小額信貸機構維持生存進而更好地為目標客戶提供持續服務的基本保障。小額信貸社會績效體現了機構的使命和社會目標、服務的范圍、對員工的責任和對社會的責任等。本文針對福利視角的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研究將主要關注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小額信貸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可持續能力包括財務可持續能力和機構可持續能力。財務可持續是小額信貸機構的利息和費用收益能夠覆蓋經營成本,從而實現商業上的可持續;機構的可持續能力是在機構實現財務可持續的基礎上能夠獨立經營,而無需依靠捐贈資金或項目援助,同時還包括機構組織形式、治理結構、管理構架、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的能力。國際上使用較多的評估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能力的指標體系有以下幾種:行動國際(ACCION)的CAMEL方法用來評估小額信貸機構的業績狀況,并作為一項內部評估和管理的工具來使用。信貸聯盟世界委員會(WOCCU)開發了自己的定量分析PEARLS系統,提供了一套評價指標體系和系統標準,共涉及44個財務業績方面的比率。沛豐評級(PlaNetRating)使用GIRAFE評估定級方法對分屬風險的6個方面26個指標進行評價。印度小型企業發展銀行(SIDIB)使用M-CRIL的評估方法是應捐贈機構的要求,作為其向小額信貸機構捐款和貸款前的盡職調查,重點關注小額信貸機構各種運營風險和還款能力。小企業教育促進會(SEEP)精選了小額信貸財務術語的定義、比例及調整項目,設計了SEEP18指標體系,包括機構的持續性、資產負債管理、貸款質量、效率及生產力共18個指標比率。世界銀行扶貧協商小組(CGAP)的評級格式起初是用于對小額信貸機構的投資決策評估,其財務分析指標也涉及了盈利能力、效率和貸款質量方面的15個比率。
二、基于福利視角的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運行機制
(一)案例概述
四川省儀隴縣鄉村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1995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扶貧與鄉村可持續發展項目”支持下建立起來的一個非營利社團組織,主管單位為儀隴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其宗旨是“以人為本的鄉村扶貧與可持續發展”,主要活動涉及農民組織建設、小額信貸服務、鄉村扶貧與婦女參與、社區能力建設與推進鄉村可持續發展。儀隴縣的樣本在國內具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意義,充分反映了福利視角下的我國小額借貸的可持續性,因此被用作本研究的典型樣本。
(二)以貧困和中低收入為目標群體
協會服務的目標群體是鄉鎮以下農村中低收入者,凡具有良好的社區信用基礎,且具有自我發展意識的農民(包括貧困人群)均是協會小額信貸服務的客戶。小額信貸分支機構在確定目標客戶時并沒有嚴格的篩選制度,只要符合機構貸款條件的當地農民均可方便的獲得貸款。即使有些農戶并不符合貸款條件,如年齡超過65歲,或沒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需求,因家庭發生重大事故或意外支出急需資金,協會本著公益組織扶持貧困的理念,仍會向其提供小額度的信用貸款。協會在目標群體的設定上體現了福利經濟學中的扶持弱勢群體和公平的配置信貸資源的理念,在保證自身可持續運作的同時,堅持以人為本、扶弱濟困和提升社區建設的宗旨,將福利經濟學理論的思想運用到協會機制運作和發展中。
(三)動態激勵的信用貸款管理機制
1.貸款范圍涉及廣泛
協會小額信貸機構面向鄉鎮及農村中的農民個體,向從事農業生產、小型農業加工業、農村集鎮小工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生產和經營活動提供小額信用貸款。小額信貸貸款服務的范圍包括了農村地區幾乎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領域,涉及范圍廣泛,可以有效地滿足客戶不同的貸款需求。
2.貸款額度較小
信貸額度根據不同的生產經營活動設置不同的貸款上限,同時根據還款情況對客戶實行動態激勵。協會規定農村集鎮小工商業戶貸款最高額度為10000元,為純農業生產者設定的貸款最高限額為3000元,農戶經營農業生產的同時兼營小商業和小作坊加工的客戶貸款的最高額度為5000元。貸款可分多次進行發放,但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額度。對遵守協會的規定、守信用、無違規違紀的客戶,可提高其授信的額度,體現了小額信貸機構動態激勵的制度設計。
3.貸款期限較短
貸款期限分為1年期、半年期、3個月期三種。協會提供小額信貸一般不超過1年,雖然貸款期限較短,但其期限的設定符合小額信貸服務的貸款經營活動特點,一方面能夠滿足小額信貸客戶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有效的控制了貸款的長期風險,提高的資金周轉效率。
4.貸款利率透明
貸款利率統一執行10%的年固定利率(名義利息)。貸款利息透明且在一定時期內固定不變,所有的客戶不需要付出額外成本即可方便快捷地獲得小額信貸,避免了客戶在貸款中付出的交易成本過大而引發違約的風險。
5.貸款分期償還
(1)還款原則:所有貸款和利息均實行等比例分期償還。即:(借款本金+年利息)/還款次數=分期還款額(包括當期應還利息和本金)。(2)還款頻率:由客戶根據自己經營狀況及還款能力提出,經分支機構同意后達成協議書,原則上每10天或每半個月償還一次,但最長分期償還期限不能超出一個月一次。
6.動態激勵的貸款續借政策
對于上一輪貸款使用3個月后的老客戶,或第一輪貸款使用半年后的新客戶,因為需要擴大經營規模、拓展新項目需緊急用款,機構允許其在貸款續借管理范圍內獲得續借貸款。在滿足協會貸款續借條件下,續借者最多可同時享受兩筆貸款,續借貸款的還款周期最長不超過15天,續借貸款客戶的貸款總余額不得超過客戶調查時核定的最高貸款限額和信貸政策中規定的最高限額。
(四)體現效率的貸款申請和審批機制
1.貸款申請
協會分支機構采用多種途徑宣傳信貸政策和協會宗旨,使當地農民了解相關貸款政策和服務業務,有貸款需求的客戶直接向信貸員咨詢申請。客戶申請后,信貸員指導客戶填寫貸款申請書,記錄客戶基本信息,明確貸款品種、額度、用途,貸款擔保類型,還款方式、時間,確定去入戶調查時間。
2.貸款審批
信貸員入戶調查實地了解客戶情況,包括客戶家庭住房、經營場地、資產和負債、貸款及項目的真實性、還款能力測算和信譽度考察等信息,將相關資料交分支機構主任審查。主任對新客戶逐戶實地審查,老客戶實行抽查(抽查的比例必須達到30%以上),并提交機構審批委員會審批。經分支機構所有成員達成一致意見后,由主任向協會信貸監管部進行預報。預報審核后,符合放款條件的客戶申請由分支機構主任組織貸款審批委員會共同討論通過。分支機構貸款審批委員會在預報的基礎上負責審批10000元以下額度的貸款;超過10000元以上的貸款,分支機構貸款審批委員會無權審批。
3.貸款發放
信貸員填寫貸款合同書、客戶借款憑證、客戶還款卡,主任對客戶相關證件確認后,在貸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上簽字。貸款多實行現金放款,出納與主任一同到銀行取出批準的當日放款金額,如數發放到客戶手中。放款后,出納員建立客戶手工臺賬,業務員將放款客戶的詳細信息錄入信貸管理軟件系統。
4.貸款回收
信貸員按客戶還款現金填寫還款卡、還款憑證后轉交出納。出納核實無誤后,記錄客戶臺帳,同時將客戶還款情況錄入信貸管理軟件系統。出納填寫銀行進賬單,當日到銀行存款。當天業務結束后,出納員完成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向會計辦理憑證移交。會計收到出納所交的票據后,完成記賬憑證,同時將當天的所有會計信息錄入管理軟件會計系統。分支機構主任核實當天業務狀況。
(五)謹慎的信貸風險管理機制
協會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將風險貸款定義為,當借款人在分期還款中出現一次拖欠1元以上的應還款,其所有貸款余額定義為風險貸款,具體內容包括:
1.提取風險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標準。風險賬齡在0-30天的按風險貸款額的10%提取,31-60天的按25%提取,61-90天的按50%提取,90-120天的按75%提取,大于120天按100%提取,按月實行動態管理。
2.按年度在年終決算時,對此時點風險賬齡大于主營收入中提取等額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進入各分會當年的120天的全部貸款余額在當年的經營成本進行核算。
3.對風險貸款賬齡大于120天提取了貸款損失準備金進行成本核算的風險貸款的管理方法:(1)在年終決算時貸款風險賬齡大于120天的貸款,全額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并進入各分支機構當年成本核算。(2)對貸款風險賬齡低于120天,實行動態管理的風險貸款,仍將作為正常貸款進入下年度的貸款質量考核。(3)對上年度轉入應收賬款科目大于120天的風險貸款,各分支機構按照等比例全額分攤到當年每季。
三、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的財務績效分析
(一)財務概況
截至2012年6月,協會共發放小額貸款2457筆,發放金額約1.11億元;客戶數量達到3854戶,貸款余額612.40萬元。貸款質量良好,到期還款率為99.65%,風險率為1.15%,累計拖欠率為0.45%(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研究課題組,2013)。由于調研數據的可得性和完整性,以下將對協會2007年至2010年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系統分析。
(二)基于SEEP指標體系的財務績效分析
上文提到對于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評估的幾種方法中,小企業教育SEEP的財務指標方法是涉及指標體系最完整的評價方法之一,下文將使用SEEP的指標評價體系對協會小額信貸機構的財務績效進行系統分析。
1.可持續性和利潤性。可持續性和利潤性指標反映了小額信貸機構未來的持續經營和發展能力。經營自足率(R1)是最基本的用來衡量可持續性的指標,它反映了營業收入是否足夠支付所有的營業費用,其盈虧平衡點是100%。資產回報率(R2)是用來衡量機構運用資產獲取收入能力的指標,它反映了小額信貸機構通過對資產的管理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能力。凈資產回報率(R3)反映了一個機構通過其核心財務活動創造利潤的能力。從調研數據來看,協會2008年至2010年間可持續性指標和利潤性指標均有明顯提高。
2.資產負債管理。總貸款收益率(R4)測量了小額信貸機構在一段時期內從客戶中實際收取的現金利息、服務費和傭金。資產組合比率(R5)反映了管理者將資源分配到小額信貸機構最主要的盈利性經營活動(即發放小額貸款)的能力。融資成本率(R6)是綜合小額信貸機構所有的平均融資負債、存款和借款給出的一個混合利息率。與R4相比較,融資成本率反映了通過借款的融資成本率與總貸款收益率之間的關系。債務權益比(R7)通常被稱為杠桿比率,是用來衡量一個小額信貸機構的資本是否充足的指標,它反映了機構能夠承擔損失的抗風險能力,也顯示了通過財務杠桿擴大資本的能力。流動比率(R8)衡量了小額信貸機構是否有足夠的貨幣資金向存款人、借款人和其他債權人支付短期負債的能力。從2008年至2010年協會資產負債管理指標來看,收益率指標呈現良好態勢,融資成本下降,流動性提高,資產組合比率和杠桿比率變化不大。
3.貸款組合質量。貸款的質量對一個小額信貸機構的成功與否至關重要,風險貸款率(R9)是在小額貸款行業中廣泛使用的并且普遍接受的用于衡量貸款狀況的指標,逾期30天以上往往是風險貸款開始面臨較高風險的開端。核銷比率(R10)反映了小額信貸機構貸款回收的問題。風險覆蓋率(R11)反映了貸款損失準備是否足以抵消潛在的貸款損失。協會的風險貸款比率在2009年有所提高,經過貸款管理和風險控制,2010年有所降低;此外,核銷比率也有所減少,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較少,風險覆蓋率比率降低。
4.效率與生產力。效率及生產力指標能夠反映出小額信貸機構對其所有資源,特別是資產及人力資源的使用程度,小額信貸機構使用很多不同的效率及生產力指標(R12-R18),對其調整后用來反映機構的結構、生產線以及監督權限的情況。2008年至2010年期間,機構小額信貸的效率和生產力顯著提升。
(三)財務可持續發展績效的國際比較
1.可持續性和利潤性(R1-R3)。從可持續性和利潤性三個比率來看,協會小額信貸機構的情況沒有亞洲經營可持續性小機構的可持續能力和利潤性能力強,但好于亞洲經營不可持續的小機構狀況,與世界水平相比,資產回報率水平稍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經營可持續比率和凈資產回報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2.資產負債管理(R4-R8)。協會小額信貸機構的總貸款組合收益水平較低,說明協會通過貸款產生的利息、服務費和傭金中收取現金的能力相對還較弱。資產組合比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亞洲經營可持續小機構,但高于亞洲經營不可持續小機構,說明協會將資源分配到貸款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3.貸款組合質量(R9-R11)。協會風險貸款比率高于亞洲經營可持續小機構,但低于亞洲經營不可持續小機構和世界平均水平。核銷比率較高,但不同小額信貸機構的壞賬核銷政策可能不同,因此也不能由此判斷協會小額信貸機構的壞賬比例最高。風險覆蓋比率顯著地高于其他三個比率水平,說明其對逾期30天的貸款損失準備相對較充分。
4.效率與生產力(R12-R18)從經營費用比率和每個客戶的貸款成本來看,協會這兩個指標值小于亞洲經營不可持續小機構和世界平均水平,略高于亞洲經營可持續機構。
四、結論及完善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內在機制的建議
(一)結論
協會小額信貸內在運行機制體現了福利經濟學的理論思想,作為非營利組織,以扶持貧困和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持續的小額信用貸款服務為目標,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實現了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和盈利性,其財務績效的綜合水平接近小額信貸機構的世界平均水平,但與亞洲經營可持續的小額信貸機構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
(二)完善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內在機制的幾點建議
1.構建普惠金融體系,擴大小額信貸機構客戶服務的可及性。首先,在微觀層次上,要構建在競爭基礎上為中低收入群體和微小型企業提供微型金融服務的小額信貸組織機構體系,包括NGO小額信貸組織、郵政儲蓄銀行、信用合作社、社區金融組織,區域性、地方性的私營和國有商業銀行等。其次,在中觀層次上,構建保障小額信貸機構競爭性運轉的制度基礎。包括客戶誠信體系、小額信貸機構評級體系、審計監督機制、支付體系、信息披露機制等。再次,從宏觀層次角度,要有健全的小額信貸法律框架、規章制度。
2.完善小額信貸機構創新機制,增強可持續能力。小額信貸作為扶貧性金融制度的創新,為了實現扶持中低收入群體和商業可持續發展的雙重目標,還必須在體制上和組織基礎上植入不同于純粹的商業金融市場的業務運作機制,關注自身的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服務創新功能。包括完善客戶主動還款的激勵機制,堅持分期還款制度安排,改進自動瞄準中低收入群體的機制,避免信息不對稱的業務拓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