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推薦考察工作方案匯總十篇

時間:2023-01-17 04: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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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推薦考察工作方案

篇(1)

長寧縣在鄉鎮黨委換屆工作中,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統一安排部署及有關紀律要求,早行動、早部署、早落實,措施有力、敢于探索,截至8月初,全縣18個鄉鎮的黨代會已全部圓滿召開,實現了組織、群眾“兩滿意”。

嚴肅紀律,強化監督,確保換屆不越“紅線”。一是開展換屆紀律承諾活動。由縣領導帶頭公開承諾,全縣18個鄉鎮黨委、67個縣級部門的科級領導和科級干部后備人選、中層干部、紀檢組工人事干部分別與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簽訂《長寧縣干部嚴守換屆紀律承諾書》600余份,實現換屆紀律承諾100%。二是暢通舉報渠道,建立電話、網絡、三位一體的舉報體系。設立兩個專用舉報電話和一個舉報郵箱,專人負責查收受理。三是制作紀律明白卡。以“5個嚴禁、17個不準、5個一律”等相關內容,制成“換屆紀律明白卡”,分送科級領導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四是印送換屆紀律宣傳冊1000余冊,發送換屆紀律短信3000余條,確保人人知曉和參與換屆紀律監督。

嚴格程序,把握關鍵,確保步驟環節一個不減。一是精選考察隊伍。抽調24名政治過硬、綜合素質高的同志組成6個考察組,由組織部副部長和縣紀委常委任考察組組長,到18個鄉鎮開展工作。二是細化考察方案。精心編制工作方案,專題培訓,絕不允許合并、減少和簡化考察環節,確保考察程序公正透明。三是嚴格按職數配備干部。根據省、市要求,在領導職數范圍內安排領導職務,絕不超職數配備。

注重細節,因地制宜,確保充分表達民意。一是注重實績選拔優秀干部。對群眾公認、成績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對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30%或在全額定向民主推薦中推薦票數未達到50%的不再提名。二是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適當調整干部。對工作任務重的鄉鎮,原則上采取就地提拔或同級重用熟悉基層工作的優秀干部,以保持工作的延續性。三是拓寬考察范圍。將考察范圍擴大到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全體成員、鄉鎮機關全體職工、縣級派駐負責人,村(社區)“兩委”負責人以及“兩代表一委員”和群眾代表,將考察工作延伸到上一個工作崗位和主要生活群體,確保科學準確。四是擴大選人視野。將符合條件的干部全部作為鄉鎮班子全額定向推薦對象,采取全程差額推薦方式,將“差額”要求貫穿“一推”、“二推”、考察分析所有環節,確保“優中選優”。五是啟用優秀年輕干部。對40多名優秀的年輕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保證班子中有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

(作者系長寧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篇(2)

一、實踐經驗

(一)謹慎動議,合理選配

組織部門對干部隊伍年齡結構、知識結構進行定期分析,結合生產經營實際需求,對急需崗位進行梳理,形成干部情況報告,報公司黨委參考。黨委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求,選準重點,確定需要進行公開選拔的崗位。

(二)嚴謹程序,掌控重點

組織部門依據干部選拔制度、文件要求,編制嚴謹的干部選拔方案。從競聘小組、競聘監督小組成立,到下發通知、公布方案、時間安排、競聘程序等工作細節,以及工作標準、工作要求進行仔細規劃,把所有的環節、所有的節點盡量涵蓋。重點掌控評分標準、方法及民主推薦程序。

(三)全面考察,客觀評價

客觀公正地考察干部是防止簡單以票取人的關鍵,是黨委決策干部人選的重要參考。選擇素質高、黨性強、做人正、態度平的干部作為考察組成員,盡量避免主觀化、片面化。考察干部要多方面,既要看政治品德,又要看情操道德;既要看到工作業績,更要看重思想品質;既要看到平時能力,又要看到發展潛力;既要看到執行能力,又要看到創新能力;既要看關鍵時刻表現,又要注重日常表現;既要看到優點,又要看到缺點。考察干部要多渠道,既要找人談話,又要實地考察;既要聽取干部評價,又要聽取職工評價;既要查看平常資料,又要查看檔案資料,這樣組織部門對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方面才能有一個客觀的評價。

(四)按規操作,接受監督

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地有效運行,重在按照制度、規定、既定方案剛性操作,把工作過程放在陽光下。組織部門要有敬畏之心,敬畏制度、敬畏群眾。對黨委匯報要全面、客觀、公正,包括工作方案、民主推薦結果、考察結果等;公示材料要具體,包括個人基本情況、詳細工作經歷、原任職務、擬聘任職務等。擬聘任人員交黨委會討論決定前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建議,紀檢監察部門對選拔任用工作要全程跟進,能力測評、民主推薦等重點程序都要參與。

二、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思考

(一)干部考核機制要配套

不但要把好的干部選出來,更重要的是要把選出來的干部引導好、教育好、管理好,只有對干部定期進行科學考核,才能有效激活干部隊伍。目前我們對干部考核的評定標準主要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是一個定性的標準。在對干部進行民主測評時,也會摻雜很多個人主觀因素在內,參評人員秉承好人主義,被測評人員也會為了當好人,工作縮手縮腳,怕得罪人。完善的考核機制一要定量考核,合理劃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得分標準。二要把握好分數權重,要把握好德、能、勤、績、廉分數權重;把握好上級領導、同級干部、黨員群眾評分權重;把握好完成年度經營指標與平時工作表現權重。三要有效運用考核結果,把考核結果與效益工資掛鉤,與誡勉談話掛鉤,與任免掛鉤。

(二)要合理運用選拔方式

目前,公開選拔干部方式有公開競聘、組織選拔、競爭上崗。雖然公開競聘方式范圍較廣,但是也有不足之處。一是對于實干精神較強、不善言語表達者不太適宜,也可能出現高分低能者;二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筆試、管理情景模擬測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競崗演說及答辯等能力測試環節側重點不同,可能出現不同的評分結果;三是參聘人員長期在野外,部分競聘考評組人員對其認識可能不太深刻。組織選拔和競爭上崗較適宜于實際操作,但是在一些重要環節稍有不慎可能會出現漏洞。

干部選拔方式的合理運用要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選拔崗位情況、參聘人員情況、現有干部隊伍狀況等進行合理運用。在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的前提下,既要把思維活躍、精力旺盛、創造力強的年輕干部選,又不讓工作能力強、踏實肯干、無私奉獻的人吃虧。

篇(3)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落實黨重要的科學發展觀為重點,以構建和諧社會、和諧國土為出發點,以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為落腳點,通過考察,全面了解干部職工思想動態、工作情況、發現典型、發現人才,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最大限度地調動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上臺階而努力工作。

二、考察的對象

二〇〇七年度全系統在職在編的干部職工。

三、考察內容

以干部職工個人的職位職責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四、考察的方法步驟

集中測評、個別座談,征求相關領導意見

1、局機關:個別座談;

2、二級單位:民主測評、個別座談;

3、國土所:民主測評、個別座談、征求鄉鎮 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意見和建議(民主測評: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名額暫按總人數30%推薦,推薦結束后,由考察組匯總,不公開)。

五、分組安排(略)

六、各單位材料準備

1、機關各科室:①單位工作總結②負責人述職報告③其他同志個人總結;

2、二級單位和國土所:①民主測評表②單位工作總結③負責人述職報告④其他同志個人總結。

七、考察組應收集的材料

①單位工作總結②負責人述職報告③其他干部職工個人總結④民主測評表及匯總表。

八、考察結束后,應形成的材料

1、單位的綜合考察材料:包括對單位的總體評價、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對每一個干部職工的基本評價、干部調整的建議;

2、擬提拔

任正股級或副股級干部的考察材料;

3、表現較差擬降職或通報批評、處分人員的考察材料;

4、優秀公務員、先進工作者初選名單。

九、具體要求

1、希望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全體干部職工要認真對待,以事業為重、以大局為重,敢講真話、敢說實話,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干部職工;

2、考察組要認真作好記錄,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偏聽偏信、不亂說、不表態、不許愿。

3、考察材料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真實地反映被考察單位及干部職工現實情況;

篇(4)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盡其才、用人所長、適人適崗的原則。

(三)堅持黨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二、范圍和對象

競爭上崗的職位為區紀委、監察局機構改革“三定”方案中確定的部分室副主任(正科級)。對象為委局機關中除區管領導干部和現任中層干部外的公務員。

三、任職資格條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職守,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團結同志。

(二)能努力鉆研業務,具有較豐富的知識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能勝任競爭職位的領導、組織、管理、協調能力。

(三)機關工作人員民主測評綜合評價優秀和稱職率須達到80%以上,其中優秀率須達到30%以上。

(四)新任中層干部,應具備三年以上機關工作經歷和大專以上學歷。年齡一般男不超過45周歲,女不超過40周歲。

四、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續聘中層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1.公開述職。現任中層干部就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公開述職。

2.接受評議。現任中層干部接受全體機關工作人員民主測評,優秀和稱職率低于80%的,應重新參加競爭上崗。

3.審核續聘。經組織考核,區紀委常委會審定后聘任。聘期為二年。

(二)新聘中層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根據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對競爭職位、任職條件、選拔范圍、工作程序、時間安排等提出意見。方案報區人事局備案。

2.公布職位。根據區編委核定的委局機關職數限額和機關的實際情況,推出中層干部競爭上崗職位,具體職位待現任中層干部述職結束后公布。如現任中層干部述職民主測評優秀和稱職率低于80%的,該中層干部職位一并納入競崗職位。

3.推薦報名。推薦采取自我推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法。組織推薦由各黨小組推薦。推薦或自薦人必須填寫《競爭上崗申請(推薦)表》。根據推薦報名情況,由“區紀委、監察局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競爭上崗候選人名單。

4.演講答辯。組織競爭者在全體機關干部大會上進行演講,介紹本人參加競爭的優勢、不足和工作思路,并就評委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答辯。演講主要考察競崗人對所競爭職位、職責的認識以及對該職位工作目標、思路、措施的闡述;答辯主要是對競崗人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組織協調能力等進行考察。先由競崗人演講,再由評委提問,演講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答辯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演講答辯設評委,由委局機關全體區管干部擔任,洪曉明同志擔任主任評委,胡志明同志擔任副主任評委,現場提問由主任評委、副主任評委進行,各提一個問題,提問范圍是與答辯者所競爭職位相關的問題。每位評委根據競崗人演講答辯情況獨立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的平均分作為競爭者演講答辯的得分。

5.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在競崗演講結束后,委局機關全體人員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評議競爭者的德、能、勤、績情況以及能否勝任所競爭職位的工作。民主測評設“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測評結果實行量化計分,具體方法如下:測評總分=〔“優秀”票數×2+“稱職”票數×1+“基本稱職”票數×0.5+“不稱職”票數×(-0.5)〕×50÷總有效得票數。

6.審核聘任。領導小組根據演講答辯和民主測評折算總得分(演講答辯評分占40%,民主測評分占60%),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聘任人選(如競崗人民主測評未達到任職資格條件第三條的,自動失去任職資格),經區紀委常委會審定后聘任。聘任期為二年。

五、組織領導

本次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在常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并建立領導小組,由洪曉明、胡志明、高家萍三位同志組成,洪曉明同志任組長。

六、有關要求

(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參加競爭上崗。

篇(5)

嚴格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機構變更和增減、編制調整必須經局黨組研究后,報編制部門批準。禁止隨意設置內設機構和超編超職數進人。

二、干部任免

干部選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織、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本站管理八級以上干部選拔應經過民主推薦、測評、考察,經局黨組研究后按管干權限報批核準;本站中層干部任命,由全站會議討論推薦人選,經市局考察后報局黨組研究同意,予以任命。干部職務免職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交流任職與回避

管理八級以上干部,任同一崗位職務滿5周年(年齡在35歲以下的工作滿3年),原則上輪崗交流(需具備專業資格的崗位除外);任同一崗位滿6周年及以上必須交流。

人事、財務等工作崗位的工作人員(包括臨時人員),必須實行“回避”制度。

四、人員調動與公開招考

本站工作人員調動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執行。本站工作人員的招考、錄(聘)用、調入由站班子決定后上報局機關,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后,人事科牽頭負責資格初審、考核考察等相關工作,報組織、人社部門核準批復。

五、臨聘人員

本站因工作需要確需聘用臨時人員的,須事先向市局上報聘用臨時人員工作方案。因工種性質向社會購買服務確定人選,經市局批復后方能與第三方(服務類中介公司)訂立聘用合同,簽訂聘用合同后,15日內將聘用人員個人信息和聘用合同報市局人事科備案。聘用人員在聘期內若出現違法違紀和重大工作失誤等行為,聘用單位應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條件參照《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等設立聘用條件,聘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學歷一般為高中以上文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一般以18—45歲為限。

篇(6)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

二、職級職數核定情況

市商務局局共有公務員編制11人。根據《實施方案》相關規定,以及一二級主任科員之間、三四級主任科員之間職數比例按各占50%的原則,市商務局局可以核定四級調研員1個,一、二級主任科員職數3名,其中:一級2個,二級1個;核定三、四級主任科員職數3名,其中:三級2個,四級1個。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擬晉升職級的干部,應當符合信念堅定、為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標準,以及《實施方案》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挺身而出接受組織挑選的優先考慮。

2、具備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忠于職守,工作實績較好。

3、群眾公認度較高。

4、符合擬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和資歷。

5、作風品行好,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清正廉潔。

(二)晉升資格

1、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2、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正職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3、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4、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5、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6、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公務員晉升職級所要求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從2019年年度考核開始,公務員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

(三)不予晉升情形

1、不具備本方案明確的晉升職級基本條件、基本資格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影響晉升職級的其他情形。

四、晉升職級程序

公務員晉升職級程序分兩個層面進行。即鄉局級領導干部晉升職級程序和普通公務員(非鄉局級領導干部)晉升職級程序。

(一)鄉局級領導干部晉升職級程序

1、召開商務局黨組會議,對領導干部晉升職級情況拿出初步推薦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2、市委組織部根據年度考核、平時考核、一貫表現、急難險重工作擔當作為情況,結合推薦意見和職級空缺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提出晉升職級動議。

3、由市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進行民主推薦和考察。

4、由市委組織部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審查干部檔案、查核舉報后,報市委組織部預審。

5、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討論決定。

6、對擬晉升職級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7、對晉升職級的領導干部,填寫《省公務員職務職級任免呈報表》,履行完相關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

(二)普通公務員(非領導干部)晉升職級程序

1、根據公務員年度考核、平時考核、一貫表現、急難險重工作擔當作為以及職級空缺情況,召開商務局黨組會議,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提出晉升職級動議。

2、對晉升二級主任科員(含二級主任科員)以上職級的,由市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進行民主推薦和考察。對晉升三級主任科員(含三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的,由商務局負責民主推薦和考察。

3、對晉升二級主任科員(含二級主任科員)以上職級的,由市委組織部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審查干部檔案、查核舉報。對晉升三級主任科員(含三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的,由商務局負責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審查干部檔案、查核舉報。

4、對擬晉升一至四級主任科員職級的,由商務局負責報市委組織部預審。

5、對晉升二級主任科員(含二級主任科員)以上職級的,由市委組織部召開部務會議研究討論;對晉升三級主任科員(含三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的,由商務局召開會議研究討論。

6、對擬晉升職級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7、對晉升二級主任科員(含二級主任科員)以上職級的,由市委組織部印發任職文件;對晉升三級主任科員(含三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的,由商務局印發任職文件。

8、對晉升職級的公務員,填寫《省公務員職務職級任免呈報表》,履行完相關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

五、晉升原則

1、德才兼備的原則。必須堅持既要重視政治立場、思想品質,又要重視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2、注重實績的原則。把工作實績作為公務員職務晉升的主要依據。

3、逐級晉升原則。按照職務等級序列,由低到高,一級一級地晉升。

4、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經黨組會商討制定實施方案,嚴格按照方案規定程序進行職級晉升審查考核。

六、組織領導

為保證晉升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干部選拔工作的公正與規范,成立晉升職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七、相關要求

篇(7)

(一)學院領導、分團委老師推薦;

(二)現任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推薦;

(三)自我推薦;

二、崗位設置

本屆學生會主席團設有分團委委員若干名;主席一名;分管主席若干名。

三、參選條件

(一)熱愛學生工作,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規違紀行為;

(二)工作積極主動,擁有吃苦耐勞的素質,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活動策劃能力;

(三)必須有兩年或者以上的學生工作經驗,要求綜合素質高,責任心強,對工作積極熱情。在校、院學生會工作過并表現良好的優先;

四、領導小組成員

顧問:陳書記

組長:姚老師

組員:董老師、陳老師、鄭老師、現任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五、選舉流程

(一)公開報名階段:6月1日-6月12日,有意愿申請并符合要求的學生,向學生會主席李真遞交自薦書;

(二)初步審查階段:6月13日-6月X日開始進行資格審查,在廣泛征求輔導員老師、各分管主席以及報名者本人意見的基礎上,確定候選人;

(三)民意測試階段:6月X日由分團委老師+學生會部門干事+大一大二學生代表進行民意投票選舉;

(四)主席團選拔:6月X日候選人首先進行筆試,6月X日對候選人進行單獨面試,確定主席團名單;

六、選舉后的工作

(一)考察任用:由分團委老師對主席團成員進行工作指導監督、考察任用,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對全院學生負責的原則,期限為一個月,如合格則正式錄用,如不合格則另行安排;

篇(8)

第二條公開選拔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規定所稱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面向社會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選拔黨政領導干部。

第三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必須遵循《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第四條公開選拔適用于選拔地方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工作部門或者工作機構的領導成員以及其他適于公開選拔的領導成員或者其人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不宜進行公開選拔。

第五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根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進行,逐步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進行公開選拔:

(一)為了改善領導班子結構,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

(二)領導職位空缺較多,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

(三)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本單位無合適人選;

(四)選拔專業性較強職位和緊缺專業職位的領導干部;

(五)其他需要進行公正選拔的情形。

第六條公開選拔工作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統一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四)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人選方案;

(五)黨委(黨組)討論決定;

(六)辦理任職手續。

第七條公開選拔工作在黨委(黨組)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

公開選拔工作應當堅持從實際出發,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學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

第八條公開選拔應當在適當范圍內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拔職位以及職位說明、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選拔程序和遴選方式、時間安排等。

第九條公開選拔應當在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的基礎上,根據選拔職位的層次、人才分布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合理確定報名人員的范圍。

第十條報名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對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可以附加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越一級報名的,應當在本級職位任滿四年;不得越兩級報名。

第十二條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人員等,其報名條件和資格由組織實施公開選拔的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

第十三條報名人員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一般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第十四條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試

第十五條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第十六條筆試、面試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命題。命題前應當進行職位分析,增強命題的針對性。試題一般從全國領導干部考試通用題庫以及經認定合格的省級組織部門題庫中提取。

第十七條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第十八條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

第十九條面試應當根據需要選擇適當的測評方法,注重科學性。

第二十條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有關領導、專家、組織人事干部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職位的面試一般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

第二十一條面試小組成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測評工作。面試小組中必須有熟悉選拔職位業務的人員。面試小組成員要實行回避制度。面試前應當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第二十二條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

第二十三條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應當及時通知應試者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開。

第二十四條市(地)、縣(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條件允許時可以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考試。

第四章組織考察

第二十五條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3:1。

第二十六條組織(人事)部門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備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第二十七條實行考察預告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組聯系方式等,向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或者向社會進行預告。

第二十八條考察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

第二十九條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應當由同一考察組考察。

第三十條跨地區、跨部門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鑒定材料。

第五章決定任用

第三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研究提出任用建議。

第三十二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

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條對黨委(黨組)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推薦、提名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或者按照有關規定推薦、提名,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第三十四條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第三十五條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以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第六章紀律和監督

第三十六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四)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篇(9)

第二條公開選拔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規定所稱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面向社會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選拔黨政領導干部。

第三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必須遵循《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第四條公開選拔適用于選拔地方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工作部門或者工作機構的領導成員以及其他適于公開選拔的領導成員或者其人

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不宜進行公開選拔。

第五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根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進行,逐步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進行公開選拔:

(一)為了改善領導班子結構,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

(二)領導職位空缺較多,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

(三)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本單位無合適人選;

(四)選拔專業性較強職位和緊缺專業職位的領導干部;

(五)其他需要進行公正選拔的情形。

第六條公開選拔工作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統一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四)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人選方案;

(五)黨委(黨組)討論決定;

(六)辦理任職手續。

第七條公開選拔工作在黨委(黨組)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

公開選拔工作應當堅持從實際出發,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學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

第八條公開選拔應當在適當范圍內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拔職位以及職位說明、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選拔程序和遴選方式、時間安排等。

第九條公開選拔應當在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的基礎上,根據選拔職位的層次、人才分布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合理確定報名人員的范圍。

第十條報名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對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可以附加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越一級報名的,應當在本級職位任滿四年;不得越兩級報名。

第十二條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人員等,其報名條件和資格由組織實施公開選拔的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

第十三條報名人員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一般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第十四條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試

第十五條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第十六條筆試、面試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命題。命題前應當進行職位分析,增強命題的針對性。試題一般從全國領導干部考試通用題庫以及經認定合格的省級組織部門題庫中提取。

第十七條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第十八條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

第十九條面試應當根據需要選擇適當的測評方法,注重科學性。

第二十條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有關領導、專家、組織人事干部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職位的面試一般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

第二十一條面試小組成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測評工作。面試小組中必須有熟悉選拔職位業務的人員。面試小組成員要實行回避制度。面試前應當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第二十二條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

第二十三條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應當及時通知應試者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開。

第二十四條市(地)、縣(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條件允許時可以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考試。

第四章組織考察

第二十五條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3:1。

第二十六條組織(人事)部門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備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第二十七條實行考察預告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

況、考察時間、考察組聯系方式等,向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或者向社會進行預告。

第二十八條考察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

第二十九條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應當由同一考察組考察。

第三十條跨地區、跨部門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鑒定材料。

第五章決定任用

第三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研究提出任用建議。

第三十二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

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條對黨委(黨組)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推薦、提名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或者按照有關規定推薦、提名,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第三十四條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第三十五條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以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第六章紀律和監督

第三十六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四)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篇(10)

在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中,我中心黨委高度重視、指導原則明確、精心準備、周密部署,并得到了市衛生局的有力指導和支持,整個實施工作開展順利,達到了預期目標。2011年自2月14日動員以來,到3月16日總結聘任,歷時1個月時間,先后經過動員報名、測評考核和考察聘用三個階段,完成了成立組織、宣傳發動、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競爭演講、民主測評、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前談話、宣布聘用等11個規定程序。這次競爭上崗范圍25個科室負責人,共有57人報名,其中原中層干部34人,新競爭報名23人;53人進入組織考察;41人被聘任為中心中層干部,其中保留原職務22人,助理提拔為副科10人,副科提拔為正科2人,新提拔科長(主任)助理8人,崗位調整6人。因年齡原因退出中層干部崗位2人。另外,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的建議人選也在本輪競爭上崗中一并考慮,到時由黨委分別向職代會、團員大會提出建議候選人名單。

2 競爭上崗主要做法

中心黨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堅持干部選拔任用原則,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抓細抓實競爭上崗工作。

2.1 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書記、主任為組長,其他黨委委員為副組長,其他中心領導為成員的競爭上崗考核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推動競爭上崗工作。下設考核組,負責落實測評、考察等具體事項。同時,結合中層干部隊伍現狀,制定了《中心本部第五輪中層干部公開選拔暨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2.2 深入宣傳動員,組織報名審查。2月14日,召開全體中層干部參加的動員大會,謝國祥書記闡述了競爭上崗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原則、程序步驟、工作紀律等,動員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打消顧慮、積極報名、展示自我、接受挑選。各科室及分支機構也進行了全面動員,在五天的報名期限內,有57名同志踴躍報名,并全部通過了資格審查。但對報名表中有超過45周歲的問題,黨委也進行了認真討論。方案中規定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從鼓勵報名,拓寬用人渠道來說,還是應該尊重方案規定。

2.3 組織書面考試和競爭演講。2月21日,組織對57名競爭人員進行有關管理知識等方面的書面測試。2月22日、24日組織了防病科室、衛生與檢驗科室和職能科室三場競爭演講。經統計,筆試最高分為89.5分,最低分為41分;其中60分以下14人,70分及其以下16 人,80 分及其以下14 人,80分及其以上13 人。在演講的56 人中,演講最高分為94.2分,最低分為71.7分,其中70分及其以上4人,75分及其以上13人,80分及其以上16人,85分及其以上16人,90分及其以上7人。

四是開展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參加競爭演講大會的中心領導、中層干部、派和高級知識分子等代表,從工作大局出發,本著公平公正客觀地對每位競爭人員進行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2月23日,考核組到科室進行民主測評和推薦。經統計,大會和科室民主測評結果優秀及合格率為100%的有5人,大會和科室民主推薦結果同意率為100%的有9人。其中,大會測評優秀及合格比例在90%及其以上31人,80%及其以上10人,70%及其以上8人,60%及其以上3人,60%以下5人。

五是認真組織考察,慎重研究任職。根據民主推薦得票高低,結合筆試、競爭演講及綜合得分情況,黨委討論53名同志為考察對象。2月28日至3月4日,考核組采取個別談話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認真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召開黨委擴大會,在認真聽取考核情況匯報,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決定了41名中層干部擬聘名單,并進行任前公示。

3 競爭上崗主要特點

本次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具有以下特點:

3.1 安排部署超前,主要領導督辦。黨委高度重視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把競爭上崗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來抓。主要領導超前部署、通盤考慮,親自督辦每一重要環節的工作。在《實施方案》制定過程中,主要領導嚴格把關,特別對競爭上崗的指導原則、崗位職數、資格條件、方式程序等重要環節親自審核,周密安排。遇到特殊情況時,主要領導親自向市衛生局匯報,與人事、組織等部門溝通協調、說明情況、爭取支持。在筆試、演講環節中,主要領導親自參與,做好考試命題、演講命題的準備。由于領導高度重視,超前部署,親自督辦,確保了此次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的有序推進。

3.2 公開公平公正,監督貫穿始終。在競爭上崗工作的每一重要環節,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始終堅持發揚民主,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始終堅持紀檢監察的全程監督,增加了競爭上崗工作的公開透明程度。首先,及時將《實施意見》、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組織考察對象、擬聘中層干部名單、聘用決定等重要環節的結果公告,供大家了解、監督。其次,考試試題、演講題目及筆試改卷,由主要領導親自準備,親自批改;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等材料的統計匯總工作,由考核組集體進行,并簽名負責。第三,確定考察名單,以民主推薦同意達50%以上為原則,并據此確定了53位同志為考察對象。確定任用名單,以考核意見為基礎,結合工作需要和事業發展,慎重研究決定。

3.3 不定職級職數,推進干部交流。在制定競爭上崗《實施方案》時,充分考慮業務發展需要、推進干部交流、促進干部全面發展,兼顧個人意愿等原則性要求,作出了不明確崗位職級和職數,以及每位競爭人員申報2-3個崗位的規定,目的就是鼓勵大家競爭報名,鼓勵交流輪崗。按照這個指導思想,在工作內容相近、專業知識相通的業務科室進行了大膽探索和嘗試,有6人進行了調整交流,既實現了干部的有序交流,又保持了業務工作的連續性。同時在部分重點、重要科室增加了中層干部職數,不僅為加強科室行政、細化業務管理充實了力量,而且為今后干部輪崗交流奠定了基礎。

3.4 工作節奏緊湊,嚴謹細致周密。本次競爭上崗是在春節后提上議事日程,從工作需要考慮,領導班子慎重研究決定實施的。從決定實施到大會動員僅用了3天時間完成了調研、方案制定等前期的籌備工作。2月14日動員至今天總結,僅僅一個月時間,各環節安排緊湊,銜接嚴密,甚至將競爭演講、黨委會討論等環節都放在晚上進行,工作節奏快、效率高。考核組成員及工作人員都能夠服從安排,執行到位,全力投入到競爭上崗服務工作中去,放棄休息,加班加點,相互支持,通力協作。在公布《實施方案》后,及時制定工作具體安排進度表,對各個環節、工作內容、責任人員、完成時限等,都作了詳細安排。在考試、演講階段,事先考慮全面周到,組織實施認真到位。統計測評推薦票數時,做到嚴謹細致,方法合理,確保無誤。從德能勤績廉方面認真匯總考察人員的組織談話,形成了全面完整的談話記錄材料及內容翔實的考察。經統計涉及談話人數達156人,占本部職工人數的五分之三。

4 競爭上崗工作成效

本次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4.1 強化了有關科室工作職能。為了適應疾控工作需要,成立了業務管理辦公室,撤消質量管理科,質量管理職能并入業務管理辦公室,意在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業務考核與管理,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將學校衛生職能并入急性傳染病防制科,急性傳染病防制科更名為急性傳染病防制與學校衛生科,實現了學校衛生與急性傳染病防制的協作作用,有利于產生工作合力。此外,將環境衛生科更名為環境衛生與消媒控制科,職業衛生科更名為職業放射衛生科,性病艾滋病科更名為艾滋病性病科,意在強化和突出科室職能。看起來科室變動不大,但還是具有很大的意義。

4.2 提高了中層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在競爭上崗工作過程中,我們堅持以能力取人,以素質取人,以實績取人,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同臺展示,接受檢驗,真正實現了競爭擇優用人,使中層干部隊伍結構得到了進一步優化,綜合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此次聘任的41位中層干部比第四輪增加了6名,充實了中層干部隊伍,平均年齡為39.9歲,最大56歲,最小28歲; 博士3人,碩士7人,本科27人,大專4人;正高1人,副高13人,中級22人,初級5人。新聘任的8位中層干部平均年齡為36.1歲;博士1人,碩士1人,本科6人。

4.3 激發了干部職工開拓奮進的工作熱情。在競爭上崗工作中,黨委對每一個環節都精心設計、安排,力求科學、嚴謹、縝密,某些環節改變了方式,增加了難度系數,普遍使廣大干部職工真正感到競爭上崗不是做樣子、走過場,確實是不拘一格選人才、火煉真金選人才。通過競爭上崗,增強了危機意識,激發了干部職工積極進取,勤奮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的內在動力,一些年輕同志看到了希望,明確了努力方向,老同志也有了危機感,大大增強了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從而更好地促使大家克服減少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浮躁心理和情緒,切實把精力更加集中到加強學習、勤奮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上來,在全中心形成了奮發有為、昂揚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圍。

4.4 形成了干部選拔任用的新機制。這次競爭上崗,是對每個人工作能力、整體素質的一次全面、客觀、公正的檢驗。為了使干部考核的結果更客觀全面、科學準確,我們在堅持上級有關規定、以往競爭上崗工作實踐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干部選拔任用的新方式。如:在考試環節中,注重對大家公共管理知識、工作實踐及對中心改革發展的關注度等,同時又兼顧到職能和業務科室,體現了考試的公平性。在競爭演講環節,首次開展了命題演講,科學考察參與競爭者的綜合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理解反應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實現了由事先準備讀稿子的演講,向現場即興演講的轉變;在綜合評價方面實行了量化評分,將考試、演講成績、大會及科室測評按權重,測算出每位競爭者的綜合分數,實現了定性與定量的有機結合。通過全方位的競爭,反復的比較,一批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群眾認可的優秀同志脫穎而出,拓寬民主選人用人渠道,完善了干部選拔任用的良好機制。

5 競爭上崗工作思考

雖然這次競爭上崗工作總體上是成功的,也得到了廣大干部職工的認可,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個別中層干部對競爭上崗認識不足,競聘意識不強;因一定原因中層干部輪崗交流范圍受到一定制約,未能在更大范圍內進行干部交流,此外對能上能下做得還不夠。為此,需要在以下幾方面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

5.1 要正確對待競爭上崗。首先,競爭上崗是形勢逼出來的。既是用人制度的需要,又是拓寬用人渠道的需要;其次,競爭上崗是傳統用人制度“難”出來的,“由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的傳統的任命制的方法,阻礙了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同時中層干部職數有限,僧多粥少,為此競爭上崗確實還算是一種好的方法;第三,競爭上崗是疾控中心成立十年來“摸”出來的。中心先后進行了五輪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其形式、方法、程序和內容得到不斷完善,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心中層干部競爭上崗的新路子,不僅解決了中心成立之初中層干部人才的緊缺,也通過競爭上崗選拔出一批優秀中層干部,中層干部隊伍得到不斷充實。

5.2 要正確對待輪崗交流。輪崗交流既是干部管理制度的客觀要求,又是鍛煉干部的有效途徑和現實需要,同時對人財物等重點崗位中層干部還有保護作用,為此中心黨委在競爭上崗工作中對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做了認真細致的謀劃。這次對人財物等重點崗位中層干部未能進行輪崗交流,主要是按照工作需要優先,保證工作連續性作出的,但是中心黨委認為必須克服困難、待時機基本成熟時對重點職能科室中層干部進行輪崗交流。對業務科室中層干部今后還將加大輪崗交流工作力度,既要進行防病科室間、衛生科室間的交流,還要在衛生與防病科室間交流,以培養綜合型、復合型、高素質的中層干部管理隊伍。

同時,這次新聘助理絕大部分都都有未在原科室提拔,除有工作需要的原因外,就是要給大家樹立一個輪崗交流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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