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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設計市場中簽訂的合同是必然產物。合同明確規定承包商需要完成符合業主需求的建筑,而業主需提供給承包商相應的資金和施工條件。合同管理對規范市場經濟的有次序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若出現法律風險,可用建筑工程設計合同作為證據。我國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一些問題,給我國的建筑市場帶來了消極的影響。所以提高設計合同的管理對完善建筑市場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筑的復雜程度越高,制定的合同的難度隨著增大。由于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存在一些問題,導致我國的建筑市場目前并不規范,交易行為等方面具有不規則性,給市場的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主要存在以下五點問題。
1、陰陽合同影響建筑市場的管理
陰陽合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工程建筑的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設計人的利益。陰陽合同主要是指雙方按照協商簽訂合同后,業主不按照合同規定,附加不合理條約,而設計人只能被迫同意,例如承包商需墊付工程的資金等。
2、雙方難以遵守合同準則,易出現違約
工程建設過程中會出現違約現象,主要有業主支付資金的問題,時間和價格與工程合約不一致。業主可能會在工程竣工后甚至處于使用期間,仍然不付費用。拖欠工資和相關費用,嚴重動搖了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設計人可能會出現不按照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規定的時間、期間完成建筑設計任務,導致工程延期難以完成。
3、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的地位
設計人在建筑設計過程中需在最大程度上滿足業主的需求,但是仍需要追求經濟利益。在合同上,會出現設計人與業利和義務的不對等。使承包商在追求利益的同時,會違背相關的合同準則,出現報假賬,縮短工期,對工程建筑持有不負責的態度,出現危險時,雙方易發生經濟糾紛,給市場帶來了消極影響。
4、雙方忽視了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規定,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沒有權利對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更改,目前,仍然存在有一方在利益的驅使下違反合約規定的情況。為了保障權益,應整理好合同規定的索賠資料,在一方違約之后,能提供相關的資料贏得官司。然而,我國的承包商和業主存在法律意識低的現象,忽視了法律的力量。產生糾紛后,因沒有提前準備好索賠的資料而難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出現糾紛后,不拿法律武器維護,而動用武力等不合法的行為與之對抗,最終給市場帶來了惡劣的影響。
5、合同制定不規范
我國制定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一些設計人和業主不按照示范文本簽定合同。會出現口頭合同、自制合同等不規范的私下合同。私下合同往往是設計人為了得到業主的競標而提出的。示范性的合同往往是對外檢查時使用,而雙方并不按照其履行義務和獲取權利。私下的合同協議并不符合我國的規定,更改建筑設計、材料等行為是違法的。
二、完善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對策
1、嚴格按照國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
規范的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給建筑設計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同時減少了糾紛、風險的出現。我國相關部門應嚴格檢查設計單位使用的合同是否與實際建筑工程內容相一致,避免出現設計人與業主不按照規范性合同進行私下協議。我國需跟隨國際的角度,不斷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使設計人和業主都能認識到我國示范性合同對工程的意義,科學合理的合同能減少因歧義、矛盾帶來的糾紛,使建筑工程能順利地完成。
2、規范合同的管理和執行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是結合設計人和業主的利益而制定的協議,雙方需要履行義務同時具有的權利。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在施工時期應嚴格按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對合同所包含的信息了解透徹,收集相關的信息。制定合同時,雙方需遵循法律規定,結合多方面考慮合同的內容。特別是對于工程延期、拖欠支付等違約的行為,需注明對方在各種情況下違反合同應付的責任。
3、簽訂合同雙方提高法律意識
合同的制定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的協議,合同管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降低了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建筑材料價格、工程期限等帶來的問題。通過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的雙方意識到合同所具有的的法律約束力,通過合同有利于科學地管理建筑工程,從根源上解決了設計人與業主存在的矛盾,減少了因糾紛帶來的經濟損失,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有利于使建筑市場逐漸科學化和規范化。同時,我國應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督,對不按照法律規定的合同管理雙方進行懲戒。
4、提高索賠意識和增強索賠管理工作
若有一方沒有遵守合同所規定的準則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時,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索賠。目前,我國設計人、業主的索賠意識都較低。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是約束雙方行為的規定,雙方應提高索賠意識和法律意識,當對方不能按照合同進行賠償時,應采用法律手段。在制定合同時,雙方應充分考慮到可能因對方帶來的損失,將各個方面列出來,科學評估帶來的經濟損失。雙方都應在合同有效期間,結合相關法律,對施工過程中任一方存在違約行為時,對其提出補償要求,保障自己的利益。
5、優化合同的管理
對建筑工程的內部結構進行優化,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參考一些國家先進的分包合同,制定出與我國國情相符合的合同。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分包合同的管理,與國際接軌,但是合同應與我國的建筑市場相適宜。
結束語: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涉及建筑設計單位與業主的利益和應履行的義務。提高對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的管理水平才能從根本上規范建筑市場,減少糾紛問題。目前我國施工合同主要存在陰陽合同、出現違約、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的位置、合同制定不規范等問題,將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帶入了困境。針對上述問題,制定出嚴格按照國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規范合同的管理和執行、優化合同的管理等對策。實行以上對策,有利于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和權利,同時提高了我國建筑市場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參考文獻:
[1] 于亞薪,謝玉巖.搞好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堵塞承包商出賣資質的有效途徑[J]. 吉林水利. 2002年03期.
業主方的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建設工程由于項目投資巨大、建設周期較長、涉及合同當事人眾多,并對業主方的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帶來了風險,加強合同管理工作,通過運用合同的規范、約束效力,有助于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的正當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個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數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對于每個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接觸等過程的控制與管理,同時也涉及到對所有合同進行統籌規劃管理的過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結構的選擇、合同文本選擇、合同計價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合同訴訟等內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項最基本原則,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基于雙方的真實、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體的非法干涉,該原則的核心是充分尊重當事人在進行合同活動中對外表述的內心真實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為建設工程合同相對人選擇、合同條款的達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間。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則,業主方可以在合同簽署之前,在市場范圍內自由選擇適合的當事人,以完成相應的建設工程項目。這一原則也為業主方合同條款的擬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論基礎。特別是對于在合同簽署過程中分歧較大、難以達成一致的內容,合同雙方通過充分的意思表示,經過討價還價式的談判與妥協,最終達成相應的合同條款,而這些最終達成的合同條款也被視為雙方真實、自由的合意達成,并對雙方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
二、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及其法律控制
業主方合同管理的風險可以劃分為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合同違約追責風險、合同條款陷阱風險等方面。
(一)業主方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
在業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對于相關建設工程法規的不重視,缺乏對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于應當簽訂正式合同的項目沒有簽訂合同,往往通過口頭協議、事后補簽合同等方式來達成協議,一旦發生爭議對合同雙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證,造成問題糾紛難以解決,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而“陰陽合同”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設工程大多通過招標形式來確定施工單位,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依據招投標文件簽訂的在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稱為“陽合同”。而在招標之后業主方擅自變更合同內容,與對方當事人私下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再次簽訂與原合同內容不一致,甚至原合同條款內容。對于“陰陽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那么,業主方在編制或者委托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事先對與招標文件所附合同內容進行嚴格審查,一旦招標文件中的合同被確定,對方當事人簽署備案之后,再試圖通過“陰合同”的行為改變原合同內容,意味著違反了法律的要求,對于業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規范,往來函件、工程簽證缺乏必要的記錄和保管,發生問題后扯皮不斷,相互推委。
(二)合同條款及變更的風險
合同文本應當盡量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劃分清楚,業主方簽署的多數合同文本都由對方單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對于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往往顯示公平,違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合同對方當事人如過多地強調了自己的權利,對于業主方的權利涉及較少。一般在建設工程中的業主方責任主要是合作責任,一般包括業主方雇傭人員并委托其在授權范圍內履行業主職責的部分合同責任,及時對于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必須的決策、手續、答復指示下達溝通責任,及時提供相關的資料、圖紙、場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時驗收接受責任。
一般對于業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對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約雙方的責權嚴重不對稱,缺乏對于對方當事人的制裁條款以及違約金制裁的約定。
對于業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變更的風險較大,由于業主方新的變更指令、設計方、監理方的導致圖紙修改、工程環境變化、業主方要求承包商改變施工方案,由于業主方、政府部門要求、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原設計錯誤導致的設計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由業主承擔合同責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變更以及工期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都將由業主方承擔。所以,業主方所提出的變更請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視并論證變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加強前期的勘察、準備工作,盡量減少工程變更,杜絕無謂地變更。
三、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運用
(一)專門合同管理部門或人員的設立為業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證
業主方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周期長短和資金投入情況,專門設立合同管理部門或專門合同管理工作人員。任選具備熟悉建設工程法規與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購、招投標法律法規方面的人才進行專門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設立合同管理賬目,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做好合同的系統化與專業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編制招投標合同文件時,由專門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條款的診斷、擬定。招投標完成后,簽署合同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員的再審核,最后再與建設項目監審部門形成最終合同文本,交由業主方蓋章簽署。完備的合同管理制度與工作流程,能夠在制度上保證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性與持續性。
另外,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資料的歸集、建檔制度也有助于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文件、資料、法規的系統建檔,系統、科學、完整的合同資料既能防止合同資料的遺失,對于后續結算工作、糾紛處理、審計備查及咨詢參考提供良好的輔助證明作用。
(二)根據項目情況選取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設項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見的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以及成本補償合同。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各有其利弊,單價合同以單價優先為原則,業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數字是參考數字,實際工程款則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確定的單價計算。而單價合同的不足之處對于業主方來說,核實工程量需要花費巨大的精力,同時還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總價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雖然對于業主來說最簡單易行,但忽視了因為環境變化和工程量增加的變化。對于固定總價合同業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環境條件穩定,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范圍明確的情況下采用。而變動總價合同對于變動的影響因素進行了規定,對于客觀原因引起的變化導致的方進行調整。對于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的情況,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優越性,承包商風險低,利潤有保證,但對業主方來說,合同不確定性以及合同無法準確將工程內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終止時間等進行合理安排,對業主方合同履行與監督不利。
因此,在建設項目中,根據工程的總體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風險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響因素等,選擇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通過不同的計價方式達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的實現。
此外,我國為規范建筑市場,出臺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等,這些合同文本對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糾紛解決提供了指導性的內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問題。在選擇合同示范文本時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選用,將合同示范文本與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結合,否則即使選用合同示范文本,也會造成訂立合同流于形式,訂立合同簡單,但內容具體條款卻是,權利、責任劃分不明確,合同文本形同虛設,帶來合同履行風險。對此業主方應靈活選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時結合項目實際,運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準備表達雙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條款的巧妙擬定可以約束制裁對方當事人行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處在于合同的訂立必須雙方根據自身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某種合意。在建設項目中,業主方在合同條款的設定時,應當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這一根本宗旨。特別是對于一些沒有工程經驗、工程人才缺乏的單位,巧妙設定合同條款,有助于維護業主方的投資利益。
對于合同條款的約定技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設定:
0 前言
由于我國的建筑市場還不健全、不完善,還沒有項目管理專業和行業范圍內的指導實施準則,社會中介組織服務尚不規范,在概念認識與理解上還存在著局限等,直接使用這些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文本會產生很多問題。考慮到我國的現實狀況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礙,我們必須立足中國國情,吸收和借鑒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條件,設計出適合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1 制訂項目管理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原則
(1)有助于促進良好的管理。
合同應促使項目的參加者按照現代項目管理原理和實踐管理好自己的工作,鼓勵各方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能體現雙方的合作伙伴關系;加強雙方的溝通和協調,雙方有互相通知責任,有知情權,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密切,才能克服大量未預料的困難,減少爭執,并易于解決;要求雙方誠實信用,互相信任,能照顧各方的利益,使項目參加者各方都能滿意,實現多贏;強調公平合理,公平地分擔工作和責任,工作和報酬之間應平衡。在保證合同法律的嚴謹性和嚴密性的前提下,更趨向工程,使用工程語言,文體清晰、簡潔、易讀易懂,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促進良好的管理。
(2)靈活性和更廣泛的適用性。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全面,盡可能多的采用選擇性條款,人們在使用時就可以通過對條款的選擇或刪除對合同文本加以靈活運用,這樣也可以減少專用條款的數量,減少人們的隨意性。同時,通過靈活運用選擇性條款,又可以使同一個合同文本有更廣泛的適應性,適用于多種合同策略(如不同的承發包方式,不同的專業領域等);適用于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如總價合同,單價合同,目標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適用于單一承包商或多個承包商聯營承包;適用于不同的國度和不同的法律基礎等。
(3)概括但不失完備性。
合同文本應包含合同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并以此為基礎將雙方各方面的需要和意圖概括反映出來。同時,將合同中應該具備的條款明列出來,使合同條款盡可能全面、完整,避免發生條款遺漏、殘缺等問題。
(4)規范性。
合同文本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具有相應的規范性。而且合同文本應具有很強的可靠性,使合同雙方在使用合同文本時避免意思表示不全面、不確切,防止顯失公平和違反法律的條款。合同雙方簽訂了合同后,實際上就將自己的簽約行為納入了依法辦事的軌道,要接收合同文本的制約。
(5)其他要求。
隨著工程項目管理新的發展,對合同還有許多新的要求。如合同應體現工程項目的社會和歷史責任,強化對“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要求;合同應反映工程項目的全生命期管理和集成化管理的要求;合同應反映供應鏈在工程項目中的應用;甚至合同還應包容許多工程采用虛擬組織的方式運作。
2 我國使用國際項目管理合同的環境
2.1 現實狀況
由于我國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建筑市場還不健全,不完善,市場服務體系等相關要素市場還不能完全滿足要求。具體對國際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件的影響主要反映在如下幾個方面:
(1)監理的素質尚不足以承擔起項目管理的重任。
(2)政府質量監督制度使市場主體質量責任代位。
(3)專業人士組織或行業協會尚未發揮足夠作用,社會中介組織服務尚不規范。
(4)管理體制不順和手段欠缺。
2.2 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業先后頒布和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一系列與建設工程合同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新頒法律共同確立了基本完整的工程合同法律框架,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相關的法律主要有:
建設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合同法、政府采購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
建設行政法規:主要包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建設部部門規章主要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行辦法、建筑市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
規范性文件:包括關于培育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等。
3 構建我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我國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為了形成我國的項目管理合同文本,我們應在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根據應用的不同情況,把握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文件中的相對固定的文本結構部分,有針對性地借鑒和吸收國際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1)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結構。
考慮到我國的現實狀況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礙,構建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時,可以參考國際項目管理委托合同的總體框架,合同結構如圖1所示:
(2)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內容。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文本的內容應能體現出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現狀,在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起到積極的作用,為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的發展,并進而在國際上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一定的貢獻。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的通用條件參照國際項目管理合同,項目管理委托服務范圍考慮我國目前建設工程各階段項目管理工作中的內容,將其整理分類后形成菜單式服務,在實際使用時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內容中具體內容見附錄。
4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應用條件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的能與國際接軌的項目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有業主實行的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投標責任制,建設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施工項目經理責任制。2003年初,建設部專門下發了《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鼓勵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的企業,通過建立與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充實項目管理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開展相應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但是,在實際項目執行過程中,往往有很多現象背離了項目管理的初衷。為了使國際項目管理合同能在一個較為適當的環境下使用,我們應逐步改善我國的現實狀況,建立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
(1)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素質。
發達國家相當重視項目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和資質認定,形成了相當規模的行業。美國PMI學會主辦的項目管理專業資質PMP考試和資質證書,得到社會的公認。獲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機會被政府部門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
(2)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目前,我國建設市場在管理體制、法制建設、運行機制、中介服務、價格政策和社會習慣等方面仍有許多方面有待改進。我們必須建立法制的、政府監督的、自我約束的管理體系,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中介市場,加大投資中介服務的法律責任,為工程咨詢和項目管理創造更好的市場環境。
(3)加強與國際項目管理機構的交流與合作。
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公司應該進一步加強與美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的國際項目管理機構和協會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加強項目管理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建立自己的項目管理體系,引進和開發先進的項目管理軟件系統,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為工程項目管理公司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
(4)建立和健全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
盡管我國已經有了相關法律、規章,但仍沒有一個在項目管理專業和行業范圍的指導性實施準則。同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較為普遍。有些工程沒有實行招投標制,有些卻采用議標或是假招標,大搞“人情工程”。為此,必須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類建筑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做到門類齊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疊,遺漏空缺和互相抵觸。同時政府部門也要充分發揮和運用法律、法規的手段,培養和發展我國的建筑市場體系,確保建設項目從前期策劃、勘察設計、工程承發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動都納入法制軌道。
參考文獻
建筑行業的市場隨著經濟的改革和發展逐漸趨于完善和規范,同時又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經濟效益不穩定,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簽署和管理愈加重要。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范圍廣泛,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所經過的各個經營階段大同小異,因此,為了適應社會的發展趨勢,獲取最大的利益,簽訂工程合同就成了對該工程各部門和各單位進行協調和約束的基礎條件。由于人為因素或是客觀原因,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就需要相關的索賠措施進行補救,以便降低運營風險,控制工程造價,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調節社會矛盾。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完善索賠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1建設工程中有效發揮合同管理作用的重要性
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是指針對施工合同中所簽訂的注意事項、履行條件和義務、違約情況出現、進行索賠事項及解除雙方合同關系等各項內容和要素進行的管理。建筑工程具有跨度大、時效長、技術高、工程造價高、環境復雜以及專業性強的特點,因此在施工伊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任務尤為重要,在整個建筑過程中起著保障作用,以便施工項目的順利完成,其實際意義重大。(1)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利于使合同形式和內容具有合法性和規范性合同是一種契約,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用來保障合約雙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在進行合同的簽署時,務必要遵紀守法,對合同加強管理,保證其實施起來具有合法有效性,同時維護了利益,也可以約束自身的行為,為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提供了保障。(2)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利于建筑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完成在整個建筑施工過程中,合同是一個規范,也是一個引導,為項目的發展確立了方向,不僅可以為項目的進行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信息,從宏觀角度上對各項工作內容進行調控和指引,而且也控制并規范了工程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以及合同雙方的行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完成。
2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之間的相互關系
索賠已經是家喻戶曉的一個詞語,是指權益受到侵犯,必須要對此進行精神或物質賠償的請求。反映在建筑行業施工合同中,索賠指的是雙方當事人其中一方無故違約、未能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而使一方受到損害而提出的賠償請求。因此索賠就是伴隨著合同的產生而產生,兩者之間具有密切關系。(1)合同為索賠提供了最直接,最原始的憑證,兩者之間具有直接聯系,合同就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對違法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的賠償請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就是索賠管理,從某種意義上說索賠也是對合同雙方利益進行的保護,體現出了法律在合同中的約束力,無形中約束著雙方的行為準則,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地履行,通過索賠,不但可以維護合同雙方的權利,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也可對雙方進行約束,規范市場行為,使雙方當事人認真有效地履行合同,達到建設項目順利完工的目的。(2)做好合同的簽署管理工作,才能為索賠打下良好的基礎。合同是對該項目的明文規定,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內容完善且面面俱到,因此在進行索賠時,才能夠有足夠的證據,使索賠工作有效的順利完成。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賠存在的問題分析
建筑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但是也仍舊被傳統的經濟體制所束縛,在加上建筑市場的不規范,使得在進行合同管理和索賠方面存在不足之處。(1)在進行工程建設時,合同雙方的責任和利益不平衡,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也不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削弱了法律的約束性,為履行合同帶來了潛在的隱患,影響了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阻礙了工程項目的實施。(2)建筑行業具有自己獨特的行業性質,因此索賠情況多發,隨著建筑行業的發展需要,部分企業利用法律漏洞以及人們的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從而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造成了很多不平等的條款,從而為后續的索賠工作帶來困擾。(3)索賠問題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過程,最常見的就是發起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等違約行為造成的費用索賠以及因工程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索賠。具體來講工期索賠,包括順延工期和賠償因工期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工程項目一旦無法按時完成,就必然延長期限,從而增加人工費用、設備使用費用等,最終反映出來的是費用索賠,綜合而言,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是同時存在的且具有密切的聯系。
4綜上所述
建設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進行索賠的關鍵和基礎,因此只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監管力度和執行力度,才能保證索賠工作的有序進行。那么,針對當前社會局勢和建筑行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提議,以便規范整個建筑市場。(1)提升管理部門的思想水平,優化整體素質,組建高水準的專業人才隊伍。針對目前建筑行業中合同的不規范不專業等問題,導致合同約束力下降的后果,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引進高素質的人才并加強現有人員的業務和技能培訓,加強法律、建筑、合同等知識的學習,明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提升工作人員的文化修養和工作水平。(2)施工合同的簽署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并到達一致的目標,因此不僅有關合同管理部門的意識和技能水平要提高,作為合同另一方的施工方也要充分地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強相關方面的知識,以便后續索賠工作能夠順利有效地進行,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3)整合合同和索賠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并加強審核和管理。在實施建設工程中,對索賠比較敏感,因此在合同雙方進行協商時,應該整理好相關資料,進行分類保存,而索賠是否能夠有效完成就歸功于索賠資料的信息完善度和審核度。務必在出現索賠情況時能夠及時有效提供充分的事實依據。一旦索賠處理完畢,雙方簽署人也要將一些關于索賠信息的資料存檔,以便查閱和積累經驗。
5結語
在進行具體建設施工工程項目的過程中,合同管理已經在整個工程項目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時也是實現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徑,有關人員和部門到要做到按法律規定辦事,增加法律意識,提高知識水平,成立專業性隊伍,使合同規范化統一化,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索賠的順利進行,實現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楊建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應用研究[J].管理學家,2013(2).
一、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加強合同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職能,更多地運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也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而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
建設工程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項目工期和功能等主要質量控制點往往會反映在合同上。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建設工程合同以《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文件為主要管理依據,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及相關附件文件組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市場主體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定,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
合同管理目標制是各項合同管理活動應達到的最終目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項目法人通過自身在工程項目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監督和協調等工作,促使項目內部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也是為了保證項目經營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從而達到高質量、高效益,滿足社會需要,更好地為發展和繁榮建筑業市場經濟。
合同目標管理的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是指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為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運用管理職能和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行為施行管理活動的過程。
1、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簽訂就意味著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要采取謹慎、嚴肅、認真的態度,作好簽訂前的準備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市場預測、資信調查和決策,以及訂立合同前行為的管理。
2、合同訂立時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意味著當事人雙方經過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充分醞釀、協商一致,從而建立起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關系。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訂立后,當事人應認真做好履行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4、合同發生糾紛時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之間有可能發生糾紛,當爭議糾紛出現時,有關雙方首先應從整體、全局利益出發,做好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于糾紛的解決,合同資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證據。
三、制定合同管理績效目標的原則
建設工程項目存在著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以及不可逆等特點,所以在進行合同管理績效評價前要擬定合同管理績效目標,并應遵循如下原則。
1、目標的具體化。績效目標應該在對工作內容進行分解和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具體的描述。
2、目標的可衡量性。定績效目標必須采用可衡量的方式描述,以便將組織實際的績效與績效目標進行比較。
3、目標的導向性。績效目標的設立是為了引導組織的行為。這要求績效目標不僅是可衡量的結果,還應該包含對組織實現該績效結果的過程中應有行為的約束。
4、目標的可行性。根據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績效目標,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向和目標,并激發組織更好地實現目標。
5、目標的限制性。績效目標有時限要求和資源限制,在確定的目標下,應根據組織的外部環境和實際能力確定實現目標所需的合同時間及所需的資源。選擇績效目標時,應針對提高組織管理水平、達到組織目標起關鍵作用的工作和影響因素制定,應當符合組織目標及發展戰略。績效目標應當便于通過收集相關信息進行評價。
四、合同管理的績效評估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動及其運行過程的行為規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關鍵所在。因此,必須建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評估制度。
合同管理績效評價既不同于個體績效評價,又有別于一般的組織績效評價,應從結果績效與行為績兩方面進行評價。合同管理績效評價過程復雜,指標體系是動態的,結果績效可進行定量評價,而行為績效的評價需要用定性指標定量化的方法(如AHP方法)進行評價。
1、合同管理的結果績效。合同管理的結果績效表現為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工程投資與計劃目標的偏離程度。合同總目標在項目決策階段確定,根據其內容可分解為投資、工期和質量三大目標,三個目標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在滿足質量和進度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投資。
針對合同形成階段的績效目標,要編制全面完整的招標文件;優化評標方法,選擇恰當的承包商;對外部環境風險進行準確的估計,提出合理的防范風險措施;保證各類合同的協調。而在合同履行階段的績效目標,則應該做到以下方面:審查計劃實施的可行性,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實施計劃的合理性;及時審批、支付工程進度款;按時組織工程驗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溝通信息,及時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至于合同變更和索賠管理的績效目標,則應該做到:盡早預測可能發生合同變更的事件并做好防范工作;及時了解產生變更的原因及變更可能造成的后果;對變更事件盡早提出有效且經濟的解決方案;認真審查索賠報告,及時有效地解決合同爭議。
2、合同管理的行為績效。合同管理的行為績效受多因素的影響,要合理評價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行為績效,必須研究影響行為績效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對實現組織績效產生明顯促進作用的因素,分析其對績效作用的程度和結果。
(1)組織結構。組織結構對組織的績效產生重要的影響。構建組織結構就是要劃分各個工作崗位的職責權限,使員工的崗位與其工作能力相適應,以便開展分工協作,使組織目標能夠順利完成。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組織各項投資計劃的編制、審查和報批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規定,按進度和實際完成工作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價款;工程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質量與施工進度控制工作和合同履行的落實。只要符合分工協作的原則,責、權、利分明,不論何種組織結構形式都能正常地實施合同管理活動。
(2)組織制度。組織制度是指組織的基本規范,它明確了人員之間的分工協作關系,規定了各部門及其成員的職權和職責,形成良好的溝通和激勵機制,為組織成員進行工作創造良好的組織環境,使各類人員能夠協調一致地實現組織目標。合同管理責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其建立原則為責任明確、逐級負責、落實到人,以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確保合同圓滿完成。
(3)組織文化。組織文化是一定經濟社會文化背景下的組織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日趨穩定的獨特的價值觀,以及以此為核心而形成的行為規范、道德準則、群體意識、風險習慣等。作為建設項目管理組織,應實行嚴格的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按合同糾紛處理程序解決糾紛。
(4)信息管理。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能使合同順利地履行。信息收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及時掌握準確、完整的信息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員卓有成效地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并對合同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參考文獻】
[1] 胡季英、關柯、李忠富:建設合同管理的國際化比較分析[J].建筑管理現代化,2004(3).
施工項目從準備建設階段到項目完全竣工并且驗收結束后的一切建設花銷加起來就是工程造價。而把整個施工建設階段的一切花銷限定在預期的費用額度之內就是工程造價控制。工程造價控制對于施工建設單位,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意義非常重大。工程造價控制不應該局限于一方面,應該多角度出發。可以從科學的選擇工程造價控制的對象,嚴格把控施工合同的管理等方面入手。這里提到的嚴格把控施工合同的管理在施工單位控制工程造價時運用的十分廣泛。什么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就是說施工建設過程中的甲方和乙方按照施工的一些相關注意事項依法簽訂有關雙方權利和責任義務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沒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簽訂施工合同如果施工的甲方和乙方關于法律方面的素質較低,對于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甚了解,那么造成的后果是很嚴重的。這使合同在編撰簽署時一些重要方面的條款違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有時候也會發生意見不統一,一邊獨大的情況,比如很多的施工建筑單位制定的合同內容殘缺,漏洞百出,甚至一些施工單位所擬定的合同本身的目的是非法的,但是用合法的形式來隱藏,這樣的合同是無效的。
(二)對施工合同認識不足如今我國的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建筑行業的發展越來越迅速。大大小小的施工建筑單位林立,施工建設市場競爭十分激烈。招標成了現在選定施工單位的一個最常用的方法。這就使得一些建筑企業為了中標而使用不正當甚至是非法的手段進行惡意競爭。擬定的合同甲方和乙方權利和義務不統一。絕大多數的施工合同都是由甲方業主擬定的,所以合同對乙方建筑單位的權力又規定的比較多,而對甲方的規定較少。
(三)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有許多施工企業對合同管理的意識淡薄,缺乏專業人員管理合同。沒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沒有一個科學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對合同的內容和監督管控也比較缺乏。不能很好的認識和控制合同中的風險。并且如今的監理企業也缺乏相關的合同管理職務,沒有一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不能很好地規范管理合同。
(四)合同文本有很多缺陷20世紀70~80年代新建立的一些中小建筑企業在現在的建筑企業中占了一大部分。這些企業并沒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部門,更沒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制定合同內容時往往是直接借鑒一些規模比較大的企業的合同,要不就是從網上東拼西湊,沒有完全理解合同內容。使得合同內容并不合理也不完善,合同中大部分都是規定了乙方的義務,然而對甲方的要求較少。沒有劃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意外和責任界限,違背合同時并不清楚到底是哪一方的責任,這樣一來給事故發生的處理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五)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偏低由于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知識淺薄也會造成合同管理混亂。一些施工企業當中,負責管理合同的人員素質較低,專業知識淺薄,沒有扎實的法律修養和管理功底,導致對合同管理的不到位。而且這些施工單位也缺乏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養,這些合同管理人員也很難提高合同管理的專業素質,無形之中使得合同管理工作風險增加。
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管理的問題分析
(一)施工預算不準確造成造價問題在工程項目進行建設時,如果建設的預算不夠準確就會帶來一系列的工程造價控制管理問題。在施工的一開始,施工單位的專門報價工作者要在施工現場進行實地考察測量,然后再根據施工單位的建設圖紙施工方案對該工程施工的費用進行預算。如果一些內部或者外部因素影響了報價人員的現場實地考察測量,沒有很好的了解施工方案,那么對于施工費用的預估也會變得不夠準確。還有一點就是,施工單位沒有很好的觀察施工場地附近的施工環境,施工場地附近的便利資源得不到利用也會增加施工預算的費用,使施工的造價控制管理出現問題。還有,施工人員沒有很好的了解市場情況,使得購進施工原材料支出比較大,給項目上施工造價帶來很大的影響。最后就是,施工人員沒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報價,就是直接生搬硬套價格信息,使施工項目的預估費用沒有一個合理的基準,施工報價與現實費用相差甚遠,給施工造價控制帶來巨大負擔。
(二)施工現場支出簽證難以管理在建筑單位進行項目施工時,施工現場的情況不斷變化,支出較多,所以要進行支出簽證。但是在施工進行過程中又很難。對支出進行簽證管理,所以對施工造價控制管理帶來很大的影響。因為施工現場的工程費用要在施工當時進行現場報銷,然而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報銷時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給施工的支出簽證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因為工地的支出簽證包含信息比較廣泛,需要層層審批,這就使支出簽證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簽發,進一步延后支出簽證的下發。
(三)施工成本管理核算不嚴格施工材料的成本和施工人員的成本管理是施工建設師造價控制管理工作的兩大方面。管理施工材料的成本造價時,因為施工人員沒有對購進的施工材料成本價格做一個全面的了解,因此在構建施工員材料的時候,原材料的效果達不到施工的要求,這樣一來施工原材料的支出負擔加大,給工程造價控制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在管理施工人員的成本時,要選擇符合項目施工要求的工程管理人員,科學組合施工團隊,優化項目施工人員資源配置,制定合理的工程建設計劃,使項目工程建設能夠有序開展。由此可見,只有嚴格管控施工成本,才能減少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不必要的費用支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成本。
控制與管理措施
(一)合同管理精細化合同是施工項目建設的憑據,加強對施工項目的管理首先就要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嚴格把控施工合同的審批工作,根據建設項目的招標信息進行嚴格審批,檢查合同中是否出現了相違背的條款。在合同簽署之后,要主動處理好合同后續的管理工作。要求雙方要嚴格根據合同進行合作。如果在合作過程中出現問題,要在第一時間記錄問題,然后立即做出相關處理方案把問題及時解決。現在各個省份擬定的合同監督管理條例對各個施工單位的合同監督管理提出了相應的標準,但是因為各施工單位擬定的合同種類復雜多樣,該條例無法滿足施工的需要,所以每個施工單位和相關部門應該結合自身特點,出臺一個適合自身的條例。
(二)加強合同意識,嚴密合同條款施工雙方要提高自身的法律修養和合同管理觀念。要認真研究合同的條款,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和責任界限。使合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內容嚴謹,涵蓋范圍全。在雙方出現分歧的部分要及時進行協商,統一意見。防止在出現問題時雙方相互推辭。保證合同擬定后完美的執行,降低施工成本。
(三)管理人員專業化建筑單位要設立合同管理人員專業培訓班,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使管理人員能夠更好地進行合同管理工作。
(四)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根據大量的數據經驗顯示,在項目施工建設后,承包方都會要求賠償,簡單而言就是想要增加合同的價款。所以要科學的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對索賠和反索賠投入精力進行研究。
(五)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政府召集專業知識強,有非常高的實踐能力的專業人員組成團隊進行項目工程管理。就是常說的“代建制”,每個不同性質的行業都有各自專業的人員進行建設,吃政府投資的項目得到最專業的管理。運用代建制使合同管理的優勢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免在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
(六)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在合同擬定之后,施工單位的各部門應該邀請相關方面的專家對合同的條款進行嚴格周密的審批,全面了解投標文件。經過一系列嚴格審批過后,一些不符合規定違法的條款應該及時進行刪除或者改正,一些不全面不完善的條款。要進行商討然后加以補充。防止在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雙方出現矛盾或者違約,給施工單位帶來額外的負擔。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建設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項目的主體方與項目承包方之間所達成的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協議,其是締結雙方明確法律關系和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兩者之間的一切權利及相應責任關系的基礎。隨著我國經濟及建筑業的快速發展,建設工程合同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發展現狀
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工程項目的這一特性就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難度。相對于國外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我國仍存在著一些不足,這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建設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識缺失,在建設工程合同文件中存在著不平等條款致使項目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通過對多個項目進行調查后發現,建設工程合同中有很大一部分條款是由業主方制定的,同時由于建筑單位激烈的競爭壓力從而使得建設工程合同在制定、執行都存在著一定的較為偏向業主方。同時在建設工程合同文本的形式上一些建設項目為了回避業務未能采用國家標準的合同文本,通過采用一些不規范的文本使用一些模糊的、籠統的文本條件來達到轉嫁工程風險的目的。(2)建設工程合同的履約程度相對不足,違約現象較為嚴重。在一些工程項目中,業主方及工程項目承建方即使在簽署了完善的建設工程合同后仍不認真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從而造成建設工程合同形同虛設,極大的影響了建筑行業的行業秩序。(3)即使在簽署了完善的建設工程合同當合同違約時后仍面臨著較為嚴重的索賠壓力。索賠是在合同簽署方根據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依照國家的法律規定依法所享有的權利,是國家對手損失方的補償,同時對于工程項目的業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種依法包括自身權益、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現今對于建筑市場的管理較為混亂,致使當工程項目的業主方或是承包方在利益受到損害時無法及時的對自身權益進行索賠,據統計,有相當一部分工程項目承包方由于建設工程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條件或是索賠意識淡薄等原因使得自身權益受到極大的損害。(4)在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時一些單位由于自身資質或是企業等級不達標的情況下從而非法的冒用或是借用其他承包商資質進行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以此獲得工程項目的承包資格,這一形式下簽訂的合同往往是無效合同,從而對業主方的權益造成極大的侵害。同時一些不法承包商專門通過租賃承包資質,通過收取租賃費以此獲得不法收入,從而謀取暴利,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的秩序。(5)在一些工程項目中,有些承包商通過壓低報價,在中標后將工程項目分包拆散將項目承包給一些資質不全的項目承包單位,從而使得工程項目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6)在工程項目中一些項目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體系不重視、不管理,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管理機制不健全,從而致使建設工程合同隨意簽訂,履約手續不健全,缺乏相應的建設工程合同審查和評估程序致使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7)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控機制和風險管控的措施,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寄希望于一些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養,這一依靠人治而非法治的方式會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亂,使得一些無效、錯雜的合同文件夾雜在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從而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分析和判斷造成嚴重的干擾使得建設工程合同容易存在一些漏洞,形成建設工程合同風險。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缺乏相應的管控機制會使得各種腐敗現象較為嚴重。(8)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質、專業性的人才來進行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現今,從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員很多是跨專業或是新進從業人員,專業的、有經驗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相對缺乏,從而嚴重制約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發展。同時在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過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較為落后從而制約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
2 如何更好的管理建設工程合同
2.1 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嚴密性。建設工程合同是一項較為復雜、嚴密的體系,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過程中應明確合同的范圍、合同的內容,從而建立起一個較為合理的合同框架體系,同時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應當對工程造價調整的依據、方法以及調整幅度和范圍等進行明確的定義,避免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出現籠統的、模糊性的字詞或條款。同時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中需要明確施工進度的控制,對于建設工程完成日期有著明確的標注,同時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付款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界定,對于何時付款、達到工程進度多少時進行一定的款項撥付等。合同中還需要對違約情況的處理原則及方式進行細化,避免當發生糾紛時兩者進行扯皮。
2.2 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的交底。在建設工程合同中需要采用標準合同文本,并對其中一些項目需要明確標注具體操作步驟,并在建設工程合同簽訂后對合同履約人員進行詳細的合同交底,運用合同合理合法的保護自身。
2.3 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合同辦事。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合同中各項條款所規定的進行執行,認真履行合同,嚴格按照合同進行辦事,避免違約。當違約工作發生時需要對索賠資料進行詳細的整理,對后期的索賠工作進行支持。
結語
現今建設業已經成為了我國的支柱性產業之一,但是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仍存在著較多的問題,本文在分析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的基礎上,闡述了如何更好的對建設工程合同進行管理。
前言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該類合同包含:勘察、設計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等等。其中內容最復雜、標的最大的要數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的合同。本文主要就承發包雙方如何對施工合同的管理與控制進行了闡述。
隨著建筑市場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無論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加強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最關鍵環節之一。因此,如何實行合同管理及控制是整個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
1建設工程合同的評審和簽訂
1)招投標階段對建設工程合同條款的審核
隨著招投標管理的逐步完善,發包人在招標階段一般在招標文件中列明了合同條款。我國現行的合同文本是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合同中規定了雙方主要的權利和義務,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現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施工合同的類型劃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所以發包人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應考慮項目規模和工期長短、項目的競爭情況、項目的復雜程度、項目單項工程的明確程度、項目準備時間的長短、項目的外部環境因素及風險因素等不同情況。應盡量考慮選擇對發包人而言風險較低的固定總價或固定單價合同。其次,在合同條款方面,應詳細標明質量、工期、安全生產等要有明確目標及獎罰措施。在工程價款方面特別要指明變更、簽證的計價方法,工程量增減的的計價方法,防止投標人利用招標文件中的失誤做不平衡報價或索賠。
對于投標單位來說,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列明合同條款有利也有弊,有利的是投標人在投標時就了解合同情況,便于投標價格的編制和投標策略的運用;不利的是有的招標人利用投標人想拿到工程這一迫切心理,故意訂立一些加重承包人責任,減輕自己責任,弱化承包人權利,明顯有失公平的合同條款。因此,對于投標單位來說,在拿到招標文件之后的工作,不僅僅是考慮計價方面的問題,還要認真審核,仔細研究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
所以,雙方參加招投標人員應該認真審核每一份招投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 不斷積累經驗,加強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合同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這樣才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
通過招投標方式訂立的合同,中標書發出后,即對招標人和中標人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即告成立。我國《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投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中標單位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以后,就要將發包人在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規定、條件和條款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即簽訂正式的施工合同。雖說招標文件中已經將實質性的內容做了約定,但中標單位也不應該消極地只等著簽字,要積極主動地去起草合同、反復推敲合同條款和合同語言,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要先草擬一份合同文本,然后召集公司內部各部門進行聯合會簽,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對合同條款進行評審,批注意見,再將匯總后的意見與發包人相互協商、溝通。直到雙方達成共識。這樣簽訂的合同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幾率比較小。
2建設工程合同履約中的風險應對措施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以后能否正確履行,不僅關系到承發包雙方在該項目的盈虧,更重要的是還影響雙方的形象與信譽,關系到未來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建設工程的復雜性、多元性、大額性以及建設周期長等特點,再加上自然環境和社會因素等不可預見因素的變化引起履約中違約及索賠的產生。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約定,承包人應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建設,發包人應當及時檢查驗收并且支付工程價款。無論是承包人還是發包人,只要其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都將構成違約。如何避免風險發生,降低風險損失,是雙方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應對風險的措施包括采取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索賠管理等方式。
實行經濟擔保制度是提高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雙方的誠信意識,落實工程施工合同的經濟保障。通過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擔保、承包方提供的履約擔保等,可以避免工程實施中的經濟糾紛,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的關鍵措施。
對于施工工期緊張、施工技術與施工工藝比較復雜的項目應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來保障實施,規避自己因達不到合同要求而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
索賠是承包人較為常用的應對風險的措施。工程索賠是承包人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的手段,是承包人保護自身利益、維護自己名譽的措施,還有利于提高的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承包人謀取正當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由于受到水文氣象、地質條件的變化影響以及規劃設計變更和人為干擾等,建設工程項目在工期、造價等方面都存在著變化因素,承包人要善于通過不斷發生的工程狀態,找到超出合同條件的事項,識別索賠機會,獲得應有的經濟效益。由于索賠必須有理有據,這就要求各職能部門做好本部門的資料積累與整理工作,常見的索賠內容包括:合同條款用語不準確,存在漏洞等引起的索賠;因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引起的索賠;因設計圖紙或工作量表中的錯誤引起的索賠;業主的責任引起的索賠:拖延提供施工場地、拖延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違約、業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損失、業主要求趕工等。加強索賠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筑企業實現高利潤的保證。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改進與加強
建立健全的完善的合同備案、審查、會簽制度。通過對合同的審查,使合同具有可行性、合法性、嚴密性及正確性,可以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建立健全合同后評估制度,能夠將合同簽訂過程,執行過程中的利弊得失,經驗教訓總結出來,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寶貴的經驗與參考。
在建設市場風險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增強、建設市場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下,合同管理變得越來越重要,它已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簽字,已經變成了一個風險管理的問題。這就對從事合同管理的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專門從事合同管理的人應該適時監督檢查有關職能部門和項目部履行合同的情況,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提出補救措施,尤其是對各種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及時理清責任,防止各種索賠發生,保證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4結語
當前我國的合同管理水平處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這一點主要是由于長期受經濟體制的影響而造成的,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國目前建設合同糾紛案件層出不窮,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矛盾不斷,如何協調這二者之間的關系,合同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我們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學習和實踐,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為規范我國的建設市場出力。
參考文獻
合同的主要內容規定為:勘察、設計合同應當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的條款;施工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監理合同應當包括發包方委托監理的內容、發包方與監理方權力責任的劃分、監理費用及付款方式等條款。
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及時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設工程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折價和拍賣款,承包人享有優先受償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權利。
為了保護發包與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組織編寫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為例,其主要內容如下:
1、協議書
協議書包括發承包雙方全稱;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和方式;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關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承諾及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質量保修的承諾;生效日期及條件。
2、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是雙方都需認可的詞語、合同文件和對于工程事務的處理方法。包括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檢驗;合同價款與支付;設備材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培和爭議;其他有關安全施工、發現文物及地下障礙物的處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與終止的處理方法。
3、專用條款
規定以上內容和結合具體工程的一些特殊規定。
4、附件
建設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合同評審
依據組織的長遠規劃、戰略目標、近期工作計劃,對項目進行市場、政策、方向等方面的評估,進而對合同締約目的、預期效果進行決策性分析,形成合同起草指導意見,并對合同草稿進行立意審查的過程。包括口頭表達的要求得到確認,異議已得到解決,乙方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同時對合同評審中的結果及評審所引起的措施的記錄應予以保持,產品要求發生變更,應修訂合同并及時將修改信息通知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
審查實質上是前合同事務,對合同的起草修改起至關重要的作用。其責任部門為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法律事務機構以及相關職能機構可以提供咨詢建議。評審方式可依據項目類別、項目大小、技術難易程度、采取授權人審批、會簽評審二種方式,一般掌握準則:大或難項目采取會簽評審,小或易項目采取授權人審批。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會簽或評審項目都應準確理解甲方要求,包括甲方口頭表達的要求, 如: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內容及標準是否明確,產品要求是否在委托任務書、合同中得到明確規定,合同中的技術、質量和工期要求是否可行,是否有能力滿足顧客對產品的使用、交付和服務各方面的要求,供需雙方對合同或訂單理解不一致的問題是否已得到解決,對顧客提出的可能使具有風險的特殊要求,是否有相應對策,是否采取必要的、可實現的技術上和資源上的措施。
二.職業道德建設
工程設計行業獨特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專業技術手段以及其特定的服務對象,決定了該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遵循一定的職業道德規范,才能調整好其內部、外部的各種關系,充分發揮工程設計行業在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樹立良好行業風尚的需要良好的職業道德一旦形成,在凈化行業風氣、樹立良好的行業風尚方面的作用將是持久的。這種良好風尚的形成,離不開每個工程設計人員高尚職業道德品質的作用。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出現的道德觀念的變化和社會大環境的不良因素給職業道德建設帶來的負面影響,使得是非、得失、利弊、好壞等評判標準多元化,導致道德滑坡,工程設計行業出現了許多違背職業道德的現象。加強設計隊伍管理首先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精誠團結、配合默契的管理隊伍;正確劃分各級技術管理的權限,要堅持放權到位、管理到位、責任監督到位、充分發揮每一位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其次是工程設計項目在開工前要編制項目設計大綱、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把工程設計項目管理落到實處。 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設計項目管理的關鍵。首先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設計項目的策劃者、組織者、實施者,他要策劃工程設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并對工程設計項目的總體質量負責。在前期他要組織各個設計人員正確理解招標書或委托方的建設意圖,編制“設計大綱”。在設計的適當階段組織好方案論證、設計評審、設計驗證等工作。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除了帶好整個設計團隊外,還要注意對年輕設計人員的培養,這包括對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助理培養、專業負責人對本專業設計人員的培養、審核人員對校對人員的培養等,只有不斷提高他們的質量意識,拓寬專業知識面和內外溝通能力,才能使公司擁有更多技術水平高、職業道德好的業務骨干,從而提高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整體業務素質。
設計完成后項目負責人還要關注整個工程設計產品的完整性,它包括方案階段的設計模型或多媒體;擴初階段除了滿足工藝、使用功能要求外,還應滿足甲方招標文件、設備訂貨的要求;施工圖階段要對各相關部門在評審中提出的意見逐條落實,特別是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款的執行情況必須重點檢查,以確保施工圖審查一次通過。在施工圖交付甲方施工以后,項目負責人要主動組織各專業設計人員做好現場施工配合工作,以保證工程設計項目的質量總體得到控制。所以加強對項目負責人的管理是設計院人員素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明確工程的質量目標
搞好質量管理首先要明確工程設計項目的質量目標。在工程設計前應根據甲方要求、工程的實際情況、工程勘察報告等實際情況確定工程設計項目的質量目標,并在設計的各個階段嚴格控制、確保工程設計項目質量目標的逐一實現。
要抓好關鍵過程的設計控制。對重大或關鍵過程的設計除了要有具體的設計方案外,更要有設計創新。在設計過程中,項目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根據設計院自身的特色制定有關符合本工程的設計方案并組織會審和征求專家意見。除了按質量標準規定的復查、檢查內容進行嚴格復查、檢查外,還應進一步強化對關鍵設計過程工作的復核,杜絕因設計引發的質量事故發生。同時積極促進新技術、新材料在工程設計中的應用,提高工程設計的技術含量。 嚴格按設計規范設計。根據工程設計項目的特點、公司應組織力量編制各專業統一的設計說明、技術措施、技術規定。編制標準規范、圖集、節點詳圖的有效版本目錄和計算機應用軟件的有效版本目錄,并按常用、通用、選用標注目錄,方便設計人員選用,同時還必須是動態管理的。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設計程序,大綱策劃、方案評審、設計驗證等,一定要經過嚴格地,正確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審查。
堅持“三校兩審制度”。每道設計工序完成,首先由設計人員自校,再有校對、校核、審核、審定有關人員逐級校審(必須是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當),不能越級審核,也不允許未完成整改就越級審核。建議不要由參與同一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人員互校,這樣不容易發現問題,也不宜提高工程設計質量。
搞好技術交底。設計一旦完成交付甲方后,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主動聯系甲方,及時進行技術交底。交底前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各專業負責人編制交底大綱,不能以施工單位編制的交底會議紀要取代設計院的技術交底,草草了事。
四.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在工程設計項目的形成過程中,對設計過程所消耗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和費用開支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限制,把各項生產費用控制在計劃成本內,保證成本目標的實現。
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設計項目成本控制的第一人。在項目管理中,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掌握和分析盈虧狀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控。
控制人工費用。設計院內部要合理安排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工程設計,根據工程設計項目的類別、大小、技術難易程度合理搭配。
五.進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