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01 08:45:59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規章管理制度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一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第二條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第三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和各種常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六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條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第三章行政管理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文印管理規定
一、文印人員按公司規定按時打印公司相關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個人資料以及一切與公司無關的資料。如有違反,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三、文印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對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電腦管理規定
一、辦公室人員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輸入電腦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二、辦公室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和規定采集、輸入、輸出信息,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信息資料。(采集、輸入信息以及時、準確、全面為原則。)
三、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公司。
四、辦公室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
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五、嚴禁工作期間上網聊天、看電影、玩游戲等做各種與工作無關事。如有違犯,發現一次按遲到一次處理,執行遲到相關的罰款制度。
六、電腦室設備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否則,造成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一、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二、各部門專用的表格,由各部門制度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訂制。
三、辦公室用品用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五、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電話使用規定
一、公司電話為辦公配備,原則上只得用于辦公。
二、禁止員工為私事打電話。違者除補交電話費外,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部門領導同意,并按規定交相應電話費。
三、聯系業務時應盡量控制通話時間,降低費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為了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員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進人員經公司錄用開始上班日起,前三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主管核報后,可申請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低于兩個月;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須辦手續
第一項:填寫員工資料卡
第二項:繳履歷表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照兩張。
第三項:請領手冊,并實施在職教育。
第四項:確認該之職務人。
四、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七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五、新人在考核試用期三個月內,以個人考核表現,通過后再予調整薪資。
六、七日內實施新人在職教育,熟練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門獎金條例,結束教育者必須簽名,始即生效。
七、未經部門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職,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者予以開除。
員工的離職管理
一、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
1、在三個月試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2、到職滿三個月以上,已轉正后若須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準,未經核準而自行離職者,自愿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二、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辭職報告”,經核準后,方可離職。
三、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四、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
五、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第一項: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第二項:原服務客戶各項余額,資料檔案及后續服務重點移交。
第三項: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移交。
第四項: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客戶單予會計查核。
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后,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六、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七、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
員工的辭退管理
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2、連續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記超過六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品行不端、行為不簡,屢勸不改者;
10、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
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2、泄漏業務上的秘密情節嚴重者;
13、辦事不力、疏忽職守,且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4、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殘廢等經本公司認為不能再從事工作者,或因員工對所從事的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15、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16、年終考核成績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8、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19、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20、由于其他類似原因或業務上之必要者。
員工請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獎。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扣除當日薪資(同時取消全勤獎)。
三、懷孕達五個月以上者,可適當照顧休息時間,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連續超過兩天,特殊情況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應于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準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假單及職務人簽名。
五、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并取消全勤獎。
六、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七、請任何禍假皆須職業醫生開具證明,并在48小時內回報公司,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臥床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給,2日后暫停正薪部分,并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后開始恢復正常。
八、輕微病假可商請部門經理核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職員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圍時,在請假超過7天以上時,皆必須簽立《停薪留職條例》,連同請假單一同處理,否則即視同曠職論處,一律除名!
十、員工懷孕七個月后,可申請無給制之停薪留職,年資福利直接累進計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五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總則
本考勤制度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細則
1.出勤
1.1工作時間:各部門職員須按以下時間出勤:
上班時間8:30—17: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簽到:公司全體員工采取簽到考勤。
1.3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未登記的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1.4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簽到考勤,8:30以后算遲到,30分鐘后(不包括30分鐘)到公司的列為曠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為曠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時考勤后離開,17:30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視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
2.請假:
2.1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8:30前用適當方法向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將未簽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9:00前報給公司,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2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并進行請假登記,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拒絕電話請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證明。
2.3上班時間外出辦事須填寫“外出登記表”。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被視為遲到。
2.4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在部門經理批準的情況下,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5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進行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3.1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3.2遲到:上班開始至30分鐘之內未到者視為遲到;30分鐘后(不包括30分鐘)視為曠工處理。(由于公司考慮到可能有些員工住宿比較遠,可能會出現偶爾堵車,因此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超出3次視為遲到處理)遲到考核10元/次。
3.3早退:提前30分鐘之內下班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視為曠工,按曠工一天處理。早退考核10元/次。
3.4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
4.公休
4.1當月休假、請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當月考勤以實際出勤天數為準。
當月工資計算方法:
(月合計工資—全勤獎)÷當月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5.考勤統計
5.1每月考勤時間:本月1號至本月31號
5.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除當月全勤獎:
①全月累計遲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請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曠工1次者(包括1次)
5.3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記錄、部門的記錄、每日考勤簽到M簽退記錄、每日外出登記記錄等來進行制月度考勤表,并報財務處理;
公司衛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該部門辦公室、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等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部門按小組輪流負責。具體實施參見各部值日表。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辦公室員工。
第二節處罰
員工有違反公司上文提到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規定者,嚴格按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節獎勵
公司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測評方法
每個月由總經理、各部門經理、及相關人員依據各項評測標準對辦公室人員做出評價,對各項工作執行優異的員工,應當給予相應獎勵。
評測標準
1、無遲到,無缺勤,無任何違紀行為;
2、崗位勝任能力,按時高標準完成工作任務;
3、工作積極、認真、努力、用心,同樣錯誤不犯兩遍;
4、執行工作有詳細計劃和分工;
5、工作思路清晰,有預見性,對問題分析透徹,邏輯嚴密,不是憑感覺;
6、任勞任怨,不發牢騷,不對他人工作冷嘲熱諷;
7、犯了錯誤虛心接受批評,總是從自身找原因,不強調客觀理由,沼掠誄械O喙卦鶉危
8、有創新意識,有高于他人的專業的獨特的見解。經常在工作中改進嘗試新辦法,經常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在事情遇到困難時能有辦法推動解決;
9、客觀評價自己的成績與團隊的關系,依靠團隊,不搞個人英雄主義;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柜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后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柜,并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柜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后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柜,并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第二條行政事務管理由集團副總領導,行政辦公室執行管理(下文稱總辦),各企業司設分管職能人員。
第二章關于文件收發管理
第三條總部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的所有報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須通過總辦登記辦理、呈報,不得積壓遲誤。屬于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及時報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公司的文件由總辦負責起草和審核,公司總經理簽發:集團各部門的文件由部門負責起草和審核,部門總監簽發。
第五條文件簽發后,送總辦秘書處統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后方能復印、蓋章、發送。
第六條文件的原稿應送總辦保存備查。
第七條屬于機密的文件,核稿人應注明"機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由專人印制、報送。
第八條文件統一由總辦負責發送。送件人應將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收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向文件簽發人報告報送結果,機密文什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第三章關于印章管理
第九條集團和所屬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業務專用章)必須按規范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十條印章實施使用前留印鑒、專人保管、使用時領導審批和使用登記制度。
第十一條集團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總辦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專人保管。所屬各企業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第十二條使用公章,凡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不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但涉及的事項較重要,必須經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或各企業總經理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集團或下屬公司使用合同專用章,必須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同意的《經濟合同審批表》(見《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使用業務專用章,必須經主管業務部門經理以上的領導批準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財務專用章和銀行帳戶印鑒的保管和使用,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企業均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和合同書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十八條嚴禁將印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員工隨身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方可帶出。
第十九條對外地銷售中心或長期派駐外地之機構的合同專用章,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管理,按集團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公司規定的,應報總經理批準。否則一切后果由主辦人員承擔。
第二十條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關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所謂重大事項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資產;
2.重大的經濟合同簽訂;
3.涉及大額(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對外禮儀行為;
4.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外地出差達兩天(含)以上或請假兩天(含)以上;
5.公司發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訴訟、人員工傷、經濟損失等;
6.涉及對外投資項目:對內新產品開發和較大新工藝設計改革事項;
7.與合作方或合資方有意見矛盾;
8.其他對公司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各類事項。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向集團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口頭匯報,事后將詳細處理情況用文字報告形式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出差或請假應填寫《員工因公出差(郊縣、外省市)審核表》(見本《須知》P144表二),并于前兩天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五章關于辦公用品.低耗品領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關于辦公用品開支原則按集團《關于費用開支的規定》第三章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凡職工進出公司涉及領或交還辦公用品的,需憑人才資源部調令到總務處辦理有關的必要手續。
第六章關于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務車輛是為服務客戶、公司領導和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務車輛的管理甚為重要。使用公務車輛必須依照規定辦理,嚴禁公車私用及無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條有關公務車輛申請使用規定如下:
1.除交通車早晚各開一班外,其余時間所有公務車輛的使用均需填(車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一)申請,經總辦秘書處排定后才能用車。
2.(車輛使用申請表》應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時以前送達總辦秘書處,以利安排及協調公務車輛。
3.有關安排的順序以客戶使用為先、總公司領導其次、其他子公司領導再其次。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總經理協調處理。一般管理人員,在無特急事宜的一般情況下,目的地在本市區內的,不派專車。
第二十九條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記錄規定如下:
1.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需填寫(行車記錄表,(見附件二)。
2.《行車記錄表》由司機填寫,使用者簽認,每月匯總呈送總辦,以利統計分析公務車輛的使用情況并向各使用單位結算費用。
3.集團內實行有價有償使用車輛結算制。有關收費標準請參照《公務車輛使用收費標準表》(見附件三)。
第三十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與違章事項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使用者負有監督的責任,嚴禁為趕時間而違反交通法規。
2.遇有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必須立即回報總辦,并依照法規處理,切勿私下解決。
3.因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而造成的金錢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因此而使公務車輛安排產生困擾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的處罰。
4.發生交通事故,公務車輛駕駛員經裁定無違章行為,其任何損失均由公司負責。
第三十一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規定如下:
1.保養均需在一定里程數內進行,嚴禁超過規定里程數而未做保養工作。
2.駕駛員每日早晨發車前應檢查車況,并隨時保持車內與車身的清潔、光亮,如發現車況有問題應及時回報總辦并速修復。若強行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保養及自然磨損的維修費用由公司負責,發生事故或碰撞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4.每輛公務車輛的保養及維修均需填寫(保養維修記錄表》(如附件四),每月匯總送總辦,由主管行政副總審批。
5.駕駛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檢工作,若因時間延誤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三十二條有關公務車輛的停放與駕駛員休息的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進入公司,下客(貨)完成時,應立即停放在專屬車位上,嚴禁任意停放。
2.駕駛員沒有派車任務時,應及時保養或清潔車輛或在駕駛員休息室休息,嚴禁串崗或外出。
3.駕駛員是以服務客戶與公司領導為原則,因此其上下班時間應以任務完成為標準。
3.進入實驗室后,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玩儀器、藥品,實驗前,在教師指導下檢查儀器藥品,如有缺損,及時報告教師。
(一)偷稅、抗稅案(刑法第121條);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物案(刑法第126條);
(三)假冒商標案(刑法第127條);
(四)貪污案(刑法第155條);
(五)賄賂案(刑法第185條);
(六)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
法紀檢察部門負責受理、偵查刑法中的下列案件:
(一)重大責任事故案(刑法第114條);
(二)刑訊逼供案(刑法第136條);
(三)誣告陷害案(刑法第138條);
(四)破壞選舉案(刑法第142條);
(五)非法拘禁案(刑法第143條);
(六)非法管制、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刑法第144條);
(七)報復陷害案(刑法第146條);
(八)非法剝奪公民的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案(刑法第147條);
(九)偽證案(刑法第148條);
(十)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刑法第149條);
(十一)重婚案(刑法第180條);
(十二)泄露國家重要機密案(刑法第186條);
(十三)案(刑法第187條);
(十四)案(刑法第188條);
(十五)私放罪犯案(刑法第190條);
(十六)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案(刑法第191條);
(十七)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
二,案件分類標準
經濟檢察、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案件標準參見經濟檢察、法紀檢察立案標準。
經濟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后果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重大案件:
(一)個人貪污、受賄數額在一萬元或共同貪污、受賄三萬元以上的;個人貪污糧食一萬五千公斤或糧票二萬五千公斤、共同貪污糧食二萬五千公斤或糧票三萬五千公斤以上的。
(二)國營或集體工商企業偷稅抗稅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個體經營者偷稅抗稅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三)國營或集體工商企業假冒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三萬元以上的;個體經營者假冒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非法獲利一萬元以上的。
(四)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物在二萬元以上的。
(五)縣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經濟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特別重大案件: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貪污糧食在十萬公斤或糧票十五萬公斤以上的。
(三)個人受賄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四)地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領導機關交辦的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詐騙犯罪的重大案件、特別重大案件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嚴懲嚴重經濟罪犯的意見》有關規定精神執行。如:個人投機倒把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三萬元以上的;個人詐騙或走私非法獲利在一萬元以上的,一般可視為重大案件。對個人投機倒把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對個人詐騙或者走私非法獲利個人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一般可視為特別重大案件。
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后果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重大案件:
(一)重大責任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致人死亡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因侵犯公民民利、人身權利而致殘、重傷的;或者影響很壞的。
(四)私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竊取財物價值五千元以上的。
(五)縣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特別重大案件:
(一)重大責任事故致人死亡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致人死亡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因侵犯公民民利、人身權利而致死一人以上的;或者影響極為惡劣的。
(四)私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竊取財物價值一萬元以上的。
(五)地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三,備案制度
(一)經濟檢察部門、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案件,應將《立案請示報告》和《立案決定書》一式兩份,報上一級檢察院備案。
(二)經濟檢察、法紀檢察的重大案件,由立案的檢察院將《立案請示報告》和《立案決定書》逐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一式二份備查。
(三)特別重大的經濟案件、法紀案件和涉及港、澳、臺及外籍人犯罪的案件,由立案的檢察院將《立案請示報告》和《立案決定書》逐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式二份備查。
(四)對已經報送上級檢察院備案的重大案件、特別重大案件的偵查終結報告、書、免予決定書、撤銷案件決定書和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應按照規定及時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
(五)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報來的備案材料,應指定專人審查,承辦人應填寫《備案材料審查表》,提出審查意見,報送部門領導或檢察長批示。并將審查出的問題和處理意見,用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下級檢察院。
四,案件偵查、責任制度
(一)案件的受理和立案偵查,由發案地或被告人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檢察院負責。分(市)檢察院應對辦理重大案件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并對特別重大案件組織或參與偵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對特別重大或疑難案件進行檢查指導,并直接參與一部分案件的偵查、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選擇一部分案情復雜、特別重大或涉及港、澳、臺及外籍人犯罪的案件,進行檢查指導,或參與一部分案件偵查、工作。
(二)涉及幾個縣或城市幾個區的案件必要時由分(市)檢察院組織協調偵查、工作;涉及幾個地(市)的重大、特別重大案件,必要時由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組織協調偵查、工作;涉及幾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別重大案件,必要時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協調偵查、工作。
(三)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偵查終結和終止偵查。一般案件由縣(市、區)檢察院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由縣(市、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特別重大案件由立案的檢察院決定。偵查終結和終止偵查案件的請示報告和決定等有關材料,按照備案制度的有關規定報送上級檢察院備查。新晨
(四)上級檢察院發現下級檢察院對經濟檢察、法紀檢察立案、偵查終結、終止偵查、、免訴、撤銷案件不當的,應當及時給予糾正或變更,所作的決定,起法律效力。下級檢察院對于上級檢察院有關案件方面的決定、指示,要認真執行。
五,健全案件報告制度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要在每季第一個月的中旬將上季辦理重大案件和特別重大案件情況綜合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一月和七月中旬將半年受案、立案和案件辦理情況匯總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
(二)在辦案中有關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和偵查方面的問題,應按照逐級請示、答復的原則辦理。
(三)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統計報表方面的有關問題,另行規定。
第一條:保證順利完各項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產制度、衛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各部門每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產計劃、產品質量、員培訓議
第五條:公司每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議
第六條:衛管理制度
1.產操作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做各自崗位衛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堆放必須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公司統安排做公司環境衛工作保證廠容廠貌整潔
5.食堂衛、飲食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毒
第七條:公司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關事宜
第八條: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能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第十條:說任何利于公司損公司形象 第十條:作任何害公司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入廠物品員必須填寫入廠證同意核準進
第十三條:宿舍嚴禁聲喧嘩免影響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規定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間準遲、早退發現遲、早退視間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啟示批準同意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影響公司產前提由所部門負責批準公司認休假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擅自操作崗位擅自操作崗位造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員責任報告潛安全素便及發現、排除
第二十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品等確認火、電、氣安全關門窗、門鎖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業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勞、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安全、衛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爭議處理權利
第六章:員工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工作任務各項產指標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家律規公司規章制度義務
第三十條:執行勞規程按規定操作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義務提高勞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嘉獎獎金:300元
二、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公司的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司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司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檔案管理員根據公司的《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六、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公司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七、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檔案的銷毀
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廚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后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準假手續,并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準后方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廷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按加班或計時銷假處理。
8、婚假,產假、喪假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
9、本制度適用于廚政部的所有員工。
二、廚房著裝制度
1、上班時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規定位置佩戴工號牌或工作證。服裝要干凈,整潔、工作時間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裝和怪服。
2、上班時間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涼鞋。
3、工作服應保持干凈整潔,不得用其它飾物代替紐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區域或相關地點穿戴,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之外的地點,禁止著工裝進入前廳。
5、必須按規定圍腰系帶操作,不得拖曳。
6、違反上述規定者,按酒店處罰條例執行。
三、廚房衛生管理制度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墻璧、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蜜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進出。
3、定期清洗抽油煙設備。
4、工作廚臺,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5、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請清潔、衛生。
6、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并于清洗后分類用塑料袋包緊、或裝在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要確定做到勿將食物在生活常溫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冷藏室應配備脫臭劑.
8、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菜點均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9、應備有密蓋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當夜倒除,不在廚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潲水桶四周應經常保持干凈。
10、員工工作時,工作衣帽應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與盛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域抽煙、咳嗽、吐
、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12、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3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應每日數次,至少二次清潔完畢,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蟲劑應與洗滌劑分開放置,并指定專人管理。
14、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亦不許隨便懸掛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等。
15有傳染病時,應在家中或醫院治療,停止一切廚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與驗收制度
1、根據酒店廚政生產程序標準,實行烹飪原料先進先出原則,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庫房原料擱置不用。
2、高檔原料派專人保管,嚴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樣做到按量使用,物盡其用。
3、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應菜品,杜絕任何原料浪費行為。
4、不得使用霉變,有異味等一切變質的烹飪原料。對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隨時檢查。
5、不得將腐敗變質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給客人。
6、不許亂拿、亂吃、亂做廚房的一切食品。處理變質原料,需經批準。
7、嚴格履行原料進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應程序,確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運轉,做到不見單,廚房不出菜的原則。
8、驗收人員必須心企業利益為重,堅持原則,秉公驗收,不圖私利。
9、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按驗收程序完成原料驗收工作。
10.驗收人員必須了解即將取得的原料與采購定單上規定的質量要求是否一致,拒絕驗收與采購單上規定不符的原材料。
11.驗收人員必須了解如何處理驗收下來的物品,并且知道在發現問題時如何處理。如果已驗收的原材料出現質量問題,驗收人員應負主要責任。
12.驗收完畢,驗收人員應填寫好驗收報告,備存或交給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
13.以上制度適用于廚政部一切工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按酒店處罰制度執行。
五、廚房日常工作檢查制度
1、對廚房各項工作實行分級檢查制,對各廚房進行不定期,不定點、不定項的抽查;總廚
、廚師長、組長、廚房員工。
2、檢查內容包括店規、店紀、廚房考勤、著裝、崗位職責、設備使用和維護、食品儲藏、菜肴質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節約及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正常生產運轉情況。
3、各項內容的檢查可分別或同時進行。
衛生檢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衛生、日常衛生、計劃衛生;
紀律檢查:每月一次,包括廚房紀律,考勤考核,店規店紀;
設備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包括設備使用、維護安全工作
;
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包括儲藏、職責出品制度、質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過程,個人及其它衛生。
4、檢查人員對檢查工作中發現的不良現象,依據情節,做出適當的處理,并有權督促當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規定期內改正。
5、屬于個人包干范圍或崗位職責內的差錯,追究個人的責任;屬于部門,班組的差錯,則追究其負責人員的責任,同時采取相應的經濟處罰措施。
6、對于屢犯同類錯誤,或要求在限期內改進而未做到者,應加重處罰,直到辭退。
7、檢查人員應認真負責,一視同仁,公正辦事。每次參加檢查的人員,對時間、內容和結果應做書面記錄備案,檢查結果應及時與部門和個人利益掛鉤。
六、廚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1、根據工作需要,組長有權安排本組各崗人員值班。
2、接班人員必須提前抵達工作崗位,保證準點接班。
3、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詳細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寫交接班日志,方可離崗。
4、接班人員必須認真核對交接班日志,確認并落實交班內容。
5、值班人員應自覺完成交代的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值班、接班人員應保證值班、接班期間的菜點正常出品。
7、值班、接班人員要妥善處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8、值班、接班人員下班時要寫好交接班日志,不得在上面亂畫,及時關閉能源開關,鎖好門窗交鑰匙。
9、廚師長無定時檢查值班交接記錄。
七、廚房會議制度
1、廚房根據需要,有必要計劃召開各類會議:
(1)衛生工作會
:每周一次,主要內容有食品衛生、日常衛生、計劃衛生;
(2)生產工作會:每周一次,主要內容有儲藏、職責、出品質量、菜品創新;
(3)廚房紀律:每周一次,主要內容有考勤、考核情況、廚房紀律;
(4)設備會議:每月一次,主要內容有設備使用、維護。
(5)每日例會:主要內容有總結評價過去一日廚房情況,處理當日突發事件。
(6)安全會議:每半月一次,主要是廚房的安全工作。
(7)協調會議:每周一次,主要是相互交流、溝通。
2、除例會和特殊會議外,各類會議召開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并告知開會時間、地點、到會對象及內容。
3、與會人員都應清楚會議性質及討論的要點,提前準備材料,會議主持者要做好會議進程的全要工作。
4、參加會議的所有人員都應準時出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到會者,應事先向總廚請假。會議必須準時開始,與會人員中途不得隨意離開會場。
5、會議非議論期間,與會者不應私下交談,爭論搶白。如需發言,應等待合適時間。
6、所有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直截了當,節約時間。
7、與會人員應集中精力開會,不辦理與會議無關事宜。
8、會議一時不能解決的事宜,應另作處理,由專人跟辦,不應費時討論,不可糾纏不休。
9、會議未形成決定的方案或未被通過的提議,應自覺保留,會后不亂議論,會上決定之事項,廚房各崗位必須自覺貫徹執行,其結果應主動報上。
八、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電器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煉油時無人值守等。
1
、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3、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或用完后切斷電源。
4、易燃物貯藏應遠離熱源。
5、每天清洗凈殘油脂。
7、煉油時應專人看管,烤食物時不能著火。
8、煮鍋或炸鍋不能超容量或超溫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凈爐罩爐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煙機濾網。
10、下班關閉完能源開關。
11、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2、全體人員掌握處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報警方法。
九、廚房設備及用具管理制度
1、廚房所有設備、設施、用具實行文明操作,按規范標準操作與管理。
2、對廚房所有設備、制定的保養維護措施,人人遵守。
3、廚房內一切個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維護。
4、廚房內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規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變,同時加強保養和正常使用。
5、廚房內一切特殊工具,如雕刻、花嘴等工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借用時做記錄,歸還時要點數和檢查質量。
6、廚房內用具以舊換新,并需辦理相關手續。
7、廚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準私自帶出。
8、廚房一切用具、餐具應輕拿輕放,避免人為損壞。
9、廚房內用具,使用人有責任對其進行保養、維護、因不遵守操作規程和廚房紀律造成設備工具損壞,丟失的,照價賠償。
10備定期檢查、維修。凡設備損壞后,須經維修人員檢查,能修則修,不能修需更換者,應向總經理報告審查批準。
十、廚房獎懲制度
根據餐廳規定,結合廚房具體情況,對廚房各崗位員工符合獎懲條件者進行內部獎懲: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參加世界、國家、省等舉辦的烹飪大賽,成績優異者。
2、出版個人烹飪專著和在
權威烹飪雜志發表作品及論文獲獎者。
3、忠于職守,全年出滿勤
,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賓客多次表揚者。
4、為廚房生產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產生及大效益者。
5、在廚房生產中及時消除較大事故隱患者。
6、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
7、衛生工作一貫表現突出,為大家公認者。
8、節約用料,綜合利用成績突出者。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懲處:
1、違反廚房紀律,不聽勸阻者。
2、不服從分配,影響廚房生產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顧客對廚房工作或菜肴質量進行投訴者。
4、弄虛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同事間的工作關系者。
5、不按操作規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規程生產,引起較大責任事故者。
7、毆打他人者。
8、不按時清理原料,造成變質變味者。
(三)以上獎懲條例的實施,以事實為依據,根據具體情況,由廚師長提議,總廚審定具體獎懲方法和范圍,貢獻卓越或錯誤情節嚴重者,則報餐廳老總按員工守則及其他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廚房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的原則
1、考核工作是一項常規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行政總廚應協同人事部門做好對員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對被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應認真做好準備,搜集其上次考評以來的工作表現記錄,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使被考員工口服心服。
3、工作認真細致,實是求事,確保考評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觀性。
4、考核中,考核人員與被考核人員應當面交換意見,應選擇一個不受外界干擾的安靜環境,使考核雙方能坦誠交談,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觀公正的考評基礎上,根據每一員工的業績與表現,將其考核的結果與對員工的合理使用和報酬待遇結合起來,以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內容
1、素質。
包括員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職工作及其可信賴程度;還包括員工組織性、紀律性、職業道德、個人衛生與儀容儀表等環節。
2、能力。根據員工的不同工種、崗位、對其管理能力、業務能力作為分類考核。
3、態度。主要指員工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包括紀律、出勤情況,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等。
4、績效。主要考核員工對酒樓所做出的貢獻與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及質量諸方面的情況。
(三)考核方法
1、個人總結法:由被考人對本人的綜合表現以書面總結的形式作自我簽定。
2、班組評議法:由所在班組同事有組織有準備、背對背地討論評議進行考核的辦法。
3、業務操作考核:由總廚或廚師長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它包括綜合業務操作考核和崗位業務操作考核。
十二、廚房員工的調崗與晉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對員工進行調崗或將其提升到高一級的職位工作。
2、所有員工均有被提升的機會。升職主要根據該員工本人的工作表現、業務掌握的熟練程度以及職位是否空缺。升職后前三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后,工作表現符合職能要求,則正式委任該職。
3、員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勝任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決定。
4、因工作需要,由總廚和人事決定員工轉調,員工必須服從,但應事先征求廚師長同意。
十三、廚房紀律
1、廚房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簽到簽退、并應準備充分時間要換制服,以便準時到達工作崗位。
2、嚴禁員工替代他人打卡,嚴格考勤。
3、服從上級領導,認真按規定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4、廚房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臺上。
5、為保證清潔,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時間不得在非吸煙區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6、工作時間需穿整潔、大方、得體的工作服,圍裙、工作帽、男員工不可留長發。
7、工作時應在指定位置佩帶工號牌或工作證。
8、廚房內嚴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將廚房食品交與他人,不得借口食物變質而丟掉。嚴禁人為浪費。食物變質后應登記。
9、廚房為生產重地,沒有經廚師長同意,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具體由各區域組長負責執行。
10、廚房員工不得接受供貨商的饋贈。
11、自覺養成衛生習慣,保持工作崗位及衛生包干區的衛生整潔。
12、嚴格執行廚房內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
十四、廚房處罰評分標準
1、遲到、早退每分鐘處罰5分、5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2、工作衣帽不整潔、工號牌位置不正確、每次5分。
3、不服從領導安排,有抵觸性者處罰15-18分。
4、廚房各崗位衛生分擔區不整潔,經指出仍不凈者,組長處罰5分,責任人處罰10分。
5、下班時,各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貯,如因存貯不善造成菜品變質、變味、按價賠償并處罰13分。
6、偷吃、偷拿廚房食品原料者,雙倍賠償并處12分。
7、工作態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緒造成菜速、菜質不符合要求者處15-18分,造成客人嚴重投訴者,買單并處20分。
8、廚師責任心不強,造成湯鍋水燒干,菜肴燉枯,蒸籠食品蒸過了、菜品蒸爛了、米飯煮糊了、原料貯存不當造成廚房成本增大者,責任人賠償損失并罰20-25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對廚房菜肴質量進行投訴者,處罰5-18分。
10、弄虛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幫結派、影響同事間的關系者、罰15分。
11、不按操作規程生產
,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按價賠償并罰5一10分。
12、廚師將過期變質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擔民事責任并罰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