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門負責人匯總十篇

時間:2022-09-13 11:15:2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公司部門負責人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公司部門負責人

篇(1)

一、適用范圍

因水、電相關設備損壞及自然災害導致的水、電供應出現危機引起的對公司正常生產、辦公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停水、停電事件。

二、組織機構

組長:總經理助理(行政系統)

成員:各系統負責人、各分公司負責人、保安組長、行政部設備專員、行政專員

三、步驟

(一) 停水

1、計劃性停水

(1)公司外部檢修或內部檢修需要停水,行政部接到自來水公司或公司檢修部門通知后提前半個工作日通知受影響的部門負責人,告知具體停水時間及供水時間,協助大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或備水準備。

(2)各部門接到停水通知后要對用水的設備進行排查,必要時關閉機器;廚房接到通知后應提前備足用水;保安組長應對消防水系統

進行儲水確認,確保消防水系統始終處于工作狀態;保潔員應在使用較頻繁的公共洗手間備置些清水供大家洗手之用。正常供水后取消。

(3)各部門關閉本部門區域的水龍頭或閥門;保安人員關閉公共衛生間、配套用房等區域的水龍頭或閥門;餐廳負責人及時關閉餐廳區域的水龍頭或閥門。

2、突發性停水

(1)未知原因的緊急停水情況發生時,行政部得知消息時應立即通知物業排查停水原因,同時向供水公司詢問停水原因及恢復供水的時間,及時反饋給各系統負責人及分公司負責人。

(二)停電

1、計劃性停電

(1)行政部收集或接到外部或內部停電信息后,及時電話通知各系統負責人、各分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并告知具體停電信息及工作時間調整方案等;如在工作時間停電,行政部應在停電前10分鐘與各系統負責人、各分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確認,提前保存電腦信息或關閉相關設備;廚房應提前做好備餐事宜。

(2)供電恢復前10-20分鐘行政部應電話通知各系統負責人、各分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各崗位電器、設備處于關閉狀態,避免電壓不穩燒壞設備。

2、突發性停電

(1)當突發性停電發生時行政部應立即通知物業排查停電原因,由保安組長、行政部設備專員向供電所詢問停電原因及恢復供電的時

間,明確停電原因后,行政系統負責人確定臨時工作時間調整方案,由行政專員及時反饋給各系統負責人、各分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及班車駕駛員;并通知廚房做好備餐事宜。

篇(2)

工程名稱

市XX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3線)

分部工程名稱

土方分部

施工單位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技術部門負責人

質量部門負責人

分包單位

/

分包單位負責人

/

分包技術負責人

/

序號

分項工程名稱

檢驗批數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

1

溝槽開挖工程

3

評定為合格

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完整,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該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同意后續工程施工。

2

溝槽回填工程

9

評定為合格

3

4

5

6

7

8

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報告

觀感質量驗收情況

綜合評價為“好”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負責人: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市XX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3線)

分部工程名稱

管道主體分部

施工單位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技術部門負責人

質量部門負責人

分包單位

/

分包單位負責人

/

分包技術負責人

/

序號

分項工程名稱

檢驗批數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

1

管道基礎工程

6

評定為合格

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完整,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該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同意后續工程施工。

2

管道鋪設工程

3

評定為合格

3

管道接口連接工程

3

評定為合格

4

5

6

7

8

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報告

觀感質量驗收情況

綜合評價為“好”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負責人: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市XX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3線)

分部工程名稱

附屬構筑物分部

施工單位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技術部門負責人

質量部門負責人

分包單位

/

分包單位負責人

/

分包技術負責人

/

序號

分項工程名稱

檢驗批數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

1

井室工程

3

評定為合格

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完整,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該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同意后續工程施工。

2

3

4

5

6

7

8

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報告

觀感質量驗收情況

綜合評價為“好”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負責人:

篇(3)

周一早上,老板把兩個人都叫進辦公室?!靶⊥跣≈馨?到公司的時間都有兩年了吧。你倆的業績都不錯,我要給你們新的任務了。以后銷售部我就不直接過問了,我準備在你們兩人中間提拔出一個來全權負責?!?/p>

一時間,王強和周飛不知用什么情緒來配合老板。是壞事吧,老板可是點明要提拔你!是好事吧,可怎么讓人這么憋得慌!還挑明兩個人中選一個,是讓我們互相PK還是互相讓賢?兩個人帶著對老板和對方的揣度,各懷心事的離開辦公室。此后見面,既不是敵也不是友,兩個人找不準各自的角色,干脆避免見面。

很快,小道消息開始飛了,大家都知道將“二選一”來提拔銷售負責人。辦公室出現了一種奇怪又壓抑的氣氛,不再有調侃玩笑;并且,所有私下的聚會和活動不再通知王強和周飛,當他們是透明人。和兩人說話都是公事公辦的表情,離得很近卻又是千里之外。

兩個人被徹底的孤立了,被老板也被同事這些曾經的戰友們孤立了。更讓兩人寢食難安的是,究竟誰會被提升呢?

職場之上,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老板作為公司的主人,往往會出現一些看起來非常率真的行為和舉動。這些舉動可能是老板一時興起或是深思熟慮的結果,甚至更重要的是老板會認為公司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不管出現什么樣的結果都不會給公司帶來太大的損失。但是老板的這些舉動,卻往往給下屬帶來沉重的心理壓力。

老板該如何化解公司危機和被動局面

公開進行選拔。那就是設定一定的考核指標在銷售隊伍中公開進行競聘銷售部門負責人。指標可以設定為以前的銷售業績、競聘演講、公開答辯等,并針對不同的指標設定考核比例。在競聘中凡符合條件所有業務人員都可以報名參加(而不局限于王強和周飛兩個人),在過程中可以邀請其他部門負責人和一些社會人員比如人力資源專家和營銷專家等做評委,評委人員在競聘之前全部保密,以確保競聘的公正性。然后根據競聘的結果任命銷售部門負責人,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能夠公平、公正,選拔到真正符合公司要求的人選,對其他人員來講,也沒有什么話可講,任命的部門負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可以得到其他人員的配合和服氣。

直接進行任命。老板可以在感到考察目的達到后,根據自己的判斷快速直接任命銷售部門負責人,以改變目前的被動局面。這樣做可以做到快刀斬亂麻,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會讓部分人不服,當然話說過來,作為老板,用人權是無可置疑的。只要老板的做法是符合公司利益的就應該堅持去做。

篇(4)

事情的起因很戲劇性。

王強和周飛是公司銷售部的兩名大將,這兩人的銷售額占了公司營業收入的一半。要說平時的明爭暗斗或多或少有一些,也都是業績上的一比高下;但各自負責的區域不同,所以也談不上什么大的矛盾;有時還以酒會友,互相給對方支點招數去攻單子。銷售部有二十幾個人,年輕人占大多數。王強和周飛平時對小青年們樂得“好為人師”,聚會時也積極參與全情投入,整個銷售部欣欣向榮一派和諧。

但老板卻干了件讓人摸不著頭腦的事情。

周一早上,把兩個人都叫進辦公室。“小王小周啊,到公司的時間都有兩年了吧。你倆的業績都不錯,我要給你們新的任務了。以后銷售部我就不直接過問了,在你們兩人中提拔一個來全權負責。”

一時間,王強和周飛不知用什么情緒來配合老板。是壞事吧,老板可是點明要提拔你!是好事吧,可怎么讓人這么憋得慌!還挑明兩個人中選一個,是讓我們互相PK還是互相讓賢?兩個人帶著對老板和對方的揣度,各懷心事的離開辦公室。此后見面,既不是敵也不是友,兩個人找不準各自的角色,干脆避免見面。

很快,小道消息開始飛了,大家都知道將“二選一”來提拔銷售負責人。辦公室出現了一種奇怪又壓抑的氣氛,不再有調侃玩笑;并且,所有私下的聚會和活動不再通知王強和周飛,當他們是透明人。和兩人說話都是公事公辦的表情,離得很近卻又是千里之外。

兩個人被徹底的孤立了,被老板也被同事這些曾經的戰友們孤立了。更讓兩人寢食難安的是,究竟誰會被提升呢?

職場之上,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老板作為公司的主人,往往會出現一些看起來非常率真的行為和舉動。這些舉動可能是老板一時興起或是深思熟慮的結果,甚至更重要的是老板會認為公司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不管出現什么樣的結果都不會給公司帶來太大的損失。但是老板的這些舉動,卻往往給下屬帶來沉重的心理壓力,因為很多情況下,他們并不知老板的真實意圖,而不切當的言行往往會給自己帶來災難性的后果,那就是會被老板突然打入冷宮或突然被勒令離開公司。而且越是離老板越近的人壓力會越大,所謂“伴君如伴虎”,那么作為職場中人,該如何走進老板的世界,游刃于職場之中呢?現實中的王強和周飛該如何度過自己職場之中充滿危機的敏感時期并把握好這次機會呢?而作為公司的老板又該如何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呢?作為銷售部門的其他人又該如何正確對待并把握機會呢?

老板該如何化解公司危機和被動局面

作為公司的老板,他之所以這么做,恐怕有他的目的,那就是通過這種方式來對王強和周飛進行考察,看他們得到消息后如何應對,如何處理與同事們之間的關系,從而決定啟用誰來擔任銷售部門負責人或者是一時興起,并沒有考慮事情會出現什么后果而脫口而出了。但是他的做法也隱藏著一定的風險,那就是一方面容易使目前的營銷工作陷入混亂,另一方面就是容易造成銷售隊伍的分裂(如果王強和周飛為了自己成為部門負責人,而相互拉幫結派),再者可能要承擔損失大將的風險,那就是會提拔一個,另一個不服氣而選擇離開。

但是不管怎么樣,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作為老板,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那么該老板該如何做呢?

公開進行選拔。那就是設定一定的考核指標在銷售隊伍中公開進行競聘銷售部門負責人。指標可以設定為以前的銷售業績、競聘演講、公開答辯等,并針對不同的指標設定考核比例。在競聘中凡符合條件所有業務人員都可以報名參加(而不局限于王強和周飛兩個人),在過程中可以邀請其他部門負責人和一些社會人員比如人力資源專家和營銷專家等做評委,評委人員在競聘之前全部保密,以確保競聘的公正性。然后根據競聘的結果任命銷售部門負責人,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能夠公平、公正,選拔到真正符合公司要求的人選,對其他人員來講,也沒有什么話可講,任命的部門負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可以得到其他人員的配合和服氣。

直接進行任命。老板可以在感到考察目的達到后,根據自己的判斷快速直接任命銷售部門負責人,以改變目前的被動局面。這樣做可以做到快刀斬亂麻,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會讓部分人不服,當然話說過來,作為老板,用人權是無可置疑的。只要老板的做法是符合公司利益的就應該堅持去做。

外聘銷售部門負責人。如何老板在對兩人考察完后,感到兩人都不符合負責人標準或在兩人之間難以取舍的話,可以考慮外聘銷售部門負責人。通過外聘人員來擔任部門負責人,保持王強和周飛的區域和職務不變或提高兩人的待遇和區域范圍,來終止兩人所處的尷尬境地,并且結束公司銷售隊伍的被動局面。當然這樣做的負面后果就是會讓王強和周飛兩個人有失落感,甚至會影響到兩個人的工作積極性和熱情甚至傷害他們的自尊心,但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老板可以事后單獨找兩個人談話,對兩人進行安撫的同時表示自己的難處,而且要主動表示對兩個人的欣賞并會在不影響新銷售部門負責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繼續支持他們的工作。

折中做法。這是老板一種妥協的做法,具體做法就是選擇兩個人都做銷售部門負責人,一個擔任正職,一個擔任副職;把公司的所有區域市場整合為兩大塊,王強和周飛一個人負責一塊,直接對老板負責,不產生唯一的部門負責人;提拔其中一人擔任銷售部門負責人,另一個人調離銷售部門,擔任其他部門負責人。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在兩人中間尋找一種平衡,不至于讓問題更加復雜化,但是這樣做可能并非出之老板本意。

上述針對該企業老板的建議做法,每種做法都會各有利弊,這就需要老板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做出選擇,但是不管怎樣,公司所面臨的局面都需要盡快解決。

如何有效化解職場危機并勝出

對于王強和周飛來講,出現這種局面自然會非常難受,對他們來講,會面臨人生和職場的一個艱難選擇,但是不管如何,作為兩人,還是要遵守職場的一些游戲規則,調整自己的心態去接受和改變這種局面。

正確的做法:

1、要認為老板這是對自己的一種考察,老板會在暗處觀察自己的各種表現,不要在公開場合對老板的這種做法進行抱怨或發牢騷,如果這種抱怨或牢騷傳到老板的耳朵里,那么就會促使老板很快做出決定,那就是新的銷售部門負責人會很快產生,但是不會是自己

2、主動去和老板溝通并形成相應的站在銷售部門負責人的角度對公司的銷售工作形成文字方案去交給老板,而且要積極給公司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措施。此時對老板,既不能太遠也不能太近,太遠會讓老板認為你沒有擔任銷售部門負責人的企圖心,可能會導致你在老板的銷售部門負責人候選名單上刪除,但是如何太近,又會讓老板對你產生不好的印象,認為你功利心太強。而正確的溝通和相應的文字方案會讓老板對你的素質和能力進行正向的分析和判斷,從而快速做出決定

3、自己目前的工作要正常高效進行。不管自己心里有多么煩惱和苦悶,都不能影響自己現有的工作。否則一旦影響到自己的工作,會讓老板認為你不成熟和心理素質差,如果一點干擾就會影響工作,這樣的人怎么可以擔當整個公司銷售工作的大任呢?同時自己現有的工作正常高效的在進行,也會讓部門的其他同事認為你心態穩定,將來跟著這樣的領導干會更加踏實,這種良好的群眾基礎會在老板心目中加分的。同時也要積極主動去培養能夠接替自己目前工作的接班人,這樣做的好處就是一是讓別人負擔自己的工作,使自己有時間去考慮公司整體銷售工作,也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應對競爭對手:其次這樣做反而會使老板和同事看到你的領導管理能力,不至于讓老板產生提拔你后你原來的區域工作會受到不良影響的顧慮,從而放心大膽啟用你擔任銷售部門負責人;另外,你培養的接班人當然會積極配合你的工作,甚至為了他的職業前途會讓你在這次競爭中勝出去出謀劃策(因為只有你得到提拔,才會有空余崗位讓他升遷),在你擔任銷售部門負責人,你培養的接班人會在各方面去積極支持和配合你,從而減小你工作的阻力和麻煩.

4、正確處理與同事之間的關系包括與競爭對手的關系。要明白同事們之所以不敢與自己太靠近,是因為在局勢還沒有明朗之前,如果站不好隊將來可能會受到新領導的打擊和報復。所以要有一個正常的心態與同事們打交道,在交往中做到不亢不卑,不可認為自己快成為部門負責人了,就趾高氣昂,打官腔,擺領導派頭。否則會引起大家反感,即使將來成負責人了,也會讓大家有小人得志的感覺,從而影響自己的工作。同時要以大度的心態積極去和競爭對手接觸,并和他去探討工作,如果對方愿意和你接觸,那么你的大度會贏得老板和同事的更多尊重,你在勝算上就增加了一籌;如果你主動接觸而對方不愿意打理你,那你勝算的幾率就會更大,因為在同樣條件下,老板更喜歡用心態較好,能夠有容人之量的管理者,而不是氣量狹小的管理者。

5、可以找一個比較信任的同事多去給大家接觸,讓他去了解同事們的看法和想法。如果有對自己不利的信息,要及時引起警覺,及時去改正自己不合適的舉止和言行,但是如果將來擔任了銷售部門負責人,也不可對說自己不利話的人去打擊報復。

錯誤的做法:

1、拉幫結派。這可能是老板要重點打擊的行為了,甚至會讓老板對你的人品產生懷疑,從而做出對你不利的舉動,甚至會請你離開公司。

2、發出威脅性的信號。比如說如果自己不能成為銷售部門負責人就辭職不干或帶同事離開并加入競品企業等。這樣的做法不但不會使老板重視你,反而會給大家一種不自信的感覺。要明白地球離了誰都會轉的。

3、攻擊競爭對手或說散布對方的流言。不要認為這樣老板就會相信,除非你有確鑿的證據,但是這樣的做法往往會造成兩敗俱傷的局面。你的競爭對手可能無法成為銷售部門負責人,但是你的人品和動機也會令人懷疑,從而會讓老板同時把你打入冷宮。

不管老板最終做出什么樣的決定,對王強和周飛來講,都是一種很好的機會。其實有時一個人把握好機會,一個方面是自己的確比對方優秀,另一方面可能就是對手觸犯了職場的一些游戲規則而自己沒有,對手的失誤甚至錯誤成就了自己的機會。但是總體來講,機會還是把握在自己手中。

危機中其他人的正確做法

作為銷售部門其他人,對于公司目前的局面,不要去制造混亂,其中幾種不正確的做法是要避免的,否則可能等混亂局面還沒有結束,就被清理出了公司。

1、煽動大家去孤立王強和周飛。也可能你對公司的做法有看法,或者對即將成為領導的王強和周飛不服氣,也可能老板的做法有不當之處。但是作為員工有義務去改變這種被動局面而不是使局面更加復雜,否則很可能你就會被老板直接辭退或者被新上任部門負責人給穿小鞋甚至辭退

2、幫助其中一人去拉幫結派。穩定團結是公司處在危機時老板最大的心愿,如果銷售團隊出現分裂或不必要的人員流失引起公司的銷售工作陷入癱瘓勢必會讓老板大為惱火而大開殺戒。所以可以去幫助希望能夠勝出的同事做些工作,但不要去拉幫結派,因為這樣做的結果可能不但會使老板對要提升的人產生看法而不重用,反而也會讓自己惹禍上身,一是同時被老板打入冷宮,二是自己一旦支持的人沒有被提拔,會遭到新提拔人的打擊報復。

3、散布流言。這種做法同樣違背公司希望穩定團結的想法,結果也會造成自己惹禍上身。

篇(5)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種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篇(6)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范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范)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游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視頻、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斗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范,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文件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保存不當,造成公司文件時間延誤、信息泄密等,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并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嘩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煙場所抽煙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范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后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貪污、盜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以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范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云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后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范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范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篇(7)

修改時間

起草部門

審批人

制度-2020-HR003-v1

2020.7.31

總經辦

一、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會議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執行

1. 例會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召開,總經辦應予以協助;

2. 總經辦人事負責對例會召開、會議紀要進行監督及考核;

3. 除公司全員參與的會議外,各類會議資料由召開部門自行整理、存檔、管理,其中周例會必須形成會議紀要進行存檔;

4. 如主辦人有特殊情況不能主持會議,則可委托本部門指定人員召開日例會、周例會;

三、會議分類

1. 公司部門日例會

1.1 召開時間:每天上午8:40-9:00或每天17:00-17:30,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部門負責人需提前通知。

1.2 主辦人: 各部門負責人

總經辦日例會主辦人:**  

產品部日例會主辦人:**

1.3 參會人員:各部門所有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需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1.4 會議資料:由各主辦部門自行整理、保管

2. 財務部周例會

2.1 召開時間:每周一,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部門負責人需提前通知。

2.2 主辦人:**

2.3 參會人員:財務部所有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需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2.4 會議資料:由財務部自行整理、保管

3. 直營店周例會(視頻會議)

3.1 視頻會議時間:每周一、每周六(具體時間原則上需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部門負責人需提前通知。

3.2 主辦人:**(如主辦人有特殊情況不能主持會議,則可委托本部門指定人員主持召開)

3.3 參會人員:各直營店店長、店員

3.4 會議資料:由主辦部門自行整理、保管

4.倉儲部周例會

4.1 會議時間:每周一11:00-12:00

4.2 主辦人:**(**需參與)

4.3 參會人員:倉儲部全員

4.4 會議資料:由主辦部門自行整理、保管

5.月例會

 4.1 會議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每月3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2 主辦人:各部門負責人

4.3 參會人員:具體參會人員待通知

4.4 會議資料:會議簽到表、會議紀要(指定人員記錄)、工作總結PPT,由各部門自行存檔、保管;

5.門店晨會

5.1會議時間:工作日9:30-10:00

5.2 主辦人:各門店店長(如店長有事不能主持需指定人員主持晨會)

5.3 參會人員:門店所有員工

5.4 監督人員:副總經理**和總經辦主管**

5.5 會議資料:晨會現場視頻傳送至微信群、其他資料由各門店自行整理、保管

6.半年度、年度會議

 6.1 會議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通知

6.2 主辦部門:總經辦

6.3 參會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6.4 會議資料:會議簽到表、各部門工作匯報PPT、會議紀要等,由總經辦統一收取、整理、存檔;其他會議決定由總經辦負責起草交公司管理層審核。

7.其他會議

7.1 其他會議:因臨時事項需召開部門討論的會議,如:各專題會議、臨時事項、員工對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其他部門協調等;

7.2 主辦人:臨時事項主要負責人

7.3 參會人員:臨時事項相關參與人員

7.4 會議資料:由主辦部門自行整理、存檔;

 四、會議紀律

1. 日例會、周例會、月例會必須按制度按時召開。如未召開,各部門負責人(會議主辦人)樂捐200元/次,在公司微信群中作為紅包發放給所有員工。

2. 所有3人以上的會議必須前往小會議室召開(特殊情況除外);會議結束會議主辦部門負責整理會議室衛生,如未整理衛生,一經發現,各部門負責人(會議主辦人)則需樂捐100元/次作為公司活動經費;

3. 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樂捐10元/次,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最高不超過100元。如需請假需經會議主辦人批準。無故缺席者,樂捐50元/次,樂捐費用可作為部門活動經費使用;

4. 會前明確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篇(8)

部門及員工績效考評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對部門和員工的績效考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并作出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Q/BW·G0802-04

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并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將審批后的考核結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并與員工薪酬兌現。

4.1.6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4.2.3.1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3.2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3.3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4.2.4.1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和員工個人績效系數

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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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4.2.4.2按績效系數與工資掛鉤計算發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部門績效系數=∑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4.2.4.3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4.2.4.3.1連續三個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4.2.4.3.2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于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4.2.4.4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4.2.4.4.1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3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于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采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并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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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4.3.1.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采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

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3.1.3遇到非常,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4.3.1.6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贊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4.3.2.1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4.3.2.1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4.3.2.3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處罰。

4.3.3.1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4.3.3.2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4.3.3.3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Q/BW·G0802-04

4.3.3.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4.3.3.5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時間干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4.3.3.7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4.3.3.9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4.3.3.10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4.3.4.1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并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4.3.4.1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3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并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3.4.4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于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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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相關文件

Q/BW·G0205-04質量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Q/BW·G0305-04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Q/BW·G0306-04環境保護獎懲條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Q/BW·G0801-04員工聘用管理規程

Q/BW·G0803-04員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記錄文件

GJ0802/01績效考核表(員工)

GJ0802/0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GJ0802/03績效考核表(部門)

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日期:04年5月30日

版本號:G-A受控(編號/章):

Q/BW·G0802-04

附錄1、績效考核表(員工)

編號:GJ0802/01-(樣表)年月日

姓名:部門:職務:

考核時間考核人:考核人職務: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加減分標準該項扣分考核得分

廠紀廠規1、遲到、早退-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經請假)-1分/次

3、串崗、脫崗-1分/次

4、其它違紀被公司扣罰或通報批評-3分/次

5、會議遲到、早退、曠會-0.5分/次

工作主動性1、不服從安排(包括臨時性抽調)-3分/次

2、遇到困難不想辦法、不協調、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時-2分/次

3、服務態度差、有投訴-4分/次

4、與其它部門缺少溝通,不能很好協調-2分/次

專業水平1、進、銷、存信息反映不完全-2分/次

2、儲存信息和實物不相合-4分/次

3、保證24小時手機暢通,發現聯系不上-4分/次

4、錯發、不按計劃收貨-5分/次

5、帳、卡、物記錄不完全、不完整-3分/次

6、專業水平欠佳,其它部門有抱怨(技術狀態)-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辦事-2分/次

8、每月大件盤存表不按時交納-2分/天

9、每月積壓不合格明細表不按時交納-2分/天

10、貨物擺放不整齊-2分/次

職業素養1、思想不端正,有投訴(查情況屬實)-10分/次

扣分合計

獎勵情況1、為改進部門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3分/次

2、為公司工作提供建設性建議并采納+5分/次

3、公司級獎勵+5分/次

4、經評議服務態度好+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園地》上發表文章+4分/次

加分合計

最后得分(≤120)

說明:100分制,95分以上為優秀,80分及以上為合格,70分及以上為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綜合評價結果:分級

總結部分:根據員工各自的工作能力,從實際出發,表揚先進以鞭策每一位員工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工作,使本部門的績效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

考核人評估:

考核人簽名:

Q/BW·G0802-04

附錄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編號:GJ0802/02-(樣表)年月日

姓名:部門:總經理辦職務:

考核時間:考核人:考核人職務: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評分標準總分得分

部門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關鍵指標計劃的可行性,計劃實施的監控非調整每更改1次扣2分100(注:此三項指標根據部門職能由人力資源部制定,指標可以不同)

規章制度的糾察,部門關系的協調缺項扣5分;

投訴屬實每次扣1分

公司級會議的組織安排投訴屬實每次扣2分

質量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安全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成本考核不重新考核,按專項考核結果≤120

小計

考勤情況1、事假每次扣1分

2、病假每次扣0.5分

3、曠工每次扣5分

4、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

獎懲情況1、為改進部門工作提供建設性建議并被采納每次加2分

2、為領導決策提供建設性建議并被采納每項加5分

2、公司獎勵1次加5分

3、書面警告1次扣2分

4、通報批評1次扣5分

合計得分

說明:優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

綜合評價結果:分級

考核人評語:

考核人簽名:

Q/BW·G0802-04

附錄3、績效考核表(部門)

編號:GJ0802/03-(樣表)年月日

被考核部門:考核時間:

考核小組成員: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評分標準總分得分

部門目標完成情況

(90分)1、按時、保質完成總經理辦公會布置的任務未完成每項扣5分,單項扣完為止30

2、按時、保質完成部門周、月計劃30

3、按時、保質完成部門日常工作20

4、按時、保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任務未完成每項扣2分10

協作情況

(10分)1、部門內員工思想統一,工作熱情高列舉事實,1分/件5

2、部門間協作順暢,無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現象列舉事實,1分/件5

小計100

獎懲情況1、部門受獎勵每次加5分

2、部門受表彰每次加2分

3、員工受表彰每次加0.5分

4、部門受罰每次扣5分

5、員工受罰、書面警告、通報批評每次扣0.5分

6、部門被投訴且有事實依據每次扣2分

7、員工被投訴且有事實依據每次扣0.5分

8、為改進部門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每次加0.5分

9、對公司工作提供建設性建議并被采納每次加2分

10、宣傳稿件2篇每篇加1分,缺篇扣1分

小計

合計得分≤120

說明:優秀(95分及以上)合格(80-94)基本合格(70-79)不合格(70分以下)

綜合評價結果:分級

篇(9)

第二條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本辦法的執行情況。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接管驗收。物業公司從管理和業主的角度對待接管物業項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的再檢驗。

第二章接管驗收的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在待接管物業交樓前兩個月組織召開有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的待接管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專題會議。

附則:如不按時召開會議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500元。相關部門無故不按時參加的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

第五條項目負責人必須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內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

附則:如不按時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的扣罰責任人及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六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受命五個工作日天內帶隊并組織驗收組的相關人員與房產工程部召開接管驗收聯席會議。并在會議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形成會議紀要,并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其呈報集團分管領導、房產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司領導。

或未按時完成或呈報會議紀要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附則: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房產工程部接洽。

第七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審批后3天內與人事部組織進行接管驗收培訓。

培訓學時不夠,附則:不按時組織培訓。未按時完成培訓工作或組織考試的扣罰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人各200元。受訓人考試不及格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培訓科目考試合格率低于90%扣罰項目負責人、人事部負責人和主講人各50元。

第八條項目負責人在聯席會議后三天內。

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附則:未在規定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的每延遲一天。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于正式接管驗收一周前備齊接管驗收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

扣罰責任人50元,附則:未按時備齊相關資料的每延遲一天。項目負責人30元。

第十條驗收組成員的工作由項目負責人安排。相應部門的負責人必須予以支持。

或影響接管驗收工作的扣罰責任人500元。附則: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

第十一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驗收組的各項工作。并負責組織處理接管驗收疑難問題。

附則:若不按時檢查工作處理疑難問題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經理200元。

第十二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正式開展接管驗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驗收具體工作方案的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

附則:未按規定完成具體方案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十三條正式進行接管驗收時。通報當天的接管驗收情況,確定驗收不合格項的整改期限,并形成書面記錄。

附則:未按時召開聯席會議并形成書面記錄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如不合格項中出現漏報或錯報現象的每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四條項目負責人每天必須按照計劃檢查接管驗收工作。

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如未進行工作檢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附則:如發現驗收人員未完成規定的工作量。

第十五條驗收人員必須在每份驗樓單上簽名確認。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簽名確認的每份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在交樓一周前全部完成。

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附則:驗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十七條接管驗收完成后。并具體負責與集團工程部辦理移交手續。

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附則:若遲報工作匯報或無故延期辦理移交手續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三章接管驗收的質量控制

第十八條

接管驗收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項目負責人50元。附則:接管驗收每漏檢一戶(項)扣罰當事人100元。

第十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每天呈報合格的接管驗收項目進行抽檢。須加抽30%再有不合格項,須全部進行復檢。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抽檢和復檢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二十條項目負責人必須組織工程師或專業人員對接管驗收的關鍵項目進行專項驗收。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專項驗收的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一條凡是存在不合格項的分戶驗收項目。不得只對整改項進行驗收。

附則:未進行全面驗收的每戶(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條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并且有相關工程師的簽收記錄。整改完畢24小時內部門負責人必須組織復驗。

附則:未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的或未有簽收記錄的或組織復驗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三條驗收過程當中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領導。

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附則:如出現漏報、錯報。服務中心負責人200元。若有不報、遲報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四條驗收組必須每天跟進不合格項的整改情況。超過三天未整改完的書面加催一次。

項目負責人20元。如未按時上報,附則:如未按時催辦整改情況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哿P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條接管驗收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項。

附則:未按規定上報不合格項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相關內容進行。

差錯率超過3%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附則:未按照《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相關進行接管驗收。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因接管驗收不到位,有業主暫不收樓的每出現1起,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有業主拒收樓的每出現一起,責任人工資下浮兩級,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業交樓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驗收合格的物業單元。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簽收,并指定專人進行復核、編號和封存。

扣罰責任人50元。附則:交接鑰匙出現差錯的每發現一戶。

第二十八條已接管物業的鑰匙交樓前只允許在檢查、清潔、維修的情況下借用。借用時必須遵守《鑰匙委托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經過項目負責人同意并于當日歸還。

項目負責人100元。附則:未按規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鑰匙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鑰匙遺失或錯亂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九條驗收人員完成驗樓后。

責任人工資下浮一級,附則:驗收人員未關閉門窗水電的每次扣罰50元;由此而造成室內設施受損的除賠償損失外。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三十條對于已驗收合格后的房屋。

每發現一戶,附則:如封條漏貼。扣罰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須對已接管的公共設施設備安排專人進行巡查或值班。發現故障的應立即報房產工程部進行維修。三天內未完成的應上報公司領導。

工程部負責人50元。附則:未按時報修和上報的扣罰責任人100元。

第三十二條物業公司任何人員進入房屋。

附則:如發現私自使用室內物品的扣罰責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條對于驗收中無法整改的項目。

附則:未按時將整改項目上報的扣罰相關責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條保安部負責對已接管的房屋和設備房中的物品進行看管。

導致室內物品發生丟失的責任人照價賠償,附則:因管理不善??哿P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五條驗收組每周必須將本周的接管驗收情況報表報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須至少兩次對接管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每延遲一天,附則:未按時報送報表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責任人加扣50元;如報表中有錯報、漏報的每發現一項,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50元。督導室未按規定進行抽查,經公司領導發現有漏報、錯報和不報的每項扣罰行政部負責人200元。

第五章附則

篇(10)

二、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所屬范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三、由各部門指定義務消防員,并呈報行政部備案。

四、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落實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負責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制止、糾正、違章行為,并消除火災隱

(四)負責維護管理,保證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擋。

(五)負責維護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安全出口、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七)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八)火災撲滅,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五、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六、公司保安隊負責監察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七、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以免發生事故。

八、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撤離工作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九、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

(一)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處100元罰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處50元罰款。

(三)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為的處20元罰款。

十、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處安全責任人的處200元罰款罰款,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行政部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處200元—500元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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