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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法制安全工作計劃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1、繼續開展以創建“安全學校”活動。各校要根驗收的標準,明確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層層落實責任,動員全體師生積極參與到“安全”的活動中。
2、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知識教育。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活動相結合的原則,重視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要充分挖掘文本的安全知識資源,利用學校的各種宣傳場所和設備,增強安全意識,使學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安全常識,提高自防自救自護能力。
3、加強安全管理。繼續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校舍安全、游泳安全、外出活動安全等一系列涉及學校安全工作,做到期初有布置、有計劃,期中有檢查、有督促,期末有評比、有總結,努力減少和遏制各項安全事故的發生。
4、通過學校宣傳欄、廣播、家長學校等陣地和學生大會、安全例會、家長會、家訪、致家長信等途徑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到師生、學生家長和廣大人民群眾,使學校的安全教育形成校內外強大合力,上下齊抓共管,共筑安全防堤,為學校創造一個安全系數高健康和諧的環境。
二、全面推進學校“依法治校"、依法執教工作。
1、各校要加強學校法制教育,重視整個教師隊伍的普法工作,使廣大教師在學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為人師表。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網絡,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全面推進我校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2、深入開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動。堅持以創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為載體,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法制素質,推進依法治教進程。首先,各校要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建制,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其次要以“四民主兩公開”為載體,扎實推進學校民主法制建設,深入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
三、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維護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教育環境,是關系到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重大問題,也是搞好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重要內容。各校要定期與不定期對學校及周邊治安進行專項整治活動,對學校內部的治安及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的排查,重點排查學校內部安全和治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規范,措施是否得力,教育是否落實,設施是否過關,特別是要對學校內部的重要要害部位(食堂、宿舍、電教室、辦公室、財務室等)進行全面的檢查。聯合相關部門,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改什么問題”的原則,繼續加大校園及周邊治安整治力度,促使教書育人的環境不斷優化,治安秩序保持平穩。
四、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當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呈現出許多新的特點和許多困難,各校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這兩部法律。形成“全員、全程、全方位”貫徹“兩法”的良好氛圍。加大宣傳力度,依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尊重未成年學生的人格尊嚴,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并努力做好預防和減少學生違法犯罪工作,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二是要繼續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的文化環境,要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學生嚴禁進入營業性歌舞廳、網吧等場所的教育,正確引導學生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生活觀;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文化、工商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別是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各種隱患的打擊力度。三是突出重點,切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對于行為習慣較差的后進生,各校要繼續堅持幫教制度,要定人、定時、定責任,充分利用新課程改革的大好環境,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抓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控制流失工作,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月活動工作安排。
羅鎮鄉中心學校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
2006年安全法制月活動工作安排
月份工作內容
二月份1、各校組織修訂和完善學校各種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學校普法、綜治、“安全”等工作計劃,健全學校安全保衛組織機構,明確各種安全崗位人員職責;
2、組織開展師生安全教育;
三月份1、各校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日活動(3月28日);
2、開展安全及法制教育;
四月份1、各校組織學期中安全大檢查,并整改安全隱患;
2、組織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
五月份1、在全體師生中開展一次以道路交通、游泳、食品衛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2、開展普法教育宣傳月活動;
六月份1、開展“世界禁毒日”活動教育(6月2日);
2、組織師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展“消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并開展一次消防專項整治活動(6月11日);
3、布置學校期末安全大檢查;
七月份1、組織暑假學校安全工作檢查;
2、開展校舍安全檢查月活動,及時整改校舍安全隱患;
3、開展安全及法制教育活動;
八月份1、做好學校暑假安全防范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各校修訂各項安全責任書,完善各項安全防范制度與措施;
3、組織開展“反”宣傳教育活動;
九月份1、學期初安全檢查;
2、各校組織各教師、班級、學生及其家長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十月份1、各校組織師生開展冬季森林防火、消防知識及安全防范知識教育;
2、在師生中開展國防教育活動;
3、組織學生參加市安全法制知識競賽或征文比賽;
十一月份1、學校組織“創安”自查自評及總結工作;
2、做好迎接各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評;
3、組織學習貫徹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青少年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
一、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監督管理,加強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
20__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進一步助推企業安全生產和政府部門安全監管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尤其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加強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確保全市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有序。
(一)協同作戰,成立17個市級部門檢查組,確保重大節假日安全
為確保“元旦”、“兩會”、“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安全大檢查工作有序開展,進一步落實責任,20__年,在市安委會的協調組織下成立以市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運管分局、教育局、林業局、文體旅游局、質監局、國資局、城管局、環保局、水務局、國土資源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責任單位的17個市級部門安全檢查組,負責牽頭組織市監察局、總工會、經貿局、農業局、衛生局、發改局、財政局等多個部門在重點時段開展安全大檢查,重點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電力、生產加工、建設工程、道路交通運輸、人員密集場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安全等行業(領域)進行全面的安全大檢查。
(二)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時間安排
⒈ “元旦”、“兩會”、“春節”安全大檢查(20__年12月28日—20__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來源:文秘站 檢查(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7日)。
⒊“中秋”、“國慶”安全大檢查(20__年9月17日—20__年10月12日)。
二、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強化督促指導
(一)實行安全生產“主題月”檢查監督機制
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推進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標準,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20__年安監局將實 行安全生產“主題月”檢查監督機制,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安排如下:
1月份:開展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機械、生產加工企業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督促指導企業進行自檢自查。
2月份: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成立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與公安、工商、質監、消防、城管、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開展聯合檢查,嚴厲打擊無證、非法進貨、占道經營等違法經營行為。
3月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重點對我市特殊工種、特殊崗位人員的持證上崗、廠(礦)長、安全員的培訓、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進行專項檢查。
4月份:開展“安全管理臺帳規范化專項檢查”,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機械、生產加工企業的安全管理臺帳規范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月份:開展“三項經濟政策”專項督查行動,重點對我市轄區內企業按照相關規定應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高危行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
6月份:開展“六月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行動,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企業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7月份:對監管范圍內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8月份:開展“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佩戴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根據規范要求配備崗位勞防用品,有勞防用品的發放制度及記錄,勞防用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現場作業人員勞防用品的管理與使用是否規范,操作人員能否熟練使用。
9月份:開展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等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排查整治及應急管理工作檢查行動,對排查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和評估、監控。對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和保養的情況進行調查。
10月份:“建筑領域中重點在建工程項目專項檢查”,協調市建設局重點檢查施工單位資質情況、建筑行業安全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防觸電、防墜落、防坍塌、防機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月份:開展安全生產“三同時”專項檢查,對全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情況進行檢查。
20__年12月:開展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督查。
(二)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工作機制
在加強隱患排查整治,提高隱患查處效率的同時,20__年安監局將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的積極作用,每季度組織相關專家開展一次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建筑、機械等生產加工企業的隱患排查整治行動。
三、檢查工作要求
通過全市范圍的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找出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安全生產的重點環節和薄弱環節,排查事故隱患,落實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為全市人民營造出安全、祥和、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信息報送。各鎮(街道)、各責任單位在檢查開始前和結束后一星期內分別將安全大檢查行動方案、總結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安監局),按期報送每月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對相關情況逾期不報、隱瞞不報的單位或部門,將由市安委會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并將報送情況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
3、轄區內企業安全生產實際狀況;
4、安全監管的監管執法工作能力。
5、工作車輛及裝備。
二、編制原則
一是堅持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的原則。企業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必須承擔起責任和應盡義務;地方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通過不斷加大安全監管工作力度,推動企業實現安全生產。
二是堅持點面結合,突出重點的原則。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要針對全鎮非煤企業實際安全情況,重點加強各類井工企業、尾礦庫和危化企業的監管工作,努力解決非煤企業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是堅持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要與監管工作能力相適應,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堅持計劃監管。鎮安監站在區安監局行政執法授權在鎮政府的領導下,在區安監局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安全監管執法。
三、監管機構人員
監管人員
,鎮安監站站長,負責全鎮各非煤企業安全生產監管。
,鎮安全科負責人,負責全鎮安全生產監管。
,鎮安全科科員,負責全鎮安全生產監管。
四、鎮企業數量及現狀
全鎮重點非煤企業8戶,其中井工企業5戶、露天企業2戶、加油站1戶,綜合監管企業13戶。
五、監管執法工作日及覆蓋率
鎮安檢站,現有工作人員3人。監管執法總工作日為國家法定日,工作日為250天。
具體工作安排:
1、整理內業,制作執法文書、送達執法文書(上級和企業)工作為72個工作日。
2、陪同上級檢查工作為36個工作日。
3、參加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為36個工作日。
4、參加省、市、區會議、業務培訓、政治學習、工作日數36個工作日。
5、調查舉報案件工作,工作日數36個工作日。
6、聯合執法工作,工作日數72個工作日。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工作日數36個工作日。
8、全鎮重點監管企業每戶兩月檢查1次為120個工作日。一般監管企業每戶每年4次,60個工作日。
9、對全鎮其它安委會成員單位及企業進行綜合監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率為30%),工作日數為60個工作日。
10.帶薪休假,占用工作日數為30工作日。
11.站長總工作日為個84個工作日。
以上總工作日為584個工作日,不是工作日由節假日補,符合工作日要求。全鎮重點非煤企業安全監管覆蓋率達100%。
六、監管執法內容
(一)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三)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五)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六)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八)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九)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十)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十一)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二)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三)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十四)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十五)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十六)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十七)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十八)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十九)監督檢查地下礦山企業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安裝使用情況;
(二十)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七、其它
1、堅決按照監管計劃進行監管。
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突出事前監察,提高執法針對性、計劃性和有效性,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服務指導,緊緊圍繞市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力度,提高行政執法效能,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有關要求,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通過強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行政許可、專項行動、宣傳教育、培訓考核,全面提升安監部門依法監管能力和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實現二個工作目標:一是責令限期整改復查率為100%;二是對列入執法計劃重點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執法檢查全覆蓋,確保年度執法計劃的圓滿完成。不斷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有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確保局重點工作任務的有效落實;按照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廉潔執法的要求,做到執法工作有計劃,執法檢查有方案,執法過程有反響,執法結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執法監察工作。市重點檢查單位執法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發現的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執法監察工作計劃與年度中心工作任務有機結合,高標準完成各項執法行動。
(二)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認真開展好各項專項整治,切實改善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狀況。繼續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監管領域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執法行動等。
(三)行政許可工作。依法實施行政許可,簡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煙花爆竹零售企業等單位的許可后監管工作;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工作。
(四)綜合監管事項及其他執法任務。一是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行政處罰率達到100%。二是依法查處“12350”舉報投訴電話、辦理反饋的案件,提高查處力度。三是以執法檢查工作促進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產宣傳各項活動,推動安全生產全員大培訓工作的開展。四是完成市安監局、市委市政府交辦,以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執法檢查、聯合檢查、重點督查等工作任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緊緊圍繞我市安全生產的實際和我局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積極推進生產經營單位標準化和誠信機制建設,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加強高危行業專項整治及建設工程等領域綜合監管,嚴格行政許可和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識。加大培訓考核力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四、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檢查工作日測算
參與執法人員數量為28人。2015年市安監局在冊人員28人,按照《編制辦法》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80%的規定,本局直接執法人員數量為28人(28×80%=23人),占在冊定編人員的82.1%,符合國家安監總局183號文件人數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80%要求。
(一)2015年總法定7000個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雙休日104天,元旦、春節、清明、勞動、端午、中秋、國慶共計11天法定假日,即國家法定節假日(含雙休日)共計115天,365天(全年天數)-115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編在冊人數為28人,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執法檢查需1308個工作日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執法檢查安排及職責分工
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市安全生產特點,確定重點領域、重點單位及檢查頻次。全年共計劃執法檢查291家、需要1308個工作日(檢查和再次檢查,不包括復查)。安全監察科、綜合科、宣教科和執法大隊分別由分管領導帶隊,各為一組。辦公室執法人員配置給四個執法組參與執法。
各執法組詳細安排分工見附件2。
各執法組檢查單位名單見附件3
六、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方式和要求
(一)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3.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4.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5.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7.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8.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9.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0.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情況;
11.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2.在同一作業市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3.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4.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15.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6.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7.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8.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二)執法檢查方式
以日常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抽查為主要形式,通過查閱臺賬資料、實地檢查、聘請專家、聯合檢查等方式開展執法檢查。
(三)執法檢查有關要求
1.執法檢查前的準備工作
(1)承擔執法工作任務的科室應根據本執法工作計劃的要求,結合執法檢查工作日數量、專業技術力量、執法檢查裝備數量、執法車輛使用等實際情況,編制本科室的季度執法檢查安排。
(2)承擔執法工作任務的科室應當明確每次具體執法任務,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八規定的19項主要檢查內容,分季制定具體的現場檢查方案,明確檢查的單位、名稱、地點,檢查內容及方式,由行政執法大隊統籌全市執法對象的落實。
2.現場檢查、現場處理和處罰
(1)執法人員應當按照現場執法檢查方案,開展執法活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執法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隱患,應當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決定。
(2)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3)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需要進行處罰的,將相關違法證據材料移交行政執法大隊,由行政執法大隊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3.歸檔
執法檢查結束后,承辦人應當將現場檢查方案、檢查記錄、現場處理文書等一并歸檔;對于立案調查,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還應當將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回執、處罰落實情況等一并歸檔。
4.總結
承擔執法任務的科室應當按照重點執法檢查名單,嚴格執行執法工作計劃,并進行半年執法工作小結和年度執法工作總結。
5.調整、報批程序
局執法工作計劃一經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和市安監局備案后,原則上不予調整;承擔執法任務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對年度執法工作計劃進行調整、變更的,應當及時申請變更,經局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
七、工作要求
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科學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省、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要求,繼續深入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強化源頭管理,落實監管責任,督促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積極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最大限度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事故,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和全縣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通過強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和督查、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促進全縣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職業危害、道路交通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確保全縣各類事故指標嚴格控制在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以內。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建立企業安全隱患逐級排查治理責任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隱患排查不深入、走過場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嚴格實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運用科學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切實監控和有效治理各類安全隱患。
(二)深化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報請縣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嚴格依法追究責任。進一步完善公、檢、法、司、監察等單位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確保停產整頓、關閉取締等措施落實到位。
(三)積極推進重點行業職業危害治理。深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認真落實職業危害申報、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健康監護、勞動者個體防護等制度,切實提高職業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規查處安全生產事故。完善行政執法決策程序,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依法查處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建立事故瞞報謊報查處跟蹤制度,嚴厲打擊瞞報謊報行為。健全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機制,完善誡勉約談、責任追究、警示通報等制度。加強執法案卷評審和執法統計分析,嚴格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四、執法監察工作重點
堅持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煙花爆竹、重點建設項目、交通運輸及旅游景點、人員密集場所等為監察執法重點,在監察執法中,以隱患排查治理為中心,重點打擊“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三非”(非法生產、非法建設、非法經營)、強化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時段的執法監察。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照、六大系統建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落實、安全防護檢測設施設備的建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設健全和職業危害的申報、檢測、企業標準化的創建、法定人員的培訓等情況進行執法檢。
(一)煤礦: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產“雙七條”,嚴格煤礦安全準入,大力推進煤礦機械化、安全質量標準化、自動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設,嚴肅查處瓦斯超標、粉塵防治、透水作業、空頂作業等違規違章行為。強化煤礦礦長帶班值班責任、職業病預防和勞動用工管理,保證員工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提升煤礦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礦山:按照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要求,把握重點季節和時段,扎實開展非煤礦山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杜絕非法違法承包(轉包)、以探代采等違法生產行為,督促相關單位深化專項整治,確保整治效果。
(三)危險化學品:對全縣境內的加油加氣站、氧氣、乙炔氣、甲醇改裝等危險化學品行業的重點檢查。重點查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依法進行“三同時”審查以及在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安全防護距離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行政許可換(領)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職業健康、保險繳納、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活動。
(四)煙花爆竹: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無證生產經營、三超兩改和違禁使用“氯化鉀”以及制定和執行結編機、裝兌機、烘記等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設置、配備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進行檢查,嚴格督促企業建立產品流向登記制度。
(五)重點建設項目:配合協調相關單位對全縣重點項目、建設施工領域專項檢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單位的日常安全監察,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和作業場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進一步推動建設單位履行業主責任,強化業主意識,促進主體責任的落實。
(六)交通運輸、旅游景點及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和農村客運企業的安全監管,對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落實,加大對旅游景點、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重點崗位、重點工藝的防暑降溫、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是否建立應急救授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嚴格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應急保障措施。
(七)職業健康:督促企事業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的專門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落實好管理責任,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評估、檢測及公示告知,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督促企業對從事職業危害的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在崗、離崗的健康檢查和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開展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執法檢查,重點對煤礦、非煤礦山、隧道作業、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車修理等行業進行職業健康專項執法檢查。
(八)加強違法行為和事故案件查處。加大安全生產違法違規核查處理力度,妥善處理群眾來電、來信舉報。對不屬于職責范圍的,要耐心解釋說明,告知解決途徑。對屬于本級管轄范圍的,要及時受理并按照舉報核查相關規定認真組織核查,核查完畢后,將核查情況及時反饋給舉報人,確保核查率達100%。經核查,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法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將瞞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作為舉報查處的重點,一經發現,從嚴查處。
五、工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加大執法監察頻率。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則,科學制定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計劃,整合監察執法力量,每月監察執法時間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監察執法企業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別是對高危企業(煤礦、涉煤、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煙花爆竹)的監察執法分別實施不同頻次的隱患排查和監督檢查,每年檢查不少于2次;對全縣生產經營企業的監察執法覆蓋面達到80%以上。
通過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實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全鄉實現零事故目標,力爭全鄉安全生產高危領域和重點監管單位的監管面達到100%;違法行為查處率100%;高危行業事故隱患整改率100%。
(一)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據國發〔2010〕23號、國發〔2011〕40號和省市文件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的全面系統的要求,通過各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把文件精神貫徹到各有關單位和企業。
(二)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一是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八行業企業、建筑施工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檢查覆蓋面達到100%;二是事故隱患整改復查率達100%;三是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四是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到100%;五是非法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三)強化政府和部門監管責任意識。指導鄉安委會成員單位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原則開展工作,督促其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提高各部門“依法監管、責任法定”的法制意識。
(四)廣泛開展群眾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不斷創新活動內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動。
(五)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工礦商貿領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我站在崗人數3人(其中1人兼內勤),根據《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我站從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數量確定為3×90%=2.7人。
1、總法定工作日的確定(645天)
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全年天數-全年法定假日)×執法人員數量=(365-126)×2.7=645天
2、其他執法工作日的確定(212天)
其他執法工作日=實施行政許可工作日+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日+舉報查處工作日+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執法行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工作日+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工作日+開展機動執法工作日+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日+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工作任務工作日=20+24+40+20+32+20+20+24+12=212天。
(1)實施行政許可(20天)
工作日=延期企業5家×2人×2天=20天。
(2)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日的確定:上年度事故為“0”。
(3)舉報查處工作日的確定(24天)
工作日=查處舉報案件數×參與調查處理人數×調查處理天數=6×2×2=24天。
(4)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執法行動工作日的確定(40天)
工作日=參與執法行動次數×執法人員人數×每次所需天數=10×2×2=40天
(5)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工作日的確定(20天)
工作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次數×排查報告參與人數×每次完成報告所需天數=5×2×2=20天
(6)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工作日確定(32天)
工作日=報告、制度、安全措施數量×每次所需天數×執法人員人數=4×4×2=32天
(7)開展機動執法工作日的確定(10天)
因工作的不確定性,按全年總工作日的3%安排,需用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規定比例=645×3%=20,開展機動執法工作日為20天。
(8)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日的確定(20天)
工作日=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次數×所需工作日×執法人員數=2×5×2=20天
(9)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工作任務工作日的確定(24天)
工作日=安排任務次數×參加人數×工作天數=6×2×2=24天
(10)生產經營單位網上申報隱患審核工作日的確定(12天)
工作日=審核天數×審核人員數=12×1=12天。
3、非執法工作日的確定(325天)
非執法工作日=機關值班天數+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天數+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天數+參加黨群活動天數=108+115+12+50+40=325天
(1)機關值班天數的確定(108天)
工作日=值班天數×值班次數×值班人數=3×12×3=108天
(2)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天數的確定(115天)
學習16天,培訓30天,考核9天,會議60天。
(3)病、事假(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天數的確定(50天)
(5)參加黨群活動天數的確定(40天)
4、執法檢查工作日的確定(108天)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645-(212+325)=108天
(一)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11家
(二)一般監管行業企業4家
(三)重點監管非煤礦山企業5家
采取“一聽、二看、三查、四反饋”:一聽企業階段患排查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二看企業安全生產內務資料臺帳;三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四反饋檢查結論意見。根據需要可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參加檢查。
1、我站對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八行業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安排:
今年執法檢點放在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行業,行業分布情況如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0家;非煤礦山生產企業5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家;八行業4家;共計20家企業。
2、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基本情況,對以下生產經營單位適當增加監督檢查次數:違章違規作業的;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上年度發生傷亡事故的;有新建、改建、擴建和資源整合項目的。
(三)擬重點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時間安排、工作日(共108天)(詳見附表1)
①10家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每家檢查4次,每家次0.5個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10×4×0.5×3=60個工作日。
②5家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每家檢查4次,每家次0.5個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5×4×0.5×3=30個工作日。
③1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每年每家檢查4次,每家次0.5個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1×4×0.5×3=6個工作日。
④4家八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每家檢查2次,每家次0.5個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4×2×0.5×3=12個工作日。
(四)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和重點事項
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全面檢查。一般情況下,對不同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內容應當具有針對性。可以重點檢查下列事項: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
6、從業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8、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9、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0、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1、企業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2、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3、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4、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5、負責人、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16、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演練、預案備案的情況;
17、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8、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9、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如根據相關規定,對本站直管的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行業企業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同時通過檢查綜合監督消防主管部門依法履職情況,并向消防主管部門通報)。
(一)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科學合理地具體設計并嚴格規范現場執法環節、步驟,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文書正確。
(二)規范自由裁量行為。要嚴格依據安監總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實行行政處罰。
(三)規范記錄與完善案卷。要嚴格執法程序,切實規范監督檢查記錄,充分完善各類行政執法案卷。
(四)本計劃實施中,如需對執法計劃進行重大調整,并符合《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執法計劃進行部分調整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制作有關文件,存檔備查。
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檢查行為,確保工作質量:
(一)檢查工作實行責任負責制,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二)進入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人員必須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并將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人員應明確檢查路線或檢查場所,
監察中隊與鎮安監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實際在崗執法人員3名。
數碼照相機、錄音筆等執法裝備1套,配備執法車輛1輛(白色桑塔納魯JAJ137)。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總法定工作日:750天
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總天數-雙休日-法定節假日=365-52×2-11=250天
其中:①全年總天數365天;
②雙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等共計11天法定假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行政執法人員總數
=250×3=750天
(二)其他執法工作日:196天
1、安全生產舉報查處:15天
全年預計5件,每件平均1天,每件3人。占用工作日:
1×5×3=15天
2、參與村及有關部門、上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執法行動:92天
春節、國慶等節日期間督查6天,每天2人;上級組織的執法行動全年預計4次,每次2人,鎮共有40個村,每天4個村。占用工作日:6×2+4×2×0.25×40=92天
3、開展機動執法:80天
全年預計開展診斷式檢查等機動執法2次,每次2人,每個村0.5天,共40個村。占用工作日:2×2×0.5×40=80天
4、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工作任務:9天
全年預計2次,每次3人,每次1.5天。占用工作日:2×3×1.5=9天
(三)非執法工作日:331天
1、學習、培訓、考核、會議:141天
①學習:87天
每周五半天學習(含機關政治業務學習、處理日常工作),全年計26天,每天3人;執法人員每年再培訓時間3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26+3)×3=87天
②考核:12天
區政府安委會考核4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4×3=12天
③會議:42天
其中:①安全月2天;每天3人;年初安全生產會議3天;每天3人;視頻會議3天;每天3人;執法工作會,預計2次,每次2天,每次3人;執法競賽,預計1次,每次2天,每次3人。占用工作日:2×3+3×3+3×3+2×2×3+2×1×3=42天
2、病假、事假:15天
預計每人5天,共3人。占用工作日:5×3=15天
3、檢查指導村執法監察工作:120天
預計每個村1天,每天3人,共40個村。
占用工作日:1×3×40=120天
4、公務員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25天
根據工作年限休假標準,監察大隊3人合計休假25天。
5、參加黨群活動:30天
全年預計10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為:10×3=30天
(四)執法檢查工作日:223天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750-196-331=223天
1、重點監管企業執法工作日:153天
(1)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重點監管企業共52家。依據ABC分類,A類企業31家,B類企業19家,C類企業2家。按照A、B類企業每年檢查1~2次,C類企業每年檢查3次要求,累計檢查75次。每天3人檢查2家。占用工作日:75÷2×3=112.5天約為113天
(2)按照往年檢查情況測算,約80%的企業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則到期復查數為75×80%=60家。每天2人復查3家。占用工作日:60÷3×2=40天
2、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日:60天
縣工信局全年擬計劃組織12次安全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每月一次,每次檢查1個工作日,具體時間自行擬定。“雙隨機”抽查、其他專項整治檢查以及突發性重大事項上級安排部署的安全檢查,根據實際情況同步組織開展或另行安排檢查時間。
二、檢查對象
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檢查方式
縣工信局全年12次全覆蓋安全生產檢查,與省工信廳、市工信局執法檢查、專項整治、暗查暗訪活動以及其他專項監督檢查行動同步進行,檢查組人員例行檢查包括縣工信局2-3人,其他專項檢查包括省工信廳、市工信局及相關專家,人數待定。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和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貫徹落實《xx縣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實施意見》,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執法工作日的安排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的要求,納入執法工作日計算的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的比例,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80%。我局行政機關在冊人員9人,執法大隊在冊人員7人,應急救援運行中心在冊人員15人,共31人,其中納入計算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27人,占總人數的87%。
(一)總法定工作日(6696日)
個人國家法定工作日=365-106-11=248日。
其中:
1.全年總天數365日;
2.雙休日=53周×2日/周=106日;
3.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節等共計11日法定假日。
總法定工作日=248日×27人=6696日=監督檢查工作日(548日)+其他執法工作日(2421日)+非執法工作日(3727日)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548日)
監督檢查工作日是指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日,包括重點檢查、一般檢查兩個部分的安排,以重點檢查為主,對重點檢查單位進行每年2次全覆蓋檢查,對一般檢查單位開展雙隨機抽查,將智慧安監平臺黑名單企業列入重點檢查單位,每次檢查安排x名執法人員。
1.檢查對象及責任人
全縣現有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xx家,重點檢查單位x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x家,重點檢查單位x家,煙花爆竹零售企業xx家;非煤礦山持證x家,
“三同時”礦山x家,重點檢查單位x家;尾礦庫x座,重點檢查單位x座;金屬冶煉企業檢查單位x家;粉塵涉爆企業檢查單位xx家;涉氨制冷企業檢查單位x家;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xx家(含xx家金屬冶煉企業);共xx家,其中重點單位xx家。我局的監督檢查工作安排如下:
(1)危險化學品行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xx家,其中:重點檢查單位x家,全覆蓋檢查x次;一般檢查單位xx家,全覆蓋檢查x次。安排執法工作日:3×2×2+87×2=186日。
(2)煙花爆竹行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x家,重點檢查單位x家,全覆蓋檢查x次,一般檢查單位計劃抽查xx%,共xx家,安排執法工作日:3×2×2+86×2=184日。
(3)非煤礦山行業:非煤礦山xx家,
重點檢查單位x家,一般檢查單位x家;尾礦庫x座,重點檢查單位x座;重點監管的全覆蓋檢查x次,一般檢查單位全覆蓋檢查x次,安排執法工作日:(3+6)×2×2+5×2=46日。
(4)工貿行業:金屬冶煉企業檢查單位x家;粉塵涉爆企業檢查單位xx家;涉氨制冷企業檢查單位x家;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xx家(含x家金屬冶煉企業);共xx家,其中重點單位x家,全覆蓋檢查x次,其他xx家全覆蓋檢查。計劃抽查xx家規上工業企業。安排執法工作日:10×2×2+36×2+10×2=132日。
2.檢查內容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監督檢查內容如下:
(一)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情況;
(二)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情況;
(三)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經費,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情況所需資金的保障情況;
(五)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相關管理人員的情況;
(六)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非煤礦山企業配備或者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情況;
(七)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教育培訓檔案的情況;
(八)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九)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十)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十一)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十二)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三)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四)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十五)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十六)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實時通過智慧安監信息管理平臺向有關部門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七)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等情況;
(十八)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十九)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十)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3.檢查方式
(1)企業自查
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和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等相關企業要建立健全并落實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2)檢查督查
一是內業資料和現場檢查相結合,通過內業資料檢查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并邀請專家進行現場檢查;
二是安全生產檢查和其他檢查督查相結合,提高執法效率,控制檢查頻次;
三是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按一定比例采用執法人員和檢查對象“雙隨機”的方式進行抽查。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2421日)
其他執法工作日,按照前3個年度的平均值測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1)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改革意見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巡查整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及推進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智慧安監信息管理平臺應用情況、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各項指標控制情況。安排工作日:260日;
(2)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半年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督查。安排工作日:110日;
(3)牽頭組織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聯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安排工作日:130日;
(4)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推行生產經營單位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落實情況實施綜合監督檢查,完善、推進智慧安監信息管理平臺,開展日常運行維護和操作培訓工作,安排工作日:160日;
(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①圍繞“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等活動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②組織開展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安全培訓,安排工作日:130日。
責任股室:協調股牽頭負責,其他股室、大隊、中心配合。
2.實施行政許可
(1)非煤礦山方面
配合市應急局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工作,年均換發證3家,組織“三同時”安全設施設計審查2家,安排工作日:50日。
(2)危險化學品方面
①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準入管理工作;經營許可證換發證及變更等工作,年均40家,安排工作日:160日。
②依法監督危險化學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年均2家,安排工作日:10日。
(3)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相關工作,年均160家,安排工作日:320日。
(4)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
開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重大危險源登記、備案工作,年均60起,安排工作日:60日。
3.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1)牽頭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及領導交辦其他事故的調查工作,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等,認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經縣政府批復后,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年均調查處理2起每起至少3人參與調查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安排工作日:360日。
(2)承辦掛牌督辦具體事項,配合上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年均1起每起至少3人參與,安排工作日:90日。
(3)開展執法數據統計、事故信息數據統計、四項指數統計等安全生產相關統計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4.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
對舉報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進行核查,年均10起,每起2人核查3天,安排工作日:60日。
5.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年均60次,安排工作日:120日。
6.開展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
對在轄區內開展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預計3家,安排工作日:21日。
7.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
依法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安排工作日:40日。
8.完成縣政府或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
安排工作日:120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3727日)
非執法工作日,按照前3個年度的平均值測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機關值班
按24小時值班每天3人,安排:365×3=1095日。
2.學習、培訓、考核、會議
按月均每人3日,安排:28×12×3=1008日。
3.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
按月均每人1日,安排:28×12×1=336日。
4.參加黨群活動
按月均每人2日,安排:28×12×2=672日。
5.病假、事假
按每人每月1日,安排:28×12×1=336日。
6.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
按人均10日,安排:28×10=28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計劃。
各股室、大隊、中心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注意與其他工作統籌兼顧,協調安排,嚴格落實執法工作計劃。經縣政府批復后,各監管業務股室(執法檢查工作的主要責任股室)要嚴格按照計劃安排,抓好落實,確保執法工作計劃順利完成。
(二)規范執法行為。
執法人員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嚴肅查處各種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規范使用各類執法文書,建立并完善執法檔案,凡檢查必留記錄,發現隱患必下達整改,整改到期必復查驗收,涉及其他執法部門的,要及時抄告或移送,形成閉環管理。
(三)突出執法重點。
二、工作要點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認真學習、及時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總結階段性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部署下階段安全工作。
2、認真執行學校制訂的“星城小學校園管理制度”、“安全保衛制度”、“教師護導值日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飲食衛生制度”、“門衛安全保衛制度”等,使安全工作制度化。
3、采取校內外相結合的方式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用電安全、設施安全、網絡安全、飲水、飲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在校內主要結合課堂教學、黑板報、畫廊、“紅領巾廣播”、課外活動和日常的思想教育進行安全教育;在校外通過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進行安全教育。在學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過升國旗儀式、專題性的教育講座或報告以及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養成教育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基礎文明教育、法律常識和遵紀守法教育,促進小學生樹立法律意識。要組織學生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法制工作的意見》、《蘇州市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小學生守則》等法律、法規,使學生了解我國已步入法制化軌道,自覺地用法律法規來約束自己,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
4、經常進行校舍安全自查并作好記錄,發現校舍有滲漏、開裂等情況馬上向校長匯報,及時請專業人員檢查、鑒定,及時維修;對鑒定危險的房屋設施立即停用,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每月進行一次校園安全文明檢查,保證學校消防設施、水電、活動場所、周邊環境、體育設施、大型玩具等沒有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6、發動全校師生注意校舍、設施安全,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根據報告立即到現場查看,如確有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7、制訂“火災、特發傷害、歹徒襲擊、觸電、食物中毒”等應急預案。若遇事故發生,在第一時間里向校長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應急,將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8、經常檢查ck報警器是否正常、有效工作,如發現異常即報告110及時維修。
9、堅持教師值班護導制度,值日教師要經常巡視校園,寫好值班記載,堅決制止破壞校舍、設施、綠化等現象。中午放學過馬路的學生要排隊由護導教師護送過馬路。
10、特別重視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011年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公司法律事務工作計劃
2011年綜治平安創建年度工作計劃秋季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