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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現有保險投資管理體制不完善,國內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水平與國際上其他保險公司相比有較大差距,造成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普遍偏低,保險資金的管理與運用方面仍存在著諸多的問題:
(一)保險資金運用渠道較為狹窄
目前,國內保險資金運用渠道較為狹窄:主要用于銀行存款、國債、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等,這對于防范投資風險、規范保險投資活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從全局來看,由于銀行存款在保險資金中占相當大的比例,單一的投資結構導致保險資金的收益下降,不利于保險資金的長期管理與運用,影響了保險公司自身效益的提高。2002年,我國個人保險業務保費收入2500億元,約占當年新增居民儲蓄存款的18%,其中約18%投資于國債,5.4%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52%為銀行存款。而從國際保險市場來看,保險投資已成為現代西方金融保險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支柱,其投資結構具有很強的市場取向,如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由于經濟環境和市場情況的差異,四國保險公司在各領域投資的側重點不同,但均重視資金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投入較安全且具有較穩定收益的債券的比例都很高;適當涉足股票、房地產等高風險、高收益的領域。同時,產、壽險公司由于資金性質的不同,其投資方向也有一定差異:產險資金較多的投向流動性強、易變現的債券等項目,壽險資金則更青睞于貸款等長期投資領域,這就能更好地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性,防范和化解投資風險。
(二)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不理想
保險業的盈利主要由兩方面構成:承保利潤和資金運用收益。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盈利的主要來源較為單一:產險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是承保利潤,壽險公司新增業務存在利差益,意外險利潤成為壽險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而原有高預定利率保單卻出現巨額利差損。與此同時,由于國內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有限,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調整尤其是1996年至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連續七次降息等因素的影響,保險資金的收益率出現下降趨勢。2000年的保險資金收益率為3.89%,2001年為4.3%,2002年下降至3.14%,導致壽險利差損的問題非常突出:除了前幾年高預定利率的傳統險保單外,近年來發展迅速的分紅險等壽險新產品也出現了新的利差損。由于競爭而導致的承保利潤的逐漸萎縮,再加上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的下降,嚴重影響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從而對整個保險業的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三)保險資金管理和運用模式不靈活
目前,國內保險資金管理和運用的模式較為簡單,缺乏靈活性。各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形式主要是在其公司內部設立專門投資機構,如證券部、國債部等,也有個別保險公司委托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運用資金。這兩種運作方式有各自的優缺點:內設投資部的優點是保險投資受保險公司的直接控制、易操作。但也存在明顯不足:投資決策缺乏獨立性、易受干擾、資金運用程序簡單、投資管理不科學、投資效益難以得到保證等。委托專業機構投資的優點是使得保險公司將全部精力集中于主業,專業化管理保障了投資效益,缺點是委托人投資有資金風險,如非法挪用資金、交易舞弊等,同時需要交付高額管理費用,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
另外,缺乏專業化的資金運用人才也是國內保險公司面臨的難題之一。長期以來,由于國內保險公司以保險業務為主,經營模式單一,再加上投資渠道受到嚴格限制,形成了重保險輕投資、重來源輕運用的局面,忽視發展保險投資專業隊伍,缺乏具有較高專業性、技術性的投資管理人才。當前,保險公司的很多投資業務由原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來承擔,形成投資決策者不懂投資風險、投資經營者不懂投資分析、投資效益較低的局面。與專業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保險公司投資部門的人才意識、用人機制、工資待遇還存在較大差距,現有的管理模式和薪酬水平很難吸引高水平的專業投資人才。
(四)保險資金管理和運用的監管不完善
監管側重點有偏差。現行的保險投資監管政策非常注重資金的安全性,把安全放在首位,強調保險投資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的原則,并保證資金的保值增值,這是從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方面來考慮的,是非常必要的。但監管的最終目的是促進市場的發展,嚴格的市場監管不應以犧牲市場效率為代價。
監管存在內外不公平。根據《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外資保險機構的資金運用可以以人民幣和外幣兩種形式進行投資,除了享有和中資保險機構相同的投資方向外,還可以進行境內外匯抵押、擔保放款、股票投資等。中外資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政策的不一致,人為地造成了資金運用業務上的不平等,更不符合世貿組織“國民待遇”的有關規定。
監管政策存在漏洞。在現行的保險投資監管法律法規中,沒有區別對待產險和壽險兩種不同的資金運用形式。實際上,產、壽險資金的性質和投向領域都是不同的:壽險資金的時限較長,適于長期穩定的投資,可以投向長期債券、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等;而產險資金的期限則短得多,要求有很強的投資流動性,可以投向股票、短期國債、信譽高的企業債券等等。這就要求制定監管政策時要分類管理,制定不同的投資政策和監管法規,保障保險資金運用的有效進行。
解決保險資金管理和運用問題的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建立保險資金運用的有效監管制度
現有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模式,比較符合我國保險業發展歷史短、保險資金運用水平不高的現狀。隨著國內保險業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和保險市場的穩步發展,創新監管模式、改善監管,建立完善的監管措施已越來越受到保險界的關注。在實施有關監管措施的過程中,要切實注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可考慮對新修訂的《保險法》中有關資金運用規定做出更詳盡的解釋細則和管理規定,從法律上切實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保障保險資金安全有效地運作。
為保障監管政策的延續性,現階段應堅持并逐步完善嚴格監管模式,有選擇的穩步放寬資金運用范圍,拓展資金運用渠道,規范產、壽險資金監管模式。要繼續加強資金風險控制,審慎控制保險資金運用比例,學習國際保險資金運用的先進經驗,引進國際合作機制、吸收資金運用專業人才等。總的原則就是,既要做到防范風險、確保資金保值增值,更要促進保險資金運用上一個新臺階。
(二)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和范圍
近年來,國內保險投資渠道逐步拓寬,特別是政府規定保險資金可以通過購買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極大刺激了保險資金的投資熱情。為了更好的發展保險資本市場,應該根據國內保險市場的特點,以銀行基本利率為支點,積極進入資本與貨幣市場。
允許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可考慮取消對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的禁令,鼓勵保險資金購入業績好、紅利豐厚并具有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嘗試購買金融衍生產品來擴大運用領域等。當然,考慮到國內證券市場尚處在發展時期,保監會應對各公司的投資比例和投資方向做出嚴格規定。同時,為適應市場化運作的要求,可考慮采取多種組織形式來運作保險資金:保險公司發起成立保險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伙同證券公司等聯合發起成立專業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與國外投資者合資組建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據測算,僅就投資效率而言,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比通過投資基金間接入市的成本要低出1個百分點。
大力發展多種抵押貸款。為適應居民的各種消費需求,拓展保險服務范圍,應允許保險公司對信譽好的保戶提供抵押貸款,如開辦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子女教育助學貸款等,這些貸款具有明確的投資領域,風險較小、收益穩定。
豐富債券投資品種。目前,國際保險投資中債券處于重要地位,占到30%以上。可以考慮發行國內長期債券,適應壽險資金長期穩定的特點,這有利于壽險公司的資產負債匹配。在強調國債市場的同時,要鼓勵保險資金激活國內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市場,鼓勵長期壽險資金進入基礎建設債券市場,支援國家重點基礎建設,發展國民經濟。同時,應允許保險公司購買商業銀行債券,定向發行債券,豐富債券投資種類。
謹慎涉足不動產領域。國內的不動產市場具有周期性強的特點,可以選擇增值能力強、風險較小的項目小規模進入。由于不動產的變現能力差、風險較高,保監會要嚴格控制其比例和規模。
(三)建立多樣的保險資金運用模式
考慮到國內保險資金市場的特點,可以采取多種資金運作模式,促進保險資金運用的多樣化。
設立全資或控股投資子公司。作為大型壽險公司,可以成立自己的全資投資子公司,拓展業務領域,增強公司的金融實力,打造具有規模效應的金融集團。同時,也可考慮收購和控股有較好發展前景的投資機構(如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直接利用現有的專業人才和投資渠道,以取得更快、更好的投資效果。
委托專業投資機構。由于專業投資機構在投資經驗、投資渠道和專業人才等諸多方面有優勢,委托其進行投資運作,保險公司可以減少投資成本,提高投資收益,使得專業化的資本管理運作成為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
內設投資部門。為了對保險資金進行直接管理和運作,保險公司也可采用內設投資機構的模式。要進一步優化投資部門的運作機制,起點要高,按照國際保險資金運用的慣例和成功經驗,不斷創新,勇于進取,為公司的發展奠定基礎。
(四)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意識
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是整個資金運用的核心。根據美國保險業1996~2000年的測算,保險公司所面臨的主要風險為:保險風險20%,信用風險1%,利率風險11%,商業風險4%,保險分支機構投資風險23%,保險投資風險53%,可以說投資風險是保險公司最大的風險源。因此,必須高度重視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意識。
加強保險公司財務指標的風險管控。根據國內保險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要充分加強財務指標的資產負債管理,制定相關的投資策略,謀求資產、負債的匹配性,達到控制風險、獲得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同時,可借鑒動態財務分析法,分析評估不同時期、不同投資策略下的保險資金的運作過程,找出風險與盈利的平衡點。通過對宏觀經濟和利率、保險公司資產負債、保險公司動態財務指標的全面分析,可全面反映保險資金的運行情況和運行效果,加強對投資活動的風險管理。
健全保險資金風險投資組合,規避市場風險。為保障保險資金的安全,可將保險資金按一定比例組合投入多個領域:穩定但收益一般的存款和債券領域;有風險但收益較高的抵押貸款領域;有較高風險但收益可能很高的股票和不動產投資領域。為最大限度地防范風險,要嚴格限制在資本市場及不動產領域內保險資金投資的總量和比例,用風險的不同組合來規避可能的投資風險。
(五)健全風險管控體系,確保資金運用的安全性
基于保險公司負債經營的特點,要特別強調保險資金的安全性,維護被保險人的利益。應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監管、企業自律內控、社會有效監督相結合的三位一體風險管控體系。
一般而言,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限額管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根據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股東目標與風險偏好、監管規定等,確定保險資金運用的總體風險水平以及相應的抵御風險損失的風險資本限額;二是根據對各業務部門或交易員的風險調整的績效測量結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層次間進行風險資本限額的分配;三是根據分配的風險資本限額對各業務部門乃至每一筆交易的風險進行監控,并根據風險調整后的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其它因素對風險資本限額進行動態的分配調整。
二、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限額形式
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限額通常有三種形式:即頭寸限額、靈敏度限額和風險資本限額。頭寸限額表現為一定的名義金額,如企業債交易員的風險限額為200萬元人民幣。
頭寸限額簡單且易于理解,容易監控其合規性,但其缺陷在于很難控制風險,如果交易員欲增加風險,他可以在不增加組合規模而通過頭寸的調整或增大杠桿比率的方式實現,頭寸限額無法反映這種風險狀況的變化,例如債券交易員可以通過持有更長的到期日組合增加風險,但通過頭寸限額難以考察債券交易員的風險暴露狀況。此外,頭寸限額也無法比較不同交易員或業務部門所處的真實的風險狀況,因此,簡單的風險限額管理可以采用頭寸限額形式。
靈敏度限額適用于單個市場因子的市場風險限額,可以用于交易前臺的日常風險控制。靈敏度反映了證券組合價值對其市場因子的敏感性,如二級市場上的國債價格主要受利率風險因子的影響,可以用久期和凸性衡量國債價格對利率的敏感度,其風險監控可以采用靈敏度限額的形式。由于靈敏度概念只適用于某一類資產,針對某一類市場因子,因此,根據現有的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靈敏度限額可用于銀行間及交易所間的債券交易以及存貸款的利率風險控制。
風險資本限額是指各級業務部門可承受的最大風險損失水平,表現為一定數額的預期損失。更確切地講,風險資本限額是指各級業務部門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概率所能承受的風險損失的大小,通常用VaR(ValueatRisk稱為在限價值法)方法來確定。風險資本限額適用于所有金融產品交易,能夠綜合反映不同層次投資業務的風險狀況,是對包括多個市場因子的市場風險的總體限額。因此,風險資本限額主要應用于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整體及投資業務部門的風險監控,對交易員的風險監控有時也使用風險資本限額形式。
風險資本限額根據損失頻率和幅度的不同分為多種形式,有基于VaR的日風險限額,主要用于對經常發生損失和交易頻繁的投資品種的風險限定;有基于VaR的月風險限額,用于抵御不利月份發生的風險損失;有基于VaR的年風險限額,主要用于對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或業務部門在小概率事件下發生損失的限定,這種損失通常來自于市場較大的不利波動,其風險限額可通過壓力試驗或極值理論確定。另外,在證券市場上,市場因子還可能發生極端的不利變化,對于這種情況下的風險限額也采用壓力試驗或極值理論確定,相應的風險限額稱為壓力試驗限額。可見,鑒于保險資金運用過程中的市場風險特征,機構以及業務部門層次的風險限額易采用年或月的VaR風險限額,對交易員的風險監控可采用靈敏度限額或日VaR風險限額,如對二級市場債券交易的風險限定既可采用靈敏度限額又可使用日VaR風險限額。另外,為了對某些特定類型的投資產品進行風險限定,還必須使用壓力試驗限額。總之,風險限額選擇要依據不同投資業務或交易的特點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風險特征,但總體上要注意保持前后臺以及不同層次業務部門風險限定的一致性。
三、保險資金運用總風險限額的確定
保險資金運用的總體風險限額反映保險公司可以承受的最大資產損失的大小。作為開端,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委員會應當主持確定一個合適的總體風險額度,風險額度的設定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變化中的市場、交易責任和風險偏好需要保險公司相應地調整額度。
保險資金運用總體風險額度的確定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它需要依賴各個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資本實力、用于抵御投資損失的整體風險資本、股東的風險偏好、未來的市場形勢、監管要求、公司的投資收益預期以及對公司過去總體投資風險的判斷與估計等等。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委員會首先應當根據資本實力、股東的風險偏好以及公司業務目標確定資金運用的風險資本。理論上,確定風險資本可以使用VaR方法、壓力試驗法以及將二者綜合的方法,但這些定量方法僅僅依據于市場的波動風險,是根據以往的市場風險暴露來確定未來的風險資本,沒有綜合考慮諸如監管要求、未來市場判斷、保險資金的負債特性、投資收益預期以及股東風險偏好等主客觀因素,更沒有全面考慮保險資金運用所面臨的其它風險,如信用風險、資產負債不匹配風險、保險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等等。因此,風險資本的確定應當是一個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過程,確定風險資本既要依據VaR等定量分析方法,又要充分發揮投資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作用,如可以設計一套多影響因素的風險資本評價體系,利用德爾菲法(Delph)或層次分析法(AHP)等決策方法作輔助決策,既參考定量評價結果,又依據定性因素,最后根據投資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判斷確定資金運用的風險資本。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總風險資本確定以后,依據風險資本數額以及過去的風險額度集合,相應的就可以確定資金運用的總體風險額度,這一風險額度可以表示為VaR風險限額或其它限額的形式,它是公司高層對資金運用總體風險的一個認識。
四、風險資本限額的分配與調整
在總體風險資本限額確定的基礎上,風險資本限額分配的首要任務就是將總體風險限額配置到每一個業務部門,如債券交易部、基金部、現金管理部等等,使部門負責人對其負責管理的額度心中有數。業務部門額度可以幫助部門經理控制部門風險,并且可以在部門之間比較風險大小。最后,風險額度還要在部門范圍內再細分到交易員。考慮到投資組合的分散化效應,上層業務部門的風險資本限額要小于下層部門的風險資本限額之和。
風險限額分配與調整的定量依據是風險調整的績效評估(RAPM)結果。RAPM對風險——收益進行綜合考慮,它避免了僅以收益衡量投資績效進而導致過度承擔風險的缺陷,并且比較準確地描述了“真實收益”,即去除風險后的收益。RAPM主要有兩種方法,即Sharp方法和RAROC方法,風險限額的分配與調整也就相應的有兩種定量化方法,一是基于Sharp的分配方法;二是基于RAROC的分配方法。其中,后一種方法比較常用。RAROC的定義式是:RAROC=R/VaR,其中,R表示收益,VaR表示風險。顯然,RAROC描述了單位資本所獲得的收益,反映了風險資本的效率。在以RAROC為定量依據進行風險限額的分配與調整時,首先根據RAROC計算結果和業務部門的申請,確定初步的配置方案,經過一段時間以后,再重新計算RAROC,對于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部門,減少其風險資本;對于RAROC高于平均水平的部門,增加其風險資本。除上述的定量化方法之外,風險限額的分配與調整還應當考慮其他的定性因素,例如,(1)交易員的經驗豐富程度。對于一個新的、沒有經驗或以前業績平常的交易員,一般不能分配一個較大的風險額度;(2)監管部門的政策規定。如對某一投資渠道投資比例的限制;(3)交易部門和業務部門的目標盈利。在分配風險額度時,管理層應當考慮交易員以及業務部門的潛在盈利能力,如果分配的風險額度遠遠大于其目標贏利時,這樣的額度不是很有效;(4)未來市場預期。總之,風險限額的分配與調整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它是一個多目標決策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定性與定量方面的因素。
五、風險限額的監控與執行
一、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分析
近年來,我國在保險資金運用的制度建設方面不斷取得進展,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逐漸擴寬,多元化資產配置的框架已經初步形成。截至目前,保險公司主要的資金運用渠道可以分為: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基金、股票、基礎設施。
1.銀行存款
保險資金投資配置中銀行存款所占的比例最大,中國保監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6年6月底,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中銀行存款為5667.3億元,占比為35.85%。這主要是由于我國保險行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投資銀行存款,意味著保險業從居民儲蓄中分流出來的資金一半以上又回到了銀行,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
2.國債
國債是以國家信用為保證,政府為滿足其實現職能需要,平衡財政收支,實現貨幣政策功能,按市場機制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國債作為有相對可預測的固定收益的工具,種類繁多,收益率、期限各有不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要求,特別是在安全性上優于其他各類資產,是保險公司大規模資金投資的首選對象,始終在保險資金的投資組合中占據著主體地位。截至2004年底,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中,國債為2651.7億元,占比為23.6%。
3.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為了募集長期資金,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條件申請、發行并約定按期還本付息的金融性公司債券,是商業銀行廣為采用的金融籌資工具。作為特殊的一類企業債券,商業銀行發行的債券雖然帶有一定的信用風險,但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帶有較大程度的行政色彩,其信用基礎更偏向于國債。與此同時,與銀行協議存款相比,金融債券具有較好的流動性,長期來看,對銀行協議存款具有較強的替代作用。截至2004年底,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中金融債為1156.8億元,占比為10.3%,為僅次于協議存款、國債的資產類別。
4.企業債券
企業債是國外保險公司的重要投資品種,由于對發行的嚴格控制,中國企業債的規模較小,而且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受到很大的限制。雖然企業債占保險總資產的比例還很小,但從需求來看,國內的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對企業債的需求量很大。2003年6月3日,保監會公布了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拓寬了保險資金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將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的比例由不超過總資產的10%提高到20%。該《辦法》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長期困擾保險公司的可投資企業債券范圍狹窄、比例過低等問題。
5.證券基金
1999年10月,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間接人市,2000年中國保監會批準多家保險公司將投資基金占總資產的比例由5%提高至10%。基金的優勢在于專家理財以及可以充分地分散化投資,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于某一行業或地區,這對于一些中小規模的保險公司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在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特定時期,對保險資金間接進入股票市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保險資金直接人市的放寬,一些具有較強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公司,逐步調整投資基金的比例。保監會最新披露信息顯示,截至2006年6月底,保險公司投資基金余額為782.68億元,占比為4.95%。
6.股票
股票市場是國外保險公司重要的投資渠道之一,美國2000年保險資金的投資結構中,股票為30%,歐洲部分國家保險資金投資股票的比例甚至占到37.1%。而我國保險資金的股票直接投資與國外差別很大。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與證監會聯合并實施《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我國保險資金首次獲準直接投資股票市場。截至2006年6月底,保險公司股票直接投資為434.73億元,占比為2.75%,較年初增加了1.62個百分點,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
7.基礎設施投資
2006年,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宣布,《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即將出臺,意味著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渠道將被打開。保險資金投資風險基礎設施,優勢在于長期性。具體而言,基礎設施項目一般投資資金規模大、投資周期長,與保險負債特別是壽險負債能夠有效匹配,而且往往具有自然壟斷性,回報相對穩定、風險較低。從資產配置的角度來看,投資基礎設施的解禁,可以減輕保險資金在資本市場的投資壓力,減少其對利率性產品的過度依賴,同時以較低的投資成本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二、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的動因分析
(一)系統性風險
系統性風險是由政治、經濟等全局性因素引起的風險,將對整個市場的所有投資品種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1.社會風險
社會風險是一般性社會環境變動對投資活動帶來的直接或間接風險。如戰爭、及其他政治動蕩的影響,以及社會風俗變動、社會消費觀念變化、社會不安定因素帶來的影響。這類風險因素對投資活動的影響范圍廣泛,影響效果復雜并具有長期性。例如,“9.11”事件后,美國一些民眾減少或暫停長期性理財活動,使一些長期產品需求量下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的績效也由于變現壓力增大及資本市場低迷而受到牽連。
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公司資金運用中存在的主要風險。無論上升還是下降,保險公司的投資業務對任何利率的異常變動都十分敏感。當利率上升時,一方面保險公司的固定利息債券價值下跌,長期資產大幅縮水;另一方面行業間替代效應導致保險業務量萎縮,可運用資金減少,而退保與保單貸款業務增長,現金流出加快,保險公司甚至不得不折價銷售部分資產,使財務穩定性和盈利能力受到影響。當利率下降時,雖然部分固定利息資產價值上升,但大量保單所有人會通過各種保單選擇權增加資金流入,保險公司不得不購人價格較高的資產,再加上到期資產和新增業務資金,保險公司面臨較大的再投資壓力;與此同時,原有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如果過高,還有可能造成巨額的利差損。
3.通貨膨脹風險
通貨膨脹風險也稱購買力風險,主要體現于價格總水平變動而引起的金融資產總購買力變動的可能性。通貨膨脹風險對債券等固定收益類投資的影響程度最為明顯。具體而言,由于通貨膨脹一般很少在短期內發生急劇變化,所以短期投資所面臨的貶值風險低于長期投資;具有浮動利率的中長期債券由于加入了通貨膨脹補償,則降低了由通貨膨脹而引起的貶值風險。由于不同商品價格變動受通貨膨脹的影響程度不同,購買力風險對不同股票的影響也會有差別。在某些行業,當通貨膨脹嚴重時,上市公司的盈利可能會隨其產品價格的上漲而增加,并帶動股價上漲,這有可能提高股票投資收益。
4.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主要指由本國貨幣和外國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而引起的投資收益變動的可能性。經營涉外業務的保險公司在接受國際運輸保險、國際再保險等業務時,是以外幣為收費幣種,因而必然承擔著匯率風險。影響匯率變動的一般因素有各國政府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匯率政策以及國際市場上供給與需求的平衡,具體說來包括國家黃金與硬通貨的儲備數額、國際貿易的收支情況、利率水平與通貨膨脹的高低,以及國家經濟的運行狀況等等。所以當投資者投資于外幣形式發行的有價金融證券時,除承受與本幣投資相同的風險外,還要考慮與另外一種貨幣兌換的額外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證券市場因各種因素影響而引起的投資資產變動帶來的不確定性,是對保險公司影響最直接的經濟環境風險。如經濟周期特征、行業結構調整、金融市場制度變化、投資者心理波動、貨幣政策及財政政策調控措施等都會帶來市場風險。市場風險的顯著特點是很難通過證券組合的策略來消除或者降低,風險預測的難度較大,尤其是股市價格變化莫測,而風險一旦形成往往帶來嚴重損失,因此需要在投資過程中密切關注市場風險。
(二)非系統性風險
非系統性風險主要來源于保險公司的經營過程,受具體的投資資產特性制約,與投資品種類別、資產選擇方式、投資運作流程密切相關。
1.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保險公司因資產與負債的流動性不一致,從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保險公司為了滿足最低限度的賠償和給付及財務穩定的需要,資產必須保證最低的變現力,否則將會導致流動性負債超過流動性資產,產生流動性不足。當現金不夠支付時就產生了流動性風險,這時就要以低價變賣一部分資產,如未到期債券或到市場上臨時籌集高成本的資金以應付給付之需,從而給企業的穩定經營產生嚴重影響。流動性風險大小主要取決于二級市場的發育程度和投資工具的流動性。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合同簽約者不能按事先約定履行其責任及義務的可能性。在投資活動方面,如果保險公司持有債券的發行人經營狀況惡化,信用評級降低,則公司持有的相應資產價值將大幅下降;如果保險公司購買的債券不能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將引起一系列不利于其財務狀況的惡性反應,非常嚴重時將導致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受到極大的影響,甚至會造成保險公司的破產。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管理者的投資政策不當或投資業務執行者因自身原因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具體表現為兩個方面,其一是管理層在投資決策上的偏差或失誤所造成的風險,在市場信息缺乏、決策時間緊迫時,這一風險很可能發生,同時決策風險與決策者自身管理能力、管理經驗、洞察力等的局限也有很大關系。其二是行為風險,是指投資業務執行者的能力、道德、品行等帶來的風險,行為風險可能會導致效率低下、專業判斷不足、甚至經濟犯罪,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三、建立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識別矩陣
為了有效控制風險,必須將投資渠道和風險動因兩個方面結合起來,以便更準確地定位風險、識別風險、管理風險。下面通過三個步驟,建立起保險資金運用過程的風險識另U矩陣。
(一)在投資渠道的風險管理中細化動因
細化風險動因,是各投資渠道進行風險管理的內在要求。對不同投資渠道而言,帶來投資收益波動、造成潛在損失的風險動因是有所區別的。因此,各個投資渠道必須重點關注與本渠道關系密切的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環境等的變化,并對內部實施有效的風險監控措施。
(二)在風險動因的分析申明確渠道
在風險分析和量化過程中,明確某一特定風險動因對各個投資渠道的影響,是進行投資風險管理的實務要求。不同的資金運用渠道,對操作者的知識結構、交易技能提出了具體要求,風險控制的措施、方法也各有特點。保險公司投資部(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組織構架通常也是按投資品種的不同來設置,以實現專業化的投資運作。在這種現實情況下,將資金運用渠道作為風險識別的重要標志,有利于明確風險控制的責任,落實風險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
(三)形成風險定位矩陣
在上面兩步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具體的風險量化程度、現有風險控制制度等,綜合得到保險資金運用中的風險定位矩陣(見表1)。
農村養老保險不但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金融問題。作為一個社會問題,農村養老保險關系到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以至整個社會的和諧和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金融問題,農村社會保險又與某種融資體系相聯系,并影響著社會資金在各產業之間的配置。本文主要關注農村養老保險作為一種金融方式對農業資金造成的影響,即社會保障基金帶來的農業資金流出的問題。
一、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帶來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的增加
1993年開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正式推向全國有條件的地區。此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雖然不斷波動,但總的來看仍呈擴大的趨勢。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農村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為5374萬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354億元。盡管目前看來,這部分資金總量尚不高,但是,隨著“三農”問題的解決與和諧社會的建設,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必將大幅增加。因此,有必要對這部分資金的流向加以分析,以明確其對農業的影響。
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方向
對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而言,進行投資來對積聚的養老基金進行保值與增值,對于保證養老金的按時、足額支付,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使得大量資金向非農領域流動。對于銀行存款而言,目前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存于農村信用社或郵政儲蓄系統。農村信用社資金的貸款方向,集中于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其中,鄉鎮企業貸款有相當大的比重投到非農領域。郵政儲蓄系統長期以來實行資金存入中央銀行,依賴于儲戶于轉存中央銀行之間的存款利差,成為中央銀行回籠資金的一種手段,即使將這部分資金推向金融市場,由于與其他行業相比,農業基礎建設投資,周期長、風險大,所以,農業的貸款并不具有吸引力,銀行貸款款的流向,只能以非農產業為主。對于國債而言,國債的發行目的是為了彌補赤字與籌集中央建設性預算的部分資金,對彌補赤字而言,無論是作為政府人員的工資還是用于政府采購,都是使資金進入非農領域,并在非農領域周轉。對建設性預算而言,除了農田水利、生態環境建設和農網改造的資金是流向農業之外,其余國債項目的資金都是流向城市和非農產業。對于其他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公司債而言,更是各種非農產業的主要籌資手段,使得資金流向非農產業。
然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的來源,又主要是農業資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非城鎮戶口的農村人口。因此,農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所交納的資金,也只能是農村人口收入中的一部分。固然,農村養老保險覆蓋人群中包括了大量鄉鎮企業人員和外出打工人員,他們的收入主要來自非農產業。但是,這些人員是原屬于家庭保障范圍的,他們向社會保障的轉移意味著原有家庭保障格局的打破,使得由他們進行家庭保障的另一部分人群也必須納入社會保障,以保障其老年消費。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能僅僅面向這些“離土”人員的,還必須包括這些人員所對應的原家庭保障中的人員。這后一部分人群的收入卻主要是農業收入,他們交納的保費,也只能源于農業收入。農村家庭本身就是一個生產單位,農村居民的收入,不僅用于整個生命周期的消費,還必須用于農業生產的投資。就此而言,農業收入與農業資金具有一定程度的等價性,源于農業收入,就是源于農業資金。總的來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的來源,仍有相當部分是屬于農業資金的。
因此,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運作的結果,是資金從農業向非農產業的凈流動,其資金來源是農業,其資金使用是非農產業。農村養老保險規模越大,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越多,農業資金的流出也就越多。而從長期趨勢來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范圍只會越來越廣,保險基金的規模也只會越來越大,與之相應,農業資金的流出會越來越多。
三、農業資金流出的經濟后果
農業資金的流出會造成以下三個主要后果。
1、農業資金流出的最直接后果,是農業的萎縮。作為一個生產部門,農業需要不斷的將獲得的收入重新進行投資,以維持簡單或擴大的再生產。農業資金對農戶自籌配套資金的依賴性較高,而農戶自籌資金的獲得,主要是農民的可支配收入。因此,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所帶來的農戶可支配收入的減少,會使農戶的生產支出顯著降低。目前,我國農村的金融體系尚不發達,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業投資主要是依靠家庭積累,農戶缺乏其他的融資渠道來彌補參加社會保險所交納的資金,這也減少了家庭進行農業投資的規模。
2、農業資金流出的另一個后果,是造成了農村養老保險不足的惡性循環。農業資金的流出,要求在農業生產中用更多的勞動來替代資本,使農業中勞動力的使用量增加。而勞動投入的邊際效益又是逐步遞減的,因此,農業資金的流出,使得勞動帶來的收益越來越低,農業對農村人口的吸引力也就越來越小,農村人口的外流規模也就越來越大。不斷增加的農村外流人口加劇了原有家庭保障的解體,形成了對社會保障的需求。而另一方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帶來了農業資金的流失。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農業萎縮的速度將越來越快。
3、農業資金流出的第三個后果,是降低了我國農業的國際競爭力。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農業競爭力的提高提高主要還是依靠農業的新要素投入,農業資金的流出,減少了農民的可支配收入,農民對土地的要素投入也就相應減少,導致農業競爭力的下降。而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范圍的擴大,作為資本要素的農業資金的流出也越來越多,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會因資金的缺乏而難以進行,這就使得我國農業的成本始終偏高,難以在國際市場上進行價格競爭。
四、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引起的農業資金流失的思路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農業資金流出,既制約著我國農業的發展,也危及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但是,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又是勢在必行的,這就需要一個與農村養老保險同步的農業資金補償機制。本文建議采用以下思路進行應對:
1、建立農業資金的回流機制
通過建立資金回流的機制,可以抵消建立養老基金的影響,方案如下:
(1)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于農業建設國債
補償農業資金的第一個方法,是把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的資金,再用于農業建設。這可以有兩種方式:直接投資于農業,或者購買用于農業建設的國債。但是,直接投資的方式是不可行的。一方面,農業投資的風險較高,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對投資的安全性則有嚴格的要求,出于安全性的考慮,直接投資于農業也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所允許的社保基金投資方向也不包括對農業的直接投資。因此,購買用于農業建設的國債,也就作為補償農業資金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用于農業建設的國債的資金是流入農業的,另一方面,國債作為一種國家信用,其風險很低,也可以滿足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安全性的要求。
(2)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
單純以購買國債方式來回流農業資金是不夠的。就目前的農村貸款而言,主要是用于短期資金周轉的,而不是用于長期的農業投資。因此,存入信用社、郵政儲蓄系統的農村養老保險,是難以回流到農業的。這就必須由財政出面,來引導農業資金的回流。一方面,可以加大國債資金對農業的投資規模,以抵消農村養老保險所帶來的農業資金流出。另一方面,可以采取農業貸款貼息等方式,來促進農業貸款的增加,以增加農村養老保險存款流回農業的比重。
2、以漸進方式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
鑒于農村養老保險對農業資金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也必須是漸進的,以避免對農業造成大的沖擊。一方面,要使農村養老保險結構與我國的社會結構相適應,使其有一定的地區差別;另一方面,推進的速度又不能太快,以保證資金回流的機制能逐步與社會保險體系的建設相適應。我國的農業發展水平是相當不平衡的,農村收入的地區差距也很大。對農村收入高,農業收入比重低的地區而言,農村養老保險所保障的人口,以在非農產業工作的人口為主,社會養老體系建設對農業資金的影響較小。但是,對農村收入低,農業收入比重高的地區而言,農民用于養老保險的資金只能從農業資金中獲得。社會保險范圍的迅速擴大,會使農業資金大量流出。因此,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必須承認這種差異,農業收入為主的地區,還要以家庭保障為主,非農收入比較高的地區,方可逐步增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比重。并且,農村養老保險的建設,要與財政對農業的投入相配合,同步推進。
3、加強農村金融體系建設
就城鎮養老保險來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第二、三產業內部的融資方式,來自第二、三產業的工薪收入,以養老基金的方式籌集起來,之后仍然以直、間接的方式投向第二、三產業。而農業養老保險,正如上文所論述的,不論作為存款還是購買國債,都是用于非農部門。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農業貸款的高風險與土地生產率的下降。由于農村金融體系的不發達,對長期貸款與農業基礎投入的風險難以準確測算,有限的貸放量往往帶來高風險,這是信用社所難以應對的。農村金融體系的不發達,也造成了農業生產的資金瓶頸,抑制了農業生產規模效益的形成。這些因素,都不利于農業對資金的吸引,不能把農村養老保險建成農業生產的融資來源。因此,加強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促進農業收益率的提高,降低農業融資的風險,是將農村養老保險帶來的農業資金分流吸引回農業的重要手段。從長期來看,這是減弱農村養老保險分流農業資金的最終解決途徑。
注釋:
①參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2006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網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于職工養者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鋪張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于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
由以上可以看出,根據規定養老保險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以保值增值。然而,這兩種方式都無力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首先從銀行存款來看,在1985—1995年的11年間,銀行存款一年期定期整存整取加權利率低于當年通貨膨脹率的就有7年(1985,1987,1988,1989,1993,1994,1995,詳見表1),保值都談不上,更無法增值。然后再看國債,由于國家債券品種較少,收益率雖一般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約一個百分點,但因缺乏完善的二級市場反而不如銀行存款有吸引力。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現狀也說明了這一點。如1994年養老與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為376.99億元,其中購買國債僅81.98億元,占結余額的21.74%;1995年我國國債年末余額3300.3億元,而當年購買國債僅90.5億元,僅占當年基金結余額的16.58%。國債品種偏少,收益偏低是其主要原因。而且相對通貨膨脹,國債的保值能力令人懷疑。以國庫券為例,在1985—1995年的11年間,國庫券收益率超過當年零售商品價格指數的只有5年,其他6年(1985,1988,1989,1993,1994,1995)國庫券的收益率均低于物價上漲率(詳見表1),可見養老保險基金用于購買國債也難以保值增值。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有關數據整理得出;銀行存款利率數據來自(1)周忠明,戴文桂.實用利率知識.南京大學出版社,1992.(2)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利率實用手冊。中國金融出版社,1997.P41—42。
注:①為消除復利與單利對計算結果的影響,本文取一年期數據,而不是看上去更高的較長期限的以單利計的數據(一年期利率復利計算后實際收益率不低于相同期限的較大數據的單利的實際收益率)。
②1990年1月1日至4月15日,年利率為11.34%,4月16日至8月21日,年利率為10.08%,8月22日至12月31日,年利率為8.64%,9.99%為其加權(以天數為其權效)平均年利率,本表括號內數據均為加權平均年利率。
②一年期利率按復利計算得出,其中1979年取3.96%,1981年為5.04%,1982年為5.58%,1983,1984年均為5.76%。
總體分析,目前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用的途徑所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這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漸貶值的趨勢,另一方面使得目標替代率(我國目標替代率的確定以養老基金收益率等于工資增長率為假設前提)無法實現,從而動搖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表1可以看出,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率遠低于工資增長率,個人賬戶實際積累額達不到目標積累額,如不及時調整養者保險基金的投資組合,提高收益率,我國的養老保險在不久后將陷入“被迫提高繳費率——企業不堪重負,個人無力投保——養老保險制度崩潰”的危機之中。
二、調整機構:提高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率的前提
1.調整機構的總體構想
從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用現狀可知,其運用途徑僅限于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收益率低而且由基金所有者直接運用養老保險基金,在生產關系高度發達、生產分工日益精細的今天已經力不從心。故基金所有者委托基金運營者基金投資運營業務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為此我們有必要引入委托一關系來分忻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的切實途徑。
以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僅限于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根本不需要專門的投資機構。而將委托一關系引入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首先應從調整機構入手。
鑒于我國尚不具備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機構,而且資本市場合適的投資工具的數量有限,養老保險基金營運增值的渠道亦受到限制。調整機構不應是局部的修補,而應是全局性的變革(參見圖1)”
首先我們對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一簡要歷史回顧。我國是從1984年國有企業推行退休費社會統籌開始的。近年來這千變革取得了三次重大進展。一是1991年6月國務院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費用由國家、企業、職工個人三方負擔,基金實行部分積累。二是1995年3月國務院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通知》,明確基年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并逐步形成包括基本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個人儲蓄性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三是1997年7月國務院的《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有效地解決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和管理的分散化等問題,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適應了社會保險走向法制化相加強宏觀調控的需要。
1997年的這次統一改變了養老保險群龍治水的混亂局面,有效地解決了政了多門、管理費用高等問題。新成立的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勞社部)作為全國性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行使著養老保險基金所有人的職能,亦即擔負著基金法人主體的角色。勞社部作為社會保障的最高權力機關,肩負著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和事業管理的雙重責任。前已述及,勞社部缺少投資專家和系統的投資學知識,直接投資必然要成立自己的投資機構,加大基金的管理成本。而直接利用資本市場中的專門投資機構,既能有效地轉移風險,也有別于節省成本。委托專門機構投資可以增加服務的競爭性,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這樣,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之一是如何選擇適當的投資人。可供養老保險基金法人選擇的投資機構主要是資本市場的金融中介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經紀公司等。而在我國,由于金融市場尚不發達,為有效降低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宜運用大的銀行,保險公司等合資入股的方式組建股份制非銀行金融機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局(AdministrationBureauofSocialSecurityFunds/ABSSF)(以下簡稱為社基局)作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專門投資者,該局可作為國務院直屬的與光大、中信集團并列的單位,屬于有限責任公司,完全實行企業化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社基局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并可以根據各地的養老保險基金的規模,在全國經濟活躍、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設立分支機構,直接協調該省養老保險基金的運作。經濟欠活躍、養老保險基金規模較小的西部地區,可以考慮在西安、成都等經濟中心城市設立分文機構,負責幾個省的基金運作,以節省不必要的設立新機構的開支。同時,在社基局內設立監事會。作為社基局的監督機構,監督資金使用狀況和資金經營狀況,但不干涉社基局的具體業務。當然因社基局的股東系大的銀行及保險公司等,經濟實力雄厚,投資經驗豐富,一般不會有因營運不善而破產之虞。
此外,為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及養老保險各項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可以考慮成立社會保障行政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行監會)和社會保障社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社監會)。行監會由政府審計、監察部門牽頭,有財政、銀行、勞社部等機構的人員參加,掛靠于審計部門。社監會由人大、工會牽頭,吸收企業代表、職工代表、民主人士和專家參加,掛靠于各級人大常委會。兩大監督機構的職責都是負責監督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政策制定、執行和基金的運營。兩個監督委員會與社基局的監事會從內外監督社基局,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和社會保障事業順利進行。
養老保險基金事關全國企業職工衣食住行,國家政策理當扶植,可以考慮效仿農業發展銀行的操作,成為社會保險銀行(BankofSocialSecurity/BOSS)(以下簡稱社保行),作為支撐全國社會保障事業的專門性政策銀行,并按照人民銀行的機構設置在上海、廣州、西安、南京、天津、成都、武漢、濟南、沈陽等地設立分行。養老保險基金用于存款的部分可存入該銀行,并給予養老保險基金較優惠的利率,并按復利計息,對養老保險基金存款給予保值貼補,社保行在無力支付貼補額時可由財政彌補虧損。養者保險基金收益率較高時,可從其超過當年通貨膨脹率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養老保險投資風險準備金,該準備金存入社保行并享有優惠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對社保行運用養老保險基金存款發放貸款的利息收入,應該減免營業稅,為社保行給予養老保險基金優惠利率提供實際支持。用養老保險基金購買國債,雖然其回報率一般高于銀行存款,但在通貨膨脹盛行的今天,至少應對這一部分國債給予保值貼補。可以考慮由社保行發行特種國債,專門由社基局用養老保險基金認購,并給予較高收益率。出現意料之外的高通貨膨脹時,給予保值貼補,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社保行的利潤可用于支持與養老保險密切相關的事業,如社基局的辦公設備的添置等。
2.委托一的博弈分析
基金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保證這些投資機構能夠按照基金所有人的投資意愿或策略行事,這里牽涉到委托一關系中的幾個基本問題。一般認為,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委托人和人之間要達成對雙方有約束力且有效的合同,需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1)人以行動效用最大化原則選擇具體的操作行動,即所謂激勵相容條件;(2)在具有“自然”干涉的情況下,人履行合同責任后所獲收益不能低于某個預定收益額,是為參與條件;(3)在人執行這個合同后,委托人所獲收益最大化,采用其他合同都不能使委托人的收益超過或等于執行該合同所取得的效用,是為收益最大化條件。
但是,在委托一合同不完善時,有四個難以克服的困難,使勞社部與社基局的委托一存在潛在的風險。一是利益不相同。社基局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時會采取短期行為或過于冒險的行為。二是責任不對等。人掌握著養老保險基金的經營權,但只承擔有限盈虧責任,作為委托人的勞社部失去了基金的經營權,卻最終承擔盈虧責任。這種責任的不對等,使得人可能不負責任地決策。第三是信息不對稱。由于人的信息優勢,以及獲取信息的邊際成本是遞增的,掌握基金經營權的社基局既有動機又有可能欺騙委托人(勞社部),而且委托人還很難監督和約束人。第四是契約不完全。在不完全的合同下,人總有空子可鉆。強化委托人對人的激勵機制,將使人經過收益成本比較后,自覺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假設委托人的目標函數為Y=Y(x);人的目標函數為:X=X(a,W),a為人的決策變量,可代表他的努力程度。W為不受委托人、人控制的外生隨機變量。這意味著人的經營好壞由其努力程度和外界不確定因素共同決定。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莫里斯(Mirrless)指出:如果W具有一定的邊界,即W對x的影響是在一個可觀測的區間里,即便信息不對稱,委托人可以通過事前的警告或鼓勵,使人不會選擇較低的努力水平,并且使委托人、人均獲得滿意的收益水平。
資本市場不發達時,市場上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少,而且風險不易分散和轉移,此時政府多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規定途徑及比例。如果資本市場是發達的,人主要將養老保險基金采取三種投資方式:一是通過某些形式的延期年金政策向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即將養老保險基金用于購買壽險保單。二是把基金會成員的繳費轉移進某種資產的組合,這叫做“分離基金”。三是與其他的基金結合投資于一個單獨的資產組合,這叫作“共同基金”。事實上,成功的人會尋求以上三種投資形式的一定比例的組合。
假定社基局通過權衡比較,能夠選擇其中最為有利的一種投資方式,又假設養老保險基金僅存入銀行和購買國饋會貶值,凈收益為-10,設自然的狀態有好與不好兩種,由于我國宏觀經濟定勢良好,好的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8;設社基局在經營養老保險基金以外,無論如何努力工作所能獲得的最大收益為40、而努力工作需要支付20的成本,其凈收益為20。在委托一關系中,基金所有人與運營人有比例分成(為分析方便,本文暫以五五分成為例)和固定收益兩種利益分配方式。其支付矩陣如圖2:
比例(五五)分成
注:①運營人的收益分布是努力程度與自然的函數。為分析方便,本文忽賂了努力程度一般的情形,假設運營人只有努力和不努力兩種策略,努力指運營人殫思竭慮,并總能實現最優投資組合策賂;不努力指運營人仍將基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兩種情況下,運營人付出的勞動分別為20和5。為簡化問題,設基金收益在“好,努力”的搭配下為100,“不好,不努力”時為-50,其他兩種情形(好,不努力;不好,努力)時均為0。并假設所有人將養老保險基金委托給人后,不從事盈利性的活動,基金收益來自于運營人投資所得。運營人不努力時因合同約束,無暇從事其他盈利活動。
②30=50-20,20為運營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③-15=(-10)+(-5),其中-10表示養老保險基金僅用于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時的實際收益,因本文主要研究委托的情形,故在基金不委托專門機構投資而僅用于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時,省略了“自然”好與不好的差異。5表示運用養老保險基金于以上兩種方式時所進行管理等付出的勞動。
④40=60-20,經濟環境好時努力工作收益為100,運營人支付給所有人40以外的60扣除努力工作的成本20即得到40。
⑤-60=0-40-20,40為運營人支付給所有人的固定額,20為運營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可以看出,在圖2中的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的利益分配方式下,無論自然出現好或不好的情形,只要運營人接受了委托一合同,運營人努力總是好于不努力,即不努力戰略相對于努力而言是可剔除的嚴格劣戰略。在固定收益方式下,所有人的收益40大于-15,故“委托,努力”是精練貝葉斯納什均衡點。在比例分成方式下,由于運營人會選擇努力工作,所有人的預期收益=0.8*50+O.2*0=40。而且50,0也都大于-15,我們可以做以下結論:無論采取何沖利益分配方式,“委托,努力”是所有人和運營人的必然選擇。我們進一步研究可以發現,在以上兩鐘情形下,運營人的預期收益(指凈收益)均為20。然而運營人從事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以外的工作最多也能獲得20的凈收益,理性的運營人不一定會接受委托一合同。而且越是風險厭惡的運營人更可能拒絕這一合同。
明智的所有人可以將五五比例分成改為四六比例分成,以提高運營人的預期收益,而所有人仍將獲得遠遠高于自己經營(不委托)時的收益。可以考慮將所有人的固定收益下調為35,使運營人預期收益增加為25。理論上可以進行—九比例分成或將所有人固定收益下調為5或更低,也可以五五比例分成或將所有人固定收益定為40。
到底選擇何種利益分配方式,比例或固定收益的確定為多少取決于二者的博弈過程、供求狀況以及人的類型。在我國現階段,養老保險基金所有人是惟一確定的,如果引入競爭機制,產生較多的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人,則最終的委托一合同的制定會有利于所有人,會形成接近五五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為40的合同。在人財務公開且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情況下,比例分成是委托人與人分享剩余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如果社基局(人)是風險中性的,無論勞社部(委托人)對風險的態度如何,固定收益是有效的辦法。在商業銀行與企業間的博弈過程中,企業也是接受了固定收益的辦法,商業銀行的固定收益表現為事先約定的貸款利息。通過固定收益的委托一后,基金所有人成功地轉嫁了風險,人獲得了剩余索取權,此時人極其努力地工作是最優的。對于委托人,盡管由于剩余索取權的分割和部分轉讓從靜態上看使其利益受損,但這較之委托人自理基金的經營業務,仍是帕累托改進。因為,從動態上看,由于人獲得了部分剩余索取權,其積極性提高了,運用其專業投資技術,可以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收益,使委托人獲得高于自理時的收益。
在我國企業股份化的初期,由于強調公有制在股份公司中必須占據主導地位,加上絕大部分股份公司都是由國有企業改組而來,因此,就形成了上市公司中國有股占大頭的局面。同時,在企業股份化初期,有許多人認為國有股流通就是國有資產流失,因此不允許國有股流通。到后來,隨著上市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國有股規模也逐漸擴大,截至1998年末,在滬深兩市掛牌的上市公司已達到851家,而國有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約占整個上市公司股份總量的2/3。現在再將如此龐大的國有股推入市場流通,將不可避免導致股市的大失血,給股市帶來沉重的打擊。而國有股占大頭,又不能流通,不僅嚴重制約了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也嚴重影響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這表現在:
1.從股東監管角度來看,國家及其人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使這種監督難免帶有行政色彩,導致企業被過多的干預,難以給予經營者充分的自。同時,這種股權結構使經營者感受不到來自市場的企業被收購兼并的壓力,“用腳投票”的機制不能發揮作用,造成企業經營效率低下。
2.在上市公司中,由于國有股占大頭,政府通過股權控制企業,廣大中小股東無法通過行使表決權維護自身的利益,“用手投票”的機制不能發揮作用,出現“一只手壓倒一片手”的現狀,股東大會流于形式,公司內部難以建立起合理的運作機制和制約機制。
3.由于行政機關并不直接分享投資決策帶來的財富效應,國有股享有的權利無從落實,不可避免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4.對證券市場來講,由于占大頭的國有股不能流通,流通股只占很小的比例,這不僅使得股市的發展不完善、不健全,處于先天不足的狀態,而且也導致了股市中嚴重的過度投機現象。
因此,為了保證上市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就必須解決國有股占大頭、不能流通的問題。對此,管理層已推出了有關國有股減持的政策。在國有股減持的計劃中,第一步先將國家股權及國有法人股所占比重從67.8%降到51%;第二步計劃將國家持股比例由51%下降到30%。對于國有股減持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幾種:(1)國有股回購。國有股回購是指公司將發行在外的國有股以一定的價格購買回來,或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的一種股本縮減方式。(2)國有股配售。國有股配售是指國有股的股權代表部門將其部分國有股以特定價格向特定投資人轉讓,轉讓對象應是原有的個人股東及部分機構投資者,老股東有優先受讓股份的權利。(3)可轉換債券。這是指投資者可以在既定期限內按規定的比例與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一種債券方式,其兼有債券和期權的雙重特征。(4)協議轉讓。協議轉讓是指國有股的股權代表部門與受讓方統購簽訂國有股轉讓協議,減少國有股比重,達到受讓方控股或參股上市公司的目的。受讓方一般為公司法人、機構法人和職工持股會等。
筆者認為,不管哪種方式,其最終目的都是要降低國有股的比重,并使這一部分可以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轉讓,這都會引起股市資金的大量減少。因此,這四種減持方案都不可避免遇到兩大障礙:
第一,由于國有股數量龐大,其上市流通將導致股市的大失血,給市場帶來很大的壓力。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兩大部分,目前國有股約2240億股,占股市總股本的67.8%,國有股的數量是目前流通股總量的2.7倍,數量如此龐大的國有股大量變現,給市場帶來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進一步來看,如果國有股按每股3元左右的凈資產計算,在5年內將國有股下降到50%左右的水平,那么5年中大約每年需要變現1000億元現金資產,而目前股市流通市值僅叨皿多億元,其巨大沖擊可想而知。
第二,國有股與流通股同股不同價,價差過大。國有股一般是1元一股折股而來,而流通股的發行價一般都在幾元甚至十幾元一股,流通股的二級市場價格又遠遠高于發行價。如果國有股變現,從價格角度來講,就是大量低價格股票與少量高價格股票實現價格并軌,并軌的結果必然導致市場中現有股票價格的大幅下滑,給中小投資者帶來損失。
上述兩大障礙嚴重制約了國有股減持的推行,造成了國有股必須流通與國有股難以流通的矛盾,有人將其稱為中國股市的哥德巴赫猜想。筆者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就是用股市增量資金來補充國有股推出而引起的股市存量資金的減少部分,巨額保險資金的入市或許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二、問題的解決——保險資金入市,哥德巴赫猜想的終結
(一)保險資金入市的背景。
1.保險業走出困境的要求。長期以來,我國對保除資金投資方向進行了限制,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這就導致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非常狹窄,投資效率十分低下,據統計,到1998年底,保險資產總額達到1796億元,其中約有40%-60%的資金沉淀在銀行。但是1996年5月到1999年7月人民銀行7次降息和1999年11月1日起開征20%的利息稅,使銀行存款利率達到歷史最低點。與此同時,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收益也大幅下降,保險公司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利差損”問題,僅壽險就因此損失280億元左右。保鹼公司的經營成本越來越大,資金保值能力越來越低,保險業的發展面臨極大的困境。尋求保險資金新的投資渠道成為保險業擺脫當前困境的一個緊迫課題,按照國際慣例,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成為首選的投資方式。
2.證券市場的需要。與保險公司的投資渴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供血不足”正成為制約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瓶頸。我國證券市場一直處在快速發展中,但至今仍十分脆弱。目前,我國A股市場上市公司已達900多家,截至1999年6月底,上市公司總股本為2755.42億股,其中流通股951.05億股,流通市值9265.65億元,比股票市場創建立初增長了7倍。但是自1997年5月以來,我國股市一直在下降的軌道中運行,其間雖不乏火爆行情,但都如曇花一現,股市承受能力非常有限,而“供血不足”則是很重要的原因。按照現有的流通盤,股指的正常上漲至少需要10%左右的增量資金,即至少900億元左右的資金支持。其次,股市正常擴容,一年就需1000億元的資金。另外,考慮到國有股配售,每年需要1000億元資金。綜合起來,要保持股市的平穩運行,至少需要3000億元的資金,這對于當前股市是一個難以承受的壓力。而解決市場資金不足的理想途徑,就是加快培育機構投資者,拓寬機構資金入市的渠道,保險資金入市已成為大趨勢。
(二)保險資金入市——一項雙贏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