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納稅籌劃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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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納稅籌劃論文

篇(1)

【關鍵詞】納稅籌劃案例分析

對“稅收籌劃”概念的定義,目前尚難以從詞典和教科書中找出很權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釋,但我們可以從專家學者們的論述中加以概括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等活動的統籌策劃,達到降低稅負目的的經濟行為。

一、納稅籌劃存在的原因

1.稅收政策的差異

如:個人獨資或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稅政策不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收政策不同。

如: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按工業和商業兩類分別適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另規定一檔低稅率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11日表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

2.稅法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稅制改革之后,我國的稅種由37個縮減到目前的22個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筵席稅已經停征,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目前稅務部門征收的稅種只有18個。2008年將是改革至關重要的一年。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將全面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改革資源稅費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方案等重大稅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隨著改革觸角進一步向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我國最大的兩個稅種延伸,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正在步入實質操作階段。在這一輪改革浪潮中,資源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物業稅等稅種改革也將在2008年進一步推進。

現行稅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規范文件構成,正在不斷的發展和完善過程中,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稅收基本法。

3.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指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對某一部分特定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稅法草案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將舊稅法以區域優惠和外資優惠為主的格局,轉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優惠格局,對原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實施過渡性優惠政策等,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為25%,企業設立時則可以考慮稅收優惠政策差異,合理設立。

4.邊際稅率的運用

某些稅種按不同檔次的稅率征收,如: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一定的費用標準后,按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為納稅人合理納稅籌劃提供了政策空間,納稅人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籌劃達到不納稅、少納稅、延遲納稅獲得資金時間價值的節稅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們通過一個非常有啟發性的失敗的稅務籌劃案例,來分析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和運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資企業主要負責為某鑄造廠采購生鐵并負責運輸。策劃的籌劃方案:將為鑄造廠的生鐵采購改為代購生鐵。由物資公司每月為鑄造廠負責聯系4000噸的生鐵采購業務,向其收取每噸10元的中介手續費用,并將生鐵從鋼鐵廠提出運送到鑄造廠,每噸收取運費40元。通過該方案節省了因近億元銷售額產生的稅收及附加,對于手續費和運輸費只繳納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

年末,國稅稽查分局在對該物資企業的年度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當年生鐵銷售額較上年同期顯著減少;而“其他業務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萬元手續費收入和16萬元運輸收入。經詢問記賬人員,并到銀行查詢該公司資金往來,證實該企業經常收到鑄造廠的結算匯款,也有匯給生鐵供應商某鋼廠的貨款,但未觀察到兩者間存在直接的對應關系。因此,檢查人員認為該企業代購生鐵業務不成立,屬涉嫌偷稅,要求該物資企業補交了近千萬元的增值稅。2.相關政策法規

財稅[1994]2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規定代購貨物行為,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只對手續費和運輸費繳納營業稅;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稅。(一)受托方不墊付資金;(二)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如系進口貨物則為海關代征的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貨款,并另外收取手續費。《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5條第1款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

3.案例分析

該企業的賬務處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與鑄鐵廠、鋼廠三方之間的資金往來關系,使得稅務人員有理由認為上述業務違背了“受托方不墊付資金”的規定,從而不被認可是代購貨物業務,其收取的手續費、運輸費應作為價外費用征收增值稅。

4.案例啟示

(1)會計核算要規范。誤區:會計處理模糊是應付稅務檢查的好辦法。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該公司對代購業務沒有規范的會計記錄,沒有可靠的資金往來記錄以證明物資公司沒有墊付資金,稅務檢查人員不認可代購業務,從而使得一個很好的籌劃方案失敗。

(2)科目設置要符合實際需要。在本案例中,該物資公司可以自行設置“代購商品款”核算代購業務的經濟業務,方便稅收檢查人員檢查。

(3)形式要件要合規。本案例的敗因在于“受托方不墊付資金”這個形式要件不符合規定。不墊付資金并不代表不做業務,在本案例中,只要在會計記錄中做到在未收到鑄造廠資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鋼鐵廠貨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墊付資金”這個形式要件,同時還要和鑄造廠簽訂代購合同以證明代購業務的存在,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通過以上案例分析總結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具有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對稅款的合法節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是區別納稅籌劃與偷逃稅款行為的本質和關鍵所在。

2.考慮成本效益。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重視分析對納稅人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規模經濟利益、比較經濟利益和廣告經濟利益等非稅利益;充分考慮到對未來的稅負的長遠影響。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學規劃與安排。稅收籌劃的實施必須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它是稅收籌劃的具體要求和體現。

4.綜合衡量與周密部署。稅收籌劃不僅是會計人員做賬的事情,也與經營有關,是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從而最大限度地節約稅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稅后效益。切忌簡單地模仿,必須注意地區差異、行業差異、企業規模差異與性質差異、經營環節差異收入來源與征收方式差異等。

5.形式要件要合規。相關會計記錄的形式要件必須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

6.規避稅收風險。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合法基礎上的對稅收法規的利用,稅法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不斷的堵塞漏洞和處于反避稅的當中。一不小心落入稅收籌劃誤區,將會產生重大的稅收損失。

7.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一個設計良好的籌劃方案必須得到稅務的認可才能夠可行,才能達到籌劃的目的,與稅務的溝通和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是納稅籌劃的前提條件之一。良好的稅企關系可以避免企業因不懂法而違法的損失。

企業納稅籌劃是具有前瞻性的、動態的、有計劃的統籌行為,是事先的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很多大型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由于涉稅業務復雜同時也為了規避涉稅風險而成立自己的稅務部門專門從事涉稅事項的管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應當正確地掌握和運用現有的稅收法規,關注稅收政策的發展動向,與時俱進地調整和更新正在使用的籌劃方案,合法地節稅。

參考文獻:

[1]中注協納稅籌劃講座.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06.

篇(2)

主要是指納稅人采取合法的、合理的手段,就稅法、財政政策、財務會計制度等,最大限度的利用國家稅收中的優惠政策,周密的安排財務管理和經營活動等,最終實現為企業減輕稅收負擔的管理活動[1]。企業納稅籌劃的主要是內容包括一下幾個方面:節稅、避稅、規避“稅收陷阱”、轉嫁籌劃以及涉稅零風險等[2]。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主要是目的在于合法的避稅、減輕稅收的負擔、實現企業的最大利潤化,這樣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收益性以及預期性等特征。根據近幾年來市場的經濟發展以及稅收改革的逐步深化,企業中要如何搞好納稅籌劃才能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已經成為企業現代財務管理中日趨重要的工作之一。

2在企業中推行納稅籌劃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2.1稅收政策作為企業加以利用的一種外部環境。政府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就是進行稅收,通常情況下,企業進行戰略管理的時候在仔細研究了稅法的基礎之上,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安排自己的投資區域、經營的規模、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等,充分的利用法規中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促使稅收政策成為企業在戰略管理中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的重要、可靠的途徑。

2.2一般情況下,企業在戰略管理中需要充分的利用自身的優勢,將自身的弱勢積極、主動的轉化,充分的引進并創造相關的發展優勢。由于納稅籌劃具有一定程度的專業性、有效性,因此,它在整個企業管理的過程中,已經成為財務管理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之一。所以,我們的企業在管理、發展中要充分的認識、了解并掌握納稅籌劃,以便更好的組織企業相關的資。

2.3通過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能有效的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是直接關系到企業在社會上、行業內的生存和發展,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就成為了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環節。除此之外,企業納稅籌劃可以利用免稅技術、減稅技術、資金延期納稅技術、扣除技術以及利用稅率的差異技術來實現企業的財務利益。

3納稅籌劃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企業在生產、發展中所追求的是最大化的利潤,那么如何進行節稅增利,也就是納稅籌劃就作為企業戰略管理活動中的一項重要戰略;它要求企業中的管理者、決策者在真正的掌握了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合理、科學的采用國家的稅收政策,有效的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隨著近幾年來市場的發展,納稅籌劃已經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那么,如何加強稅法知識的學習以及運用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法,避免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在企業管理中已經成為十分重要、關注的問題。下面是以增值稅、營業稅為住,對納稅籌劃在企業管理中的實際應用進行分析并說明。

主要分為小規模的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

所謂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售額×17%-銷售額×(1-增值率)×17%=銷售額×17%×增值率。

小規模的納稅人應該繳納的增值稅=銷售額×3%。

這兩者之間稅負相等的時候:銷售額×17%×增值率=銷售額×3%。其增值率=35.29%。

通過以上說明,每當增值稅為35.29%的時候,這兩種稅率促使納稅人的稅負相等;每當增值稅低于35.29%的時候,適合選擇稅率為17%的一般納稅人;每當增值率高于35.29%的時候,適合選擇3%的小規模納稅人。我們將使納稅人負相同的增值率稱之為無差平衡點增值率為17.65%,只要將企業銷售產品的增值率與之進行比較,那么就可以做好相應的選擇。

企業根據銷售產品增值率的高低,不僅可以在一般納稅人和小估摸的納稅人之間進行合理的選擇,同時還可以在增值稅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之間做出選擇。根據有關的稅法規定,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和貨物的,應該是對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進行分開核算,對于不能分別核算或者是不能進行準確核算的,應該是一并征收其增值稅,至于營業稅就不征收了。依照該規定,企業具有一定的自利,有權做出對自身有利的選擇。不過,仍然是需要使用增值稅來進行比較的。

一般納稅人應該繳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售額×增值稅稅率-銷售額×(1-增值率)×增值稅稅率=銷售額×增值稅稅率×增值率。

營業稅納稅人應納稅額=營業額×營業稅稅率=營業額×營業稅稅率。

當這兩者的稅負相等的時候,其增值率則為沒有差別的平衡點增值率。

銷售額×增值稅稅率×增值率=營業額×營業稅稅率。

增值率=營業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每當增值稅的稅率為17%的時候,其營業稅的稅率為5%,其增值率為29.41%,明顯的可以看出,當企業的銷售產品增值率高于29.41%的時候,應該將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以及貨物的銷售額來分開核算,且要繳納營業額稅;每當企業的銷售產品的增值率低于29.41%的時候,應該將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以及貨物的銷售額一并核算,且要繳納增值稅。

篇(3)

一、納稅綺劃平臺的構建原則

納稅籌劃平臺是企業理財過程中稅務籌劃的基礎和操作空間。目前常用的有價格平臺、優惠平臺、漏洞平臺、彈性平臺和規避平臺。要成功構建納稅籌劃平臺.必須有一定的環境條件和科學的籌劃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則:

1.政策主導

納稅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因此開展納稅籌劃必須以政策為導向由稅收政策主導稅收的籌劃活動。離開稅收政策談納稅籌劃只是一種空談不顧稅收政策導向開展納稅籌劃必定一事無成。試想面對高污染、高能耗、長線產業、夕陽產業、換代產品以及其他稅收上實行限制政策的產業、產品稅收籌劃又能有多少作為,

2.合法有效

納稅籌劃作為一種節稅行為其存在的基礎是應當合法至少不違法。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公然的違法偷稅行為比較容易辨別,而對稅法已有反避稅規定的避稅行為應視同偷稅處理則認識不清因此開展納稅籌劃必須正確認識并劃清與違法的界限堅持合法籌劃防止違法籌劃。同時開展納稅籌劃要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以最小的籌劃成本獲得最大的稅收效益。在稅收利益上既要考慮節稅帶來的直接效益也要考慮減少或免除處罰帶來的間接利益:既要考慮納稅籌劃的直接成本也要考慮納稅籌劃方案比較選擇中的機會成本。

3.切實可行

由于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加之稅收政策和稅收籌劃的主客觀條件時刻處于變化之中.因此在納稅籌劃方面找不到萬能、現成的通用方案每個企業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因時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開展有的放矢的納稅籌劃活動在設計籌劃方案時應注意科學性和可行性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在操作上行得通

4.全面權衡

決定現代企業整體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因此開展納稅籌劃應服從企業的整體利益不能為籌劃而籌劃而應從企業的社會形象、發展戰略、預期效果、成功機率等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權衡。

二、納稅綺劃平臺的運用及應注意的問頤

篇(4)

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然而無論如何,稅負都是企業無效流出現金中的一部分,減少現金的流出,尤其是在電網企業電網建設資金不足,籌資壓力巨大的情況下,更有必要減少現金的流出。企業既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又不愿有過多的無效現金流出,納稅籌劃無疑是解決上述矛盾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說通過進行納稅籌劃,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來降低企業稅負,達到減少企業現金流出的目的。

一、納稅籌劃的含義和應遵循的原則

(一)納稅籌劃的含義

納稅籌劃是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法律的前提下,納稅人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進行調整,以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獲取最大經濟利益的一種企業管理行為。納稅籌劃不同于偷漏稅行為,主要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國家相關稅收法規的前提下的合法行為。

(二)納稅籌劃應遵循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法人,由于承擔的稅種較多,納稅稅基、地點、時限、稅率、納稅主體等各有差異,進行納稅籌劃,企業的稅負就可能不同,加之我國稅法還不是很健全,還無法將每項應稅事務規定得很死,其中不乏可以通過調節業務行為,來降低企業稅負的事項。但無論出于何種原因,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前提就是合法,所有的違法行為都不可能稱之為納稅籌劃。

2.事前籌劃原則。企業納稅籌劃必須在事前進行,企業經營活動一經發生,企業的各項納稅義務也就隨之產生,納稅人此時覺得稅負重,要作任何籌劃都是徒勞,經不起稅務部門的檢查,是一種違法行為。納稅籌劃應在事前進行,這與企業會計的事后核算正好相反。只有在事前計算好不同業務行為的綜合稅負,事前調節好業務方式方法,才能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降低企業稅負。

3.目標性原則。企業進行納稅籌劃也和做其他事情一樣,事先應制定一個任務目標。在籌劃之前必須了解與分析企業所納稅種類、適用稅率、稅負、經濟業務流程、所在地區稅率情況、行業特點等企業所處的納稅環境,并在此基礎上,掌握存在哪些問題,再考慮籌劃的可能性,制定籌劃要達到什么目標。有了目標,才能選擇實現目標的手段,是通過延期納稅、轉移稅負,還是采取其他合理避稅辦法來實現目標。

二、電網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意義

(一)納稅籌劃是電網企業精益管理和增收節支的重要手段

作為建設和經營電網的供電企業在“十一五”以來,擔負著艱巨的電網建設任務,在面臨電價空間越來越小和電價出臺困難的形勢下,單純靠自有資金難以保證電網建設資金的充足供應,大量融資又會帶來資產負債率和利息費用的壓力。因此,科學地運用納稅籌劃手段減少稅費支出,緩解資金的壓力顯得尤為重要。科技開發費加計扣除和購置科技設備,利用國產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抵減企業所得稅為企業節約大量資金。所有這些,無疑是利用納稅籌劃為企業帶來的效益。

(二)納稅籌劃是降低企業稅收風險的有效途徑

稅收籌劃是利用稅收政策與企業經營適應程度的不斷變化,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使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財務管理并不是簡簡單單的算算賬,納稅多少也不是稅務機關讓交多少稅就交少稅,而是需要用腦子、用知識、用智慧去管理,去籌劃。同時,從這幾年稅務機關的各種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核情況看,稅務機關提出的問題好多并不是主觀上的故意違規,而是對稅務政策研究得不夠,籌劃得不夠。因此,納稅籌劃的過程是稅收政策研究的過程,只有在清楚地了解稅收政策的基礎上,才有可能進行稅收籌劃,進而有效規避稅務檢查風險。

(三)二級供電單位的科學籌劃和正確申報是確保省公司科學納稅的重要基礎

地市公司作為省公司的二級核算和匯算清繳成員單位,做好納稅籌劃同樣重要。一直以來,二級供電單位受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省公司的影響,存在著納稅籌劃等上級政策,納稅申報不規范的現象,給公司系統的納稅工作帶來一定的被動和風險。作為電力業務的具體核算單位,二級供電企業納稅籌劃的主動性和納稅籌劃建議的深度,將對省公司納稅政策的研究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因此二級供電單位的納稅籌劃同樣十分重要。

三、供電企業具體納稅籌劃研究

電網企業作為資金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企業,涉及到的納稅稅種主要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房產稅、印花稅等。涉稅空間很廣,納稅籌劃的任務很重。但就稅負金額和對企業的影響來說主要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因此,下面著重對這兩個稅種的納稅籌劃進行探討和研究。

(一)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長期以來,電力銷售的收入確認方式和二級單位在銷售環節預征增值稅的模式決定在銷項稅的籌劃上可做的文章有限。因此,增值稅的納稅籌劃重點在進項稅的抵扣方面。供電企業的進項稅抵扣大部分集中在地方小水、火電結算過程中購入電力費抵扣,除此之外應加大以下環節的進項稅抵扣:

1.購進貨物(包括材料、油料、備品備件等)盡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積少成多,提高抵扣率。從近幾年來看,為滿足電力生產需要,供電單位的材料費、修理費和其他費用逐年增多,提高日常的抵扣率無疑會減少增值稅的流出。

2.由于部分大修和一般修理項目由多經單位承擔,但多經單位多為建筑安裝企業,主體稅種為營業稅。發包工程時,如果采取大包方式(即施工單位負責供料和施工)則進項稅得不到抵扣。因此,在發包此類工程時,材料部分要由建設單位采購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材料部分可以抵扣進項稅,從而提高進項稅抵扣額度。

3.合理抵扣運輸費用的進項稅。從近幾年的稅務稽查實踐來看,運輸費抵扣進項稅的條件和要求越來越嚴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運輸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試行辦法》(國稅發[2003]121號)規定,準予抵扣的貨物運費有以下幾種:鐵路運輸費用,航空運輸費用,管道運輸費用,海洋運輸費用,公路運輸費用和內河運輸費用。在提供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支付運輸費用而取得的運費結算單的同時要求提供相應的運輸地點、運輸距離、運輸臺班時間等詳細證明材料,但往往由于企業的基礎材料不全不能進行抵扣。因此,如果在完善各項基礎資料的基礎上,利用政策進行合法抵扣,將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已于2008年全面實施,企業所得稅涉及企業經營和財務管理的方方面面,相比增值稅來說,納稅籌劃的空間更大,給企業帶來的利益更大。過去我們已經通過合理的納稅籌劃給企業創造了很大利益,新稅法的實施更值得我們去研究和利用。按照新稅法“為取得應稅收入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都應該允許在稅前扣除”的原則,筆者結合供電企業的特點,試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納稅籌劃研究。

1.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籌劃。新稅法對大修理支出資本化的規定直接采用了定量的方法,而且規定條件較原稅法規定的條件要寬松。原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規定符合“修理支出占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壽命延長二年,修理后被用于新的用途”三個條件之一的均作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進行攤銷,不允許在稅前直接扣除。而新稅法規定只有同時滿足“修理支出占資產原值的50%以上,壽命延長二年”兩個條件才歸入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否則可以直接稅前扣除。因此,供電企業的大修支出在稅前扣除的條件更加寬松,更加有利于通過大修項目提高電網設備的健康水平。2.技術開發費籌劃。稅法規定,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可以在稅前列支,同時當年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達到10%以上(含10%),其當年技術開發費可以據實扣除外,還可以加計扣除50%。就電網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加大科技投入是建設一流企業的根本保證,利用這項優惠政策既促進了企業的科技進步,又獲得了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可以說是一舉兩得。

3.資產加速折舊籌劃。新稅法規定,由于科技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方法。隨著電網企業建設“一強三優”現代公司的深入和科技投入的加大,現有設備的技術進步和更新換代速度加快,對于符合條件的資產完全可以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既可以降低稅負,又可以加速資金的回流。

4.及時轉增資產,盡早提取折舊。隨著電網建設步伐的加快,電網建設項目和資金投入不斷增多,通過不斷地加強工程項目財務管理,提高工程項目財務管理水平,做好資產的及時暫估入賬,盡早提取折舊,也是有效降低所得稅負擔的途徑。

5.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的抵免籌劃。國家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科學創新,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2007年河北省電力公司成功運用該項政策,針對農村電網改造中使用國產設備情況,抵免企業所得稅2.4億元,為企業節約了大量資金。可以看到,通過積極爭取,電網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改等工程完全可以進一步進行所得稅抵免,在年度新增所得稅有足夠的空間的前提下,應充分利用這一政策。

6.積極爭取政策,解決用戶無償移交資產的稅務問題。隨著一戶一表改造和用戶電力資產的投入加大,按照有關政策,用戶電力資產均無償移交給供電企業。但目前,這部分資產移交面臨著一定的稅務風險。稅務機關認為應作為無償接受捐贈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從供電企業角度來看,應從以下角度進行應對:用戶資產移交后,供電企業將面臨著對這部分資產進行維護和維修,將承擔巨大的用電事故責任;接收的用戶資產價值確認存在一定的困難,如果進行評估,將帶來一大筆評估費用;更主要的是接收的用戶資產的用電對象是固定的,接收資產并不會給供電企業帶來用戶和售電量的增長,而且接收的資產主要是配網設備和線路,線損率比較高。因此,應該積極爭取免稅政策,這樣一來就會給企業節省大量的資金支出。

總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納稅籌劃更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需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關鍵在于誰研究得深,誰研究得透。在電網企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納稅籌劃的任務很重,廣大財務工作者應該義不容辭地承擔起這項責任,為企業的發展壯大貢獻自己的力量。

【參考文獻】

篇(5)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會計管理的三要素,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中重要的一環,主要以資金運動為中心,以實現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首先,企業在明確財務決策之前,合理制定納稅籌劃有利于實現企業經營活動的規范化,同時為企業經營活動健康順利的開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其次,納稅籌劃有利于幫助企業節儉開支,避免浪費,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競爭力。最后,納稅籌劃是一項綜合性強,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的稅收政策具有針對性和強制性,企業要想在不違反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避稅、節稅,就必須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只有這樣才能為納稅籌劃方案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所以納稅籌劃也有利于規范企業的會計行為,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有利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企業的最終目標在于提高經濟效益,稅后利潤是評價企業經營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企業增加利潤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提高企業效益水平,另一種是減輕稅收負擔,前者在企業投資固定的前提下,雖然能夠增加利潤,但畢竟潛力有限。企業的納稅籌劃則是為了實現第二種情況而產生的,正確制定納稅籌劃有利于實現企業的集資節稅,從而更好地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同時,在企業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企業可以優化資源,進行結構重組,實現企業的規模經營,規模經營也是增加利潤,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最終目標的重要途徑。此外,納稅籌劃有利于籌集資金,為企業增加資金來源,從而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納稅籌劃還可以聯合其他單位,共同尋找節稅之路。

(三)有利于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看,企業通過籌劃其集資、投資等經營活動,創新企業的生產經營方法,規避風險,優化部門結構,減少或取消對企業經濟效益沒有貢獻的生產經營活動,盡可能減少資金的流出量,在現金流入量不變的條件下,延遲資金的流出時間,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價值,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四)有利于幫助企業加強涉稅管理,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當前,我國的稅收體系還不夠完善,稅收政策還需要進一步的細化和健全,而我國的大部分企業還需要專業的納稅籌劃人,稅務機構還比較少,有很多的納稅人對稅法知識沒有一定的了解,同時我國稅收政策的調整沒有進行及時的通知,導致很多企業對完善后的稅收政策知之甚少,致使許多企業總是在不知情時漏繳稅款,甚至有可能對于減免的某部分稅款以全額繳納,而納稅籌劃則能避免這些情況的發生,不僅能夠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而且也能使企業管理者了解稅法精神,實現企業的科學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從而促進社會的進步。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一)企業籌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納稅過程中依據籌資渠道的不同負有不同的納稅義務,于企業而言,如果能夠科學合理的利用這些籌資渠道,則不僅能夠為企業減輕稅收負擔,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能夠獲得稅收方面的利益。

1.合理確定企業的資本結構

資本結構主要指企業各種資本的價值構成及其比例關系,是企業一定時期籌資組合的結果,主要包括負債資本和權益資本。根據稅法規定,企業通過負債籌集資本所支付的利息能夠直接在納稅前被扣除,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企業的稅收壓力;而企業通過權益籌集資本所支付的股息則不能作為費用被沖減,只能作為企業的未分配利潤。所以,企業在籌集資本時,在不違反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納稅籌劃實現資本的籌集和稅收的減少。

2.充分運用租賃籌資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是租賃的主要內容,納稅籌劃作為企業集資減負的重要手段,企業可以通過租賃來實現這一目標,于承租人而言,經營租賃可以讓企業一舉兩得,首先,可以不用承擔設備維護所帶來的風險,其次,在日常經營中,承租人可以將租金計入企業費用中,以削減企業的利潤,從而減少相應的納稅額度。融資租賃是一種新的特別的集資方式,企業可以通過融資租賃能夠快速的得到資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企業的資產壓力,從減少稅收的角度看,通過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折舊可以計入成本費用,支付的租金利息也能直接在稅前扣除。所以,融資租賃是比較好的減稅手段。

3.正確處理借款費用

借款費用反映的是企業借入資金所付出的勞動和代價,在企業的生產過程中,對于因構建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能夠實際被使用之前應盡量予以資本化,計入成本之中,而之后則被計入費用之中,在固定資產成本之中的借款費用,可以通過計入折舊來沖減企業的稅基,從而獲得相應的時間價值,所以,企業在處理借款費用時,應當盡量予以資本化和費用化,不僅能夠減少稅收,而且可以獲得相應的節稅收益。

(二)企業投資活動中的納稅籌劃

企業投資方式、投資行業、投資地點等不同也可以實現稅收的差異化,正確選擇投資行業、地點、方式、規模以及組建方式也能夠達到節稅的效果。

1.合理選擇投資方式

企業投資方式主要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與間接投資相比,直接投資需要考慮的稅制因素相對較多,納稅籌劃的空間相對較大。企業的直接投資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收購虧損企業,一種是興辦新企業,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看,收購虧損企業可以為企業節約興辦成本,也可以沖減企業的利潤,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興辦新企業不僅需要耗費大筆的興辦費,而且整體稅收負擔較重,節稅的效果不明顯。企業的間接投資主要是對股票、債券的投資,這樣的投資風險較大,且股票投資所獲得的收益需要交納所得稅,盡管國債所獲得的收益免稅,但收益不高,所以,企業在進行間接投資時應當正確處理好風險的利益的關系。

2.正確選擇投資地點

投資地點的不同也會影響企業所需要承擔的稅負,近年來,為了平衡我國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促進共同富裕,實現沿海向內陸、東部向西部、富裕地區向貧困地區的戰略轉變,我國制定了不同地區的稅收政策,這就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以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政策為例,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免所得稅兩年,在紅色革命根據地、偏遠地區、貧困地區等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免所得稅三年。所以,正確選擇投資地點對我國平衡地區經濟水平和集資節稅有著重要的作用。

3.正確選擇投資行業

為了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國家利用宏觀調控對投資行業的不同給予了不同的優惠政策,根據稅法規定,對我國新辦的屬于服務性質的企業或單位給予減免兩年所得稅的優惠,同時,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低碳企業和服務性企業等在稅收方面都會給予相應的優惠,以企業所得稅為例,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為15%,外資企業所得稅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所以,企業在進行投資行業的選擇時,也要看清形勢,選擇優惠政策好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4.合理選擇投資規模

企業投資規模的選擇建立在企業的資產規模之上,主要包括集團企業和獨立企業兩種選擇,在一般情況下,集團企業具有較強的優勢,由于集團企業的子公司眾多,稅收轉移的可能性較大,對投資企業來說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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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期債券投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企業籌集資金的一個重要方式是發行企業債券。債券可以等價發行,也可以溢價發行或折價發行。在溢價或折價發行時,必須在發行期內進行攤銷。溢價或折價攤銷進入財務費用,沖減利息費用或增加利息費用。利息費用作為扣除項目,在計算應稅所得時可以從所得里扣除,納稅人利息費用的多少直接影響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的多少。攤銷方法有直線法和實際利率法兩種,兩種方法計算出來各年的攤銷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債券溢(折)價攤銷要對納稅人每年的應納所得稅額產生影響。

2企業債券溢價發行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2.1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直線攤銷法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直線攤銷法是指將債券的溢價按債券年限平均分攤到各年沖減利息費用的方法。

[例]大盛公司1994年1月1日發行債券1000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1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公司按溢價108030元發行,市場利率為8%。

2.2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實際利率法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實際利率法是以應付債券的現值乘以實際利率計算出來的利息與名義利息比較,將其差額作為溢價攤銷額[15]。其特點是使負債遞減,利息也隨之遞減,溢價攤銷額則相應逐年遞增。仍以上例為例,該公司債券溢價發行

債券攤銷方法不同,不會影響利息費用綜合,但要影響各年度的利息費用攤銷額。如果采用直線攤銷法,前幾年的溢價攤銷額都為1606元,而實際利率法的攤銷額為1357.6元、1466.2元、1583.5元、1710.2元、1912.5元,前少后多。前幾年的利息費用則大于直線法的利息費用,如93年多出248元,94年多出139.8元。公司前期繳納稅收較多。因此,由于貨幣的時間價值,大多數企業愿意采用實際利率法,對債券的溢價進行攤銷。

3結論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履行法律義務的前提下,運用稅法賦予的權利,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節約納稅的一種方法和手段。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途徑有很多,會計政策選擇是其中之一。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企業內外部的經濟、技術條件約束最小,籌劃成本最低,因而,最具有可操作性。那么,稅收籌劃是否會成為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動機,在此動機下進行的會計政策選擇將產生什么樣的經濟后果?基于對資產會計政策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產生的影響進行的研究,就為企業提供了更多地合理避稅的方案選擇。

參考文獻:

[1]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國際稅收辭匯[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198.

[2]梅格斯.會計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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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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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籌劃和納稅籌劃風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籌資、經營、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籌劃,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納稅支出,以謀求最大限度的納稅利益,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或現金流量最大化。

納稅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活動時,由于各種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因素產生的使企業通過納稅籌劃活動得到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出現偏差,從而導致納稅籌劃收益的不確定性。

納稅籌劃風險分類納稅籌劃風險是伴隨著納稅籌劃而產生的,納稅籌劃的前瞻性、主觀性、條件性等特性,這就決定了其具有如下風險:

(1)政策風險。納稅籌劃必須是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合理合法的節稅,因此,納稅籌劃必須具有非違法性,而遵守法律法規就是進行納稅籌劃的前提,否則就會產生政策風險;另外,稅收政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對于法律政策的把握和理解的局限也可能使企業遭受政策風險,這部分風險稱為政策變化風險。

(2)經營風險。納稅籌劃是一種符合法律政策的預先謀劃,具有較強的事先性、計劃性、及時效性。一方面,納稅籌劃是對企業未來所處環境的一種預測,如果這種預測和未來實際環境不相符,便會容易導致納稅籌劃活動的不成功。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是對不相同的稅收政策進行選擇和靈活運用的一個活動。納稅籌劃一經選定某項稅收法律和政策,企業以后的生產經營活動只有符合所選稅收法律政策的要求,才能夠享受該項稅收法律政策的優惠待遇。一旦經營活動本身發生改變,就很可能會失去享受優惠待遇必備的特征,因而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的納稅籌劃目標,而且還有可能加重稅收負擔,最終導致納稅籌劃的失敗。

(3)執法風險。執法風險一般包括這幾個方面:一是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不完善可能會引起稅務執法部門稅收政策的執行偏差。由于很大部分稅收政策都只關于其基本層面做出了相關規定,具體的稅收條款和設置卻不完善,稅務機關和企業對同一稅收政策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差異。二是一般情況下稅法對具體的稅收事項會留有一定的可變范圍,在這個范圍內,稅務執法機關則擁有了裁量權,這也為稅務執法的偏差提供了可能。三是一些稅務執法人員對企業納稅活動有抵制心理,對納稅籌劃在認識上存在偏見。四是原本被政府默認的避稅方式突然被查處和抵制,致使企業納稅籌劃的失敗。

(4)制定和執行不當風險。制定和執行不當風險指納稅籌劃在具體制定和執行環節所產生的風險。主要包括:一是納稅籌劃方案本身存在一定問題,導致相應執行結果只能是失敗;二是在納稅籌劃方案執行的過程中,有些部門和人員合作工作不協調也會產生納稅籌劃風險;三是納稅籌劃方案在執行過程中的半途而廢或不徹底,及執行手段不合理,都會導致納稅籌劃活動失敗。

二、納稅籌劃風險的應對策略

1.內部環境。風險應該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一種理念,而且企業必須確定它的容量。人及其所處的經營環境是企業的核心之一,內部環境為人們如何看待和控制風險確定了基礎。稅收籌劃人員,必須對企業內部環境有所了解。

2.目標設定。一切活動都是圍繞目標展開的,納稅籌劃活動也不例外。企業風險管理部門要確保管理層通過合適的程序設定目標,并保證所選定的目標是支持相關主題的,并使其銜接,而且與它的風險容量適應。

3.事項識別。企業必須識別未來可能影響納稅籌劃活動的潛在事項,包括表示風險和表示機會的事項,還有二者兼有的事項。

4.風險評估。對于識別出的風險要應進行分析和衡量,以確定其管理的依據。風險存在于納稅籌劃過程當中,并對企業納稅籌劃的結果產生影響,企業應盡可能確定風險是怎么影響目標的,因而對風險的評估是對其進行防范的前提活動,風險評估可以采用定性法和定量法及其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5.風險應對。企業對識別及評價的風險所采取的應對措施有降低、承擔、分擔、回避和利用。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納稅籌劃風險與相應的風險容量相適應既要使納稅籌劃風險處于可控范圍內,又要盡可能使風險與收益相配比,并尋找有利條件利用風險發展企業。

6.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必不可少的,制定和實施相關程序使納稅方所選擇的風險應對策略得以有效實施。對已經產生偏差的涉稅事項,企業要立刻做出反應,重新確定目標和任務,及時做出和確定新的納稅籌劃方案,對納稅籌劃的整體目標進行調整,在這個過程當中,要注意目標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及時效性,盡可能的扭轉因風險會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支持企業納稅籌劃活動。

7.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要求企業內部各層級之間,以及企業與稅務執法機關保持穩定溝通。

8.監控。企業要確保納稅籌劃活動始終處于監控之中,及時發現其脫離預期的跡象,使納稅籌劃活動順利進行。

三、結語

總體上來說,納稅籌劃活動是一個動態過程,納稅籌劃風險的產生有來自企業外內部的原因。分析企業及管理人員所處的整體環境,運用相關管理理論和方法對在征納中的各相關主體情況進行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對納稅籌劃進行評價與監控,盡快采取應對策略,保證企業利益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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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該明確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

在許多論文和專著中把“納稅籌劃”和“稅收籌劃”混為一談,有些大中院校的教材中也分不清《稅收會計》和《稅務會計》,似乎兩者都是講稅的,怎樣講都行。

其實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范疇,《稅收會計》中可以研究稅收籌劃問題,它是站在國家和地方稅收部門的立場上,研究企業可能采取的避稅方法與技巧,監督企業有無違法行為,盡可能多地完成稅收任務。可見,《稅收會計》中研究企業稅務籌劃是為了防止惡意避稅。

相反,企業納稅籌劃和企業《稅務會計》是站在企業的立場上。尋求在不違法的前提條件下盡量少地納稅或延期納稅的方法。

總之以上兩種關于“稅”的籌劃是不同的,主要區別如下:

(一)兩種籌劃的概念不同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現行稅法,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條件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根據稅法中的“允許”與“不允許”,“應該”與“不應該”以及“非不允許”,與“非不應該”的項目和內容等,進行減輕稅負的謀劃的對策。

稅收籌劃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稅收籌劃是以稅收為對象的籌劃,包括稅收立法、各種稅收條例的確定;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的訂立或修訂,反避稅條款的制定等等,為稅收確定征稅依據。狹義的稅收籌劃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能的稅收機關,運用自己的權力,依據稅法中的“不允許”、“不應該”的項目、內容等進行旨在增加稅收的謀劃和對策。納稅籌劃屬于稅收管理的范疇。

(二)兩種籌劃的范圍不同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針對本企業涉稅事項進行謀劃和對策。籌劃范圍僅限于企業本身經濟活動所涉及的納稅事項。如企業在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進口貨物而進行的增值稅納稅籌劃;企業在從事交通運輸、建筑工程、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等業務的情況下,而進行的營業稅的納稅籌劃等等。

稅收籌劃則是以稅收為對象的籌劃,它是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征稅依據和范圍.例如,建立稅收制度,稅收結構。開征哪些稅種及稅率等等。

(三)兩種籌劃的主體不同

納稅籌劃的主體是納稅企業,因此,納稅籌劃是為納稅人服務的。

稅收籌劃的主體是稅收機關,它是代表國家行使征收稅款的權利的。

征納雙方都是權利主體。對于納稅人而言,稅負是強制性的。無償的和固定的,是經營中的一種費用。對于征稅機關來說。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內容。

總之,筆者以為,稅收籌劃是征稅主體的職責;納稅籌劃是納稅主體的研究課題。稅收籌劃和納稅籌劃是一對矛盾,它們并存于征納稅金的活動中,兩種籌劃的發展有利于促進現行稅制的改革和發展。

(四)兩種籌劃的目標不同

納稅籌劃的目標是節稅。節稅是納稅人在遵守現行稅收法規制度的前提下,當存在多種納稅方案時,納稅人以減輕稅負為目的,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納稅籌劃所尋求的節稅應該在合法性、事先性、適應性、綜合性的原則上進行。

稅收籌劃的目標是增加稅收,它是從稅法的制定、完善,反避稅條款的制定等等開始籌劃。在稅收管制中制定和采取措施,以防偷稅漏稅。

筆者以為:稅收籌劃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手段之一,除了防止偷漏稅之外,還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扶持某些產業的發展,國民經濟的發展本身也會帶來稅收的增長。

歸納以上四個不同點,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定義:納稅籌劃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企業應交稅款的一種合法的經濟行為。這就是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

二、應該消除納稅籌劃的兩個誤區

如上所述,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達到經濟利益最大化或延期納稅的目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目前還存在著以下兩個誤區。需要消除之。

(一)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玩貓捉老鼠的游戲。就是納稅人費盡心機將稅負減到最少。為此,可以不擇手段。例如,沈陽黎明服裝公司通過與關聯公司和非關聯公司對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擬購銷業務,達到少繳增值稅的目的。這就是明顯的會計造假行為,并非納稅籌劃。再如.有些工業企業將產品銷售給小規模納稅人,則不按17%的稅率交納增值稅,而是按4%的小規模納稅人稅率計繳增值稅。這也屬于偷稅行為,并非納稅籌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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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研究背景

我國的市場主體逐步成熟。納稅已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成本支出,企業開始關心成本約束問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實體,其經濟行為與經濟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而企業的目標是追求價值最大化,所以,如何使企業在稅法的許可的條件下實現最合適稅負,是企業納稅籌劃的重心所在。

研究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現行的稅法中常常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內容上分散、尺度上不易把握、差異小等,納稅籌劃工作極為復雜。其次,會計法規在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可供選擇的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且現行稅法對此也大都予以認可,為企業在這些框架和各種規則中的會計選擇提供了空間。而企業對于在納稅籌劃的操作中該如何運用政策,采取何種方式和方法來促使籌劃工作取得成效也存在著不同的問題。最后,近年來我國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高新技術企業設置一些稅收優惠。如何充分運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是高新技術企業面臨的一個問題。

1.2研究思路

論文以高新技術企業為研究對象,在對納稅籌劃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的基本概念進行界定的基礎上,分析高新技術企業在納稅籌劃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建議。

2基本概念界定

2.1納稅籌劃

2.1.1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是由英文Tax Planning 意譯而來的,從字面理解也可以稱之為“稅收計劃”。在西方發達國家,納稅人對納稅籌劃早已耳熟能詳,而在我國,人們對它的認識尚處于初級階段。對納稅籌劃的概念總結也沒有達到完全統一。筆者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盡可能減少納稅或推遲納稅時間取得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經濟行為。

2.1.2納稅籌劃的內容

納稅籌劃的內容包括避稅、節稅、規避“稅收陷阱”、轉嫁籌劃和實現零風險五個方面。(1)避稅籌劃。避稅籌劃是相對于逃稅而言的一個概念,是指納稅人采用不違法的手段,利用稅法中的漏洞、空白獲取稅收利益的籌劃。

(2)節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中固有的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和稅收懲罰等傾斜調控政策,通過對企業籌資、投資及經營等活動的安排,達到少繳國家稅收的目的。

(3)規避“稅收陷阱”。是指納稅人在經營活動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稅收政策規定的一些被認為是稅收陷阱的條款

(4)稅收轉嫁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通過對銷售商品的價格進行調整,將稅收負擔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活動。

(5)涉稅零風險。是指納稅人不出現任何稅收違法亂紀行為,或風險極小,可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

2.2高新技術企業

2.2.1高新技術企業的概念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利用高新技術生產高新技術產品、提供高新技術勞務的企業。它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其核心能力的最顯著表現是技術創新能力。

2.2.2高新技術企業的行業特征

(1)高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采購、技術、生產、資金等方面的風險,明顯高于傳統行業。

(2)高投入。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進行現代產品的開發和技術創新,因此需要前沿技術與復雜科學理論,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與資金的投入。

(3)高利潤。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創新在一段時間內帶來了產品功能、性能、成本等方面的巨大競爭優勢,因此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利潤優勢。

3.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基本思路

3.1高新技術企業設立階段的納稅籌劃

3.1.1設立地點的納稅籌劃。2008年,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在我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五個經濟特區內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定期稅收優惠。因此,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不論是出于稅收籌劃的目的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環境,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入住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特區都是最佳選擇。

3.1.2 行業選擇的納稅籌劃。2008年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至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在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時,應重點考慮設立新材料、新能源、節能技術和環保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便能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

3.1.3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納稅籌劃。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使用增值稅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相對較輕。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由于生產的大多為高附加值產品,這些技術含量高、增值率高的高新技術產品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的成本含量很低。因此,規模不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對于規模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其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考慮通過分立的方法,分立出一個小規模納稅人;當它需要與小規模納稅人進行交易時,可以由分立出的小規模納稅人進行交易,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3.2高新技術企業經營階段的納稅籌劃

3.2.1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的納稅籌劃。稅法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 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本年度技術轉讓所得超過 500 萬元,我們就可以采取遞延技術轉讓所得的方式減輕稅負。

稅法規定,技術合同中只有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優惠政策。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該增加技術開發的力度的同時,對技術合同活動進行合理分類,使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合同可以享受免征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3.2.2兼營與混合銷售業務的納稅籌劃。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附加值較高,大多數后續技術服務收入也作為了產品價格的一部分。正確的區分兼營與混合銷售并利用好稅法對兼營與混合銷售的有關政策,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值得注意的。

3.2.3研究開發費用的納稅籌劃。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眾多費用中,研究開發費用占的比例最高。對此,國家給予了相應的優惠政策。“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可以根據這一優惠政策,將研發費用在費用化與資本化之間進行合理選擇,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3.2.4 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國家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一般只能選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但是,國家為了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加快科學技術向生產力的轉化,也允許某些行業的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高新技術企業的固定資產具有價值高、更新速率高的特點,因此,對高新技術企業來說,固定資產應采用加速折舊法,以盡可能加快速度提取折舊來抵償利潤。

4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4.1納稅籌劃的風險大。納稅籌劃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關注。但是在其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來自國家稅收政策政策、企業的經營管理、市場以及現有技術水平四個方面。高新技術企業只有制定周密的措施,規避這些風險,才能合理的節稅。

4.2缺乏納稅籌劃專業人才。納稅籌劃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員。籌劃人員必須既精通稅法,隨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情況,又熟悉企業業務情況及其流程,從而預測出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最有利的決策。然而,在目前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場上,卻很缺乏此類的高素質專業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的缺乏使得許多高新技術企業不能最大額度的進行節稅,從而造成資源的流失和浪費。

5高新技術企業做好納稅籌劃的建議

5.1做好前期規劃工作。在成立高新技術企業之前,要充分掌握好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謹慎選擇投資地點、行業、企業組織形式和納稅人身份,以便能夠充分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另外,高新技術企業還要辦理好必要的資格認定。因為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享受,往往是建立在資格權限之上的,每項政策優惠最終能否獲得,關鍵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和審批,其直接依據就是各類資格證書文件。所以當企業正式成立以后,除了辦理相關工商執照以外,取得科技部門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等資格至關重要。

5.2 規避納稅籌劃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很大的風險,企業采取合理的措施,便可以規避這些風險。首先,高新技術企業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在策劃納稅籌劃方案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其次,納稅籌劃方案要聘請專業人士來做,如稅務律師、稅務專家等。最后,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高新技術企業要經常與當地稅務機關進行聯系和溝通,了解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了解稅務征管的標準、政策,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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