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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概論”作為高校經濟學專業的基礎學科,具有實踐性極強的特點。在如今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養出現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與時俱進,而傳統的教學手段與方法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對人才素質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經濟法概論的教學實際用途,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教學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一)基礎學習較少,學識基礎薄弱
“經濟法概論”的教學內容多,但教學學時較少,因此在各高校,“經濟法概論”的教學方法往往是傳統的“填鴨式”教學。老師一個人講,學生基礎弱,聽不懂,無法融入課堂里,這樣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顛倒,必然無法令人滿意。
(二)教學手段相對陳舊
如今,案例教學以及多媒體課件教學的方法已經廣泛的應用于各種課堂,但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師主要采用的還是灌輸的教學模式。這種傳統的教學模式容易導致學生對老師或是知識具有依賴性,學生學習只懂皮毛,不懂得舉一反三,靈活運用到現實生活中,思維狹窄,不會產生創設性的思考。這樣的教學是無法提高學生素質的。教學應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不能只是滿足于簡單講授經濟法律的基礎知識。教師應該主要注重引導學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內涵、闡釋立法的精神和原則、提高學生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層次感
教材是教師的教學依托,是教學環節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經濟法概論》教材的內容偏多,而且繁雜深奧,大多數內容需要學生自己學習,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參考價值,而且較為陳舊,無法做到立足實際,與實際問題嚴重脫節,如《勞動合同法》等章節更新緩慢,無法做到對現有問題進行實際分析,且邏輯混亂,重點不突出,缺乏層次感。
(四)傳統的考核結果束縛學生的學習潛能
目前我們高校的考試主要還是閉卷考試,這導致學生還要遵循為了考試而學習,學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圍繞考試這一主題展開,讓分數來作為測評師生成績的重要依據。在這樣的傳統學習環境中,使得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考高分,這樣就使得學生的實際運用能力無法得到很好的鍛煉與提高。
二、教學改革的建議
(一)調整課時設置
不同專業對學生的素質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單純地給學生奠定法律基礎。在初步明確基礎知識的情況下,對于經濟學和非經濟學專業進行差別對待。經濟學專業建議先開設《法律基礎》這一課程,在此基礎上設置《經濟法概論》,兩者課時合計60課時,中間10課時實現實訓;非經濟學(非法學)專業可直接開設《經濟法概論》,但要保證48課時以上,中間有8課時以上實現實訓。
(二)重點必須突出,邏輯必須清晰
經濟法教學內容繁多,突出重點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一個很好的方法。首先應按照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和要求來取舍課程內容,形成自己的專業需要,如學經濟管理專業的,就應注重市場管理法等的學習;學會計專業的,就應注重稅法、金融法等的學習。同時還要注重與時俱進,比如將新出現的熱點問題或最新立法及時的融入到教學中,不斷更新教學內容,引導學生關注熱點,思考熱點,開拓學生的思路。(三)結合學生專業素質的不同要求,豐富教學手段
古語云:“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在開放教育環境下的經濟法課堂教學應該是開放、靈活多變的教學,注重教學的創新與開放。在開展教學的過程中,鼓勵學生將課外的知識充實進課堂,將課堂的理論知識與課外的社會實踐結合在一起。要注重發揮學生的個性和特長,培養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積極開展第二課堂,如參加一些學生法學社團,也可以與法院建立經常性的實習觀摩基地。另外,強化案例教學及多媒體課件教學的使用,將單一的課堂講授變得多樣,可以進行講課、課堂討論、案例分析、社會調研等多種方法相結合的教課模式。
案例教學是一種具有極大發展潛力的教學模式。案例的選擇應重視符合“三實”(實戰、實用、實務)帶動“三基”(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要求,尤其要重視一個“實”字,要引導學生運用所學到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讓學生意識到自己所學的知識是可以有實際作用的,這樣學生的積極性及探究欲就會得到極大的提高。如今常見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種:列舉案例法、講評案例法、討論案例法。
1.列舉案例法
是指在授課中,教師為了更具體形象的闡述重點難點內容而列舉一個或一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真實事件,也可以是對真人真事進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講評案例法
是指教師為引導學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學重點而對一案例進行深入的解剖與分析,并通過講評案例使學生更好的理解與掌握課本理論。在進行這樣的教學時可以使用電化教學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審判的錄像片,邊看邊講評。
3.討論案例法
為了加深同學們的學習印象,鞏固教學效果,教師可以在某一主要章節講授完后,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教師需要事先準備有針對性和難度的案例,并且人們大都對這個案例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的。案例要有詳細的情節,教師在介紹案情后,提出問題,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經濟法知識來分析解決案例。小組討論,大班討論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盡量讓每一個學生有機會發表自己的見解。老師在最后要對同學們的表現進行評價及總結,這樣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結合學生專業素質的不同要求,完善學習效果評價方式
教師教學過程中可以結合各章節的內容給學生布置討論題,組織學生針對一些熱點問題開展討論,以學生在案例的處理表現,作為平時成績,以此調動學生參與問題討論的積極性。經濟法的教學應根據專業的不同而進行不同的選擇,對于需要學生記憶的知識可以出題進行統一考察。通過經濟法的教學活動,使學生們能夠深入理解和把握經濟法理論,能夠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現實問題。同時課堂的教師不要固守傳統的法律院校的教學模式,應從不同方面做工作,通過多樣的教學手段的綜合運用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出社會所需要的高素質人才。
【參考文獻】
[1]張慧琴.淺談經濟法概論中的案例教學[j].文教資料,2005,(2).
中職生的學習基礎比較薄弱,自控能力不強,社會知識比較缺乏,經濟法本身理論性較強,如果一開始就給學生講解很深的理論,學生就會產生懼怕的心理,所以老師在選材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學生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在開始的時候盡量選擇一些簡單的理論知識和習題,讓學生學習,等待學生入門之后,再適當地延伸。
(二)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指讓學生在掌握一定理論知識的基礎上,通過教師精心設計的案例進行分析和研討,提出各種解決問題的方案,從而提高學生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案例教學可以為學生提供實際的問題情境、仿真的經驗,使法律以鮮活的面孔呈現在學生面前,讓學生有機會設身處地地面對案例情境中所引發出來的問題進行思考與學習。案例教學法的出發點是激發學生個體探究動機,教師精心選擇案例,創設情境,便于學生理解教材內容,掌握知識,比如在講“經濟法律關系構成要素”中,用王某把錢借給李某,這一現實生活中簡單案例,提出誰是法律關系主體,誰是客體,誰是內容,創設情境,激發學生學習興趣,使學生產生一種新鮮感和強烈的求知欲,讓他們積極去探索,積極思考,通過研究、分析獲得一些見解后,組織學生討論,從而理解什么是經濟法律關系的三要素,即主體、客體、內容。案例的運用激起了學生學習的熱情,思考的欲望,主動地尋找答案,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對于案例教學法的課堂組織,一是案例的呈現。以恰當的方式呈現案例能促使學生進入案例情景中深刻感悟案情,激起對學習的興趣,引發學生對問題深入探究的欲望。例如,可以讓學生扮演角色,以小品表演案例或現身說法等方式展現案例;也可以采用視頻、圖片或漫畫的形式來呈現案例,也可以用文字敘述案情。展現案例的同時要提出思考題,調動學生積極參與;二是案例的討論。可以采取分組或全班討論的形式進行,在討論中,教師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既要發揮教師的作用,控制學生討論的范圍和時間,又要讓自己成為學生的伙伴,認真傾聽他們的想法并適時給予點撥,這種點撥指導的關鍵在方法的指導和思維的啟迪。
運用案例教學法要注意用案例理論聯系實際,增強案例的實用性。經濟法案例來源于現實生活中的鮮活案件,具有較強的時代感和現實性,可以引導學生關注現實生活,增強觀察生活、聯系實際的能力,通過緊密結合學生生活實際地案例,避免了枯燥地陳述,同時對鼓勵學生積極探究,形成主動學習態度有很大的好處,達到開放式教學效果。
(三)組織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是一種新型的教學模式,它為學生提供一種真實、系統和全面的技能訓練,使枯燥、無生氣的課堂變得生動活潑起來。與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相比,它有如下特點:1.學生和教師的角色和地位發生轉換,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師只起輔助作用。在模擬法庭訓練課上,學生是中心,他們處于律師、法官、檢察官或當事人的地位,他們必須設身處地地考慮扮演的角色的利益,從不同的角度參與同一案件的審理,并全力以赴地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結果,因而學生在整個學習過程中的姿態是積極主動的,對學習進程的推動起著決定性作用。而教師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則是較次要的和輔的,他們只是素材的提供者而已,并在必要時提供適當的指導和評價。2.具有一定的綜合實踐性,教學過程中不僅涉及法律知識技能,還能培養學生語言能力,表演技能和心理素質。模擬法庭就是讓學生模擬法院審理案件的情景進行處理案例,由學生扮演其中的角色,如法官、書記員、原告、被告、律師等。由于學生身臨其境,效果較好,學生通過辯論、思考,能提高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事務所咨詢式教學方法
一、經濟法概論網絡教學實踐
(一)經濟法概論教學現狀分析
1.經濟法概論
教學對象分析經濟法概論教學對象是電大開放教育所有專業的專科學生。電大學生90%以上是在職學生,年齡集中在25-45歲之間,具備一定的電腦操作技能和上網能力,社會經歷豐富,但基礎理論知識薄弱。同時,由于受工作、家庭等因素的影響,普遍存在工學矛盾,不能全天候在校學習,師生基本處于準分離狀態。
2.經濟法概論
課程分析經濟法概論主要講授經濟法基礎理論知識和經濟活動中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包括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特征、基本原則和經濟法律關系,以及關于經濟主體、市場運行的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規,是一門理論性、應用性均較強的公共基礎課程,而且教學內容繁雜深奧,涉及近30部法律法規。
(二)經濟法概論網絡課程設計
1.教學過程設計
筆者在設計教學內容時,堅持以實際應用為導向,注重引導學生去真正理解經濟法律的內涵、闡釋立法的精神和原則、提高學生應用經濟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實踐中,筆者根據教學進度每周在網上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教學輔導,時長2小時。網絡教學輔導由導學內容、自學討論、案例討論和課后小結四個環節構成。
(1)導學內容。首先,筆者利用半小時時間在課程討論區導學內容,具體包括章節重點、教學目標、學習方法建議。筆者考慮到電大學生普遍存在的基礎知識薄弱的特點,的導學內容主要是介紹基礎知識、基本觀點、重要制度,對于爭議性較強的理論問題和專業性過強、較深奧的內容一般不予闡述。
(2)自學討論。接著,筆者安排半小時時間供學生根據所的導學內容進行自學。自學過程中筆者還設計了一個分組討論環節,安排學生進行分組討論。自學結束時,學生集中就學習時遇到的問題發帖提問,筆者負責答疑解惑。
(3)案例討論。具體實踐中,筆者結合具體的教學目的,組織、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分析、討論,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學理論知識和原理。網絡案例教學程序按步進行:一是利用網絡平臺案例教學活動任務,二是教學案例,三是對學生進行網上分組,四是學生網上閱讀思考案例,五是小組成員在網絡活動區展開討論并形成小組報告,六是各小組之間對報告進行互評、筆者適時引導,七是筆者進行綜合講評。
(4)課后小結。為了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知識,筆者利用最后半小時時間,就課程的一些基本問題、重難點問題等作進一步的闡述和強調。課后小結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重難點問題解析,對教學中的一些重要問題、比較抽象難以理解的問題進行進一步整理、歸納和補充,目的是幫助學生準確理解、把握經濟法律的法理和法條;二是綜合練習,筆者按照本課程考試的有關要求和本課程的特點,設計了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判斷分析、名詞解釋、案例分析等復習題,目的是通過這些習題的訓練,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知識,提高學生獨立運用法律、法規知識解決經濟活動中現實問題的能力。
2.教學資源設計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經濟法領域的法律法規不斷更新,僅靠書本往往不能給學生提供最新的經濟法概論知識。為了更好地輔助學生學習,擴大學生的知識面,筆者建立了一個教學資源庫,并設有網海導航,以供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參考。資源庫由法律法規庫、論文庫、案例庫、試題庫等4個數據庫組成。其中,法律法規庫主要收集經濟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保持第一時間更新國家、地方頒布的最新法律、法規,供學生參考使用。論文庫主要收集和經濟法概論有關的論文。當學生在學習中遇到困難時,可以到論文庫中尋找相應的幫助,不僅有利于學生解答學習中遇到的問題,而且可以使學生從多種角度全面地認識問題。網海導航收集了百余個著名的經濟法概論學習網站,并且根據不同內容進行了分類,便于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登錄所需要的網站。這不僅節省了學生利用搜索引擎而浪費的學習時間,而且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利用學習資源進行自學。
二、經濟法概論網絡教學存在的不足
我校經濟法概論網絡教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條件有限,開展時間短,目前還不是很完善。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不足:一是部分學生對網絡的使用只限于瀏覽有關學習輔導材料,對網絡在信息傳輸、查詢和實時交互方面的作用還沒有充分認識到。上網參加在線討論、收看視頻直播、點播音像資料等利用多種媒體資源進行學習的習慣還沒有很好地養成,還不能很好地利用網絡與老師、同學進行交流。二是部分學生由于受傳統學習習慣的影響,還沒有完全轉變學習觀念,不適應現代遠程開放教育學習的方式方法,往往依賴于教師的面授輔導,平時較少主動上網學習,往往到期末時為了尋找考試的重點,才去上網查看。三是部分學生,尤其是建筑、水利水電、土木工程專業的學生長期在偏遠山區、邊疆工作,受工作性質、工作環境的影響,不方便利用電腦上網學習。
三、經濟法概論網絡教學發展的思考
針對經濟法概論網絡教學存在的不足,筆者擬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和完善:
(一)加強引導與督促
針對部分學生尚未充分了解學習平臺內容的現狀,筆者將在后期平臺開發上進一步優化在線討論區、視頻直播、點播音像資料等多媒體資源,在界面設計上力求簡單、大方,進一步增強界面的可讀性以提高學生利用多種媒體資源進行學習的興趣。筆者將通過建立qq學習群、開通群郵箱等手段,增加學生和老師之間溝通的渠道。方便學生隨時隨地向老師咨詢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加強學生與老師之間的溝通與交流。筆者將進一步優化經濟法概論網絡課程結構,開發本課程搜索引擎欄目,幫助學生快速查找本課程各個欄目的關鍵點,便于學生對本課程的基本框架與內容一目了然、清晰明了。
(二)強化管理與監控
針對部分學生只為拿文憑,自主學習意識不強的現狀,筆者將在后期平臺開發上著重改進后臺操作技術,將經濟法概論期末考試成績與學生完成網絡課程的學習情況緊密聯系起來,用制度來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習效果,加強對學生學習行為的管理與監控。筆者擬開發形成性考核評價系統,該系統根據學生學習的程度不同,分為單元測試、期中測試和期末測試。學生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系統中的所有測試環節,才有資格參加期末考試。經濟法概論的綜合成績由形成性考核評價系統的考核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形成性考核成績占最終總成績的40%。
(三)研究開發手機平臺
針對部分學生使用電腦不方便的現狀,筆者擬將經濟法概論網絡課程教學內容開發到手機上,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隨地學習。
[參考文獻]
課堂教學是我國學校教育活動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戰場。教師教育觀念的更新,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以及教學管理制度的重建,對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能力的提高、創新素養的養成起著重要作用。改革傳統的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實施教學改革,對體現課程教學特點和實現培養目標尤為重要。我結合《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實踐,就中職《經濟法》課程改革如何體現培養目標和學生能力培養作了嘗試與探索。[1]
一、《經濟法》課程培養目標的構建
(一)課程培養目標設定的原則
1.課程培養目標的設定要突出能力提升。在確定課程的培養目標和內容時,首先要進行職業崗位能力分析,使學生學到的知識、技能能夠滿足職業崗位的實際需要。
2.課程培養目標和專業培養目標相結合。課程的培養目標是使學生通過本專業學習,掌握從事商務交往和貿易的法律素質,而《經濟法》課程的培養目標則應圍繞這個“綜合能力”的訓練來定位,否則就失去了方向性。
3.課程培養目標的設定要結合學生實際。應根據學生特點和接受程度,做到因材施教。目前職業教育學生的特點是求知欲強、接受能力快,但不足的是社會經歷淺,有關法律知識基本是個空白。
4.課程培養目標的設定要有針對性。針對性是指課程應緊扣專業培養目標,重點突出與受教育者職業密切相關的技術應用性,以職業崗位群對知識、能力的需求來確定課程內容。
(二)《經濟法》課程培養的總目標
基于以上原則,中職《經濟法》課程的培養目標為:在較好掌握《經濟法》基礎知識的基礎上,針對專業培養目標對課程的要求,使學生通過本課程學習掌握有關經濟法律的常識,掌握處理相關問題的方法和技能,能夠在經營管理和交易活動中,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實現經營目標和利益最大化。
(三)《經濟法》課程培養的具體目標
通過學習,學生應當具備以下能力。
1.比較全面掌握《經濟法》的理論框架和基礎知識。
2.在掌握《經濟法》原理的前提下,具有其它相關法律持續學習的能力。
3.審查合同和訂立合同的能力。
4.利用法律手段,處理簡單合同及其他經濟糾紛的能力。
5.在交易過程中,具有規避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他侵權行為能力。
6.書寫簡單法律文書的能力。
二、《經濟法》課程體系的確定
《經濟法》課程作為專業基礎課,在課程內容上既要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又要注意和相關的專業技能課程相銜接。與傳統課程體系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不同,《經濟法》課程體系的確定則注重學生能力培養。因此,在確定課程體系時我們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屬于法理的課程內容掌握以夠用為度,所謂“夠用”,是指針對講解單行法時夠用;二是針對能力培養目標,打破傳統的課程體系章、節及前后順序,分解成若干模塊,使每一模塊對應一個能力培養目標;三是注意模塊之間的有機結合。
《經濟法》課程體系如下。
(一)模塊I:《經濟法》基礎知識。教學重點為《經濟法》的概念和體系、經濟法律關系及其保護、知識經濟時代的法制環境、合同原理等。
(二)模塊Ⅱ:合同的訂立與審查。教學重點為:合同訂立的要點,無效合同、可變更和可撤銷合同的確認依據,合同的變更,合同的審查與管理。
(三)模塊Ⅲ:規制交易及競爭行為的法律規范。教學重點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產品質量法》、《稅法》、《金融法》等。
(四)模塊Ⅳ:企業組織法律規范。教學重點為《公司法》、《外商投資法》。
(五)模塊V:侵權責任法律規范。教學重點為合同履行、合同違約責任、合同擔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經濟仲裁和經濟訴訟。
三、《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的改革
新課程下教師角色發生了重大轉變,教師是學生發展的促進者、教材的開發者、與學生積極互動、共同發展的協作者、組織學生合作學習的引導者、教學的研究者,為學生學習提供資源的服務者、與同學平等相待的知己。教師在教育活動的過程中應學會傾聽,傾聽學生的發言、傾聽學生的心聲、傾聽學生獨到的見解,站在生命與生命之間平等的位置上,發表自己的真知灼見。因此,在教學方法改革方面,我們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把握教學方法改革的重點[2]
教學方法的改革應緊緊圍繞教學目標和課程體系、課程內容、課程難點及教學過程與方式。
(二)運用啟發式教學[3]
根據課程內容和教學對象的不同特點分別采用討論啟發、提問啟發、案例啟發、實踐啟發等教學方式。
1.討論啟發。在預習的基礎上,通過討論的方式,引導學生主動參與課堂教學活動,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例如:為了使學生對《公司法》能夠深入理解,在教學中,我布置了思考題,并組學生進行織課堂討論。這些方式既有利于克服學生社會經歷淺的矛盾,又能給學生留下充分的空間,讓學生通過討論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2.提問啟發。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根據課程教學目標進行能力分析,并以此為依據把握課程內容的重點、難點和知識點,在教學中有針對性地進行提問,使學生避免填充式地吸收。這種提問具有隨機性的特征,是檢驗學生學習效果的有效方式。
3.案例啟發。例如在《合同法》―章的教學中,我通過有目的地布置案例,引導學生思考問題,使學生的認識水平不局限在對教材內容的一般理解上。同時還做到在講授“單行法”時,以案例開篇,基本概念、難點、疑點等以案例引出,爭議與糾紛的處理以案例結尾,使學生通過學習,一方面增加學習興趣,另一面激發實踐意識,使學生認識到法律就是生活,生活中充滿著法律。
4.實踐啟發。如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章節的教學中,我通過帶領學生走訪工商和技術監督等部門,使學生結合實際,對在新形勢下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有了切身的體會。
(三)評價方式的改革[4]
傳統的試題內容主要是名詞解釋、選擇、判斷、填空、簡答題等主觀題和客觀題。這些呆板、機械的問題,將一個具有豐富想象力和思維能力的學生導向成一部部背書的機器,最終導致學生厭惡學習,喪失個性,缺乏能力與創新,這種應試教育在職業教育考試環節上必須加以改革。
鑒于目前職業教育學生社會經歷淺,有關法律知識基本空白,加之教學時數較少,使得所能講授和練習的內容有限,針對專業及課程培養目標對學生的基本要求,測試的內容設想為:
改革后的考試只通過背是無法過關的。從學生提出的問題看,過去學生往往主要問考哪一章、哪一段、哪一題,而現在,學生主要問如何去理解問題和分析、解決問題。從考試的結果看,絕大多數同學達到了本課程教學的基本要求。如閱讀理解,題目給出的是課上沒有講過的“貨物買賣銷售合同”的三段規定,要求同學通過閱讀回答三個問題,結果該題目60%同學得了滿分,30%的同學正確回答了三分之二左右的答題要點,基本達到了考核目的。
總之,《經濟法》教學課程改革要求改變傳統的“學科本位”的課程培養目標和內容體系,構建以培養實用型、技能型人才為出發點,瞄準職業崗位群的實際需要,以職業能力訓練為基礎,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既有較強針對性,又有較強適應性的培養目標和課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求的真正有用人才,畢業生才會有更為廣闊的就業前景。
參考文獻:
[1]劉文化.經濟法概論[M].法制出版社,2001.5.
[2]黃和新.中國經濟法新論[M].科學出版社,2003,(6).
引言
經濟法在我國作為一個獨立的法的部門已經沒有太多的異議,但對經濟法的概念的理解和認識仍在不斷的變化和發展中。到目前,國家仍沒有權威的經濟法的定義,而經濟法學界也未能取得統一的認識。
總的來說,我國的法律專家和學者對經濟法概念的認識和理解是隨著國家改革和經濟的發展及經濟法律建設的實踐而不斷發展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后,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經濟法學界對經濟法的本質和內涵的理解和認識也在不斷地趨同,但如何科學地、恰當地給經濟法作出定義,依然存在分歧。
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主要是該法律部門能不能有自己獨特的調整對象或者調整方法。對經濟法概念存在的分歧主要的體現在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認識和理解的差異上。
在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認識上,經濟法學界對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而且經濟法調整的不是所有的經濟關系,只是一定范圍或者某些方面的經濟關系即部份經濟關系,這是沒有異議的。根據楊紫火亙教授的研究,中國經濟法學界已經取得共識或者基本上取得共識的觀點是經濟法的“三調整”、“五不調整”。“三調整”即經濟法調整特定的對象、調整特定的經濟關系、調整的是既體現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又體現對國家權力必要限制的特定經濟關系。“五不調整”是指經濟法不調整經濟活動或經濟行為、不調整民事關系、不調整行政管理關系、不調整在兩個以上國家共同協調國際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不調整經濟法律關系或者經濟權利義務關系[1].這是從大的方面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界定。
但經濟法所調整的具體的特定的經濟關系究竟如何概括和表述,才能體現和反映經濟法的內涵,確定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從而給經濟法的概念下好定義,這就見仁見智了。
筆者以為,對經濟法所調整的特定的經濟關系的認識,應該從經濟法的產生及發展、經濟法的本質、價值和作用等方面和各國經濟法的實踐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及經濟法制的實際出發,綜合分析研究,才能給出一個適當的結論。
1、經濟法的產生是商品經濟發展到市場經濟階段的產物
現代經濟法的產生,主要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在商品經濟發展到市場經濟,由于生產社會化和壟斷的出現,傳統的私法調整失靈,產生了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的需要,國家介入經濟生活而出現和發展的。經濟法體現的主要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干預、調控,是國家憑借其權力,運用法律手段介入市場經濟活動,管理和協調社會經濟生活的結果。
隨著社會生產力水平的發展,市場經濟與法律的聯系更加緊密,需要由法律調控的方面也在不斷增加,相關經濟法律法規不斷出現和增多,經濟法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趨重要,使得經濟法作為獨立的法律部門從法律體系中分離出來成為需要和必然,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完善。
在其他經濟制度下的經濟性質的法律法規,有的也有現代經濟法的形式或內容,但不足以在一國的法律體系中構成獨立的地位或起到重要的作用。如簡單商品經濟時代,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法規很少,其作用甚微。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一切按計劃去做,對經濟的調控主要是通過行政和計劃的手段進行,需要經濟法律法規去進行調整的社會關系也不多,在這些經濟制度下,經濟法對國家和社會生活的作用較小,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存在也沒有什么意義。
因此,經濟法的出現是與市場經濟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其發展也與市場經濟密不可分。可以說,經濟法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到市場經濟的特定的歷史階段的產物,雖然經濟法出現的時間較晚,但起作用的時間僅是與市場經濟相聯系的階段,在社會經濟發展到更高級的經濟時代,經濟法即會完成其歷史使命。
2、經濟法的價值和作用主要體現在對市場經濟局限的克服
市場經濟是市場機制成為資源配置的基本調節手段的國民經濟運行方式[2].市場經濟是生產社會化和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結果。當各種經濟資源能夠在統一的市場中自由流動并得到有效配置時,商品經濟就發展到市場經濟[3]。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資源的配置主要是通過市場的供求、價格、競爭機制來實現的。市場經濟主要體現為競爭,競爭會促進經濟的發展,也會帶來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要保障市場經濟運行良好,必須要保證競爭是有序的,而要維護有序的競爭,防止無序的競爭,最主要的和有效的方式就是運用法律手段進行調整,使國家的經濟活動法制化,使市場主體和政府的行為都受相關法律法規制約,依法辦事。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其中法律調整的主要規范是與市場經濟聯系最緊密的經濟法。
經濟法的價值和任務體現在國家通過經濟法律的施行,克服市場經濟本身存在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等缺陷因素,以實現社會整體效益、社會正義和公平、經濟自由和經濟秩序、經濟民主與集中的統一,保證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法濟法調整的特定的經濟關系是與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協調相聯系的
一般而言,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發生在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并且是國家對這種運行過程實施干預的結果。國家負有國民經濟管理的重要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為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其職能對不利于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行為進行干預和控制。國家干預的方式主要是管理和協調經濟活動,包括對經濟行為的規劃、引導、控制、組織、調節、監督等。國家干預的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主要的是通過法律手段。有關市場主體依據國家管理和調控的相關經濟法律從事經濟活動時所產生的經濟關系即為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
需要通過法律管理和協調的經濟關系是與國家對市場經濟的管理職能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等方面相聯系的,包括國家宏觀調控關系、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系、管理和規范市場運行關系、社會經濟保障關系、可持續發展的公共關系等。國家宏觀調控關系是國家在行使國民經濟組織和管理職能,運用經濟法律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與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系是國家為規范市場而對各類企業、經濟組織和個人等各類市場主體進行規范和管理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國家管理和規范市場運行產生的關系是國家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正常運行對市場經濟活動和行為進行規范而產生的關系。社會經濟保障關系是國家從公益的角度出發對作為勞動力資源的社會主體實施社會保障過程中發生的關系。可持續發展的公共關系是國家為保證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對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生態和環境的經濟行為進行規范過程中發生的關系。這幾方面的經濟關系是經濟法調整的具體對象。
4、結論
綜上所述,經濟法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與市場經濟緊密相連,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的內容是國家對經濟進行管理和協調的結果,因此經濟法調整的特定的經濟關系可表述為國家在管理和協調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此即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據此,經濟法的概念可表述為: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管理和協調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這一概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
(2)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經濟法并不調整所有的經濟關系,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的范圍與國家管理和協調市場經濟活動有關,是國家干預市場經濟活動的結果。這個范圍是與其它部門法調整的經濟關系區別的所在。
(3)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是與市場經濟活動相聯系的。
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發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市場經濟本身存在的導致“市場失靈”等缺陷的存在,產生了經濟法存在的需要,經濟法是為克服市場經濟的缺陷而產生和發展的。經濟法通過對在競爭市場中活動的經濟主體的資格、組織、活動、行為等進行規范和約束而實現調控和規范經濟的目的。由此可見,經濟法與國家的經濟行政法是不同的,后者主要與行政管理活動相聯系。
(4)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由于國家對經濟活動進行管理和協調而發生的。
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與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干預密切相連,在經濟法規制的范圍和領域,經濟活動主體的意思表示是不能自主的。這是經濟法與民法的主要區別。
(5)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經濟法是由眾多經濟法律法規構成的體系,是按一定的邏輯關系和分類方法對經濟法律規范分門別類而組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它是法的體系中的一個部門法。
值得說明的是,作為經濟法概念的表述是以經濟法作為獨立的部門法而言的。因此,經濟法的含義與經濟法律的含義是不同的,前者的范圍比后者要窄一些。
參考文獻:
二、適當運用多媒體教學
當前,較多學校采取多媒體教學,教師易在制作課件時堆滿文字,授課時基本不使用粉筆,念課件即可,學生興趣不高。教師應充分利用先進多媒體技術,將視頻、音頻、圖片添加到課件中;遇到重點問題,擴展開來詳細講解。否則,學生容易感覺上課是在走馬觀花看電影,不重視該課程的學習。教師還可以將一些在課堂上沒時間播放的與教學相關的視頻、網頁、電子版圖書等學習素材,發到網絡教學平臺或公共郵箱,供學生課后觀賞和閱讀,增加學生的知識面,滿足求知欲強的學生對知識的渴求。還可以通過網絡教學平臺,教師設定討論題目,鼓勵學生通過留言方式提交自己的獨到見解。這種互動交流,既拉近師生關系、促進學術交流,又提高學生的文字組織能力。
三、教師講授與學生分組討論并舉
傳統的授課方式是教師在講臺上列舉經濟問題,進行分析后,給出結論。這種填鴨式的教學方式,教師本身即在應付課堂工作,造成學生單向接收信息,注意力差。教師應根據教學活動的安排,將學生進行分組,布置討論的題目,讓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查閱資料,制作PPT,撰寫發言稿,使學生參與到教學過程中,而不是教師自講自聽。不能將分組討論簡單地理解成分組上臺匯報,造成臺上只顧著念,臺下無心聽。在討論過程中,教師和其他同學可提出問題,參與探討,最后教師進行適當分析點評。這樣,既可以使下組討論的學生吸取經驗教訓,又可以使學生對討論的問題有更層次的理解和把握。
四、緊密聯系中國實際情況
講授《世界經濟概論》課程時,雖然課本中各章內容相互獨立,但教師應適當聯系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實際情況,使學生在課堂上更好地了解社會,看清楚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所處的位置。如講美債、歐債危機章節時,最好對比一下中國的國債相關情況,提高學生的民族自信心;講日本經濟章節時,從經濟擴展到政治熱點問題,探討民眾表達反日愛國情緒時,打砸日貨不可取,破壞公民的私有財產,影響中國的形象,應理國;講科技進步章節時,重點介紹中國的航空母艦、神舟系列載人宇宙飛船等,樹立學生的民族自豪感。
五、改變考核方式
《世界經濟概論》課程傳統的考核方式以期末論文為主,論文成績通常占總成績的70%,甚至80%,平日成績以考勤和作業為主,占30%,甚至更少。它不能了解學生平日學習狀況,容易助長學生抄襲網上現成論文,而一般學校又無法提供給教師免費的學術不端檢測系統進行甄別,造成學生對最終成績存在爭議。應在平時布置需獨立思考、開闊思維的作業;應以分組討論的方式來考核學生的臨場發揮和口頭表達的能力,組長應注明組員在前期準備中的分工和相應負責的部分。應通過考勤情況來檢查學生的學習態度,如果學生對該課程興趣濃厚、參與意識強,考勤就可適當減少。期末應采取開卷考試的形式,通過開放式的論述題考察學生的活學活用能力。
[作者簡介]黃志平(1994―),男,江西財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專業,本科;何振學(1992―),男,江西財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專業,本科。(江西南昌 330013)
一、英雄開發區的發展現狀
(一)產業發展情況
自2005年英雄開發區揭牌以來,雖然開發區的經濟發展整體上呈上升趨勢,然而其內部的產業結構卻存在不少問題。“十五”期末,英雄工業園的三大產業結構比為31:54:15。開發區的第三產業在產業結構上出現嚴重的失衡,以第二產業為主。而在第二產業中,又有技術含量較低的特點。入駐英雄工業園的中大型企業占少數,而且大部分都是食品加工行業,如:江西金牛企業集團、江西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亞啤一廠區、江西正邦集團養豬育種有限公司等。從這個層面講,食品加工成了英雄工業園的支柱產業。在開發區經濟中主要是以加工型的中小型企業為主,缺乏大型規模性企業。
英雄開發區缺乏商業、教育等設施,全區除了各企業廠區和一些民宅交錯分布之外,沒有任何的商業集聚,也缺乏教育設施。外來人口不足,經濟缺乏活力。
在區域的布局規劃中,英雄工業園的區位功能十分不明確。由于政府招商過程中為了追求效率而多多益善,因此引進的企業在很大程度上都沒什么很強的相關性。
(二)人才資源現狀
1.高層次人才比重偏低,創新型人才緊缺
區內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的配置還遠遠低于事業單位。從人才資源的基本結構可以看出,隨著科技進步和企業產品升級換代,普通人才過剩和高新技術人才短缺現象并存,將極大地影響區內人才資源的質量和數量。
2.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層次偏低
技能人才在目前開發區人才總數中占據比重最大,但高技能人才比例偏小,人才素質偏低。農村實用人才中企業經營能人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帶頭人比例相對較低,這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的要求還很不適應。
(三)招商困境
開發區政府主要是依靠提供土地以及優惠的財稅政策來吸引企業進區。由于這種模式并不重視企業內在機制的建立,使得這些企業既在空間上沒有形成集聚,也未顯示出對開發區強烈的植根情懷。更為關鍵的是,英雄工業園本身的短板限制了其長足的發展。第一,開發區內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第二,區域內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較為單一,雖然國家在政策層面極力拓寬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然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沒有提供較為直接的資金支持,也缺乏與該地區合作的金融機構,小企業缺乏資金支持。第三,區域內人力資源較為貧乏,技能人才與實用人才較少,并且距離市區較遠,城市化水平較低,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不夠。
(四)環境污染
英雄開發區在開發發展中,整個園區內沒有污水處理企業等環保措施,而卻擁有晨鳴紙業、中石化昌北儲油等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在開發區內,煙囪將廢氣直接排放到空中、廢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據了解,目前整個開發區內污染已經十分嚴重,為開發區的持續發展遺留隱患。
二、對英雄工業園的定位
(一)無法形成規模經濟效益
根據上文對英雄工業園發展現狀的分析不難發現:
1.園區內沒有完備的微觀經濟主體,企業之間的相關性不高,分工程度較低。
2.園區內的各要素市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融資方式單一,人才資源較為低端,技術資源短缺,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區域規劃不協調。
3.園區內基礎設施不完善,與之相關的配套設施不齊全。
這些都導致英雄工業園無法形成產業集聚,實現規模經濟效益。
(二)區域分工與競爭
作為大區域,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希望實行分工是因為地區分工將以較低的成本來滿足整體需要;作為子區域,英雄工業園參與分工是因為分工可以增進本地區收益。分工則導致產業集群,產業集群則是一個區域發展的方針。無論是實現區域內部或區域之間的分工,都能促進產業集群的發展。區域內部實現分工,則內部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區域間分工,則在同一產業中根據區域的生產力完成產業鏈中的部分環節。而影響區域分工的主要因素,則是分工產品或要素之間的價格比,即實現生產分工的平均成本。從英雄工業園的發展現狀分析中得知,該區域在各要素市場的供給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難,因此提供要素的成本會較高。從這個層面講,在市場規律下,市場更情愿選擇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內部分工。這也意味著如果通過政策的調整一定要使整個英雄工業園參與到生產分工中來,就意味著承擔著更大的機會成本。這也是單獨為英雄開發區設立獨立的管理委員會的一種弊端。雖然這種方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卻無法綜合更大區域的整體資源,實現經濟發展的互動效益。針對單個區域的區域政策會影響到具有經濟聯系的相關區域。一定的區域政策制定后,所有受政策影響的區域將同時就政策規則作出理性博弈。假如英雄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在制定政策時只考慮本區域的行為,而未考慮到非目標區域的行為選擇,那政策實施的效果必然與預期目標有所差異。因此,英雄工業園與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之間,在產業的分工過程中就存在著一種競爭,而這種競爭出現的根源就在于區域的發展水平不一致。
(三)工業發展的后花園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南昌英雄開發區的關系可以通過“中心―”模型得以解釋。南昌經濟開發區屬于中心位置,英雄工業園則屬于經濟中心的。經濟中心部位由于其區位獨特的優勢,使生產要素從周邊向中心流動。在經濟發展的現階段以及未來一段時期內,英雄工業園還將持續保持經濟發展的地位。
英雄工業園作為南昌經濟開發區的輔助區域(簡稱經輔區)可以實現雙贏的目的。一個層面,對英雄工業園而言,作為經輔區可以較好的解決開發成本較高的困境,因為區域內的企業規模會比較小。另外一個層面,對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而言,經輔區的設立可以完善該區域的產業結構,加強該區域的產業集群度。因此,定位英雄工業園作為一個經輔區,就像是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后花園,如果做好后花園的經濟發展,就必須先做好經濟中心的經濟建設。
三、開發區經濟發展瓶頸的改良途徑
(一)加強人才吸引力度
人才的聚集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開發區作為所在地區乃至國家的重要經濟增長級,應高度重視人才聚集,以推進開發區的發展,在開發區的發展過程中,要實現人才的聚集和區域經濟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人力資本作用,推動區域經濟深入的發展。
(二)打造空港經濟區
2008年4月24日,南昌昌北國際機場擴建工程開始啟動。此次擴建,南昌昌北國際機場將把自身的物流、商務等配套設施與樂化組團規劃建設、南昌經濟開發區、南昌英雄經濟開發區、桑海開發區開發建設連接起來,進一步推動南昌臨空經濟圈規劃建設。若能合理的整合資源,形成土地、產業、規劃的互動,可以帶動整個南昌大區域經濟的增長,實現區域之間經濟互動效益。
(三)加強自主創新
建立完善的區域自主創新體制,要以企業為核心提高產業的創新能力,逐步實現產業的轉型。
1.對企業進行績效考核,通過財稅政策給予企業創新大力支持。鼓勵先進的產業,淘汰落后的產業,并在財稅政策上減免企業設備創新與更新的稅收。
2.建立專門的科研機構,給予企業技術支持與輔導。
3.積極引進其他區域先進的技術以及信息資源。英雄工業園臨近四個開發區,借助獨特的地理優勢,可以積極向高新技術開發區以及紅谷灘新區等開發區引進先進技術、管理模式以及大量的資金流。
4.構建“贛菜城”的設想
結合英雄工業園目前的發展現狀,可以將其打造成一個食品加工產業基地。預期在英雄工業園中分別劃分三個關聯區域,建成食品加工基地、特色體驗超市、物流包裝中心三個圍繞贛菜生產、銷售、出口的集約化“贛菜城”。
一、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農業循環經濟的傳統嘗試較早,但是現代意義的農業循環經濟尚處于探索階段,發展還不很成熟。各地根據不同的地理特點和區位優勢嘗試了不同模式的農業循環經濟模式。河南省是全國開展循環經濟試點較早的省份,早在2005年,河南省引發了第一批《關于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通知》,選擇了20家循環經濟試點單位,2007年又開始第二批試點。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促進重點行業和區域節能減排以及促進資源再生利用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是,河南省在農業循環經濟的實施和推進方面,還有一定的距離。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還是以傳統粗放型的農業發展模式為主,系統的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并不多。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農業資源產權不清、缺乏合理的農業資源價格體系、農產品質檢體系不健全、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滯后以及發展循環經濟的愿望不強等均是目前河南省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各國實施循環經濟的實踐證明,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是循環經濟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國關于循環經濟的立法主要包括:《循環經濟促進法》、《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廢棄家用電器與電子產品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大氣污染防治法》、《建筑節能條例》等,此外,還有一系列關于有關循環經濟基本制度、原則、激勵措施及標準的相關配套文件。中原經濟區有關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主要有河南省關于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如《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河南省節約用水管理條例》、《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通知》、《河南省節能減排實施方案》、《河南省節能監察辦法》、《河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辦法》以及周邊省份的相關地方立法等。雖然目前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層面均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制度體系,但關于農業循環經濟的立法卻很缺乏,相關立法大多沒有明確規定。如作為循環經濟領域基本法的《循環經濟促進法》關于農業循環經濟的規定非常原則,在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沒有出臺的情況下就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在有關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方面,也大多集中在工業領域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方面,有關農業循環經濟的專項立法還很缺乏,并且還存在地方立法無法統一的情況,亟須出臺適用于整個中原經濟區各個省份的統一法律法規。
二、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立法完善對策
首先,應加快出臺有關中原經濟區區域發展基本專項立法,為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國外區域發展的成功實踐表明,立法先行是區域資源開發成功的關鍵,然而我國目前尚未頒布關于區域開發的基本法,中原經濟區建設的主要依據仍然停留在規劃層面,尚沒有專項立法的支撐。當務之急是出臺統一的《區域開發促進法》,明確開發與建設中的基本法律問題,為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更高層次的立法支撐。雖然現在我國區域發展如火如荼,但是我國“十一五”規劃之前的區域劃分大多以經濟發展作為主要目標兼顧區域協調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的全國主體功能區已經開始注意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承載力相適應和協調,強調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盡管如此,我國區域發展的主題思想仍然是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的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這種理念和指導思想從中原經濟區規劃綱要中可見一斑。所以,在區域開發立法過程中尤其要注意區域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不能以犧牲環境資源為代價換取經濟的發展。在條件成熟時,應出臺《中原經濟區開發促進法》,對中原經濟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做出明確規定,為中原經濟區發展提供統一的法律依據。為解決中原經濟區所轄區域立法機關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問題,關鍵是要盡快構建一套有利于法制統一的體制機制,才能真正保障中原經濟區資源與生態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其次,完善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的具體法律。鑒于目前有關農業循環經濟的立法不完善,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有關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農業循環經濟發展中的基本法律問題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為增強《循環經濟促進法》在農業循環經濟方面的可操作性,建議國家盡快出臺相應實施細則,對區域發展中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律問題進行細化,為我國農業循環經濟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此外,由于中原經濟區的特殊區位特點,應結合中原經濟區的農業生態環境現狀有針對性地出臺有關該區域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地方立法。由于目前關于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地方立法之間并不完全統一,如何出臺適用于整個中原經濟區的農業循環經濟立法非常關鍵。再次,對現有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修改和完善。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不僅需要專項立法的支撐,還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合。應及時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和修訂,避免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和矛盾現象,盡快形成有關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協調一致的法律體系。
1目前經濟法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根據他們的能力,即使使用的教學材料是相同的,它應該是不同的重點。在教學實踐中,教師往往忽視這一點,同樣的課程計劃對不同學生之間的差異,忽略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學生最需要的并不是傳授知識,不要收到較好的教學效果。經濟法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法律學科,它跟現實生活結合的十分緊密,是促進社會經濟穩步、健全發展的一門重要學科。
因此在經濟法的教學過程中,案例教學的辦法是極其重要的,不僅可以增添課堂上學生們學習的積極性,培養學生們學習經濟法的濃厚興趣,還可以用案例分析的教學手段切合實際的將書本知識轉化成應用知識。而目前,我們的經濟法教學工作很難把握住這一特點,很少有經濟法的課堂教學能將案例恰當好處的納入進來,即使應用的案例教學辦法,也是浮皮潦草,沒有起到融會貫通的效果,學生們很難理解,結果對于經濟法學科的學習,一般是以背書為主,沒有真正的學會實際應用的能力。
2對經濟法教學改革的思考
2.1教學內容的改革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多,在教學中不可能將條文一一介紹清楚,因此教師必須針對不同專業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地加以介紹。比如對于財會類學生應重點介紹會計法、稅法方面的法律,對于電子商務類學生應重點介紹電子合同、網上交易安全方面的法律,對于市場營銷類學生應重點介紹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等等。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中不斷探索,不斷改革教學方法,對每一章節的內容都要進行精心的設計與安排,以提高教學質量。
2.2采取豐富多樣的教學方法和手段
(1)采用多媒體等現代化方式教學。由于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講授不僅會涉及到經濟法本身,還會涵蓋到民商法、行政法和刑法等多個法律部門跨度大、內容雜,往往需要學生在較短時間內從一個法律部門進入到另一個全新的法律部門,并接觸大量陌生的法律術語,這就要求授課教師采取多樣化的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使學生能夠盡快進入角色并能夠很好地理解授課內容。在經濟法教學中,一般使用講授教學法系統介紹經濟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和基本原理,在此過程中使用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對于學生來說直觀、生動,對于教師來講可以節省板書時間。
(2)利用案例教學法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起來。案例教學是指在課堂講授中,采用理論、案例、問題夾敘夾議的方式,即“以案說法”形式,在講述相關具體法律制度前先以案例為引導,再以本節課要講述內容為問題設問,最后以小結方式對核心問題分析總結,前后照應,幫助學生理解和掌握所學法律知識,體現邊教、邊練、邊學的特色。使用案例教學法時應遵循的教學原則:聯系實際原則。加強各種教學與實際的聯系,注重學以致用,使學生在理論與實際的聯系中學習知識、認識社會,并提高他們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知能并重原則。要求教師在對學生傳授知識的同時,注重培養學生多方面的能力,并使他們具有科學的思維方式和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
(3)組織模擬法庭。在經濟法學習過程中,模擬法庭是學生親身感受審判程序、收集證據、書寫法律文書、練習法庭辯論的最好方式,也是加強學生實務技能培訓的重要方式,這種教學方式的特點是形象、直觀,學生印象深刻。在模擬法庭活動中,學生通過角色扮演,站在各自的立場上,據理力爭,教師不再是單方面地傳授知識,學生成為真正的課堂主角。模擬法庭教學不僅有利于學生把握復雜的客觀現象與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掌握解決法律糾紛的程序要求,更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鍛煉學生的膽量和駕馭現場及相互配合的能力。
2.3完善考試考核制度
傳統考試考核方式重理論、輕技能,重閉卷、輕開卷等不利于激發學生的求知欲,不利于教師教學方法的改進和教學效果的提高。我們應該推行教、考分離的制度,即任課教師只負責講授課程,考試試卷由教研室統一命題或建立試題庫,由計算機隨機抽樣組題,最后由教研室教師統一評卷,分析總結,實施規范化管理,以減少和杜絕考試考核中出現透題、漏題、感情分等問題,創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3經濟法教學改革對教師提出全新挑戰
1.1森林資源過度開發森林資源是重要的生態資源和經濟資源,在維護生態環境和諧、服務百姓民生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客觀地說,我國現在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對森林資源仍有大量的需求,再加上林木的生長周期較長,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森林資源開發的速度要遠遠超過森林資源養護的速度,尤其是在過去那種以規模擴張和能源消耗為特征的粗放型增長方式下,這種情況則更為惡劣。雖然當前我國已經積極向集約型增長方式轉變,上述情況已經得到明顯改善,但仍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
1.2林業產業化程度低產業化是林業經濟成熟的重要標志,是優化資源配置、優化產業結構、優化生產方式的有效舉措。但當前我國林業產業化區域發展極不平衡,條塊分割、分散經營的方式仍十分普遍,規模化經營和健康的林業產業鏈條尚未形成,一些林區的行業協會也只是處在成立初期,未能真正發揮作用,這必然難以形成優勢力量,與外部森林資源市場無法進行有效對接,林業經濟自然很難繼續向縱深化推進。
1.3林業執法力度不強對森林資源的保護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于我國林業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當前,我國已經構建了以林業基層執法檢查站為基本框架的整個林業檢查體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整個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經營狀況進行監察和管理,為推動我國林業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客觀地說,我國林業執法力度仍有待于加強,林業執法環境亟待改善,部分林業管理們領導缺乏必要的經濟管理知識,部分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部分林區工作人員及林業企業的法律意識必須加強,上述情況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林業經濟發展的“瓶頸”。
2改進的幾點舉措
林業經濟是我國經濟體系的重要構成,林業經濟管理在我國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發展中占據重要位置,為了更好地推進林業經濟管理工作,可以嘗試以下幾點改進策略:
2.1完善管理制度體系“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管理制度就是林業發展的規矩。完善管理制度體系,是做好林業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應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在林業經濟發展中的服務功能,構建科學、合理、長效的林業管理機制,引導并聯合各方利益群體,積極參與林業生產活動;要完善林業產權制度。產權的歸屬是林業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只有產權明晰,才能明確在林業經濟發展中的責任和權利,使各項工作規范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