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崗位要求匯總十篇

時間:2023-02-08 1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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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總監崗位要求

篇(1)

一般認為財務總監是公司全局管理者、戰略領導者、價值踐行者、內部控制監督者等等。國有股份制保險公司省級公司的財務總監,既擔負著總公司財務條線賦予的使命,對總公司下發的各項財務考核指標負責;又歸屬省級公司總經理的領導,為當地的業務發展、經營管理和風險防范服務。

(一)財務總監要牢記委派身份,不辱使命。對于總公司的財務控制系統而言,財務總監在規制省級公司不規范財務行為,解決財務報告舞弊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對于省級公司經營者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為,財務總監具有監督、制約和反映的職責。特別是在與省級公司經營者的思路和措施與總公司整體思路發生偏離時,財務總監應當發揮關鍵作用,從公司大局出發,對經營者的決策判斷施以積極有效的影響,保持上下經營戰略和措施的一致性。

(二)財務總監要放眼全局,做好參謀和助手。作為總公司委派到省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要擺正自己在省級公司高管中的位置,做總經理的得力助手和合作伙伴,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兩者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共同研究設計高效的理財方案,共同追求企業財富的最大化,保證所有者的資產安全有效地運行。因此,財務總監要配合好省級公司的整體經營工作,既要全面充分的反映公司經營成果,更要及時提示風險,積極提供建議,全力配合支持總經理的工作,全面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為總經理的決策提供科學、準確的參考依據。

(三)財務總監要統籌兼顧,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省級公司財務總監雖然委派自總公司,但要避免狹隘的條線觀念,做到始終堅持一個信念:只有扎根和服務于省級公司的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才能通過省級公司經營成果的不斷優化來回饋總公司,得到總分兩級公司的認可。所以,作為省級公司財務總監,必須科學有效的分配各項公司資源,為公司業務發展和經營結果提供最有力的后援支持。一方面,要協助總經理監控和完成好總公司下達的各項KPI指標,統籌配置各項資源;另一方面也要積極配合其他班子成員做好銷售、承保、理賠、客戶服務等工作。

二、當前省級公司財務總監履職現狀和問題

(一)職責不清,角色定位不準確。部分財務總監在日常工作中,自身職能和角色定位不準確,所領導的財務條線職責不清,沒有很好地規制省級公司不規范財務行為,甚至存在協助財務報告舞弊等方面違規行為,沒有很好地發揮監督、制約和反映的職責,也沒有做好主要負責人的參謀助手,積極為業務條線部門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和資源配置方面的協助,使得財務工作沒有很好地發揮支持省級公司健康有序發展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完成工作任務的能力有待加強。作為委派制的財務總監,如何結合地方特點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手段,既與總公司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又能卓有成效地完成工作,這是部分省級公司財務總監在工作沒有認真深思的問題。如近年來保險企業中普遍推行的財務集中,由于不同地區經濟水平和人文特點差異較大,保險公司各地市的基礎也參差不齊、情況迥異,財務集中面臨著如何處理共性與個性、一般與特殊、效率與風險等諸多問題。而作為財務總監,面對復雜多變的環境和不斷提高的管理要求,就應堅持理論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三、如何加強省級機構財務總監的履職能力

作為總公司財務戰略下達與執行者,同時又作為省級公司財務工作的重要決策者,省級公司的財務總監如何有效履行崗位職責,充分利用可資利用的資源,正確處理總公司與省級機構、財務條線與專業條線、省級公司與地市公司的關系,進而有效保證財務工作執行力,是省級公司整體經營管理工作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和關鍵所在。

(一)與主要負責人保持順暢及時的溝通,綜合把握主要負責人的觀點和思路。通常來說,省級公司的主要工作都是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公司決策管理層來開展的,主要負責人的思路和觀點大都代表著公司的價值取向和發展方向。因此在省級公司層面,財務總監所扮演的為公司經營及發展做財務支撐的角色決定了要站在主要負責人的立場思考和解決問題,通常情況下要以主要負責人的觀點和思路為出發點及落腳點。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為公司的短期和長期經營目標服務,為公司的可持續價值增長打好基礎。當然這種以主要負責人為中心開展工作的方法也不是無原則的教條適用。當主要負責人和財務總監的意見相左時,作為財務總監一定要冷靜思考并找出問題所在,如果是原則分歧而主要問題在于負責人時,那么堅持原則、充分溝通、及時匯報最佳處理方式。

篇(2)

[關鍵詞]

財務總監;問題;對策

財務總監制度在我國現代企業運行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依舊存在問題,需要對現行的財務總監制度加以完善。

1財務總監制度和財務總監的職責

財務總監制即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企業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并授權其組織和監控企業的日常財務活動,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的一種所有權監督制度。財務總監在公司發展中充當著不可或缺的角色。財務總監主要是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制定財務目標相關的操作流程及有關政策,并向總經理或董事會進行匯報;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降低公司的經營管理成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保持公司內部財務信息通暢,實現公司財務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整理分析公司財務信息,為經營管理者提供可靠的理論決策依據;組織公司的年度預算、年報編制和報表審計,積極籌集公司經營和發展所需資金等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的經營發展保駕護航。

2我國財務總監制度現階段的問題

2.1職能不明確,權責不清晰

我國的財務總監存在定位不清楚、職能不明確的問題。具體可細分為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董事會、總經理的關系不明確。

2.1.1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的關系

兩者的關系應是監管與協作的關系。有的企業只設財務總監一職,將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合二為一,且財務總監常常由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決定并聘任;有的企業雖然同時在公司設置總會計師和財務總監,但由于財務總監崗位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據,財務總監的權利和義務缺乏有效的保護,當出現總會計師和財務總監發生問題沖突的時候,一般會是總會計師占上風,必然會讓財務總監的工作難以開展,影響了財務總監工作的積極性和職能發揮,降低了公司財務管理的效率。

2.1.2財務總監與董事會的關系

目前國內有兩種做法:財務總監隸屬于董事會且為董事會成員,參與公司戰略管理,但在沒有委托人的情況下,容易與公司經營者利益一體化,聯合對付所有者;財務總監不參與公司管理,單純執行監督作用,雖保證了其獨立性,但是財務總監沒有真正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就無法獲取充分的財務信息,影響了其職能發揮。

2.1.3財務總監同總經理的關系

在一些企業中,財務總監缺乏相對獨立性,在參與經營決策和目標實施時往往會受限于總經理,特別是當企業經營者的行為與企業所有者的終極目標相悖時,無法及時說明糾正。

2.2專業素質亟待提高

財務總監作為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和思想素質。但有些企業對素質要求偏低,影響了財務總監作用的發揮。

2.3制度不到位

迄今為止,我國缺少類似《總會計師條例》的具有普遍指導性的法規條例。因此,國內有必要出臺“財務總監管理條例”,對財務總監任職條件、責任、監督機制、職權等予以規范。

3完善我國財務總監制度的對策

解決上述我國財務總監制度中存在的問題,現提出以下對策。

3.1明確財務總監的職能

財務總監必須要對董事會負責,確保資產實現保值增值。財務總監有義務定期向董事會匯報企業的資產運行和財務狀況。當總經理設定的具體目標與董事會制定的最終目標發生不一致時,必須及時制止糾正,同時協助總經理做出決策,避免發生重大經營失誤。

3.2提高財務總監的素質

財務總監要想在公司管理中發揮作用,就必須具備較好的思想品質,良好的業務素質,杰出的工作能力。例如堅持原則,廉潔自律;通過定期培訓,不斷更新自身在法律政策、財務管理、戰略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培養組織能力和溝通能力;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超凡的創新意識和敏銳的洞察力,善于接受新觀念;要有良好的團隊精神。

3.3健全財務總監的監督機制

建議采取三種方式對財務總監進行再監督:一是充分利用公司的內部審計職能和外部的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和財稅檢查等監督職能來評價財務總監的監管效果;二是委托社會機構對財務總監的監督效果進行評價。

3.4加強對財務總監的考核、獎懲制度

企業要建立并完善對財務總監的考核、獎懲制度,規范其工作行為。建立考核檔案,作為其被任用和晉升的依據之一。要將財務總監的工作業績與個人獎罰掛鉤,評價結果良好的可以繼續留任,予以獎勵和升職;存在較大問題的,予以減薪或降級;嚴重讀職或者犯罪的,予以開除或者移送司法部門。

4結語

財務總監在企業內部擔當著承上啟下的橋梁作用,同時財務總監還應在企業戰略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努力勝任企業的管理者、決策的參謀者、風險的控制管理者,從而強化財務總監在公司中的管理地位。

作者:趙力 馮麗 單位:新疆啤酒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主要參考文獻

[1]王書杰.現代企業制度下財務總監的角色定位、職業風險及其職業素養[J].管理工程師,2014(2).

篇(3)

一、引言

伴隨改革開放30年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民營企業也經歷了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很多民營企業已完成原始資本積累并逐步擴大經營規模,完成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建立了以資本為紐帶的民營企業集團經營體系,在經營及管理上更趨向經營多元化以及管理層級化。然而,民營企業集團經營規模的快速擴張與財務監管體系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集團總部(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監控不到位,財務信息質量低下,時效性差,財務團隊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等,諸多問題已成為制約現代民營企業集團快速健康發展的障礙,因此對民營企業集團如何構建財務監管體系進行的研究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二、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監管面臨的突出問題

根據實踐經驗,民營企業集團在財務監管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委派財務總監定位不清晰,難以切實發揮監管職責

在民營企業經營實踐中,通常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中心向各分子公司委派財務總監,委派財務總監對所派駐的企業履行財務監管職責。在角色定位上財務總監不僅代表集團投資人權益,從工作實質上來看,委派財務總監又是所派駐公司的經營團隊成員,還要協助配合所派駐公司總經理工作,分管所派駐公司財務及會計核算工作,并向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報告財務會計信息。我們把這樣的結構稱之為財務負責人型財務總監委派制,如圖1所示:

圖1 財務負責人型委派財務總監組織結構圖

在企業實務中,上述組織架構下的委派財務總監在行政隸屬上歸屬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管理,工作職責是對所派駐企業的經營管理進行財務監督,表面上具備獨立性,但從實際工作情況來看,委派財務總監通常為副總經理級別,為所派駐企業的經營團隊成員,在工作隸屬上接受所派駐公司總經理管理。這樣的財務總監委派層級較低,獨立性較差,無法對所派駐企業的經營管理實施真正意義上的財務監管,不能切實發揮委派財務總監職責。

(二)不重視財務監管制度建設和執行

民營企業集團通常注重市場盈利機會的捕捉,卻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視不足。從目前民營企業財務監管制度層面來看,大多數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監管制度不夠健全,對各成員企業的投資、籌資、采購、生產、銷售、會計核算及管理等核心制度尚未形成監控體系,有的民營企業有制度但制度形同虛設,在企業經營實踐中沒有得到有效執行。

由于缺乏制度保障,民營企業集團對各成員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能長期處于癱瘓狀態,財務管理中心更像是一個統計中心,僅僅對各成員企業的財務數據進行簡單的事后加總,實效性較差,財務信息質量低下,財務分析及財務決策基礎較弱,容易給集團總部經營層決策造成誤導甚至是誤判。

(三)集團總部對子公司缺乏有效財務監管手段

在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管理實踐中,集團總部財務部門對子公司進行的財務監管手段較少,甚至是缺失,對子公司動態發生的經營行為無法做到實時監控。

(四)總部財務監管人員勝任能力不強,監管意識薄弱

目前中國民營企業集團大多采用家族化運營模式,集團總部財務管理中心的核心崗位由“內部人”擔任的現象比較常見,但這些“內部人”往往并不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財務監管意識薄弱。

(五)內部審計獨立性較差,不能有效發揮內部監督職能

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最初始的動機就是查錯糾弊,承擔了大量的會計稽核職能,從組織架構設計上也往往歸財務部門管理或歸屬集團財務總監管理,這樣的架構設置造成內部審計層級相對較低,獨立性較差。限于內審人員配置、專業技能以及審計理念等因素影響,民營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很難切實履行內部監督的職能,影響了集團總部對子公司財務監管的效能。

三、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監管體系的構建

針對以上民營企業集團在財務監管方面暴露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財務監管體系構建:

(一)明確委派財務總監定位,強化監督職能

優化傳統的委派財務總監制度,明確委派財務總監在所駐企業的角色定位,提升委派財務總監的獨立性,將委派財務總監由財務負責人型向監督管理型轉變,明確委派財務總監在子公司監管角色定位。

根據民營企業實際經營和管理現狀,建議由集團公司董事會向子公司委派財務總監,強化財務總監的監督職能,參與企業重大生產經營決策,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為確保委派財務總監的獨立性,委派財務總監的日常工資、福利、績效考核均由集團總部統一發放。在日常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總監的工作重點在于監督經營管理過程,不陷入所派駐公司的日常財務核算事務,這樣的委派財務總監架構也被稱為監督稽查型財務總監組織架構,如圖2所示:

圖2 監督稽查型的財務總監組織架構

(二)構建統一會計核算平臺信息系統

民營企業集團應對信息化投入予以足夠重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會計電算化,由集團公司統一搭建會計信息化平臺,并授權各子公司規范使用。集團總部設立信息中心和財務管理中心對各子公司的賬套、核算規則進行統一設計,對財務系統終端端口進行統一授權和管理,集團總部財務、內審等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在后臺對各企業的賬務進行查詢、分析,進行實時監控,以加強對子公司的日常監管。

(三)將全面預算管理納入對子公司的財務監管過程

全面預算是指企業對一定期間的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財務活動等做出的預算安排,利用預算對集團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有效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經營目標和財務戰略。作為現代企業集團財務監管重要手段之一,建議民營企業集團充分利用全面預算管理工具,要求所有子公司編制全面預算,集團總部可以利用預算工具對各子公司進行跟蹤和監督,將各項經營數據和預算數據進行分析比對,以確保子公司各項經營行為不偏離方向。

(四)建立財務團隊培訓管理機制,提升財務人員勝任能力

明確集團總部財務監管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將對子公司的財務監管職責明確寫入崗位職責范圍,要求新聘人員必須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任職資格和能力,鼓勵財務監管人員積極參加后續教育及相關資格考試,定期對關鍵崗位財務監管人員在所屬成員企業之間進行輪崗,引入退出機制,淘汰缺乏勝任能力的財務人員。集團總部應通過引進、培訓、學習和淘汰等手段,建立集團總部財務監管人才管理機制,以加強民營企業總部財務監管能力。

(五)搭建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監督架構,強化監督職能

針對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可以從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董事會領導下的內部審計監督機構,在業務上歸屬審計委員會管理,工作上向董事會報告,對各成員企業的經營管理,會計核算全方位進行監督,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

2、制定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章程,明確集團審計部門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圍繞章程制定相關審計管理制度,例如審計人員的任免、投資專項審計的范圍及實施辦法、離任審計管理辦法、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等等,上述章程及審計管理辦法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在全集團執行,從內部控制機制上對審計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確保將各子公司的經營和管理納入集團審計監督范圍;

3、組建合格的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團隊,根據實踐經驗,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勝任能力的審計團隊是內部審計高效順利開展的決定性因素。具備良好職業道德以及勝任能力,通常要求內部審計師不僅具備誠信勤勉的行為操守,良好的專業知識以及行業知識儲備,更要求內部審計師在審計時應保持一種獨立的精神狀態,公正、無偏見地執行審計活動和評價審計成果,不妥協于任何外界壓力,只有這樣的審計團隊才能勝任監管需求。

綜上所述,加強民營企業集團財務監管職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民營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經營和管理特點,建立并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適應自身經營特點的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統一會計核算體系、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對財務審計人員的培養,有計劃有步驟的構建適合民營企業集團自身經營管理特點的、科學長效的財務監管體系,并在經營管理實踐中不斷完善和優化,以促進民營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篇(4)

能力就是做事的本領,是理論見之于實踐的東西。現代人的能力通常可分為三個層次,即自學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從結構上講,一個人的能力包括自我認知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判斷能力、決策能力、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表達能力、心理調適能力以及適應外部環境的能力等。還應指出,知識是能力的基礎,但知識不等于能力,存在著二者不一致的反例;同樣的道理,能力是素質的體現,但能力也不等于素質,后者的內涵遠遠大于前者。

勝任能力因為職位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程度上的差別。也就是說,勝任能力是分層次、分等級的,同樣的一項勝任能力,對不同職位也有不同的要求。對特定的崗位提出相應的勝任能力要求,其客觀依據在于各該崗位的職能和責任。

二、高級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能和責任

文章所指高級財務管理人員包括財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財務總監、首席財務執行官以及財務部門負責人等。其崗位職能和責任分別是:財務副總經理是對企業財務管理、會計信息甚至對內部審計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財務副總經理由企業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解聘,主要是對經營者負責。在不同的企業,財務副總經理的責任可能不同,但一般包括:融資、投資管理;財務報告、稅務處理;重大財務戰略規劃;風險管理等。

我國一些大中型國有企業中設置總會計師,其職責、權力與財務副總經理相同。

財務總監因企業、規模、行業等的不同,其委派形式、承擔的義務和擁有的權力也不完全相同。從委派主體分類,財務總監有三種形式:一是企業外部所有者(股東)向企業派出,負責監督企業財務活動,即外部委派的財務總監。二是企業或企業集團董事會委派的,并與所在單位的經營者聯簽,以達到會計控制的目的;三是企業內部經營者委派的財務總監,對經營者負責。有些企業只有財務總監,沒有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這些企業的財務總監實則為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履行財務副總經理的職責。一般意義上講,財務總監為所有者層次財務組織的代表,對經營者層次財務組織實施監控,但不干涉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財務總監直接對委派方負責,屬于所有者財務組織范疇;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是服務于企業管理的高級管理者,直接對企業經營者負責,屬于經營者財務組織范疇。

所有者委派的財務總監有兩種身份選擇,一種是進入企業董事會或決策層,直接參與重大財務決策;另一種是進入監事會,主要行使監督檢查權。而在決策權與監督權的定位上,財務總監也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只有監督權、聯簽審批權,另一種是既有監督權又有決策權。

在跨國公司,通常建立首席財務執行官制度。首席財務執行官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與首席執行官(CEO)、首席運營官構成公司管理團隊的“三駕馬車”首席財務執行官主要從事融資、投資業務,并對財務報告、內部審計負責,是公司連接資本市場的重要紐帶,有些企業的財務執行官同時是管理信息系統的最高管理者。

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企業日常的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并參與相關的經營決策。

三、高級財務人員的勝任能力

高級財務管理人員的勝任能力可以分為核心勝任能力和相關勝任能力。核心勝任能力直接影響到能否勝任其職能,而相關勝任能力則非必備能力,主要是個人發展潛能要求、特殊工作環境所需的能力或為履行職責起錦上添花作用的能力。有些相關勝任能力是每個勝任工作的人都應該努力追求的,但與其履行的職能并無必然關系,如自我提高能力、創新能力等。總體而言,相關勝任能力是核心勝任能力的必要補充。

從特定的崗位職能出發,筆者抽象出高級財務管理人員的核心勝任能力如下。

決策能力:進行財務決策及參與其他戰略決策的能力。

戰略規劃能力:規劃財務目標、財務戰略及財務功能遠景的能力。

分析能力:建立和運用數學模型進行財務分析,提供決策支持的能力。

領導能力:領導團隊實施財務戰略,實現財務功能,建立會計系統和財務流程的能力。

協作能力:維護相關關系的能力,以及與其他高層管理人員、業務部門形成業務伙伴關系的能力。

控制能力:以內部控制制度控制交易流程的能力,以及運用預算管理、成本管理、風險管理等手段,控制既定業績目標實現過程的能力。

資源管理能力:管理財務信息資源的能力,保全公司資產并使之高效運轉的能力。

高級財務管理人員的相關勝任能力則主要包括:

特殊專業能力,如財務戰略、財務報告、風險管理、購并與重組、稅收籌劃、財務分析與預測、財務信息系統與ERP、經營責任與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知識。還有運用行業背景知識的能力以及借鑒、借用相近專業知識的能力。鑒別能力、應變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創新能力等。

篇(5)

一、緒論

在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持有貨幣資金,它是組成公司資產的重要部分。論文以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為切入點,分析了貨幣資金管理在該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所面臨的問題,找到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案和策略,使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得到完善,使公司的發展之路更加長期穩定。

二、貨幣資金管理的基本理論

1.貨幣資金管理的基本概念

貨幣資金管理指的是對企業庫存現金、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的管理,目的是使企業當前的資產和負債是最合理的使用。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貨幣資金主要有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現金與銀行存款。貨幣資金對于公司來說尤為重要,易導致挪用公款等違法行為的發生,所以公司必須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用以保證公司貨幣資金的安全性與完整性,這也是貨幣資金管理的基本前提。

2.貨幣資金管理的內容

貨幣資金管理一方面是貨幣資金的收入管理,即貨幣資金的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的收入管理,以及企業的應收賬款該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收回款項;另一方面則是資金支出管理,即控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的支出,減緩貨幣資金的支出時間,爭取讓貨幣資金的收入與支出可以平衡的管理。

三、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管理現狀

1.公司簡介

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是以注冊資本100萬元成立于廣西南寧的一般納稅人公司,主要銷售醫療器械,主營產品有一次性無菌溶藥器、百菲米、成人型口噴劑與兒童型口噴劑等幾大類,這些主營產品都存放在公司的內部。公司的法人代表與財務總監屬于夫妻關系,會計崗位工作聘請一名兼職人員擔任,出納崗位由一名中職學校畢業并持有會計證的人員擔任,其同時兼任公司倉庫管理員與文員工作。公司銷售人員有30名,平時不用回公司報道,在外面把銷售產品的數量報告給領導就可以。公司銷售人員每人拿固定的產品外出銷售,銷售完自己已有的產品后返回公司取相應數量的產品繼續銷售并報給出納匯總,出納根據每天的銷量統計好貨物的收發量,還要同時與供應商聯系采購缺少的產品。

2.公司貨幣資金管理現狀

(1)一人集權制度

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采取的是一人集權的制度,公司的資金均由財務總監一人掌管,公司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由其同意后才可以支出款項,若是財務總監不在公司也無法聯系到她的時候,公司本來需要當天支出的款項就無法支付。

例如,銷售人員把倉庫中的產品銷售完后,出納需要打電話聯系相應的供應商購買產品,有些供應商需要即付即發,但是財務總監不在公司又無法聯系,供應商不接受應付賬款的賒銷,導致該產品的采購延期,耽誤貨幣資金收入的發生;有的供應商接受賒銷,但是同時也因此導致公司的應付款項增加,即公司的負債增加。

(2)會計崗位人員更換頻繁

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剛開始建立時由公司的財務總監擔任會計崗位工作,她是注冊會計師,按照自己的經驗建立起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做了前期的注冊驗資,購買憑證等會計工作。

公司成立一個月后,聘請了一名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黃某來公司擔任會計崗位工作,財務總監沒有與新來的會計黃某做好交接工作,就直接把自己監管的賬目交給黃某。剛開始的時候黃某不會處理公司賬目,在財務總監的指導下,他按照財務總監原先的操作方法處理賬目,但是沒有整理先前財務總監交給自己的賬目。黃某在公司做了3個月后就離職了,公司考慮到新人不會處理賬目,就聘請了一名有了兩年工作經驗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韋某來擔任公司會計。韋某來到公司后,直接沿用原先單位處理公司賬目的方法來處理本公司的賬目,雖然他跟黃某做了交接手續,但是也沒有查看并整理原來的公司賬目,導致公司的賬目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處理情況,同一件事項出現了不同的會計科目。

(3)出納兼任會計崗位職務與保管員職務

該公司從成立到會計韋某工作的這段時間都沒有聘請專職出納,平時公司的賬目和資金管理都由會計兼管,報財務總監審批就可以了。韋某離職后公司才聘請陳某擔任公司出納,但是由于會計崗位頻繁更換會計人員,所以公司與記賬公司合作,聘請了一名兼職會計來處理公司的報賬與報稅工作。

出納陳某在公司則需要做好現金收付的核算、銀行存款收付的核算;認真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保管庫存現金和有關印章;復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管理公司的備用金;做好工資核算并發放工資;每天審核報銷單,填制相關的憑證;即時認證增值稅發票;保管收款收據等工作。總之,出納陳某除了做好本崗位的出納工作外還兼任會計崗位工作,有的時候公司缺少庫存商品也需要陳某去預約訂貨,采購貨物聯系價錢并支付貨物款項,財務總監只是負責簽字付款。

四、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出現的問題

1.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出現混亂,究其原因是在公司成立之初財務總監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響應,公司在開始的時候只有一名注冊會計師(財務總監)處理公司賬務,公司發展起來后也只是聘請了會計在會計崗位工作,并沒有聘請出納,如今雖然聘請了出納,但是出納有時還兼任會計。而公司中無論是財務總監、會計或者是出納,都沒有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來處理會計賬務,都按照自己的以往驗或者原先單位的經驗來處理公司的賬務。導致公司的財務規章制度健全了,卻沒有很好的實施起來。

其次,公司的資金均由財務總監一人掌管,公司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由其同意后才可以支出款項,若是財務總監不在公司也無法聯系到她的時候,公司本來需要當天支出的款項就無法支付。就算后來公司的有了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財務總監也沒有預留備用金給他們,沒有控制好公司內部的貨幣資金管理,這直接影響到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與公司資產的安全。

2.會計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對招聘的會計人員沒有統一的標準,有的剛剛從學校畢業沒有工作經驗,對業務不精通;有的雖然有工作經驗但是沒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做賬,只是生搬硬套的把自己原來公司的那套用在該公司,導致做賬科目混亂,不利于公司統計數據與科目;有的學歷太低,不知道自己的崗位應該做什么,只是一味的聽從領導安排,這樣會導致公司的領導層中有人利用工作的借口,叫會計人員少開收據,隱瞞公司的收入;有的會計人員還會用刀片或者橡皮檫來涂改原來的原始憑證的金額,使公司的支出增加。新招入公司的會計人員學歷不同,對知識的掌握與理解不同且素質參差不齊,他們接手會計崗位工作前都沒有做好公司賬目的交接手續,導致公司會計資料亂、漏的現象嚴重,公司的原始憑證沒有統一的保管,有時候需要查看以前的原始憑證卻找不到了,等到要追究責任的時候,由于原先擔任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的工作時間不長,公司就直接讓現任會計崗位工作的人員重新做以前的賬目,導致了很多賬目涂改的現象。

3.會計崗位與出納崗位分工不明確

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規模較小,聘請的員工也不多,而公司的業務繁多,所以經常會叫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一人多崗,公司成立之初只有財務總監處理公司的貨幣資金,沒有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分工合作,缺乏監督與牽制機制。

公司發展起來之后,招聘了會計人員,但是沒有招聘出納人員,財務總監經常讓會計人員兼管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方面關于出納崗位的工作。后來會計人員離職后,公司只聘請了出納崗位人員,公司把有關做賬與納稅申報的工作交給了記賬公司,而出納除了辦理本職業務外,還保管銀行存款的全部印鑒,公司的會計憑證也交給出納審核。

五、解決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1.建立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制度

針對廣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會計崗位與出納崗位分工不明確的問題,可以采用建立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制度來解決。對于公司的財務部門來說,會計崗位和出納崗位不可以由同一個人來擔任,就是會計人員負責處理公司的賬目,審核會計憑證等會計業務,不可以兼任貨幣資金的保管;而出納只負責保管空白收據、支票、發票等,保管的貨幣資金只能是庫存現金;不可以兼任會計業務工作,如審核會計憑證、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總賬和其他賬本、登記債權債務與登記收入和費用的職務。

公司財務人員應該遵循職務分工的原則,把有關于貨幣資金的業務交給不同的人來處理,不能只讓一個人來處理貨幣資金業務的整個過程。即使公司的員工不多,也要做到保管貨幣資金的不負責賬目,負責賬目的不保管貨幣資金。即公司若是沒有出納只有會計,就讓財務總監或者公司可以管錢的人來兼管出納崗位,但是不可以讓會計來兼任出納崗位;公司目前是只有出納在公司,兼職會計不在,那么公司領導不應該讓出納來處理公司的會計工作,可以等兼職會計來了或者給財務總監處理會計崗位工作,這樣才可以做到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

2.完善授權審批制度

公司目前的貨幣資金支出審批都是通過財務總監審批就可以了,財務總監拿到憑證就直接簽字,出納直接根據財務總監的簽字匯錢出去即可。這種沒有規范化、制度化的審批程序容易造成挪用或盜竊行為的發生。

因此,公司應該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使審批程序可以制度化,這樣既可以減輕一些公司不必要的開支,同時也可以防止挪用和盜竊的行為發生。具體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負責授權的人(即審批人),應當根據公司已經制定好的審批制度,對公司的業務在授權許可的情況下進行審批,未在授權許可范圍內的一律不予批準。

(2)公司授權批準的程序是當公司的相關部門或者個人需要申請備用金或者報銷費用的時候,應當跟出納人員拿空白的付款申請書來填寫,在上面注明清楚申請人的姓名、銀行卡賬號、申請款項的用途、申請款項的金額等,然后要在付款申請書后面附上采購清單、驗貨證明等與該筆申請有關的證明的原始憑證,并把填寫完畢的付款申請書交給會計人員審核;會計人員應當保證該付款申請書的真實性、合法性與完整性,并且審核后面的原始憑證是否真實、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單位和支付手段是否妥當等,要是該項付款申請書的各個項目都符合條件,則通過審核,反之則不可;會計人員審核完后,通過申請的申請人把審核過后的付款申請書交給審批人(財務總監)進行復查,審批人在付款申請書上簽字;申請人把審批人已經簽字的付款申請書交給出納人員,出納人員最后檢查付款申請書上的各項簽字都簽好后,即可辦理支付手續。

3.完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提前做好公司的收支預算

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離不開貨幣資金,提前做好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資金的收支預算,對于一個公司的資金運動來說尤為重要。而做好公司的收支預算,主要是通過貨幣資金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流入和流出來實現的。

對于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來說,想要做好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資金的收支預算,一方面公司財務人員應當在本年度初期策劃預計購買的商品需要投入的資金總額,并匯總做出相應的表格數據,交由財務總監審批,然后出納人員根據審批后的金額領取備用金;另一方面公司財務人員還應當統計出截至本年度為止公司對外的應收賬款總額,為下年度做出相應的資金調配管理規劃。除此之外,公司還可以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需求,對公司的資金的流入和流出提前安排出合理的A算,盡量的使自己渠道保持平衡,以保證公司在生產經營中的貨幣資金可以正常運行。

(2)合法合規地辦理現金收支業務

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應該根據公司自身的情況以及財務人員設置的情況,對一系列的經濟業務采取一些有利于公司現金收支業務的措施和方法,設立一套適合公司自身特點及現實情況的收款流程、付款流程和業務流程,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按照該制度要求實施。規范公司的收付款流程和業務流程,有利于保障公司會計記錄的完整性、正確性和真實性,同時也使貨幣資金核算可以向程序化和標準化發展。

V西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目前辦理財務開支大都先由財務總監審批后,再由出納審核記賬或者直接由出納通過審批憑據直接支取貨幣資金,這樣會導致公司開支的原始憑證不符合法律規范,有的甚至會導致貪污挪用等違法會計行為,引起這種現象發生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自上而下”的票據審批程序行為導致的。如果公司將這個審批程序的順序改變一下,先讓財務部的會計人員審核需報批的原始憑證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實性,再由財務總監審批該項業務收支與公司的經營業務是否有關,可不可以同意該項開支,把“事后監督”變為“事前監督”,這樣調整審批程序的順序有利于公司發揮會計監督的職能,有效地打擊公司違法行為的發生。

4.建立票據與印章的管理制度

公司的票據與印章不可以由同一人保管,那么確保公司票據和印章的正常使用,對于一個公司來說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主導貨幣資金的運動。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中使用的空白支票應當交由出納人員保管,而公司的財務專用章與個人簽章則應當交由會計人員或其他授權人員保管。禁止把完整的銀行印章和空白票據交由同一人保管,防止挪用與盜竊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5.增強會計人員的素質

公司聘用的財務人員至少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這是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的最低要求。同時公司還應根據自身的需要,設定招聘人員的學歷,有無工作經驗等要求,統一規范應聘財務崗位的標準,以達到統一財務人員知識水平的目的。

對于已經進入公司擔任財務崗位的職員,公司應當定期鼓勵這些財務人員學習更多的知識,如定期參加后續教育,統一安排財務人員學習新的金三盤報稅系統等,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法制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六、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桂林綠茵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具體情況的分析,發現該公司貨幣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先敘述了貨幣資金管理方面的理論,之后論述了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的現狀以及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然后提出了建立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制度、完善授權審批制度、完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建立票據與印章的管理制度以及加強會計人員的法制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等方法進行分析和建議,通過這些措施完善該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

參考文獻:

[1] 魏勇.淺談如何加強企業貨幣資金管理[J]. 現代經濟信息,2015(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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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蕓達,馬蓓麗,劉君.淺談民營企業貨幣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財務與會計(理財版),2016(12):12-16.

篇(6)

近年來,伴隨著包括風險投資、海外上市、境內中小板、創業版在內多種融資渠道在我國的建立和完善,一大批在各自行業中領先的優秀國內公司憑借資金優勢推進投資、積極并購,迅速完成產業布局、快速向著集團化企業的方向發展。對這些高速發展的集團化企業來講,技術創新、生產運維或市場公關能力是其優勢,而財務管理往往是其短板。但是,無論是吸引風險投資、上市融資或是已經取得了外部投資,企業的財務體系運轉是否良好都會直接決定其提供給投資者的財務信息質量。因此,健全的財務組織管理結構的建立成為投資者對企業的第一要求,也是企業向集團化健康發展的必經過程。

提到財務組織管理的優化,往往會使人聯想到財務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財務流程的梳理、實施,而忽視了財務文化建設與財務人員管理這兩項有機關聯的內容。實際上,重視企業集團財務文化建設與財務人員管理,會對企業集團財務組織管理的優化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好的財務文化,能幫助企業集團形成一支堅強犀利的財務隊伍,為企業集團的發展保駕護航,而好的財務人員管理措施,又能為這支隊伍不斷注入劑,使它更好更快地發展。

一、財務文化建設

文化是一個組織中所有成員所共享的一系列價值觀、信念、看法和思維方式的總和。組織文化有兩個最根本、最重要的作用:一是整合組織成員,使大家知道該如何彼此相處;二是促進組織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正是文化引導了組織成員的日常工作關系,決定組織中人們相互溝通的方式以及什么樣的行為不可接受。因此,文化在一個組織從優秀到卓越的飛躍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企業文化的價值及實施

企業文化能夠指導員工在沒有書面行為準則的條件下做出積極決策,幫助企業最大程度地從員工積極行動中獲取收益。同樣,具備較高的企業文化水平和社會責任感,也是企業能夠最大程度地吸引并且留住高素質員工的重要因素。

優秀的企業文化往往需要通過企業管理者的身體力行方能在企業中得以形成和強化。企業管理者的價值觀、言談舉止會在工作中傳導給員工,員工們也正是通過觀察管理者的言行而了解企業的價值、信念和目標。管理者的行動勝于一切言辭,也是激發員工的高度信任和尊重的唯一方式。

(二)財務文化的建立與實施

做為企業文化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現代企業財務組織管理同樣應將財務文化建設置于重要地位。如同企業文化的建立一樣,在企業集團的財務文化建立過程中,財務總監所起的作用至關重要。財務總監的職業道德和工作風格無形中左右著財務組織內全體人員的行動意識并成為價值標桿。因此,合格的財務總監應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并以此為核心影響下屬財務人員的價值觀。

做為中國企業的財務總監,其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要特別強調人品、道德、心態和意志方面的要求。在人品和職業道德方面,財務總監應做到:為人真誠、待人平和、處事公正;要有心胸,敢于起用優秀人才;勤勉敬業、精益求精。財務總監應具備堅忍不拔的意志,保持吸收新鮮事物的開放心態。

具備上述素質的財務總監,在打造企業集團財務組織文化建設時,應該從下面幾項工作入手:

1.招聘

找到契合本企業財務組織文化的人,是招聘時應注意的重中之重的問題。知識可以培養,能力可以鍛煉,但品德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尤其對于財務人員來講,品德事關財務風險。當不具職業道德的財務人員影響財務組織效率或發生敗壞企業的事項后,縱使能夠解聘他,損失已往往無法彌補。所以招聘前多花時間設定好用人標準,對求職者以誠相告,既是對企業負責,也是對求職者負責,可以節省雙方的時間,提高招聘效率。

對財務人員說,除專業能力外,最重要的品德要求是:誠實、嚴謹、認真。財務總監應對人力資源部門提出明確的要求,并根據情況親自把握重要財務人員的招聘過程。

2.培訓

應建立人才培訓計劃和培訓制度,使招聘或現在員工迅速掌握各自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職業態度。由于國家財務政策總是處于變動之中,即使再忙,財務總監也應適時對財務人員組織培訓,打破財務組織貫有的凝重氛圍,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

3.培養

財務總監應注重財務人員的職業培養和財務管理干部的選拔。在選拔時注重以綜合素質為標尺,培養德才兼備的管理人才以樹立整個財務組織的價值取向。同時,選拔時要重視財務組織內其他成員的意見,不能僅憑自己的印象好惡,這樣才能避免短期行為,提拔的干部可以服人,可以保證財務組織的長期效率和工作風氣。

除專業能力出眾外,合適的選拔標準至少尚應包括下述方面:

有責任心、進取心

在團隊中有凝聚力

勇于承擔責任

能夠培養人

肯定他人的成績

認同企業的價值觀

對符合上述提拔條件的財務人員,應予以晉升并給予最具競爭力的薪酬待遇。一個高滿意度的優秀管理人員所創造的價值會遠遠超出企業的期望。

4.評價與激勵

對符合財務組織文化的員工進行獎勵,超出財務組織文化約束范圍的員工進行處罰。才能使價值取向根植于員工心中。

有效的激勵機制、能夠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充分開發員工的潛能,鼓勵員工為公司創造價值,實現員工的自我滿足。針對企業集團,在評價體系的完善中應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建立同級評價制度

重視部門內同級員工之間的互評和相關部門對接口財務員工的評價。同級評價制度可以有效地改變憑好惡印象打分,導致員工只要取悅于老板就可晉級的情況。

綜合考核團隊業績

財務總監考核部門經理時,以該部門整體評價為考核依據而不是僅考核部門經理個人。促進部門經理也重視團隊學習,提高團隊效率,達到即使部門經理離職,團隊仍能正常運轉的效果。

5.紀律教育

組織行為學認為采用系統分析的方法,研究一定組織中人的心理和行為的規律性,可以提高管理者對人的行為的預測和引導能力,能夠更有效地實現組織預定的目標。曾多年擔任美國新澤西州貝爾電話公司總裁的切斯特.巴納德提出,組織是一種合作性的系統,管理工作的任務就是要使組織工作達到專業化。

財務組織以其嚴謹性、合規性區別于企業內其他組織,基于財務組織的特點,紀律教育在財務組織文化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財務總監應掌握三條原則:

明確各級財務崗位責任,指派稱職的人選充任這些職位。

通過鼓勵、控制、監督、訓練及教育等手段來維持高昂的士氣。

必須擬定出組織的計劃與目標,并把它們貫徹到組織的最基層去。

如同在軍隊,條例、條令、軍規是軍人行動的基本規范,簡潔的命令就能形成千軍萬馬步調一致的行動。財務組織強調紀律,同樣可以獲得步調一致的協同效果。

綜合以上要素,通過招聘關確保具備誠實、嚴謹、認真的道德品質的財務專才進入企業,加以有組織的培訓及衡量綜合素質的培養,注重評價與激勵制度及紀律教育,企業集團完全能夠打造具有良好價值標桿及職業素質的財務團隊,形成契合企業特色的財務組織文化。

二、財務人員管理

集團財務人員管理的內容包括對集團本部財務人員的管理及對下屬企業派出財務負責人的管理。

在集團本部財務人員管理方面,由于集團財務部承擔集團內財務隊伍體系建設任務,其本部的財務人員在決策支持職能之外,還應擔當集團財務標桿的作用,在財務業務能力及職業素養方面影響下屬企業財務人員。因此,集團本部財務人員的專業及綜合素質要保持集團內最優。一支作風一致、嚴謹敬業的財務隊伍是集團施行價值管理的前提條件。相對下屬企業,集團公司應站在更高的角度看待人員問題,在崗位擴充時,更多啟用具有可塑性人才以備未來派往下屬企業踐行集團財務思維及管理方式。

在對下屬企業財務負責人管理方面,實踐中較普通的操作方式為向下屬財務組織派出財務總監,財務總監既可為本企業自己培養的,也可以從社會招聘。招聘時應著重審查其綜合素質及與企業文化的匹配度。

派出財務總監的工作職責

加強下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切實保障母公司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

財務總監的派駐及管理方式

集團應向控股子公司及有能力參與決策的參股公司派駐財務總監并使其進入所任職公司的高管層。為保證派出財務總監工作的獨立性,財務總監宜與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編制歸屬集團財務部而不是派駐公司。在對派出財務總監進行考核時,應考慮集團財務部及派駐企業雙方意見。

派出財務總監的任職條件

派出財務總監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業務水平,信奉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的工作方式,熟悉國家財稅法規、制度,以及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具備較強組織領導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派出財務總監的任期制

實行派出財務總監任期制是一項重要的內部控制原則。財務總監的任期不宜過短,以使財務總監有充足的時間完善財務組織流程并可觀察成效;也不宜過長,以避免與所在企業管理利益趨于一致而失去派駐的中立性。實踐中,參照國有企業監事會任期制度,派出財務總監可以將任期設置為三年。

派出財務總監的工作權限

為保證財務總監能夠通過自身積極的工作維護股東利益,宜對財務總監的工作權限進行明確規定。通常,財務總監應能參加董事會并能夠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同時,也應對重要經濟事項具有審批權。對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損害股東權益的情況,財務總監應當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

派出財務總監的述職制度

實行述職制度,是加強財務總監規范化管理和提高財務總監向心力的重要方式。派出財務總監應至少每年向集團公司進行一次當面述職,對本人的履職情況、自我評價、改進措施等做出詳細報告。

作為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意旨向下級財務組織機構貫徹的實際執行者,派出財務總監是集團財務組織現代化管理通盤考慮的重要棋子,財務總監選派的好壞,直接決定了下級財務組織與集團管理是否能步調一致。做好了派出財務總監的選派工作,集團加強下屬企業財務人員管理的工作也就成功了大半。

綜合以上要素,在掌握集團本部及下屬企業財務負責人績效考核權限的前提下,通過對集團本部財務人員專業及綜合素質的強調及對下屬企業派出財務負責人,企業集團完全可以實現有效的財務人員管理。

有了好的財務組織文化,輔之以優秀的財務人員管理制度,企業集團財務組織管理就能夠走上長效的自我激勵、自我發展的道路。

參考文獻

[1]Gretchen Morgenson,Shares of Corporate Nice Guys Can Finish First.The New York Times,2003,4.

篇(7)

1. 及時掌握國家相關財務政策并反饋總經理及相關部門;

2. 隨時了解公司發展狀況和需求,提出公司稅賦方面的計劃及建議;

3. 利用財務核算與會計管理原理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依據,為集團董事長制定公司 戰略提供支持;

4. 根據集團的要求,執行并完善財務監控體系,以利于有效的集團內部控制;

5. 參與資金運營計劃,監督資金管理報告、財務預算及決算的真實和完整性;

6. 協助籌集集團運營所需資金,檢查公司重大資金的使用計劃及流向;

7. 參與公司重要事項的分析和決策,為企業的經營運作、業務發展及對外投資等事 項提供財務方面的分析和決策依據;

財務總監崗位職責介紹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報表、企業預算體系建立、企業經營 計劃、企業預算編制、執行與控制工作。

(二) 組織協調企業財務資源與業務規劃的匹配運作, 公司財務戰略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三)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投資計劃、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費用標準。

(四)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的規章制度。

(五)建立企業內部會計、審計和內控制度, 完善財務治理、 公司財務控制和會計機構, 對會計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六)負責現金流量管理、營運資本管理及資本預算、企業分立或合并相關財務事宜、 企業融資管理、企業資本變動管理(管理者收購、資本結構調整)等。

(七)會同經營管理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 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八)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和董事會決議。

(九)負責與政府財稅部門聯系,落實財稅政策。

(十)完成董事會和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 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 高經濟效益。

(2) 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 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3) 參與公司投資行為、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 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 析和決策。

(4) 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匯總、審核下級部 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

(5) 負責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 計劃、 財務報告、 會計決算報表, 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 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6) 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7) 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適時督察前臺收銀工作的正 常有效開展和資金按時繳納銀行入庫情況的實施。

(8) 負責主管業務的檢查改進與研究發展,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工 作。

(9) 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 和董事長匯報工作情況。

(10) 定期向董事長、總經理述職。

(11) 制訂財務系統年度、月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準后執 行。

(12) 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 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監 督檢查落實情況。

(13) 領導財務系統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財務系統人員的政治 業務素質,

(14) 按程序做好與相關系統的橫向聯系,接受上級和有關部門的 監督檢查,及時對系統間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15) 做好財務系統各項行政事務處理工作,提高收銀員等各崗位 工作效能,增強團隊合作精神。

篇(8)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單位)財務總監(以下簡稱"財務總監")是指縣人民政府以國有資產所有者身份,由縣政府財政部門委派,對國有企業(單位)財務、資產活動進行監管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條財務總監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對被委派企業(單位)的財務、資產活動實施監管;被委派企業(單位)領導應當支持財務總監認真履行職責,保障其職權不受侵犯。

第四條下列國有企業(單位)列入委派財務總監范圍:

(一)國有獨資公司;

(二)國有資產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三)政府重大基建投資項目;

(四)政府認為需要委派的單位。

第五條財務總監的委派和管理工作由縣財政部門負責。

第二章財務總監的選聘和委派

第六條財務總監應當具備以下基本任職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具有全面的財會專業知識和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會計、審計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五)擔任過企業總會計師、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2年以上,或者在政府部門從事財務會計、審計等經濟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者具有財經類研究生畢業學歷,并從事企業管理或財務會計管理工作3年以上;

(六)身體健康,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

第七條縣財政部門可以采用公開招考、公開競聘和定向選撥等方式,從符合基本任職條件的應聘對象中選聘財務總監,認定其任職資格,并核發資格證書。

第八條財務總監應按照實際情況委派,既可以一人負責一個單位,也可以一人或一個小組負責多個單位。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財務總監任職資格:

(一)有過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弄虛作假、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受過警告以上處分或處罰的;

(二)曾因瀆職造成企業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因其他犯罪被判處刑罰或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第十條財務總監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3年,聘任期滿,由縣財政部門根據考核情況決定續聘或者解聘。財務總監在同一企業(單位)的連續任期最長不得超過6年。

第十一條財務總監實行專職制。財務總監在聘期內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或者兼任其他職務。

第十二條財務總監的委派實行回避制度,不得委派企業董事會成員、廠長經理(單位領導)、總會計師或財務機構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任同一企業(單位)的財務總監。

第三章財務總監的職責和權限

第十三條財務總監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督促企業(單位)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檢查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對會計核算工作的質量進行監督;

(二)督促企業(單位)建立健全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完善會計監督機制,檢查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的情況,對其財務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三)審核企業(單位)財務會計崗位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方案,對總會計師和財務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考核、調動和獎懲情況進行監督;

(四)審核企業(單位)擬訂的年度預決算方案、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成本費用計劃、籌資融資和投資方案、利潤分配或虧損彌補方案等,對其重要財務事項和財務活動的實施方案或計劃的可行性進行指導與監督;

(五)參與企業(單位)對外投資、捐贈、債務擔保、資產抵押、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活動和清產核資工作,監督檢查企業財務活動、重大經營計劃方的執行情況及政府政策性補貼的使用情況;

(六)審核企業(單位)財務報告,評價和報告其經營管理業績以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

(七)審核企業(單位)董事會成員、廠長經理(單位領導)、總會計師和財務機構負責人的年薪、工資及與職務相關的消費性支出;

(八)及時發現并制止企業(單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制止無效時,應及時向董事會及廠長經理(單位領導)提出糾正建議,必要時可直接向縣財政部門報告;

(九)縣財政部門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財務總監具有以下權限:

(一)有權查閱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和相關的其他資料,審大財務收支項目,行使財務會計活動的監督權;

(二)有權對企業(單位)財務會計崗位設置、會計人員配備,總會計師、財務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考核、調動和獎懲提出建議;

(三)有權參與企業(單位)與財務、資產有關的重大決策活動,并對重大財務、資產的決策程序和實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有權要求企業(單位)對財務、資產活動有關問題作出解釋;

(五)有權要求企業(單位)糾正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

(六)有權向縣財政部門報告企業財務會計活動、資產管理和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

(七)縣財政部門授予的其他權限。

第十五條財務總監必須參與企業(單位)下列事項決策前的審核:

(一)對外提供貸款保證、債務擔保、資產抵押;

(二)國有資產產權的轉讓或出租、出包;

(三)從事股票、期貨等風險性投資;

(四)核銷壞帳損失,處置不良資產;

(五)向境外提供資金和重大關聯方交易;

(六)工程項目招投標、重大價格調整、重大信用銷售和重要經濟合同的簽訂;

(七)動用政府政策性補貼資金以及辦理超過管理規定標準、年度預算或項目預算的款項結算;

(八)應報有關職能部門審批的財務、資產事項。

第十六條企業(單位)應當為財務總監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企業董事會、廠長經理、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應主動配合財務總監的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總監對下列情況,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因未履行對企業(單位)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職責,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

(二)未履行對企業(單位)財務、資產活動的監督職責,對企業或有關人員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行為未執行報告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因未按第十四條規定參與和實施監督職責,造成企業(單位)重大決策失誤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

第四章財務總監的管理

第十八條財務總監受聘后,縣財政部門應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其人事、工資、福利待遇等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財務總監向縣財政部門提交的工作報告應抄送審計、監察部門。

財務總監聘任期滿不再續聘,或在聘任期內,雙方根據約定的條款解除合同,即終止勞動關系的,縣財政部門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財務總監的工資實行年薪制。年薪標準按任職企業(單位)的規模、行業等情況由委派單位確定。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財務總監不得干預企業(單位)正常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不得接受所在企業(單位)的任何報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所在企業(單位)投資入股、持有股份,不得泄露企業(單位)的商業秘密,不得在企業(單位)報銷任何費用。

第二十條財務總監實行定期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工作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定期工作報告的主要事項為:

(一)企業(單位)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

(二)企業(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情況;

(三)企業(單位)經營決策程序的執行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

(四)企業(單位)重要財務事項和重大經營計劃、方案的執行情況;

(五)其他履行職責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縣財政部門應定期召開財務總監例會,了解掌握財務總監履行職責的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第二十二條縣財政部門每年應對財務總監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財務總監的年度工作報告,在聽取企業(單位)負責人、職工代表或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對其工作業績作出評價。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財務總監的獎懲

第二十三條財務總監依照本辦法履行職責,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酌情給予獎勵:

(一)及時制止企業(單位)重大經濟決策失誤,避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及時制止企業(單位)及其負責人、會計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避免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對企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經營決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增收節支取得顯著效益的。

第二十四條財務總監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以解聘;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一),喪失原則,指使、授意他人或按他人旨意違反財經紀律,給國家和企業(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指使或授意他人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搞虛假核算,編報虛假會計報表,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

(三)對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不制止或不報告的;

(四)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造成企業(單位)資產管理、財務會計工作混亂的;

(五)接受所在企業(單位)給予的報酬和福利待遇,或者違反規定在企業(單位)報銷費用,影響惡劣的;

(六)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

第二十五條財務總監實行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

篇(9)

1.財務總監制度與總會計師制度本質特征被混淆。財務總監制度與總會計師制度的目的都是對企業財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都是為了規范企業行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但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總會計師制度的建立源于《總會計師條例》和會計法規要求,目前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總會計師的提名和任命都由總經理(廠長)來決定,其職責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負責企業的財務組織工作和領導本單位的會計工作,以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工作;其二是協助經理人對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做出決策,即為經理人實施重大經營決策提供財務支持。

財務總監是獨立于被監督單位和企業,而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國有企業集團董事會派駐的,財務總監并不接受總經理的領導,其職責主要是以國有資產所有者代表的身份監督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其監督活動是全方位和全過程的。財務總監的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沒有任何直接關系,與企業經理人沒有從屬關系,從而確保了工作的獨立性。

但目前有些地方在委派了財務總監后不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甚至以財務總監替代企業的財務主管管理企業財會工作。他們認為,企業財務總監是我國企業總會計師的發展方向,財務總監完全可以勝任財務主管的職能。倘若如此,則財務總監既是企業廠長、經理等經營者的監督者,又是廠長、經理等經營者的助手;既要代表企業所有者——國家,又要代表企業經營者,這必然使財務總監無所適從。其結果,要么財務總監完全聽命于企業所有者,干預企業正常經營,違反兩權分離的基本原則;要么完全傾向于企業經營者,與他們站在一個立場上,甚至串通一氣,從而不能夠向所有者負責,不能對經營者實施監督或約束,其結果必然造成企業財務管理混亂。

2.財務總監的業績難以衡量。對經營者可以用稅后利潤和現金流量等有關指標來衡量其經營業績。但是,對于財務總監,其監督的目的是為了得出真實的利潤數據、現金的高效合理使用等指標,若仍用一些利潤指標來衡量顯然不能反映財務總監的工作業績,反而會加大財務總監作假的可能性。從理論上講,財務總監代表所有者的意志,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似乎可以用國有資本的增值程度來衡量其業績。但是,國有資本的增值狀況難以計算,這就導致了難以衡量財務總監的工作業績,難以合理確定其報酬方案。

3.財務總監委派工作發展不平衡。一是少數部門和單位對財務總監委派有抵觸情緒。財務總監委派是對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一種深層次改革,也是對財務管理體制的一種根本變革,必然會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特別是制約和限制了企業負責人的財務審批權力,觸動了一些單位小集體利益。他們認為人、財、物的管理是單位內部的事,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削弱了他們手中的權力。二是個別財政部門的領導對財務總監委派存在糊涂認識,認為財務總監委派制既不影響財政收入,又不涉及財政支出,無足輕重,可有可無;或是認為財務總監委派制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怕捅“馬蜂窩”,因而尋求一種所謂的“平衡和穩定”。這樣就導致部門間、地區間財務總監委派工作發展不平衡。

4.財務總監的素質有待提高。一是業務技能有待提高。雖然委派財務總監是優中選優,但客觀上講,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業務技能參差不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缺陷,完全適應工作要求的不多。二是財務總監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雖然上級明確了財務總監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但一些接受委派的財務總監受人情等因素的影響,對企業違規違紀等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愿履行監督職責。

二、完善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幾點建議

1.建立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雙軌運行機制。如果仍沿用總會計師單軌運行機制,那么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所有者缺位、經營者失控等問題就很難解決。如果我們用財務總監制完全取代總會計師制,勢必會出現以下尷尬局面:要么是無論財務總監怎樣盡心盡責,也將因其“欽差大臣”的身份而無法得到企業領導的接受和重視;要么他事實上又變為總會計師,難以擔負起代表國家對企業經營者實行財務監督的重任。無論哪種結果,都違背了國家派駐財務總監的初衷。因此,建立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雙軌運行機制無疑是明智的選擇。

篇(10)

一、企業對財會人員的績效考評現狀

(1)企業對財會人員績效考評存在“凹地”。我國公司在財會人員考核方面還存在很多“凹地”,這種“凹地”主要存在于績效考評的力度和重視程度,公司對全體人員的績效考評重視程度普遍不高,在對財會方面的考評就更顯薄弱。公司的規模、性質、發展階段、規模等因素都對人員績效考評有重要的影響。相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大型企業在企業管理,特別是績效考核管理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因為較大的規模和充足的資金對企業管理形成有力的保障。這說明,對員工的績效考核需要企業具備較完善的運行機制、企業制度以及資金保障等條件。但是,就目前我國企業發展規模和發展狀況而言,中小企業數量要更多,發展處于起步階段的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并沒有建立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在生產和管理上更加注重企業的短期利益,也不具備資金和管理實力,發展狀況對企業的管理,特別是績效考評起著重要的作用。

(2)企業對財會人員的績效考評缺乏客觀性。客觀性是企業對財會人員績效考評的最重要標準。而指標設計和使用是制約績效考評準確性和客觀性的現實問題。現在很多企業對財會人員的績效考核都以認證為標尺,能否獲得高薪,關鍵在于是否擁有財會資格證書。但是在崗財會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和積極性,這些直接影響著企業現狀和發展的因素卻未被考慮在內,因此企業在制定考評標準時應該考慮到全面性和客觀性等因素。考評標準的制定實行領導、個人、專業人員三結合,指標先發動財會人員根據本單位的目標任務,自己在其中應承擔的責任,自找壓力并自提初步的指標定額,經反復討論,綜合每個員工提出的指標與整體指標銜接后,再由專業人員或上級主管進行評審,由主管領導批準。考評指標分值化實行先由經理提出方案,征求財會總監和財會員工意見后由主管領導審定。員工參與考評標準的制定,可以使自己進一步明確面臨的形勢、任務,明確自己在企業中的地位、作用,增強員工愛崗敬業的責任感和自主管理的意識。但是,目前各企業財會績效考核存在著財會總監和其他員工收入差異過大的問題,并且績效考核缺少合理的標準,且針對不同的行業,財會人員的薪酬增速也存在較大差異。這就要求企業的考核標準要能夠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狀態、效率、業績等方面。

二、企業對財會人員績效考評體系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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