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個人消費總結匯總十篇

時間:2022-05-15 06:23:45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大學生個人消費總結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大學生個人消費總結

篇(1)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01-0018-06 中圖分類號:F830.589 文獻標識碼:A

一、背景和問題的提出

(一)經濟體制改革對教育事業產生持續的巨大需求

從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開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到90年代末,經過20年的改革和發展,國家、社會、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加快發展教育事業有著越來越強的需求。特別是90年代末期爆發的在亞洲金融危機,基于當時啟動內需、緩解就業壓力的考慮,亞洲開發銀行經濟學家湯敏先生于1998年11月呈交給了國務院領導一封信。信中建議,“在3至4年內使高校的招生量擴大一倍,新增學生實行全額自費,同時國家建立助學貸款系統,給部分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貸款”。后來這一建議被國務院予以采納。

(二)大批貧困地區考生面臨高額“學費”攔路虎

高校擴招給莘莘學子帶來了“圓大學夢”的機遇,高等教育大眾化也使千軍萬馬擠高考“獨木橋”的境況有了根本改觀。但高校擴招是伴隨著高收費的,學費的快速增加使高校貧困生規模急劇擴大,許多貧困地區的家庭無法供養孩子邁人大學校門。

根據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一份名為《中國貧困高考生調查報告》的調查,2006年,有6成貧困高考生湊不齊學費。調查者尖銳地指出:“如果說高考是進入大學校門不可回避的門檻,那么對于那些貧困家庭而言,大學學費則是另一道難以逾越的隱形門檻。籌措學費的困難,甚至遠遠高于通過高考的困難,現在,六成順利通過高考的學生正面臨這道比高考更難跨越的隱形門檻。大學新生的貧困問題,已經成為一個超越教育范疇的社會問題”。調查的主要結論是:教育支出是貧困生致貧的主要因素,貧困生分布在中部和西北地區,民族院校、省市屬院校、農村地區的貧困學生尤其集中。高校類型中,民族院校的貧困生比例最高,國家補貼院校貧困生比例較高。

按高校隸屬類型,省(市、自治區)所屬高校的貧困生比率和特困生比率較高。

二、政府主導。推動助學貸款

(一)我國資助貧困地區學生就學政策的歷史沿堇

多年來我國對于貧困地區學生就學采取“政府包辦”的補貼辦法,根據具體情況對各類貧困地區學生給予一定的學費補貼。客觀分析,這種辦法只能惠及少數學生,而且每個學生獲得的補助金很有限,難以滿足進入大學后教育費用增加的實際需要。因此,單純依靠“政府包辦”的辦法,貧困地區學生就學的道路不可能拓寬,是不可持續的。

1999年,在高校擴招的背景下,我國正式推出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顯然這是適應我國高等教育規模擴大的必然產物,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客觀需要,也是保證我國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提出建立國家助學貸款制度是基于這樣一個基本判斷:原來的政策是建立在高等教育規模比較小的基礎上的,但1999年以后,高等教育規模擴大了,若干年內將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另外,國家各個方面的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面是要資助困難學生,但資助困難學生的辦法不能完全沿用過去“政府包下來”的辦法,而是需要思考逐步形成市場化的資助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這是一個基本出發點。

1999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制定的《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規定(試行)》,國家助學貸款開始在北京、天津、上海等8個城市做試點,并指定工商銀行作為唯一承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應提供擔保,特困生貸款形成的呆壞賬由學校和財政分擔。

2000年2月和8月,上述部委又頒布了《關于助學貸款管理的若干意見》、《關于助學貸款管理的補充意見》和《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助學貸款開始在全國范圍推廣,承辦銀行由原來的一家,擴大到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同時取消了貸款需擔保的要求,簡化申請條件,對承辦銀行免征相應的利息收入營業稅,由政府財政全面核銷所形成的呆壞賬。

從1999年到2002年,國家助學貸款共發放20多億元。2003年,助學貸款開始進入首批還貸高峰,出現了較為嚴重的違約現象。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全國借貸學生平均違約率達到28%!正處于商業化轉型中的各經辦銀行不得已暫停了部分高校的貸款業務,列入銀行“黑名單”的高校起碼有100多所,約占全國高校總數的10%。

總結初始階段的工作,可以看到,由于最初的制度設計有些不合理,比如還款期設定為四年,如果學生從大一開始貸款的話,一畢業就得開始還貸,四年后還清。這樣就產生了問題:相當多的高校學生畢業以后不能馬上找到工作,因此馬上還款不現實,但不還款就造成了違約。由于助學貸款違約率高,風險大,同時,銀行辦理助學貸款工作量很大,運行成本很高,學生所在的學校只提供一個名單,所有的程序從審批到發放貸款,全部由經辦銀行來承擔,導致商業銀行很不積極,由此影響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繼續推進,最終導致貸款速度越來越慢,幾近停止。

根據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情況,2003年下半年,教育部和財政部、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開始會商,對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進行改革,200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這次政策調整的針對性很強,針對前幾年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調整了利息的補貼辦法、還款年限,改變了操作機制,建立了風險補償基金,成立了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各省、各校的助學貸款工作都有專人管理,建立信息網絡系統,等等。主要內容如下:

1.改革財政貼息方式。改變原來在整個貸款合同期間內,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財政補貼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全部自付的辦法,借款學生畢業后開始計付利息。

2.延長還貸年限。改變原來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四年內還清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畢業后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后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或終止學業手續時,應當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3.改革經辦銀行的確定辦法。改變原來由國家指定商業銀行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做法,實行由政府按隸屬關系委托全國和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經辦銀行一經確定,由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與經辦銀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貸款合作協議。

4.明確高校在國家助學貸款實施工作中的責任。高校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借款額度內,負責組織本校經濟困難學生的貸款申請,并向經辦銀行提出本校借款學生名單和學生申請貸款的有關材料,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監督學生按貸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5.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照“風險分擔”原則,按隸屬關系,由財政和普通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具體比例在招投標時確定。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

6.健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機構,進一步強化并改進管理。教育部要進一步加強全國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的建設,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檢查、督促其充分履行職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不斷加強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的建設,調劑配備相應工作人員,保證必需的工作經費。

各普通高校要不斷加強對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由學校的一位校級領導直接負責,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在校生規模1:2500的比例,在現有編制內調劑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要培養學生誠信意識,建立學生信用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督促借款學生及時歸還借款本息,努力降低國家助學貸款風險。

借款學生畢業時,學校有關部門應在組織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后,方可為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手續,并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積極主動地配合經辦銀行催收貸款,負責在1年內向經辦銀行提供借款學生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學生沒有就業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

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實施以后,國家助學貸款有了較大的進展,據教育部統計,2005年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總數為1450萬人,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294萬人,占在校生總數的20%,特別困難學生約123萬人,占在校生總數的8%。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底,全國申請貸款人數211.1萬人,約占貧困生的71%;銀行審批人數154.3萬人,約占貧困生申請人的73%;申請貸款金額171.8億元,銀行審批金額131.7億元。

(二)完善制度體系,實現全覆蓋

在總結前幾年實踐的基礎上,為確保“不讓一名大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口號,2007年5月,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基本解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難題。各級教育、財政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總體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大資金投入,擴大資助范圍,提高資助標準,不斷完善各項資助措施;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積極捐資助學,有關金融機構大力支持并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各高校加大資助經費提取力度,確保各項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和國家開發銀行聯合下發了《關于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幫助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或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比起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更加方便學生和家長,學生拿到錄取通知書即可到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2008年9月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決定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覆蓋范圍,明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主,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把這項工作推向全國。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陜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其后,山西、山東、安徽、青海等20多個省份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2009年,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省份由5個試點省份擴大到26個省份。全年共審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62.2萬人,占全年國家助學貸款審批總人數的61%,是2008年的2.6倍;審批合同金額46.1億元,占全年國家助學貸款審批合同金額的53%,是2008年的3.7倍。連同前幾年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全國已累計審批貸款學生97.4萬人,審批合同金額72.1億元。

目前,全國普通高校已形成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多種措施并存的資助政策體系,每年資助約45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學生,受助學生超過4000萬人次,有力地促進了教育公平與社會和諧。

三、助學貸款的金融分析

國家助學貸款是一個集合政治、經濟、社會、福利、教育等諸多因素,結構性組合在一起的金融概念。

第一,國家助學貸款具有商業性與政策性并存的雙重特征。一方面,國家助學貸款是由國務院批準實行的,是以幫助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實施科教興國、加速人才培養為目的的一項政府政策,助學貸款的部分利息由中央或地方財政補貼,因而政策性特征明顯。另一方面,助學貸款是由銀行提供,貸款資金均由銀行按照市場化的原則籌集,還貸風險也由商業銀行承擔,所以助學貸款本質上仍是一種商業性貸款。

第二,國家助學貸款是一種以信用方式提供的個人消費信貸。一方面,信用貸款是一種新興的貸款品種,除了國家助學貸款之外,我國其他類型的信用貸款尚停留在較小的范圍之內,如針對特定消費人群的耐用消費品的短期信用貸款,也只局限在發達城市中,而有關信用貸款的管理方法及實施策略都尚在探索之中。另一方面,雖然國家助學貸款的實施與發放極大地依賴了銀行與學校之間的合作,但學校在法律意義上只是擔當了一個介紹人和見證人的角色。銀行的每一筆貸款只針對與其簽訂貸款合同的某一個貧困大學生。而貧困大學生貸款的目的是為了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屬于教育消費的范疇。所以說,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個人消費信貸范疇。

因而,可以對國家助學貸款有如下的認識:一是國家助學貸款是一種旨在幫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的、以信用貸款的方式提供的個人消費信貸。它有明顯的政策性特征,但本質上仍屬于商業貸款。二是經辦銀行由此而來的風險,是國家助學貸款給銀

行帶來的巨大挑戰。銀行的任何一筆貸款都有風險,但國家助學貸款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普通貸款,其風險的產生與其性質有很大的關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國家助學貸款作為一種新的貸款品種,其風險來源于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形式――信用貸款,目前銀行尚缺乏有效的信用手段來制約借款人。三是源于助學貸款屬于個人消費貸款,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產生不久,有關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操作手段還不嚴密也不完善。助學貸款的筆數多,單筆額度小,牽涉人數多,在實施過程中,對每筆貸款的審核、調查、發放、貸后管理等各項手續一道都不能少,因而運營起來成本很高,具有管理風險。四是源于助學貸款所針對人群的特點,助學貸款所針對的人群是在校大學生,而大學生畢業以后的流動性非常大,工作變動頻繁,不利于銀行及時掌握具體情況、及時與貸款本人聯系、及時在貸款管理上做出反應。

然而,盡管存在著上述種種風險,但信用貸款所帶來的問題是其中最核心的,需要重點加以分析。

1.關于信用制度。

既然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個人信用貸款,就需要一個相應的適用于個人的信用制度來對其進行管理和制約。雖然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已在建立,但尚不成熟,目前除了北京、上海等部分大中城市已經建立起個人信用賬戶外,中國幾乎所有的省份,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還沒有建立起個人信用記錄、信用賬號之類的信用制度的基礎性內容。

正因為如此,對于大學生畢業后流動性大、難以跟蹤的問題,經辦銀行難以通過信用手段對其進行制約,因而承擔了較大的信用風險。迄今為止,一些銀行正在嘗試建立本銀行的個人消費信用制度,但起步較晚,尚難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規模。個人客戶在信用卡、個人儲蓄和個人住房貸款等方面的資信記錄彼此獨立,增加了貸款調查的成本和難度,從而影響銀行對客戶信用狀況評價的公正與客觀,縮小了可以受理的貸款客戶范圍,制約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發展。另外,由于在我國的經濟生活中,個人較少通過銀行進行融資;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人們也可以不依賴銀行的信用,因而銀行難以通過信用制裁來保障每筆個人消費貸款的安全。

2.關于信用觀念。

在我國,隨著信用貸款、信用消費等金融業務的開展,人們對“信用”這個概念的理解漸漸深入。但由于信用體系的不健全,人們的信用觀念和信用意識還不能達到經濟社會發展所期望的水平。不可否認,由于多年的歷史演變和復雜的經濟社會變化影響,到目前為止,從事日常的社會經濟活動時,很少有人將“信用”作為判斷一個人素質與道德水平的重要標準,很少人根據一個人的“信用記錄”決定是否與其產生特定的社會經濟關系。在一些信用制度較發達的國家,人們可以沒有錢,但絕不能沒有信用。因為沒有信用的人在信用社會里是寸步難行的。所以,整個社會的信用意識是信用貸款賴以生存的土壤。信用意識和觀念的缺乏,是我國銀行貫徹執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一大風險和一個重要挑戰。

3.關于大學生信用。

大學生的信用狀況應該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去考慮。在主觀上,以現有的條件來看,助學貸款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大學生自身的自覺性。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是大學生,那么作為高素質人群,大學生的道德水準和信用觀念與其受教育程度就一定成正比嗎?作為一個高智商的群體,不能排除某些人利用聰明才智鉆法律和制度空隙、蓄意拖欠還款的可能性。但從客觀上來看,也必須考慮大學畢業生實際的還款能力。相關政策規定,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大學生畢業以后幾年內還清貸款本息(除政府貼息部分外)。而畢業后的前幾年,正是大學生經濟實力最薄弱的時候,因而在客觀上造成了大學生還款能力不足的現實問題。這些問題也將轉化為銀行的信貸風險。

4.關于法制環境。

類似國家助學貸款這樣小額的信用貸款,需要一個成熟、高效的法律環境相配合。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有關這方面的法律程序非常簡單,只要證據確鑿,在極短的時間里法院就會對此作出判決,貸款拖欠人將得到制裁。相比較而言,在我國,人們法制觀念的淡薄、部分法律條款的不健全、有關的民事訴訟程序的冗長低效等等,都會給信用貸款帶來一定的風險。舉例來說:當銀行發現某人的還款期已到,但遲遲不還款時,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來解決。但問題是,幾千元的官司,一是尚不構成犯罪,二是民事訴訟程序耗時、費用高,三是銀行必須派人專門去“打官司”。如果這樣,拖欠貸款的人數很多,意味著銀行必須一筆一筆地打這些“小官司”。從此例中可以看出,對金額小、筆數多的國家助學貸款,銀行還要承擔時間、人員、資金和管理成本增加等方面的風險。

以上是有關信用方面的風險分析。實際上,在國家助學貸款實施的其他環節上也存在著風險。這里僅強調兩點:一是銀行運營上的問題。現代意義上的銀行信貸管理通常是建立在對大量數據占有的基礎上,通過以客戶為中心的數據庫管理,對銀行經營資源和客戶資源實行優化配置。由于個人信用貸款在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相對于銀行其他較成熟的業務來講,有關信用貸款的管理還需要經歷很長一段時間的“初級階段”。在這段“摸索”和“嘗試”期內,每筆國家助學貸款的貸出和回收都帶有風險。二是追蹤手段上的落后。信用事業的發展需要網絡事業的支持。我國地域遼闊,信息技術手段尚未普及,全國聯網管理存在很大的困難。無論是銀行內部的全國聯網,還是我國戶籍系統以及社會上可資利用的個人信息系統的全國聯網,在短期內很難發揮實際作用。基于大學生畢業后流動性較大,工作變動頻繁較普遍的現象,貸款管理部門沒有可資利用的有效的追蹤手段,助學貸款無疑面臨較大風險。

四、助學貸款與我國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綜上所述可以認為,歸屬于信用貸款的國家助學貸款,其基本特性決定了銀行不能夠采取傳統的貸款辦法來規避風險,例如抵押、質押、擔保等方法,難以在助學貸款中發揮作用。

十年前,當國家決定推行高校助學貸款政策時,我國的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和金融體系在助學貸款這一特定領域還是完全的“空白地帶”。經過十年的實踐和總結,從“圓貧困大學生的上學夢”這一目標出發,到當年審批發放助學貸款80多億元,惠及100多萬貧困大學生(2009年),我國金融服務業在填補助學貸款“空白”過程中,積累了一系列值得總結和思考的經驗。助學貸款的實施和風險的規避必須借助一個強有力的、綜合的社會信用體系。沒有這個體系,銀行就無法對借款人進行真正信用意義上的制約。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可以進行深入討論:

(一)制定和實施助學貸款的政策體系

從1999年國家第一個助學貸款文件,到2009年4月由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金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文件,十一年來,政府有關部門在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先后了26個助學貸款的辦法、規定和實施細則(不完全統計),針對貧困大學生這一特

定群體的融資需求,從個人信用融資的基本特征出發,從組織上、資金上、工作考核制度上、信息系統建設上,多個層面、多個角度逐步形成助學信用貸款的政策框架;相關大學和金融機構在國家政策框架下,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開創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實施細則,形成一個推動助學貸款工作的有機的政策體系,基本滿足了貧困大學生對助學貸款的需求。

(二)建立和形成助學貸款的組織保障體系

為了組織實施助學貸款工作,1999年9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成立,作為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教育部內。2006年2月,為進一步做好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經教育部黨組研究并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更名為“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有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與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心內設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處、中小學學生資助工作處、信息與法律處、外資貸款處、政府采購處、財務處、辦公室、資金管理處等八個處(室)。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局)先后也設立了相應的機構,從事助學貸款這項工作。2007年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后,在有關省市的縣級政府下設了貧困生資助中心。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按照1:2500的比例,在各高等院校內設立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直接受理貧困地區的大學生貸款申請和相關事宜。

從事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則相繼在本銀行內部設立專門從事助學貸款的部門或處室,培訓客戶經理和信貸業務人員。

這樣,就形成了政府(中央和地方)、學校、銀行和貧困大學生“四位一體”的組織體系,建立起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組織保障體系。具體來說可以從圖示中看到:

(三)建立和形成“招投標”的市場化運行機制

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初期采用“政府指定”經辦銀行運行不暢的情況發生之后,有關部門果斷地順應改革發展潮流,對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采取“政府財政支持下的招標和投標”辦法,確定經辦銀行。在這項改革方案上首先取得突破的是,2004年國家開發銀行在河南省諸多銀行紛紛退出“助學貸款”這一領域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競標取得成功,形成了著名的“河南模式”,發揮了重要的示范作用。這樣,一方面政府可以從政策制定和市場監管的角色充分發揮固有的職能,另一方面銀行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和發展階段,通過招投標,建立內部的運行體系和考核制度,加強管理和風險控制,實現經濟和社會雙目標。經過最近幾年的連續運行,選擇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已經窺制度化和良性發展。

(四)建立和形成大學生信用信息網絡體系

十年來,助學貸款的相關機構和銀行,沒有等待、觀望和嘆息我國信用制度的欠缺,抱怨對畢業后“五湖四海”的學生缺乏互聯互通的信用制度的約束,而是主動進行信用制度的建設,建立助學貸款計算機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將其與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互聯,相當于在已經開發的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框架內建立了支線網絡。從校園地助學貸款,到生源地助學貸款,各金融機構不斷更新和完善這個子系統,逢山開山、逢水架橋,具體環節至少包括:用戶交互層、交互控制層、業務服務層、公共服務層、業務流程管理層、數據訪問層和數據存儲層等等,需要主動去建設、去培育信用制度,通過信用制度的建設去完善風險管理和控制,及時、準確和有效的保證每筆助學貸款的發放和回收。

(五)把思想教育、誠信為本放在重要地位

大學生的信用不僅依靠外部信用制度建設,更依靠其內心的還貸承諾。因此對其進行誠信教育就特別重要,這本身又是信用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學生不僅是被動的還貸者,而且是主動的信用建設主體。一旦大學生牢固樹立起誠信意識,即使在其因暫時找不到工作時也會主動找到銀行延緩還貸,談妥還貸條件,有責任心的大學生絕對不會賴賬不還。他不但會帶著一顆感恩的心努力學習、勤奮工作,更會千方百計去把給他“及時雨”和“雪中炭”的銀行貸款還上。這比任何風險管理措施都有效。正是基于這樣的深刻認識,助學貸款的相關機構都努力將風險管理在一開始就植入大學生的內心,在擴招和開展信用助學貸款的同時,努力提高新一代大學的誠信守信意識。

篇(2)

隨著社會經濟的縱深發展,大學生作為社會中的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其消費觀念的塑造和培養直接地影響其世界觀的形成與發展,進而影響其一生的品德行為。因此,關注大學生消費狀況,把握大學生生活消費的心理特征和行為導向,培養和提高財商,就成為高校的重要課題。

一、當代大學生消費新概念

1.消費方式已經進入網絡電子時代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躍發展,社會消費方式已經從原來單一的現金交易向現金、信用卡、支票等多樣化的交易方式轉變,使人們的生活方式更趨方便快捷。當代大學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有著開放的思想意識,從不落后于時代的發展。那么在消費方式上是怎樣的狀況呢?在調查中發現,作為特殊的消費群體,當代大學生的消費方式已經進入了網絡電子時代。許多大學生

都有校園ic卡、交通ic卡、銀行取款卡、上網卡甚至運動健身卡等,刷卡時代使大學生的消費行為瀟瀟灑灑,用某些同學的話來說,就是卡一刷,錢就花。

2.消費多元化傾向

21世紀是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豐富多彩的時代,步入這一時代的大學生們不再滿足于宿舍、教室兩點一線的單調生活,盡管書籍仍是主要的消費對象,但已不是首選的,更不是唯一的消費項目。大學生的消費已呈現明顯的多元化趨勢,手機、旅游、電腦、影音娛樂是大學生的消費熱點。調查中,當問及在經濟條件許可情況下,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時,大部分學生選擇了旅游,其次是買電腦,反映出大學生具有想走出校園、融入社會與自然、擁有高質量生活的渴望。

3.理性消費是主流

價格、質量、潮流是吸引大學生消費的主要因素。從調查結果來看,講求實際、理性消費仍是當前大學生主要的消費觀念。據了解,在購買商品時,大學生們首先考慮的因素是價格和質量。這是因為中國的大學生與國外的不同,其經濟來源主要是

父母的資助,自己兼職掙錢的不多,每月可支配的錢是固定的,大約在300-800元之間,家境較好的一般也不超過1000元,而這筆錢主要是用來支付飲食和日常生活開銷的。由于消費能力有限,大學生們在花錢時往往十分謹慎,力求花得值,因此會盡量搜索那些價廉物美的商品。

無論是在校內還是校外,當今大學生的各種社會活動都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圍,談戀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不會考慮那些盡管價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們更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檔次,雖然不一定買名牌,但質量顯然是非常重要的內容。

4.追求時尚和名牌是不老的話題

大學生站在時代前沿,追新求異,敏銳地把握時尚,惟恐落后于潮流,這是共同特點。最突出的消費就是使用手機。當代大學生們的消費中普遍增加了手機的消費項目。有調查表明學生手機擁有率不低于40%。此外,電腦及相關消費也是他們的追求,小至一張幾十元的上網卡,大至電腦都是當代大學生的寵物,用計算機系同學的話來形容,他們簡直就把電腦當成自己的情人知己。

再次是發型、服裝、飾物等大學校園中都不乏追新族。調查資料也印證了這一點,就所占比例來看,是否流行緊隨價格、質量之后,成為大學生考慮是否購買的第三大因素。至于名牌產品,當問到如果經濟許可,會否購買名牌產品時,80%的學生表示肯定。以上充分體現了大學生對追求高品質、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需要。

關于大學生消費情況調查報告篇【二】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國民收入與國民支出的不斷增加。大學生作為一特殊的消費群體,在消費上呈現出許多自身所獨有的特點,這一狀況的出現受多種因素的影響,當然也與大學生自身存在的消費觀念密不可分。為了了解當代大學生消費的真實現狀,我們從生活費用的來源、分配及利用狀況,購物心態,消費水平和急停收入狀況等方面,進行了一次大學生消費情況調查。

使大學生認知自己的行為的對錯,提高意識且提出適應的政策。

另外我們也對大學生消費的狀況以及心理因素作了相應的調查,并從社會原因分析了大學生消費的外在因素。最后,由于大學生屬于心理,生理,社會經驗的轉型期,正確引導他們的消費觀念也是非常重要的。通過本文的調查分析,我們希望能給廣大的大學生消費者提供有意義的幫助和指導。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本科生

我們的調查問卷內容主要有王威力提出,有其他三位成員審查修改。在分發調查問卷時我們分工合作,分發近二百張調查問卷。并由分發人員收回。小組討論研究調查問卷的數據總結和分析。經過近一周的時間將調查問卷整理完畢。由小組討論調查報告側重總結的消費問題的哪些方面。最后由袁莉執筆完成調查報告。小組分工明確,配合默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正文:

一、問題的提出

當前不斷變化的市場中,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由于大學生年紀輕,缺乏經驗,充滿青春的活力并同時具備了一定的購買能力,因而他們有著不同于社會其他消費階層的群體的消費心理以及行為。首先大學生有著比較旺盛的消費需求,而反觀另一方面,他們尚未獲得經濟上的自主與獨立,消費受到家庭準許的很大的制約。消費觀念的超前以及消費實力的相對滯后,是這一群體不同于其他群體的問題所在。問了更加清晰的了解這個問題,我進行了對大學生消費狀況的一次調查。

二、問卷情況

這次問卷共發放183份,收回有效問卷166份。以身邊同學及朋友為主要調查對象。

三、問卷分析

1、經過問卷調查,有7%的同學一個月的生活費標準在1000元以上,而500-1000元及300500元的人數占了相當的比例,這一結果和我預先的想象相差不多,說明我們學校的學生普遍消費能力在周圍學校大學生也占平均水平地位。

2、關于支出的具體內容上我們看到,用于飲食及娛樂兩項的結果分別占了前兩位,而選擇用于通訊的支出與用于交際的花費的人數基本持平,并有具體數字我們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同學把相當多的錢花在了娛樂享受以及與人的聯絡溝通之上,這說明飲食上的消費比重正在日益的降低當中,相比之下,現在的大學生用于學習方面的錢實在是非常的少,這跟不良的學習風氣以及社會的影響都有密不可分的聯系。

3、送第三題的調查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出,當代大學生的經濟來源85%左右仍然是來自家庭父母的供給,當然也有很多的學生選擇了走出校園,挑選了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作為兼職,這除了貼補自己的花費外參加更多的社會實踐也是促成這點的重要原因之一。還有部分人是利用學校的助學金和獎學金供自己的生活費用。

4、在第四題中我們不難發現當代大學生對于消費的認識還是很淺薄的,有很多是消費沖動型,見什么好自己喜歡什么就買什么。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經過精打細算只買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中的必需品。我們應該向這些同學學習。

5、在第五題中,關于網絡購物的問題則讓我們對大學生現今的消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們發現,幾乎大部分的學生都進行過網絡購物的活動,雖然在具體數額上差距還非常大,但這確實清晰的預示了網絡購物在未來無法阻擋的發展趨勢。

6、在第六至九題關于大學生消費習慣的調查中,我們發現具有以存錢、記賬為代表的良好的消費習慣的學生數量占的比例未達到三分之一的比例,而有下一階段消費計劃的人數也不足二分之一,而對于自己的消費大多數同學則表示沒什么感覺,只有小部分人總結為比較節儉。我們不難總結出目前學生們的科學消費意識還很淡泊,對于自己消費的管理還是存在很大的疏漏。

四、問題的總結與解決辦法

綜合以上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雖然作為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但有著自己已具備規律的消費結構、習慣以及發展方向,只要我們能夠冷靜分析,必然能夠更加理性的控制自己的消費。

問題總結:

(一)理性消費仍是主流

質量、價格、外觀是吸引大學生消費的主要因素。從調查結果來看,講求實際、理性的消費仍是當前大學生主要的消費觀念。據了解,在購買商品時,大學生們首先考慮的因素是商品的質量。這是因為中國的大學生經濟來源主要是父母的資助,自己兼職掙錢的不多,這使他們每月可支配的錢是固定的,大約在 600-800 元之間,家境較好的能達到1000元以上,而這筆錢主要是用來支付飲食、日用品及日常社交活動開銷的。由于消費能力有限,大學生們在花錢時往往十分謹慎,力求花得值,追求性價比高的商品。無論是在校內還是在校外,由于同齡人、城市時尚氣息以及戀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他們比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檔次,雖然不一定買名牌,但商品的價格一定得配得上它的質量。

(二)消費層次一定程度兩極分化

據調查,在大學校園中,月消費相對高的同學的月消費可比月消費相對低的的同學的月消費高出35倍,其原因是,家庭收入越高,對學生的經濟供給越多,構成大學生消費的一種特殊的奢侈格局,主要表現在旅游、電腦、手機、社交娛樂等方面的消費上。可見,大學生的消費差距增大,兩極分化也比較分明,這在我國當前劇烈轉型的社會大背景下有其一定的必然性,我們也應該在大學生的教育中逐步改善這一問題。

(三)過分追求時尚和名牌,存在攀比心理

在調查過程中顯示,一些同學為了擁有一款最流行的手機,情愿節衣縮食,甚至犧牲自己的其他必要開支來滿足這一不切實際的愿望;有些同學為了一雙名牌運動鞋,為了一套名牌化妝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別人借錢甚至偷錢以滿足自己的欲望等,都可以反映出一些學生不懂得量入而出,而虛榮心的驅使又極易形成無休止的虛榮心,同時為了所謂的面子,大學校園里的攀比心理也是異常的嚴重,別人沒有的,自己得有;別人有的,自己的得是最好的。

解決辦法:

構建節約型社會是我國十一五規劃的重要任務之一。構建節約型的消費模式是解讀節約型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用節約型的消費理念引導消費方式的變革,在全社會樹立節儉、文明、適度、合理的消費理念,大力倡導節約風尚。當代大學生是未來社會建設的棟梁,加強大學生健康的消費觀念的培養與塑造,在當前構建節約型社會的大環境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要正確引導大學生養成健康消費心理和行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加強對大學生消費心理和行為的調查研究

在日常的教學中,我們應該大力提倡調查研究與理論教學相結合的科學方法,重視和加強對大學生消費狀況的關注,注重在研究他們的消費心理與行為從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當然,調查研究是一個艱辛的過程,但是作為教育工作者應該首先培養自己刻苦鉆研的科學精神、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理論聯系實際的科學思維。針對不同問題的學生存在的不同問題,給出不同的解決辦法,有針對性的解決大學生消費觀念存在的偏差問題

(二)教育學生要樹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科學的消費意識

引導大學生在考慮個人消費時不忘傳統觀念,科學規劃安排,使自己的消費水平與家庭的收入水平相適應。當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從不斷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和繁榮市場這個角度看,需要鼓勵大學生進行積極、合理消費。如果不考慮個人經濟狀況和支付能力,盲目追求奢侈的消費模式是十分有害的。思政教育工作者要及時客觀的分析社會上的消費主義現象,引導學生形成積極的心態,不依賴父母而進行奢侈消費而應該自強、自立的作一個清醒的消費者。

結尾:

通過這次調查,我們基本掌握了當代大學生消費心理趨勢及現狀。大學生的基本生活消費大體上是現實的、合理的。但同時也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如攀比心理、不合理消費、不理性消費,這主要是生源來自全國各地,由于家庭情況的不同和消費習慣的差異造成的。大學生中,培養獨立的理財能力、科學的價值觀應是當務之急。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國當代大學生一定會形成一種更合理,更現實的消費觀。

1、消費的理性化需求

享受與潮流已變成吸引大學生消費的主要因素。從調查的結果來看,大學生的消費觀念與消費習慣,需要調整以及改善。所以我提出了消費的理性化需求。題目雖然說起來很大,但做起來卻需要我們從細處著手。比如對自己每天的消費情況進行記錄,以方便自己查找超支消費的原因。也要同時做好對未來消費的計劃與打算,做到心中有數,不能由著興趣不加節制的擴大自己的消費,從而導致自己的消費脫離了自己的生活檔次。這兩點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證自己在個人的生活水平下有個盡量好的享受水平。

2、拒絕奢侈品的消費

目前有的家庭收入很高,對學生的經濟供給也較多,構成這部分大學生消費的一種比較奢侈的格局,主要表現在旅游、娛樂以及電子產品等方面的消費上。這點在我們的調查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可見,大學生的消費結構需要調整,當然這種情況的發生也是與我國當前劇烈轉型的社會大背景的必然性有一定聯系。作為一個學生我們應該為自己、為家庭負責,減少那些只為虛榮心而存在的不良消費。

3、調整消費結構

中國大學生的生活消費從20世紀的70年代至經濟高速發展的前幾年,有一個方面是一直在傳承的,即大學生消費的主要組成部分以飲食費用和購買學習資料、用品為主體。而在最近幾年消費結構的失衡,不僅反映了學習風氣的惡化,也反映了人心的浮躁與社會對于大學生消費心理的影響。我們必須加以調整來使之適應我們的消費水平。

4、杜絕攀比心理,不過分追求時尚

篇(3)

一、緒論

氣候變化及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發展低碳經濟,構建低碳社會成為各界共識。在此背景下,“碳金融”應運而生并迅速發展。它是指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相關衍生品的交易與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資與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交易或中介活動。金融危機后,面對國際經濟新形勢,我國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為此,如何因地制宜地開展碳金融業務創新成為國內學界熱議的焦點。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支柱部門,其在碳金融領域的有效創新對于我國低碳轉型的成功實現起著關鍵作用。但現階段,國內已有相關研究多圍繞企業生產環節的節能減排展開,對于個人日常消費環節關注甚少。低碳社會的成功構建離不開個人的積極參與,消費行為對企業生產具有導向作用。商業銀行若能有效利用自我優勢,通過開發個人碳金融業務為個人踐行低碳消費構建激勵機制,將極大地提升金融創新對我國低碳轉軌所能起到的“助推”效用。為此,本文選取大學生群體為研究對象,通過對西安市六所高校進行問卷調查,搜集信息,分析數據,針對該群體低碳消費踐行度較低這一現狀,論述了商業銀行開發大學生個人碳金融業務的必要性。并借鑒已有業務實踐,提出了業務創新的具體模式,試圖以市場化手段為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構建經濟激勵機制,使金融發展更好地服務于社會目標的實現。

二、 “生產減排”:當前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理論探究重點

文獻搜索顯示,2009年之前,國內有關碳金融的研究多集中于探討碳交易市場而忽視了商業銀行在其中的參與,直到2010年,商業銀行在碳金融中的作用才得到學者們的重視,文獻數量突飛猛進,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歸納總結可以發現,如何支持“生產減排”是現階段理論探討的絕對焦點,“消費減排”并未受到應有重視。

具體來看,現有研究主要從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的重要性、實踐現狀、潛在問題及可能路徑幾方面展開論述。其中,對于前兩方面,雖然學者普遍認識到商業銀行因其資金配置功能而在支持低碳經濟發展中扮演“關鍵種”角色,但具體分析中卻僅強調該特性在制約企業高能耗生產,推動企業技術革新方面所能發揮的關鍵效用,而忽視了其在鼓勵個人低碳消費,倡導個人低碳生活方面所能起到的助推效用。這無形中引致了當前以服務企業生產減排為主導目標的業務開發模式,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拓展空間。對于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的實踐現狀,盡管已有學者提出了“業務單一,規模有限,創新不足”等問題,并認識到除人才儲備、政策環境等客觀外部條件不完善外,對碳金融的有限認知也是造成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但在對可能路徑的探討中,通過追求“高、尖、深”來扭轉我國商業銀行在該領域的落后現狀依舊充當政策建議的主基調,涉及消費減排的個人碳金融這一業務發展中的真正短板并未受到應有重視。

碳金融所代表的不僅是一種新的金融制度安排及金融交易形式,更深層次的是一種新的金融發展理念,即將社會福利最大化作為金融發展的最終目標。商業銀行應提升理念認知,完善業務開發,通過開展個人碳金融業務以實現自身與社會的共贏。

三、國內外個人碳金融業務開展的理論與實踐

京都議定書框架下,以三種“靈活機制”為基礎的“碳信用”交易市場的建立催生了碳金融的發展,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生產的低碳轉型。鑒于此,個人碳金融業務的發展也需以“個人碳信用市場”為依托,進而為個人踐行低碳消費構建激勵機制。借鑒傳統的“碳信用”概念,“個人碳信用”可被定義為居民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通過支持節能減排、踐行綠色消費等低碳行為而保有的經批準的碳排放權或獲得的經核準的碳減排額,二者分別對應于政府配額制和自愿減排制。

1.國外有關個人碳金融業務的理論探討及實踐現狀。在理論探討方面,政府配額制一直以來都是國外學界熱議的焦點。配額制即政府確定本國居民的碳排放總額,并以人均為基準分配給本國居民,居民可依據個人情況對碳排放權進行買賣,個人碳交易(PCT,personal carbon trading)體系由此形成。Tina Fawcett和Yael Parag(2010)認為,廣泛的個人參與是成功構建低碳社會的必要前提,因此建立基于配額制的個人碳交易體系是一個非常具有前瞻性的政策構想,它能夠將與家用耗能和居民出行有關的碳排放的權利和責任具體到每個人身上,從而有效彌補現有政策工具的不足。Thumim和White(2008)通過分析認為,相比于征稅等其它措施,基于配額的“個人碳交易”機制保證了每個公民在能源獲得與使用方面的平等性,低收入者會因其整體較低的能源耗用量而成為這一機制的主要受益者。

由于配額制的“個人碳信用”市場仍處理論探索階段,因此,現有的業務實踐多以自愿減排為基礎展開。在自愿減排機制下,個人通過主動減少日常碳排放或購買碳額度進行碳中和,以此獲得經過核證的碳減排額,形成個人碳信用資產。韓國光州市為節約民用電力和天然氣,創建了一種“碳銀行”制度,自愿參加的居民可在光州銀行辦理“碳銀行卡”,銀行將居民每月節約下來的能源折合成積分存入卡中,居民則可使用這一積分購買相應的低碳產品。美國一名為“我的碳排放交易”(My Emissions Exchange)的網站,根據居民家中的水電費賬單對其建立碳排放記錄,若參與者能相對之前大幅減少自己的能耗量,該網站便在核實該減排量后作出證明,并以中間人身份將產生的碳信用賣給那些想提高自己環保聲譽的公司。此處,減少電費支出并得到可出售的碳信用對于參與者來說是一種雙贏的經濟激勵。

2.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碳金融實踐現狀及問題分析。通過文獻搜索本文發現,現階段,國內有關“個人碳信用”及“個人碳金融”議題的理論探討幾近空白,更多的僅是對現有業務實踐的相關介紹。

在我國,興業銀行和光大銀行是個人碳信用業務的先行者。2010年,興業銀行聯合北京環境交易所在京推出國內首張低碳主題信用卡——中國低碳信用卡。通過與北京環境交易所的合作,興業銀行為客戶搭建起了信用卡碳減排量個人購買平臺,使其可通過銀行渠道完成個人購碳交易。與此同時,該行還通過建立國內首個“個人綠色檔案”系統,使個人低碳交易記錄可追蹤可查詢,從而鼓勵持卡人積極參與碳減排,倡導低碳生活。中國光大銀行隨后推出的“綠色零碳信用卡”具有卡片可回收,碳足跡計算器,邀約購碳計劃,環保賬單等六大獨特的綠色環保功能。持卡客戶可通過登陸光大銀行信用卡地帶,在線計算日常生活中產生的CO2排放量,并以購買碳額度的形式,資助符合國際規定的節能減排項目,消除碳足跡,實現資源減排,并為自己建立“碳信用檔案”。

由以上業務介紹可以看出,現階段我國雖有少數商業銀行率先試水個人碳金融業務,但業務模式多是依靠參與者的自愿減排意愿,通過銀行提供的碳足跡計算平臺及購碳平臺自主進行碳中和。這使得自主減排的個人參與者多為已實現“經濟自由”的高收入群體,普通群眾則缺乏參與其中的經濟激勵。對于這一點,興業銀行及光大銀行的工作人員在開展該項業務時也認識到:“市民往往更看重實實在在的利益”,因此,在產品推廣過程中,銀行方面不得不在各種營銷活動上花費大量精力。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何針對普通民眾,為其低碳行為構建直接的經濟利益補償機制應成為下一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碳金融業務的創新重點。

四、基于大學生低碳消費的商業銀行個人碳金融業務探究

數據顯示,在我國CO2總排放量中,居民日常消費排放占據相當比重。大學生作為特殊消費群體,其日常生活中低碳意識與踐行度的高低將對我國未來低碳戰略的實施產生深遠影響。為此,本文選取大學生群體為研究對象,通過問卷調查,搜集相關信息,試圖借鑒國內外現有的個人碳金融業務模式,結合該群體的自身特點,以市場化手段為其踐行低碳消費構建起直接的經濟激勵機制。

1.問卷設計與修正。通過參閱有關文獻本文發現,當代大學生低碳消費踐行情況不容樂觀,而缺乏有效的經濟激勵機制可能是制約當代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的主要原因之一。進一步,本文提出低碳意識及踐行度較高的大學生應普遍具有勤儉節約,謹慎保守這一特征的前提假設,試圖通過提高積極踐行者的可獲授信額度,使大學生的低碳消費行為得到直接的經濟利益補償。為了印證以上觀點假設的正確性及業務模式的可行性,本文將調查問卷劃分為如下五部分:

(1)被訪者基本資料。

(2)日常低碳消費情況。意在考察當代大學生的低碳消費現狀,并探索潛在的制約因素。其中在對被訪者低碳消費踐行度的考察中,問卷選取六種代表性消費行為進行了問題設置,并對每一選項設以相應分數,通過加總求和,以得分高低對被調查者的參與度進行定性評定。量化后的踐行度為之后的假設印證提供了操作上的便利。

(3)理財及風險偏好。與第二部分相對應,問卷同樣選取了六道代表性題目并對選項賦予分數,加總求和后以得分形式衡量被訪者的理財風險偏好。進一步結合第二部分所得數據,通過將每位受訪者的兩個得分錄入Excel表中,利用SPSS軟件分析兩組得分之間的相關關系,以此考察問卷所提假設是否成立。

(4)可能的貸款需求及制約因素。以此考察提高可獲授信額度這一舉措是否能對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構成有效的利益驅動。

(5)對信用卡的認識及使用情況。與第四部分所獲數據信息相結合,考察以“信用卡”作為大學生個人碳金融業務載體的合理性。

為了使問卷調查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研究目標的實現,本文在正式調查前設置了預調研階段,發出問卷50份,依據被調查者的反饋意見,對問卷所設問題進行了相應調整。如在問卷第二部分中,考察被訪者低碳消費踐行度的6道問題起初采用五分法設計,但在預調研階段,被訪者普遍認為選項劃分過于細致,給其答題帶來不便,因此本文最終選擇了三分法的選項設計。再者,考慮到因子分析所需,該部分增設了5道補充題目,以考察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的可能障礙。正式調研階段,以西安市六所高校在校大學生為調查對象,采用電子問卷與書面問卷分發相結合的方式,共發放問卷100份,有效回收率為95%。下面,本文將以數據分析為基礎,從必要性和具體模式兩方面對商業銀行基于大學生低碳消費的個人碳金融業務創新予以詳細論述。

2.業務創新的必要性分析。(1)對“低碳消費”的認知程度。如圖1所示,對于“低碳消費”這一概念,61%的同學表示大概了解,但感覺與自己關系不大,只有24.2%的同學表示很了解,且生活中能夠很好地踐行,14.7%的同學表示從未聽說過。由此,我們可以初步得出,現階段,在校大學生對于低碳消費的認知程度仍有待提高。

(2)低碳消費踐行度。進一步,考察該群體日常生活中對低碳消費的實際參與度。這里,我們將調查對象在問卷第二部分六道小題中所得總分數化分為小于0、0到2和大于2三個檔次,分別對應于較低、一般以及較高三個實踐參與度。結果如圖2所示,只有27.5%的同學達到較高水平,多數學生處于中等水平,仍有20.7%的學生處于較低層級,因此整體而言,現階段,我國大學生群體的低碳消費踐行度仍然偏低。

(3)踐行低碳消費的主要障礙。利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通過因子分析考察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的主要障礙。主要步驟包括:①原始數據的錄入與標準化。②求原有變量的相關矩陣及其特征根值、方差貢獻率和累計方差貢獻率,并根據累計方差貢獻率達到85%的要求選取因子個數。③采用方差最大法對因子載荷矩陣進行正交旋轉,通過觀察旋轉后的因子載荷圖,對所選因子進行命名解釋。分析結果如下:

利用SPSS 17.0對原始數據進行標準化后進入因子分析過程。求出Q1至Q1010個原有變量的特征根值、方差貢獻率及累計方差貢獻率。分析結果(表1)顯示前三個因子的方差累計貢獻率已經達到90.512%,表明三個主因子已能夠包含10個變量指標的大部分原始信息,符合因子選取要求。

進一步對因子載荷矩陣進行正交旋轉,輸出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矩陣,結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變量Q1、Q2、Q3、Q4、Q9在因子F1上有較高的載荷,結合原有變量的實際意義,認為F1主要反映了生活習慣對低碳消費的影響,因此將其定義為生活習慣因子。變量Q6、Q7在因子F2上的載荷系數較大,可解釋為經濟激勵對低碳消費的影響,因此將F2定義為經濟激勵因子。變量Q5、Q8、Q10在因子F3上的載荷系數較大,可解釋為消費成本對低碳消費的影響,因此將F3定義為消費成本因子。至此本文認為,生活習慣、經濟激勵以及消費成本是現階段阻礙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的主要因素。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現階段我國大學生對于低碳消費雖有一定認知,但低碳消費踐行度普遍較低。作為社會年輕代的主力軍,掌握先進知識與技能的大學生群體在祖國未來發展中定將扮演重要角色,他們的消費觀及消費行為也將影響到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因此,改善我國大學生群體不容樂觀的低碳消費現狀具有絕對的必要性與緊迫性。由于缺乏有效的經濟激勵機制是造成該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尋求市場化的利益補償機制成為有效的解決渠道。商業銀行作為大學生群體日常接觸最多的金融機構在這方面具有天然優勢,其若能通過個人碳金融業務的有效創新,使大學生的日常低碳行為與個人經濟利益相掛鉤,定將極大地提升該群體的低碳消費踐行度,從而進一步推進我國低碳社會的順利構建。

3.業務創新的具體模式分析。(1)與學校、企業合作,創建“大學生低碳信用卡”。獲取消費信息是構建激勵機制的必要前提。學校是大學生的主要生活場所,其生活消費多產生于此。因此,銀行若想盡可能全面地獲取大學生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能源使用方面的低碳消費信息,就需與校方進行合作。具體來看,學校可為每位學生建立“個人碳信息賬戶”,將其在校的低碳消費情況記錄其中。如水電使用及對一次性餐具、塑料袋的消費等。銀行方面可由此獲取學生的在校消費信息,對于良好踐行低碳消費的學生給與相應的“碳積分”獎勵,存入為其辦理的“大學生低碳信用卡”中。

在與學校合作的同時,銀行還可嘗試與企業進行合作。生產環保產品的企業可將其經核證的環保產品在銀行備案、登記,銀行方面則通過定期公布合作企業環保產品名單,使“大學生低碳信用卡”的持卡人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并對以刷卡方式進行購買者記以相應的“碳積分”。

在這里,本文之所以選取信用卡而非其它銀行卡為載體,主要出于以下兩方面原因:其一,從大學生的角度來看,問卷調查顯示,在校大學生對于信用卡的使用率很低,對信用卡的功能存在認識偏差。事實上,信用卡的透支消費功能不但可以滿足使用者在特定情況下的短期小額融資需求,為其日常消費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它為身處信用經濟中的個人參與者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個人信用資產”創造平臺。只要使用者在規定期限內將透支款項補齊,那么透支行為不但不會使個人信用減分,反而會使銀行擁有更多提高你資信水平的信息依據。在調查中我們發現,66.3%的學生表示自己在步入社會后的5年內可能會有貸款需求,以滿足創業、購房或汽車消費等。但與此同時,對于初入社會,收入偏低且少有積蓄的畢業大學生來說,缺少信用記錄,銀行無充足的資信評估依據成為阻礙其成功獲取貸款的一大障礙。從圖5可看出,在眾多影響因素中,選擇這一因素的同學占到總人數的49.5%。基于此,本文認為“大學生低碳信用卡”的創建,可以在鼓勵大學生群體進行低碳消費的同時,通過使其更多得使用信用卡進行消費,培養大學生的誠信意識,并為其將來可能需要的融資需求積累信用資產。其二,對于銀行來說,開展大學生信用卡業務可以使銀行提前與這些社會未來發展的中堅力量建立業務關系,在追蹤其低碳消費行為,獲取其個人信用信息的過程中發掘潛在的優質客戶,這有利于其在爭取優質客戶資源的同業競爭中拔得頭籌。

(2)將“碳積分”與個人授信額度相掛鉤。為了使上述碳積分具有現實價值,我們須將其與該群體的經濟利益相掛鉤。通過匯總問卷二、三部分收集到的數據信息,得到代表被調查者低碳踐行度及理財、風險偏好的兩組得分,進一步利用SPSS軟件進行相關性分析。從輸出結果可以看到,在0.01的顯著性水平上,二者之間顯著正相關,相關系數為0.822。由散點圖可以進一步看出,隨著所獲分數的逐漸升高,正相關關系越為明顯。至此,“低碳意識及踐行度較高的學生應普遍具有勤儉節約,謹慎保守的特征”這一假設得到了印證。

基于該假設的正確性,本文認為,銀行可以此為依據,參照大學生低碳信用卡使用者的還款信用記錄,對具有較高碳積分的學生給予較高的個人授信額度。該舉措的優勢在于,一方面,由于上述分析中提到,很大一部分學生認為自己在畢業后的5年內很可能存在貸款需求,而在校時對低碳消費的積極踐行可幫助其獲取較高的授信額度,以彌補事業起步或獨立生活開始時的資金缺口,為其未來發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基礎。因此,這一形式的利益補償更加符合大學生的現實需求,由此產生的對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的驅動力將更加強效。另一方面,基于我們假設的正確性,這一舉措對于銀行來說風險相對較小。而該項業務創新為其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提高社會形象提供了有效渠道,通過以市場化手段為大學生踐行低碳消費創建激勵機制,使金融創新真正成為社會進步的“助推器”。

五、總結

開發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是以市場手段引導社會生產、消費、投資等各個環節向低碳型轉軌的有效渠道。本文通過對國內外已有研究進行整理與總結,認為現階段,我國關于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理論探討及業務實踐多圍繞企業生產減排展開,個人消費減排未受重視。鑒于大學生群體低碳意識及低碳消費參與度的高低對我國成功實現低碳轉型所可能產生的深遠影響,本文基于問卷調查與分析,論述并探索了商業銀行針對該群體進行個人碳金融業務創新的必要性與可能模式,以期為填補商業銀行在個人碳金融領域的相對空缺提供些許思路。

當然,文中所提方案在具體執行層面還存在諸如對低碳消費行為進行追蹤的技術性問題,碳積分的計算標準,以及將碳積分轉換為授信額度時所需考慮的其他風險因素等問題,均有待進一步探討與完善。

參考文獻:

[1]周健.我國低碳經濟與碳金融研究綜述[J].財經科學,2010,(5).

[2]喬海曙,譚燁.2002—2010年中國碳金融研究文獻分析[J].經濟與管理,2011,(8).

[3]Tina Fawcett and Yael Parag. An introduction to personal carbon trading[J]. Climate Policy journal, Volume 10, Number 4, Sept 2010 , pp. 329-338

[4]Joshua Thumim and Vicki White. Distributional Impacts of Personal Carbon Trading: A report to the 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Food and Rural Affairs [J]. Centre for Sustainable Energy (2008). Defra, London

[5]李樂.論我國個人碳信用市場的發展[J].唐山學院報,2011,(4).

上一篇: 安全工作措施 下一篇: 年中安全工作總結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中文字字幕在线综合亚洲 | 亚洲一级黄不卡在线播放放 | 日韩欧美亚洲中文综合v日本 | 日韩中文无线码免费观看 | 尤物萝控精品福利视频的 | 伊人久久大香线蕉综合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