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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風險越來越多,對風險的管控重要性和必要性愈加凸顯,對管控的評價也顯得作用巨大,為此要做好內控評價和控制工作。學術概念上,內部控制評價是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運行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分析的活動,是內部控制系統的一個必要環節,其操作過程和結果往往影響著一個內控制度的運行,因而非常重要。但是在實際操作層面,一些企業的內控評價活動和制度設計不甚清晰、或者對評價不夠重視,導致內控評價流于形式、沒有深度,影響著內控的運行。因此筆者覺得有必要對內控評價的相關方面做一個系統的闡述和分析,以助相關企業明細評價的各方面內容和操作方法,并助其對內控評價引起足夠的重視,以更好推動內部控制的運行,從而創建一個更好的企業運營環境效果。
一、內部控制評價的主要內容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企業的內外部環境正在發生巨變,對內控制度來說內涵和外延都隨之發生著巨變,因而內部控制的內容也正在不斷拓展,對內控的評價維度也越來越多、越來越細化。比如對某上市公司的內控評價,其要素既要包括公司層面的組織架構、會計審計、預算管理和人力資源、企業文化建設等各方面,也應該包括公司業務流程層面的銷售與收款循環、籌資與投資循環、貨幣資金業務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存貨與生產循環、成本費用控制、固定資產控制等項目進行評價。具體分析,筆者認為,總結來說,應該從以下五個方面開展評價:
(一)內控環境
內部控制本質上是對企業運行風險的識別過程,其持續性決定了控制體系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實在性,即要有從宏觀政策到微觀措施的一系列對策,并能夠在現實中真正實施。如內控環境在根本上應該有宏觀的政策到微觀的行為和措施組成,并且這些對策都能夠被應用。那么,內控環境建設就要求對企業管理者是否真正意識到內控環境的重要性、對策等各方面有一定的理解和重視,它評價的主要是風險價值觀、員工的工作能力、內控架構、企業風險意識導向等較為抽象的內容。
(二)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對有害企業健康運行的負面因素進行識別和分析的過程,是風險管理的基礎。評估要素包括內外部風險的類別和權重,各種隱患的存在和重要程度,應對風險的企業內外部舉措和有效性,對內外部環境的整體認識和應對之策等等。對風險的評估,應該包括企業的內外部風險,也包括企業小到質量風險大到國際環境風險等,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調險評估的要素和過程,這樣才能真正對風險進行識別并加以解決。
(三)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是開展內控的具體行動,包括各種檢查、管理預防、監督考核等,這些控制活動本質上是一種微觀的內控環境,但是在具體行動上是一種管理活動,所以將其從內控環境中脫離出來單獨考察。值得注意的是,在控制活動中,尤其重要的是對信息的控制,因為企業內控活動在現代化、信息化的今天,更多是對信息的處理,而不是針對具體人、具體事務的直接控制,更多是對同類型的信息流的監察和處理。
(四)信息交流
如上所述,信息交流是開展內控評價的重要方面,只有信息能夠全面、及時、深度地匯集,才能明確內控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才能更好管理企業,有效預防風險并采取最佳措施加以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在內控信息交流方面,要特別注意外部信息的獲取和分析,很多企業只關注自己系統內的風險信息,而對國際環境等外部重要信息視而不見,這是內控的主要盲點之一,另外還要注意信息的全面性、安全性和通暢性。
(五)監督評審
內控本身是需要再監督和再審查的,而這是很多企業內控活動的最重要盲點,他們往往認為內控制度是自洽性和自運行的,只要建立內控體系就不再需要對內控本身進行監察。一般來說,監督評審主要是對內控的合理性、程序性和持續性等進行宏觀審查。
二、內控評價的組織
內控評價在理論上重要,效果則要通過實踐來顯現,因此對評價活動的組織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要重點做好組建專門評價職能機構這一工作。企業應該授權特別任命小組作為來進行內控評價工作,最好是審計部門為主、其他業務部門各出一名負責人參與,這樣才能夠充分顯示評價活動的重要性,更能有利于評價活動。這一特別任命小組還需要一定的設置條件和特性,一是有權利能夠獨立地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運行和結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分析,二是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使得這種再監督能夠不是形式上的重復設置,而是能夠及時、充分地發掘出內部控制的缺陷,并根據分析提出對策建議以加以有效解決,三是這種對內控的評價和監督與其他其他財務監督等監督形式保持一致和協調,并能夠相互制約和促進,在效率上滿足企業的種種要求,四是能夠得到各級領導層的重視和支持,尤其是企業董事會和經理層這一最高層級的鼎力支持,通常直接接受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的領導和監事會的監督,有足夠的權威性來保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陳耀敏.基于公司治理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研究.企業經濟.2011(01).
[2]陳永.淺議上市公司內控評價問題.消費導刊.2009(20).
一、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性質與內容
(一)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
簡單地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就是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從根本上來講是要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來判定的。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又具有時點性、互補性和完整性等特征。
(二)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性質和內容
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要從其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界定。鑒于內部控制目標實現程度的局限性,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判斷在現實情況下沒有選擇從結果理性的角度直接評價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情況,而是從過程理性的角度出發判斷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因此,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什么樣的內部控制才是有效的內部控制?如果把評價方法也包括在內的話,還要包括如何評價的問題,即評價的方法。當前,對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法是設計內部控制的一個框架體系,即首先確定內部控制的范圍和目標,然后確定一個有效內部控制應當具備的要素,如COSO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Turnbull指南等都是這樣一個基本的思路。因此,在制定一個特定背景(如國家)下的內部控制標準時,必然面臨的問題是要確定:企業內部控制的范疇與目標;內部控制應當包含的要素;這些要素之間的邏輯關系。而這些在很大程度上面臨著不確定性和選擇的問題,從而也就引發出另一個問題:什么樣的評價標準才是適當的。
(三)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適當性
一個適當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至少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相關性。與所要評價的內部控制的目標相關。
2.沒有偏見。制定過程遵循了透明的程序并保持更新。
3.一致性。可以適當一致地、定性和定量地衡量公司的內部控制,在類似的環境下付出同樣的努力實施的評價會得出大致相似的風險、測試結果和結論。
4.可驗證性。有適當的評價軌跡,沒有參與評價的人能夠沿著這個軌跡重復評價或評估評價過程。
5.充分完整。沒有忽略會改變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結論的相關要素。
按照這些條件,COSO內部控制框架、企業風險管理框架和Turnbull指南都是適當的內部控制框架或評價標準。
(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體系和分類
由于不同規模企業的內部控制差別較大,所以,評價標準的設計應當考慮企業規模對內部控制的影響。按照適用企業的規模可以分為適用于一般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和適用于小規模企業的內部控制標準。
從內部控制評價的整個過程來看,不但要明確什么樣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內部控制,還要明確如何有效地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因此,評價標準的整個體系要分為內部控制的評價標準和內部控制評價實施的標準或規范。
從內部控制涵蓋的范圍來看,針對范圍大小不同的內部控制,可以分為企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企業內部控制和企業風險管理的評價標準等。
二、美英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體系及特點
(一)美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
盡管美國SEC基于靈活性的考慮并沒有制定內部控制的評價標準,而是規定了評價標準適當與否的條件,但指出COSO的內部控制框架為適當的標準,PCAOB也以此制定審計準則,從總體上來看,形成了一個層次清晰的體系。
1.評價標準。根據適用企業的規模與內部控制的內容分為:
(1)COSO《內部控制――整合框架》:適用于一般企業,涉及經營、財務報告和合規三類目標。它由COSO,包括5個要素,得到了公司管理層、審計師的認可和廣泛應用,也得到了SEC和PCAOB的認可,適用于一般上市公司。它提供了一個識別內部控制要素和目標的整合框架和評價有效性的標準,但沒有對評價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步驟提出詳細的指南。
(2)COSO《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小規模公眾公司指引》:適用于小規模企業,涉及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一類目標。它由COSO,主要基于內部控制評價的成本效益性考慮,適用于小規模企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它有與《內部控制――整合框架》相一致的原則和特征,內部控制框架不變。目的是應對財務報告目標的唯一需求,但許多原則和特征適用于所有三類控制目標。主要內容包括5個要素,20條原則和79個屬性。
(3)COSO《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適用于一般企業,涉及戰略、經營、財務報告和合規四類目標。它由COSO,包括八個要素,在范圍上風險管理包括內部控制;在構成上,以“內部環境”取代“控制環境”,體現風險管理的理念,拓展風險評估要素,進一步細分為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四個要素。
2.評價實施標準,用來規范、指導如何評價和審計內部控制,它包括:
(1)COSO《內部控制――整合框架》中的內部控制要素評估工具。COSO在《內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同時的內容,它對于內部控制的評價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2)SEC的管理層評價內部控制的解釋性指南。SEC指出,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按照這一指南實施的內部控制評價能滿足SEC相關規則的要求,因此,它應當是半強制性的。
(3)PCAOB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PCAOB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時必須遵守的規則,它是強制性的。
(二)英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
英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具有高度的原則性和市場導向,沒有提出非常具體的要求,只有一個Turnbull指南對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但包含了許多規制方面的內容。Turnbull指南具有以下特點:
1.既要幫助公司遵守《聯合規則》有關內部控制的要求,又要反映優良的業務實踐,不限制公司以適合其特定情況的方式應用指南的能力。
2.涵蓋所有內部控制,而不僅僅是財務方面的。
3.高層次和原則導向,使用風險基礎方法。
4.指出有效內部系統的構成要素包括: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過程;監督內部控制系統持續有效性的過程。
5.只給出一些在控制風險時應當考慮的原則,并沒有規定應該實施哪些步驟和程序。一方面,這些原則很難變成直接的行動指南,可操作性不強;另一方面,采用原則的形式使之具有充分的彈性,公司可以根據變化的業務環境對這些原則進行取舍,以實施、強化和整合其風險控制戰略。
6.不要求董事會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對外報告。
7.不要求外部審計師審計內部控制。
8.“遵守或解釋”原則,可以不遵守相關要求,只需說明原因。
COSO內部控制框架與Turnbull指南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三、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的設計
(一)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總體設計思路
基于上述理論分析和比較研究,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總體設計思路應當是:
1.將內部控制定位于廣義的內部控制。選擇戰略、經營、報告和合規的四目標模式,以保證廣泛的適用性、企業管理的實用性與內部控制發展的前瞻性。
2.從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出發,以最佳實踐為基礎,充分滿足企業戰略管理和經營管理的需要,提高其對企業的價值,避免僅僅成為一種法規的遵循。
3.應當考慮規模不同企業內部控制的差異,優化標準的可伸縮性,以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
4.原則基礎。為了保證標準的適用性以及允許企業有充分的靈活性,無論是評價標準還是評價實施指南都應當是原則性的。
5.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從大的方面可以分為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和內部控制評價(審計)實施的標準。
(二)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的設計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總體上包括兩個組成部分: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和內部控制評價(審計)實施的指南。
1.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應當包括:
(1)《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將其作為內部控制評價的一般標準,適用于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
(2)《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將其作為適用于中小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一般標準,可在《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基礎上考慮中小型企業的特點作適當修改。
2.內部控制評價(審計)實施的標準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審計)實施的標準應當包括:
(1)《企業內部控制評價規范》。將其作為企業管理層評價內部控制的實施指南,對內部控制評價的基本方法和程序進行指導。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
2095-3283(2012)08-0110-02
一、我國企業現有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弊端
目前,我國正在逐步建立起規范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但還有許多不完善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
首先,內部控制評價主體單一。目前內控評價主要是由外部獨立審計機構出具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利益相關方的需求,但卻遠遠達不到相關方的要求;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也是內部控制的評價主體,但是由于內部審計的地位、定位及人員配備問題,使內審機構往往成為擺設,不能客觀、公正、獨立地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
其次,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缺乏。對于“內部控制為何物”、“內部控制是財務的內部控制還是企業的內部控制”、“內部控制對企業控制風險的作用”,企業領導層尚未“澄清”,從而影響管理層以及普通員工對內部控制評價的理解。所以,經常出現各個部門出臺的制度大部分要求對內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理性進行評價,但是對如何具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尚不明確,致使內部控制評價缺乏統一的標準。
第三,內部控制流于形式。許多企業只將內部控制作為條文,評價、考核和監督機制并不完善,在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時無法“對號入座”,生搬硬套,使內部控制機械化、形式化。
(二)企業內部控制保障制度存在缺陷
許多企業沒有建立實時跟蹤評價反饋內部控制情況的措施;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內部制約關系沒有建立,或建立后運轉無效;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沒有得到及時發現和糾正;內部控制制度沒有得到適時的調整修正和完善。
(三)內部控制評價范圍不夠合理
根據COSO委員會提出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及監控。在我國仍有大部分企業內部控制只有三個要素,即控制環境、控制程序和會計系統。這與管理環境并不適應,與管理目標不匹配,與管理內容也沒有完全結合。因此內部控制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更不能及時地為關系人提供所需的信息。現實中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幾乎成為我國企業對內部控制評價的全部理解與實踐,從而忽視了合規經營、資產安全完整、經營的效率等對企業更有意義的評價與監督。
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對策
(一)合理確定內部控制評價目標
2008年6月28日由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規范所指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對于我國企業而言,內部控制體系的目標,不僅要考慮利益相關方對企業內控信息的需求,更要著眼于有利于實現企業發展戰略,提高企業的資產運營能力,有利于實現良好的經營效率和效果。通過相關政策和程序構建制度,使內部控制制度成為企業中上至管理層,下至普通員工的行為準則,方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需要圍繞內部控制的目標,進而確定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因此,內部控制評價目標就是確定用來構建內部控制制度的政策和程序的設計是否科學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即對企業既有的內控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不同評價的發起方,可能對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展現出不同的傾向性,如銀行等債權人關注的內部控制所能達到的資產安全完整、經營的效率及效果;監管機構可能側重關注內部控制所要保證的合法經營;而對于企業自身而言,內部控制評價則是要確保企業內部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在實現發展戰略方面的全方位有效性。
(二)進一步規范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
內部控制理論源于實踐,又在企業實踐中得到進一步的豐富和發展。主要經歷了簡單的內部控制(會計控制)、內部控制、COSO報告的整體框架乃至風險管理理論與內部控制理論的融合,應用范圍更加廣泛。因此,相伴而來的是日益擴大的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在簡單的內部控制階段,內部控制評價主要針對會計系統及其相關的控制進行評價,目前,評價內容則涵蓋了內部控制的各個要素、各個關鍵控制點,并且這種評價是與企業的實時風險管理緊密聯系的。
所以,應對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進一步規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在控制環境的基礎上,重點關注:發展戰略是否科學;治理結構是否落到實處;權責分配是否明確;機構設置是否恰當;不相容崗位是否分離;人力資源政策和激勵約束機制是否科學合理;企業文化是否能夠營造員工忠誠向上的氛圍;是否有效履行社會責任等。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應當重點關注生產經營活動的以下方面:資金籌措、投資和運營過程是否存在資金鏈斷裂;資產運行中是否存在效能低下或資產流失;采購與銷售環節是否存在舞弊行為;研發項目是否經過科學論證;工程項目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評價主體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以確定每次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內容。
(三)建立標準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
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就是判斷內部控制是否科學合理的“尺子”,是對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綜合評估的依據。在發起內部控制評價時,評估主體要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及所關注的控制目標,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當前,我國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還很不完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的建立迫在眉睫。
1內部控制評價主體明確化。企業應當指定內部審計機構或其他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也可以借助中介機構或外部專家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參與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中介機構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根據評價內容的不同,內部控制評價主體也相應不同。具體來講,如果主要是對控制環境進行評價,則應當以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獨立機構為主。如果對企業運營績效及戰略實現進行評價,則主要以企業自我評估為主。
2評價程序和方法規范化。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評價辦法制定評價方案,組成評價小組,明確分工和進度安排,采取現場檢查等方式開展內部控制評價,也可以借助中介機構或外部專家實施內部控制評價,開展內部控制評價應當編制工作底稿,并且由評價小組直接填寫工作底稿,定期由專門人員審核。評價方法可以多種多樣,但主要有以下幾種,即穿行測試、德爾菲法、個別訪談、統計抽樣、調查問卷等。廣泛收集被評價單位內部控制設計和有效運行的證據,研究認定內部控制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評價小組研究認定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經審批后確認。
代艷輝:芻議完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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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評價指標定量化。對于評價指標而言,定性化已經遠遠滿足不了內部控制評價的需要,以市場行業等為區分,設置優秀、良好、一般、落后等不同定性范圍內的量化指標區間。
4內部審計機構為主導的自我評價機制化。在西方國家,內部審計機構地位崇高,獨立性強,絕不僅僅是“擺設”而已。內部審計部門是由財務精英、以及工程技術精英組成,他們業務水平高,判斷能力強,著眼于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和效果,以增加組織的價值。因此,我國企業也應當設置董事會領導下的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以高素質的人員配備使內部審計工作常態化,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機制化。
綜上所述,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在促進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與持續改善的同時,還能夠滿足利害關系人的信息需求,也可以提高企業經營水平和管理能力,甚至強化國家對企業的監管。因此從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現狀來看,合理確定內控評價目標,進一步規范內控評價內容,早日建立標準的內控評價系統,對于我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迫在眉睫,也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31.省略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就包括《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以下簡稱《評價指引》)。但該指引主要側重原則性的指導意見,不夠具體。內部控制評價實施難的問題仍沒有得到實質性解決。
國內學者圍繞內部控制評價作了一系列努力。有些學者從評價目標、評價指標、評價方法等方面對內部控制評價要素進行了有益探討。如,陳漢文和張宜霞[1]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評價方法進行了詳細闡述;駱良彬和王河流[2]、韓傳模和汪士果[3]相繼探討了層次分析法在內部控制評價中的應用。有些學者通過案例研究了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實踐經驗的借鑒。如,張諫忠和吳軼倫[4]、戴彥[5]、于增彪等[6]、上海市內部審計師協會課題組[7]分別研究了上海寶鋼集團、A省電網公司、亞新科工業技術有限公司和上汽集團的內部控制評價實施情況。還有一些學者通過對國外內部控制評價的研究,得出了諸多有益啟示,如朱榮恩等[8]、闞京華[9]、張龍平等[10]。關于內部控制評價所取得的研究雖然較過去有較大進展,但是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一方面,研究探索側重于外部審計或者外部監督角度,而不是基于管理的視角;是以糾錯防弊確保信息真實和資產安全為目的,以財務報告為主線,而不是以滿足管理需要為目的[11]。另一方面,研究探索多是解決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某個或某幾個點的問題,缺乏基于整體的評價系統研究。
二、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特性與構建原則
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構建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復雜性主要源于三個方面:首先,內部控制評價的對象是企業整個內部控制體系,而內部控制本身就是一個開放、動態的復雜系統[3]。這就必然決定了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構建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其次,內部控制評價的結果需面向社會公眾,因而評價系統構建就必然要考慮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和市場反應,其復雜性可想而知。最后,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運行環境是復雜多變的,這必然對其本身的構建提出了更高要求。
既然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構建具有復雜性,那么我們就需要一定的原則引導。以下,我們將通過企業的組織背景、內部控制系統和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本身三個層次,來分析一個合理、科學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應該具有的特性,進而明確構建的基本原則。
1.組織背景
一個企業的組織背景,即指該企業組織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每一個企業不僅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千變萬化,而且所具備的內部條件也千差萬別,這就意味著,企業面臨的風險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風險管理是企業必須永遠面對的話題。而控制風險是內部控制的重要功能之一。因此,內部控制評價系統也就必須以風險管理為主線。
風險的最大特性在于不確定性。內部控制評價系統要以風險管理為主線,就必須在構建評價系統時充分考慮這一不確定性,以做到因時、因勢而變。因此,權變原則是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構建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之一。
2.內部控制系統
從內部控制系統整體角度來看,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應該具有什么特性呢?我們將從內部控制的本質說起。內部控制的本質是由企業的組織關系特征決定的;企業組織的契約關系和科層關系決定了內部控制具有制衡和監督的本質[12]。然而,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要用矛盾的觀點看待問題。基于此,內部控制的本質應當體現在約束和激勵兩個方面。內部控制除了制衡與監督的約束性功效外,還具有激勵性的積極作用。因此,內部控制的本質是制衡、監督與激勵。
制衡、監督與激勵屬于管理的范疇。故從本質看,內部控制是一種管理的手段,屬于企業管理這個大系統的子系統之一[11]。《基本規范》指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因此,不論內部控制本質,還是其定義,都告訴我們內部控制首先應當為內部運營管理服務;基于內部管理視角應是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又一特性。
在構建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時,從管理視角出發是一種必然;而實現該目的的一個有效途徑就是以內部控制的五大目標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五大目標包括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報告目標、合規目標和資產目標。為導向。內部控制目標不僅概括了內部控制的應有功效,而且反映了我國企業對內部控制的實際需求,同時也內含了利益相關者的信息要求。因此,目標導向也是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構建的一項基本原則。
3.內部控制評價系統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實施效果的好壞取決于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可行性[13]。而制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可行性的關鍵因素在于資源的約束。企業對內部控制的某些方面難于評價,多數情況下,并不是沒有合適的方案、恰當的指標、合理的標準,而只是因為實施所占用的資源過多。企業在特定時期內,所控制的資源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能保證所有合理活動都得到執行。因此,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構建必須要以資源約束為條件。
在資源約束的條件下,構建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就必須堅持經濟性原則。經濟性是指為獲得一定的產出或服務所耗費的資源最少。發揮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功效是目的,而在目的實現的前提下,盡量耗費最少的資源,是構建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必須考慮的問題。我國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數量很少、比例很低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評價成本過高[14]。因此,經濟性原則也成為構建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一項基本原則。
綜上所述,合理、科學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應當具備的特征是:以風險管理為主線,以內部管理為視角,以資源約束為條件。在系統構建時,必須堅持權變、目標導向和經濟性三項基本原則。其邏輯構成體系可見圖1所示。
需要特別強調以下兩點:
其一,權變、目標導向和經濟性三項基本原則不是各自分離的,它們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關系。比如,目標導向原則在具體執行時需要權變思想。內部控制的五大目標在不同時期、不同企業的情況下,并不處于同一層次。在構建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時,應權變地設立目標導向。
其二,權變、目標導向和經濟性三項原則為基本原則,還可分別派生出其他具體原則。比如目標導向原則可引申出全面性和重要性,經濟性原則可引申出成本效益原則等。但是,基于原則太多反而不易于把握的角度考慮,我們認為,抓住最基本的原則才是最切合實際的。
三、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整體架構及邏輯框架
“邏輯框架”一詞的選用參考廈門大學內控指數課題組的《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數(2009):制定、分析與評價》。
要構建一個合理、科學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就必須要明確該系統的整體架構和邏輯框架。整體架構就是要解決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內容構成問題;而邏輯框架解決的是評價角度或切入點的問題,也就是從哪些方面來對內部控制作出評價。顯然,這是兩個重要而且必須解決的問題。
1.整體架構
內部控制評價本質上屬于一個由各個要素組成的具有整體目的性和內在聯系性的綜合體。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應當包含評價主體、評價客體、評價目標、評價指標、評價標準、評價方法和評價報告七個要素。而且,各個要素之間存在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關系[11]。
內部控制評價系統通過選取評價指標,確立評價標準,并經由一定的評價方法,最終得到一個評價指數。評價指數即為評價系統的最終評價結果,是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一個量化反映。評價指數不是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獨立構成要素,但是其在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運行和應用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首先,評價報告的得出依賴于評價指數,是在對評價指數比較和分析的基礎上形成的。其次,評價指數可用作評判企業集團內部各子公司內部控制水平的標準,經過比較、分析,找出缺陷和改進措施,進而提升集團整體的管理水平。最后,評價指數可用作不同企業、不同行業內部控制水平的比較標準,為投資者決策和市場監管提供重要依據。
評價指數的得出依賴于評級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基于評價指數的重要性,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可視作整個內部控制評價系統設計的重心。
2.邏輯框架
在我國,不論是企業實際應用還是學者的理論研究,大多還是以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為評價系統的邏輯框架。只有少數的學者嘗試引入ERM框架
COSO于2004年提出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簡稱ERM框架)。該框架指出全面風險管理包括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八個要素。或者重新確立一個邏輯角度。韓傳模、汪士果[3]通過引入層次分析法,建立基于風險導向和示意結構的內部控制遞階層次模型,分別從控制目標、風險要素、流程控制等多角度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
我們認為,將內部控制的五要素框架作為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邏輯框架,是一種合理選擇。一方面,五要素聯系緊密、互相牽制,具有很強的邏輯性和科學性,能夠全面反映一個企業的內部控制狀況。另一方面,基于五要素框架設計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與《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相契合,易于被接受、實施和推廣。
四、邏輯框架下的一種設計方案
在內部控制評價系統中,評價主體、評價客體和評價目標是基本確定的,而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卻需要確定具體方案。
1.評價指標的選取
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有效運行,合理選取評價指標是關鍵。我們嚴格遵循內部控制系統構建原則,以《基本規范》的內部控制五要素為邏輯框架,以《評價指引》為指導,以《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以下簡稱《應用指引》)所詮釋的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點為參考,借鑒國內外已有的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分四級設計了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是要素層指標,即內部控制五要素: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
二級指標是準則層指標,與要素的具體業務或具體步驟相對應,主要依據內部控制的18項應用指引中所分析的風險為導向設計。一級指標“內部環境”對應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和企業文化;“風險評估”對應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控制活動”對應不相容職務分離、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績效考評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與溝通”對應信息傳遞和信息系統;“內部監督”對應內部審計、檢查監督和內部控制評價。
三級指標和四級指標是措施層指標,考慮具體業務或步驟實施過程中主要風險的控制措施,差異在于四級指標是三級指標的細化。有的三級指標被細化為四級指標,而有的三級指標沒有細化。
由于篇幅所限,以下僅以內部環境的部分指標為例說明指標體系的構建,見表1所示。
內部環境類應用指引有5項: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企業文化和社會責任,我們以此設置了5個二級指標。《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號――組織架構》著力解決企業應如何進行組織架構設計和運行,核心是如何加強組織架構方面的風險管控。組織架構設計方面的主要風險具體表現在:公司治理機構形同虛設,董事會、經理層和大股東之間的獨立性問題,關聯交易的公平性和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基于此,我們在組織架構下設置了2個三級指標,分別是公司治理結構(應用指引中稱作“組織架構設計”)和組織架構運行。公司治理結構下設置6個四級指標:制衡機制、專門委員會、獨立董事、關聯交易、三重一大事項和交叉任職。
2.評價標準的設定
評價標準設定的恰當與否直接關系到評價系統的科學實用性,因此我們在評價標準設定方面嚴格遵循《基本規范》、《評價指引》和《應用指引》關于評價指標的相關規定,同時考慮評價指標類型的影響。我們借鑒中國內部控制評價指數[15]的做法,以指標的得分情況(設定滿分為100分)衡量指標運行的有效性:90―100好、80―90較好、60―80中、40―60較差、0―40差(分值區間為左閉右開),同時借鑒國資委的《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2006)確定定性評價指標評價標準的做法,將制度執行的程度劃分為5級:完全執行、基本執行、執行一般、執行較差、未執行,分別一一對應上述的五個分值區間。如此就可以按照指標執行情況賦予指標科學的分值。至于制度執行有效性的評價標準則定性描述,依據制度執行效果的好壞程度,對照指標運行有效性區間,賦予其合適的分值。
由于篇幅所限,以下僅以內部環境的部分指標為例說明評價標準的構建,見表2所示。
3.評價方法的選擇
評價方法是評價指標到評價指數的必經之路;選擇正確的評價方法是得出科學評價結果的前提。因為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包含眾多單項評價指標,這些指標既有定性的,又有定量的,并且還是分層級的。要想得出最終的綜合評價結果,我們所選擇的評價方法必須能夠實現若干個單項指標實際值到綜合性評價結果的技術轉換[16]。鑒于這些情況,我們借鑒中國公司治理指數(CCGINK,簡稱南開治理指數)[17]的做法,引入分層處理的方法(具體可考慮層次分析法AHP,該方法適用于多目標規劃問題的評價),并將主觀賦值與客觀賦值相結合。對于最底層指標(三級或四級指標)按照評價標準采用模糊評價法賦予分值,一級、二級、三級指標(有四級指標的三級指標)得分通過本級各指標對應下屬的各指標分值的加權平均計算得出,依次層層遞進,最終通過一級指標的加權平均得出評價指數。
因此,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便是各級指標的賦權問題。基于指標體系中指標類別和具體指標的四個層次,我們借鑒企業會計指數的指標賦權方法[18],將指標賦權分為類別賦權和具體指標賦權兩類,分類處理賦權問題。一級指標的賦權通過類別賦權實現,由于類別賦權難以通過直接的統計量分析實現,因此我們主要利用問卷調查方式獲得,調查對象為被評價企業的管理者和投資者。二、三、四級指標的賦權采用具體指標賦權方式,結合主觀賦權和客觀賦權,分別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和行業風險分析法得到兩種方法下每一指標的權重,然后各按50%的比例加權生成每一指標的最終權重。利用主成分分析思想,根據具體指標的方差貢獻率計算每一具體指標的權重,以此得到客觀賦權的標準;利用行業風險分析法,考慮到風險的行業性和同行業內部控制制度設置的類似性,通過分析不同行業的行業風險區分相應控制措施的重要程度,以各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賦予適當的權重。
有了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評價主體即可利用評價系統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最終以評價指數客觀反映之。其評價指數編制的流程概括為圖2所示。
五、結束語
目前,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構建是一項極具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工作。本文詳細闡述了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應當具有的特性,提出了系統構建的基本原則,分析了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整體架構以及構建的邏輯框架,并據此提出了一種設計方案。系統性地研究內部控制評價,在借鑒前人研究成果基礎上提出共識性的設計方案,是本文的創新所在。當然,該方案仍處于理論的設想階段,是否能夠具有普遍適用性,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和企業的實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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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是提升企業管理及防范風險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其中內部控制評價作為內部控制動態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促進內部體系的不斷完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反映的是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結果,是企業內部控制信息的載體,投資者、監管部門等信息使用者通過內控評價報告了解和評估企業的管理水平。
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制度背景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信息技術不斷發展,特別是美國安然、世通等財務欺詐案件發生,大家越來越認識的內部控制體系本身并不能完全避免管理漏洞,只有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運行才能提供合理保證。因此,美國2002年出臺了《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強制要求公眾公司年度報告中應包含內部控制報告及其評價。
在我國,監管機構也對企業的內部控制提出了要求。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也為了加強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于2008年6月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明確要求企業應當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并與年報一同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聯合了《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在內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在基本建立我國企業內控規范體系的基礎上,確立了企業內控評價制度以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容和程序。指引要求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披露董事會聲明、評價總體情況、評價依據、評價范圍、評價程序和方法、缺陷認定情況、缺陷整改情況及整改措施以及有效性結論等八個方面的內容。
2011年1月上交所1號備忘錄,對上交所要求披露內控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評價報告的格式進行了規范,正式報告基本為統一格式,比較簡潔,如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的總體情況、評價程序和方法、缺陷認定標準等。
2014年1月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1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定》,文件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披露做了進一步規范,要求上市公司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應包括以下要素:標題、收件人、引言段、重要聲明、內部控制評價結論、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等七個方面的內容。
比較發現,21號規則的新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內控評價的范圍要求更詳細、更準確。要求從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三個方面進行披露,并對評價范圍是否存在重大遺漏形成明確結論。其中“主要單位”應披露“納入評價范圍單位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 %,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 %”。
二是對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分類說明更清晰,它要求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分別披露兩者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標準,包括定性標準和定量標準。
三是增加了“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要求披露可能對投資者理解內控評價報告、評價企業管理水平或進行投資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內部控制信息。
本次規則特別是對評價標準的要求增多,對評價的程序和方法不再做專門要求,這表明對內部控制評價更關注評價的結果。
二、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研究現狀
國家企業內控評價,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推動了我國企業內控體系貫徹實施步入了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是確保企業內部控制有效實施的重要標志和制度安排,國內學者也針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做了相關研究。
從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影響因素來看,主要研究了是否設置審計委員會,是否境內外同時上市、外部審計質量、資產規模以及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宋紹清、張瑤,2008;方紅星、孫翯,2007;蔡吉普,2005)。
從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的經濟后果來看,研究普遍認為對外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有益于企業管理,能夠幫助企業降低資本成本,能夠促進企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資產安全、合法合規等目標的實現等(張然,2012;楊有才和陳凌云,2009)。事實上,學者們更關注報告中具體披露缺陷的經濟后果,池國華等(2012)的研究結果顯示,內部控制缺陷嚴重程度對個人投資者風險認知影響顯著;李萬福等(2011)的研究結果顯示缺陷更多的公司,其之于非效率投資的影響更大;單花軍(2010)研究發現,披露內部控制缺陷越多的上市公司,受到訴訟和違規處罰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盛常艷(2012)研究顯示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越充分,公司的業績水平越高。
從披露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研究來看,評價標準還不統一,由于定性標準涉及評價者的主觀判斷,統一化和規范化存在一定的困難,研究提出定性指標應體現個性化特征,或者從分值區間進行界定(張兆國等,2011;池國華等,2011)。對于定量指標,研究者則是通過內部控制效果的縱向比較以及行業間的橫向比較,直接計算指標數值以確定評價標準。
總的來說,學術界對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對促進公司的管理提升作用還是肯定的,但如何完善評價報告,特別是評價標準還有待更多的研究。
三、對內控評價報告研究和實踐的展望
由于內部控制評價在我國實施時間不長,相關的理論研究以及實務探索還在不斷深入,也產生了不少具有理論見地和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但是在理論深度和廣度以及研究成果應用方面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筆者從提升評價報告的實踐應用和缺陷認定標準兩個方面,提出以下展望,一是要加強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應用研究。目前,我國對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研究,仍側重于理論方面的探討。事實上,根據財政部的要求,部分上市公司于2011年才開始披露內控評價報告,來自企業的經驗數據不多。如何將內部控制評價的系統理論模型應用與企業實務相結合,是未來內部控制評價研究應該關注的問題;二是要關注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構建。國內內控評價報告披露才開始,缺陷披露樣本量少,因此國內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相關研究尚未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而且《評價指引》等相關文件對缺陷標準尚未規范,到底如何界定缺陷認定標準,如何其操作性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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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進入改革開放之后,經濟就出于不斷上升的階段,而這期間,各大企業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同時,由于市場規模的擴大,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也隨之加大起來,而企業若想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加強自身的管理。而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模式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方式,能夠及時的調節企業的管理政策,從而讓企業的管理質量有所提高,那么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的討論一下相關的話題。
一、概述
1.基本內容
在運用內部控制評價系統期間,審計部門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實際評價期間,評價的形式主要是根據國家所創建的標準來執行,如此一來,企業就會對內部控制的情況有一個具體的了解,這樣就能夠保證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結論帶有一定的合理性。通常情況下,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具有兩個特點,第一,就是具有設計的有效性,第二,就是具有控制的有效性。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可以給企業財務的實際情況帶來最為關鍵的信息,在運用的時候,評價體系主要的工作任務就是去收集、整理相關的信息,然后幫助企業的管理層分析這些信息的具體情況,以便幫助管理層做出最正確的決定,從而一步步的壯大企業的實力。另外,由于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目前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工作范圍也不只是用于財務,對企業文化、經營等方面的工作同樣能夠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這也加速了企業的發展腳步。
2.原則
企業在采取內部控制制度期間,一定要對其采取系統的分析工作,這樣才能夠確保此套系統可以發揮出它應該起到的作用。而若想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創建一個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如果從管理的角度進行考慮的話,在創建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期間,必須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具體說的話,則主要有:第一,就是全面性。企業創建內部評價體系一定要將其覆蓋到企業管理的每個方面,這樣的話,企業就可以及時的掌握企業的實際運營情況,從而做出最好的內部控制。另外,還要實行一定的監管工作,這樣的話,就可以在第一時間發現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對及時采取解決措施提供了有效的幫助;第二,就是合法性。企業在創建內部控制系統期間,一定要以法律法規為標準,這樣的話,所創建的內部控制系統才會具有合法性;第三,就是具有客觀性。在創建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期間,一定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這樣的話,才可以保證將企業的真實運營、風險情況有效的反應出來,從而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管理能力。第四,就是目的性。在創建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期間,一定要認真的分析出當前企業的財務以及運營狀況,并合理的對經營目標做出評價,這樣的話,所做出的評價結果才會具有目的性。
二、結構
1.整體框架
從管理角度進行分析的話,就會發現,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其實和企業的發展有著緊密的關聯性,企業之所以進行內部控制,其主要目的還是要加強企業的戰略思想,保證企業能夠具備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另外,在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當中,還必須要創建出一套科學的監督機制,這樣的話,就能夠對內部控制體系起到監督作用。內部控制評價系統,主要是對內部控制體系進行有效的評價,從管理的角度進行分析,對主體、目標、方法的評價是其主要的工作內容。在評價體系中,各個因素都是相互支持的,而且因為評價主體的差異性,導致每個評價主體都具有不一樣的內容,所以在評價的目標上也展現出了明顯的差異性。比如高底層管理者在進行內部控制工作期間,高層管理者會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內部的整體控制上,但低層則會比較看重控制效率的高低。
2.評價主體和客體
我們往往提到的評價主體和客體,其實只的分別是董事會以及內部控制系統。因為內部控制系統主抓的是企業的工作人員,同時,一切的評價工作不僅需要由員工來完成,而且會根據責任的不同,來劃分出具體的工作職責。所以,企業可以通過管理層級,來對評價主體和客體進行詳細的工作劃分。其中,高層管理不但要負責企業的發展,而且還必須要提高內部系統的評價能力,更重要的是,必須要和外部評價體系相結合,這樣就可以對有可能出現的風險提早的做出預防。對于中層管理來說,則一定要重視企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做好發展報告,創建激勵機制等工作。
3.評價目的和指標
對于企業的管理者來說,之所以要加強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就是為了提高它的工作合理性以及科學性,并協助企業完成工作計劃,總結起來的話,其實就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活動和自下而上的反饋工作。而想要創建出一套合乎標準的內部控制系統,前提是必須要讓企業實現自我需求。而對于評價標準來說,這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工作,在進行工作的時候,必須要以平衡性、整體性為原則。而在層級方面,評價標準主要分為三個方面,分別是方案層、要素層以及目標層,這三個層級都具有不一樣的工作內容,但工作目標卻都只有一個,那就是解決“評價多少”的問題,除此之外,還要給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一定的解決措施。
三、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策略
1.加強員工的綜合素質
工作人員是實現企業內部控制體系良好運轉的核心組成部分。在工作期間,工作人員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搜集信息,從而增強評價體系的科學性,所以,對于工作人員來講,在工作期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會加強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的有效性。不過目前,我國很多企業的員工在這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員工綜合素質不強,并且個人修養也較差,這樣在實際評價當中,就會非常容易發生評價不客觀的情況,如此一來,內部評價體系出現風險的概率就會大大增加。所以,企業一定要在平時做好培訓員工的工作,最好定期開設學習班,對每一名員工進行系統的培訓,然后進行相應的考核,對于考試優秀的員工,給予精神以及物質上的獎勵。而對于考試未能達標的員工,則不能允許他們工作,必須要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訓,并在補考合格的情況下,才能夠允許上崗,這樣的話,才能夠確保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具有一定的公正性。
2.強化內外部評價
我國法律規定,企業的審計部門在自我內部審核期間,一定要和外部評價結合,不過因為在審核主體上具有明顯的差別,所以雙方在評價期間很少取得交流,這就造成了在評價結果方面具有很大的差異性,并最終影響了企業所做出的決策。所以早目前的狀況下,企業一定要采取內外結合的方式,提升對外部專業性評價的重視,這樣的話,才能夠為企業做出最為有效的評價。
四、結束語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能夠了解到,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若想占據一席之地,就必須要強化自身的管理能力,而在此期間,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創建一個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它能夠幫助分析企業的實際情況,并找到合理的解決措施,這對于企業的發展會帶來非常大的幫助作用。同時作為企業來講,也要加強員工的綜合素質,以及結合外部評價體系,這樣才能夠讓企業的內部評價體系變的更加完善。
作者:朱蕾樺 單位:浙江省省直房產經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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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就有提出,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是由會計師事務所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實施企業內部控制的一種審計。與此同時,在《中國內部控制準則第2201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控制審計》中也給出了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定義,也就是企業內部審計的機構在內部控制運行和設計上的有效評價與審查。當然,兩個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是有差異的,前一個本質上屬于企業內部控制中的一種外部評價審計,后者本質上屬于企業自身在內部控制上的一種內部評價審計,即企業內部控制外部審計與企業內部控制內部審計。此外,企業家總是不能理清內部控制的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評價兩者間的關系與實施方法,事實上企業內部控制的內部審計與企業內部的控制關系,也就是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的關系。雖然是兩個部分,但是由于都是企業的在內部控制時的評價方式,所以兩者在方法、對象、主體等基本上相差不多,許多方面可以互相學習借鑒。
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分析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企業高管實施企業的內部控制時的一個重要過程,與企業的管理緊密相連。其中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包含著風險管理與評估等;而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也同樣涵蓋著風險管理,所以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存在許多的相似性。此外,企業內部控制相關規范普遍認為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就是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主體,即在進行實務工作時,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要由企業內部的審計機構來完成。由于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跟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在定義上的相似度較高,且兩者進行實物工作時也有著緊密聯系。即便二者真的合二為一也同樣有許多的問題無法解決,相關準則規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人員和機構對本單位的內部控制沒有執行與決策的權利,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是獨立在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外的一種評價審查活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也就自然而然的在內部控制評價系統之中獨立出來,兩者不是同一個概念,更不可能互相代替。企業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都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對于如何展開工作,都由企業自己做決定。
三、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組織實施
對于企業的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的實施來說,也就是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內部審計、內部控制的評價與內部監督等多項工作共同實施的結果,且當今企業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處理。同時對于企業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的看法也存在差異,其中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是相輔相成,二者缺一不可的一個共存體系,誰不束縛誰,誰也不是誰的概括。第二種看法則認為,內部審計屬于內部控制,內部審計不可能離開內部控制獨立存在。而第三種認為,內部審計其中的部分對象與內容就是內部控制,即內部審計涵蓋了內部控制。最后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內部控制跟內部審計有著緊密聯系,但是卻又各自獨立,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的同時還存在區別。以上四種觀點并沒有對錯,在企業實際工作的時候,四種觀點都有可能出現。但是企業必須注意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兩者都是開放的、發展的、動態的,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在企業長久的發展證明,兩者不管是在實踐中還是理論中,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是從單一發展到完善,簡單發展到復雜的一個歷程。也就是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將會幫助企業實現發展的目標,這也是企業目前首要的問題。
一、引言
2008年,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了我國第一部《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2009年7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實施,同時鼓勵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業施行。2010年五部委又了《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規范及指引的標志著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形成。該規范及指引明確上市公司應當定期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從 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如何按照新規范有效的組織實施將成為上市公司面臨的重大問題,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進行評價,是優化內控自我監督機制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內部控制在企業中有效實施的重要保障,因此,對內部控制評價的研究將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熱點。為充分了解內部控制評價現狀,本文以四川79家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采取手工收集的方式,收集截止于2010年10月31日的上市公司公開資料,包括公司2009年度報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核報告或鑒證報告。對其內部控制評價執行效果進行了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11月18日
一、引言
內部控制是為達到某個或某些目的而實施的一種動態過程,具體可理解為是一個設計、執行、評價和整改的循環過程。在這個反復循環的過程中,內部控制評價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為保障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建設和執行,我國2010年頒布了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但是,由于《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主要側重于提供原則性的指導意見,缺乏具體指導的、權威系統和可操作性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使得企業無法順利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甚至導致企業內部控制失效。
基于此,本文在借鑒已有內部控制評價的研究結果上,通過構建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并運用一定方法對其進行評價,力求建立具有可操性、規范的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
二、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標體系應既能反映理論的規范性,又具有指導實際評價的可操作性,以便滿足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基本要求。本文以《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五要素作為研究對象,通過借鑒最新研究成果,采取綜合評分法,設計適用于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指標體系,以期在理論的指導下具體劃分評價指標。具體評價指標如表1所示。(表1)
三、內部控制指標評價的方法
評價方法是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手段。有了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還要采用一定的評價方法對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進行實際運用,以取得公正的評價結果。本文借鑒國資委的《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2006),采用綜合評分方法,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首先,企業在對各評價指標進行評價之前,需要按照一定的標準對五要素賦予權重,賦予的權重因各企業的具體情況而有所差異。但總的來說可以借助德爾菲法、層次分析法等方法,本文采用如表1所示的權重kn%(n=1,2,3,4,5)。
其次,確定各要素中二級評價指標應賦予的分值,并根據其評價標準進行評分,在此階段,可以簡化為三個級別,即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優秀可評為該項指標的滿分,合格評為該項指標滿分的50%,不合格評為0分。在此基礎上形成各要素分別計算的單項得分Un(n=1,2,3,4,5)。
最后,由單項得分和權重計算企業整體得分的加權平均值: 。
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時,如前所述,分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不合格五個級別。(1)優秀:W≥90分,各要素的內部控制指標均符合要求;(2)80分≤W
主要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1
在我國經濟飛速發展的近幾年,國內有些大中型企業逐漸走出國門,走向世界,但這些企業隨之而來的管理問題卻越來越突出,如何優化內部控制,建立和健全企業的治理結構已成為當前全社會面臨的重大問題。
一、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的現實意義
通過調查和研究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現狀,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水平的綜合評價和利益相關者的投資及信貸決策,便于政府監管,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完善,引導企業完善內部控制措施,促進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 為學術界提供內部控制數據的實證分析,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的研究管理水平。
二、目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現狀和問題
80年代末至90年代,內部控制在我國專業人員中漸漸地受到關注,但目前只是作為一種審計方法而出現的內部控制評價,企業自身并沒有過于關注過它。自從90年代后期以來,政府開始對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化建設引起了注意,甚至財政部、審計署以及銀行監管委員會等組織出臺了關于內部控制的評價標準。雖然這些規范在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整體上看,我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尚未建立、內部控制評價也存在不少問題。
(一)內部控制評價主體不明確
隨著經濟的發展,想要達到企業內部管理和戰略目標的實現,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尚不能滿足,因此內部控制評價應該內部化,即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來執行。實際中許多上市公司雖然設有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但是內部控制評價主體尚不明確,有些是附屬財務部門,而有些則屬于總經理權限范圍,內部審計職能很難實現。
(二)內部控制評價標準不統一
目前財政部、審計署等各部門出臺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在促進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建設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對于實施內部控制的評價還沒有明確規定,再加上有相當多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一些核心和基本問題缺乏清晰的認識,從而導致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結果不能進行統一的比較。
(三)內部控制評價的目的不清楚
然而目前內部控制的現狀導致了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站在審計報告的角度上要對報表數據的真實性和公平性進行評價和檢驗,沒有將內部控制評價內容擴展到公司治理和公司的戰略計劃的動力方面,導致評價主體內容發生偏離。
(四)內部控制評價缺乏綜合性
目前,我國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主要是對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的,其它元素的評價尤其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特別不夠重視,這種做法并非使企業管理和內部控制目標匹配,會導致內部控制評價是不全面的,有時甚至會導致企業朝著錯誤的方向發展。
三、完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的建議
對于企業和監管部門而言構建一套規范和完善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是至關重要的,如何構建一套完善的評價體系,應遵循以下幾點:
(一)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
在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構建過程中,應當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制定一個統一完善的不僅符合實際要求又具可操作性的評價標準體系。
(二)認真選擇和設計評價指標
構建內部控制評價體系過程中,不僅要關心內部控制的結果,而且要評估其控制手段的優劣,這就產生了兩類指標的選擇問題,即措施類型指標和結果類型指標。措施類型指標比較直觀,不執行可能失去控制,但其缺乏一個綜合性,忽視對次要手段的評價;而結果類型正好相反,綜合性很強,評價結果良好 ,但不足點也很明顯,一方面,其結果往往是和內部控制工作質量不一一對應,另一方面,即使評價結果是好的,也僅能證明現在未發生問題。因此在評價指標的選擇過程中要適當運用,最好將這兩種指標類型結合使用。
(三)正確界定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
通過建設企業制度化標準來規范企業員工的行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是內部控制制度的立足點之一。在這種情況下,內部控制的評價指標就將會從內部控制的目標出發,對內部控制的選擇和執行情況進行評價,用以考核內部控制所規定的目標實現與否。
(四)全員參與內部控制評價過程
COSO報告認為內控是覆蓋企業整個經濟實體的系統,包括控制環境、控制風險、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以及監督,各部門的人都對內部控制負有責任。員工的廣泛參與,明確內部控制“全員參與”的思想,一方面加強員工和內部控制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企業和商業水平的各種風險分析和評價的更徹底,對控制政策以及程序的完善性進行有效評價。
四、結語
目前,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建立是一項極具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工作。本文詳細闡述了內部控制評價系統現狀和問題,以及相應的改善措施,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控制和監督系統,才能徹底解決管理不當以及腐敗和舞弊的問題,更好地促進企業的發展,實現企業的價值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淺談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構建[J].2012(02).
[2]郝艷敏.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構建[J].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