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廣東教育雜志社
國際刊號:1005-1422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256.00
國內刊號:44-1145/G4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chuàng)刊年份:2005年
綜合影響因子:0.04
《廣東教育·高中版》是一本月刊雜志,創(chuàng)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該雜志主要面向的讀者群體是高考考生,同時也可供高中教師參考。通過每月一期的發(fā)行頻率,雜志為高中師生提供了及時、有效的學習資源和教育資訊。多年來,該雜志在廣東省乃至全國范圍內都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力,成為廣大師生不可或缺的教育參考讀物。
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包括奧數(shù)聚焦、治教治校方略、區(qū)域教育之窗、班隊園地、專題文匯、教改花圃、學科教研、校園風采等。這些欄目涵蓋了教育領域的各個方面,既有深度解析和分析,又有實踐經驗和案例分析,旨在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應對教育中的挑戰(zhàn)。雜志的特色在于其內容的全面性和深入性。一方面,雜志緊密關注教育領域的前沿動態(tài)和趨勢,及時介紹最新的教育政策、教育改革、高考動態(tài)等信息,幫助讀者了解教育領域的最新發(fā)展;另一方面,雜志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和綜合能力,通過案例分析、實踐經驗等方式,引導學生思考和解決問題。
(1)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2)各層次標題序數(shù)以數(shù)字連續(xù)編碼。格式為:“一、”“(一)”“1.”,其下為“(1)(2)”,再下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3)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qū)別。
(4)相應的參考文獻表中,各篇文獻先按文種依中文、外文的順序分列,后按作者姓名 (采用漢語拼音字順法) 依次編排。
(5)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xiàn)圖表、冗長的數(shù)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7)“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8)圖、表或照片應按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并置于文中相應位置。圖中內容清晰,圖中文字建議使用小五號字。圖和照片的分辨率必須在600-900dpi之間,標題在插圖下居中。
(9)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10)題文相符,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shù)據準確,文字簡明規(guī)范。文稿一律文責自負,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必須對論文的科學性、真實性和倫理學問題等負責。
廣東教育·高中版是一本由廣東教育雜志社主辦的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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