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12 09: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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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國建筑行業總產值達到202314億元,約占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總產值的31.3%。由于近三年來,我國建筑行業雖然受到國內宏觀經濟下行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新建筑業增量有所回落,但是伴隨國家“京津冀一體化”“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部署的發展,我國道路交通軌道開發,城鎮化進程推進、水利水電利民工程等,依舊能對我國建筑行業產生有力的推動。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的建筑行業總產值增量在我國GDP增量占比中保持相對穩定。建筑行業從業人員超過4000多萬。因此,無論是建筑行業對GDP的貢獻,還是對廣大民眾就業來講,建筑業今后一段時間內仍然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本研究將針對建筑勞務用工管理實際入手,通過深度剖析,總結目前建筑勞務管理發展突出問題及深層次原因,提出針對我國建筑勞務用工管理中的可操作性策略。
1建筑勞務管理現狀分析
建筑勞務分包企業是一種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它的組織形態是相對于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而言。建筑勞務分包企業一般是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三種層次出現的金字塔型形式。一般而言,根據組公司的組建過程及方式,目前國內的建筑勞務分包企業分為以下幾種:一是在《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標準》頒布后,由低等級承包企業向勞務分包企業轉化的低等級承包企業,合并改組成立新形式的勞務企業;二是勞務企業,該形式是從鄉鎮施工總承包企業分離出來,一般以總承包企業旗下的全資或控股公司組織形式存在;三是國有、集體所有制總承包企業成立的一種子公司形式的勞務企業,這些企業實際與總承包企業的勞務管理機構是一種母子公司形式的管理模式。四是在建筑用工制度改革背景下,以一種“包工頭”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組建,政府獲批后資質后的勞務企業。此類企業施工能力較強、具有良好的市場資源。五是勞務派遣公司,此類公司不屬于建筑業,并不從事勞務分包,而是將零散務工人員向建筑企業提供。形式多樣的勞務分包企業導致實際管理中問題百出,糾紛不斷。實際中的勞務分包企業也多為以上四種勞務分包企業。從鄉鎮分離出來的或國有(集體)總承包企業自有的建筑勞務分包企業,業務中對外承攬勞務較少,主要承攬總承包企業分配下來的施工任務,因此,此類企業對總承包企業有很強的依附性,而總承包單位對其管理及把控力較強。而在建筑勞務分包企業中突出管理問題很多情況都發生在低級建筑承包企業及“包工頭”組建形成的勞務分包企業。目前,我國建筑勞務用工市場是我國建筑市場勞務分包企業的主要組成部分。而根深蒂固的“包工頭”的勞務用工形式,在我國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沿革中占相當長時間。此類企業基數很大,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建筑總承包單位也傾向于與此類企業合作。期間問題頻發,由于建筑勞務“包工頭”的勞務用工形式源于農村包工隊。在建筑企業實施項目經營承包制后,建筑企業基于壓縮成本目的,對抗行業管理,漠視國家法律,直接用農村包工隊,目的也是為了規避管理費用,逐步擺脫勞務輸出地政府、經濟組織監管,規避公司與勞務人員的勞動關系的責任,但是這種包工組織形式,刻意忽略了農村勞務人員享有的合法權益。根據對目前各類糾紛溯源分析,不難發現,我國絕大數的勞務企業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很多停留在“包工頭”階段。在社會轉型的巨大經濟利益面前,施工方的工人利益受到嚴重破壞,個人權益被無形侵害。此類建筑勞務企業的發展模式儼然是目前建筑行業發展的毒瘤。
2建筑勞務分包企業管理中的主要問題
2.1勞務分包企業低素質化趨向嚴重
建筑施工企業實行體制改革后將作業層與管理層分離,因此,施工一線的主力軍成為了勞務企業及勞務隊。盡管國家及各地方政府鼓勵勞務分包企業模式發展,并先后出臺相關政策,但是,由于體制、環境、企業自身原因,勞務企業并沒有本質性茁壯地發展,并且有些地域出現發展萎縮現象。很多勞務企業管理技術人員相對匱乏,高素質人才流動性大,對公司的普通勞務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都不注重。根據有關統計,國內勞務分包企業只有少數幾個高層管理人員,租賃一間辦公室房子就開始承接業務,臨時招聘農民工作為職員,不經過任何職業培訓,直接進入建筑工地開始施工作業,多數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低缺乏職業技能,這樣就加大了建筑建設的工程質量不過關以及施工作業的不安全。這樣的以勞務層為“包工頭”形式作業隊、社會出現了“有資質、無隊伍”“有企業、無管理”的勞務企業,極易造成建筑勞務市場惡性發展,公司的管理責任有效落實無法保證,期間屢屢發生違法分包、掛靠、惡意討薪等行為。伴隨人工成本逐年增高,勞務分包企業利潤呈現下降趨勢,直接導致企業難以負擔員工的各項保險、技能培訓進而留不住各項高技術人才,公司的工人隊伍無法穩定,企業更難以發展壯大。
2.2勞務隊伍不規范導致施工過程監管難到位
國家很多行業正由勞動密集型技術向管理密集型轉變,工程項目管理模式也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不斷變化。建筑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的利益與項目的盈利密切相關。勞務隊伍報價的高低是施工項目經理重點考慮的對象,進而導致使勞務掛靠、層層分包現象屢禁不止。一般而言,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都有一套系統完整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但是實行勞務分包后,這些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并不能較好地落實到勞務人員。例如:工程的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管理體系、技術操作規程,企業管理制度等很難滲透到施工中,安全管理不善,材料浪費嚴重,技術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等情況也是屢見不鮮。主要是由于:勞務作業人員缺乏系統的培訓,綜合能力和素質較低,難以理解企業管理系統的要求,只是憑自己的經驗操作;勞務人員僅僅服從他們的雇主,對總施工承包企業管理不予采納,致使施工過程中不安全規范,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2.3勞務工人的權益無法保障
建筑勞務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波動較大,這個行業工人的技術含量較其他行業相對要求較低,導致進入此行業人群素質較低,再加上國內建筑市場競爭很激烈,行業內壓價、墊資等惡意競爭屢屢發生,在這種大環境下,低素質的勞動工人被壓榨的概率相對較高,產生的勞動糾紛、勞動爭議無法及時解決,一線勞務人員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具體表現為:勞務企業在勞務分包過程中總是處于劣勢,勞務企業與施工總承包企業并不能完全平等,施工過程中,總承包企業將部分工程承包風險轉移給勞務企業,但由于在勞務企業整體實力較弱,抗風險能力差,遇到風險會將無形風險轉移至普通勞務人員,間接損害了勞務工人的權益。
3建筑勞務管理改進建議
3.1強化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建設
我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標準和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標準中并沒有規定建筑企業自有技術工人的數量比例,這里的自有技術工人是指與本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關系的、具較高技能等級的、能指導其他一般操作工人的高素質技術工人。完善建筑產業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與施工主體結構關系密切的核心方向,再由總承包部門補充完成合同規定,強化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保證施工總承包企業擁有一定數量的自有技術工人。
3.2建立多元化的建筑用工方式
首先,施工企業在完成勞務作業時不再只限于通過勞務分包,而是采取施工總承包企業選用自有勞務人員、勞務分包等多種方式完成。強調專業承包企業應獨立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業務,嚴格控制勞務作業分包行為。施工勞務企業必須依法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的勞務作業,并組織自有勞務人員完成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無論是施工總承包,還是專業承包一級施工勞務必須嚴格執行施工作業現場實名制,加強對自有勞務人員的管理。其次,專職勞務用工管理人員必須經過考核后,合格上崗,并嚴格監管施工現場,嚴格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勞務人員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訓和技能狀況、從業經歷、考勤記錄、誠信信息、工資結算及支付等進行管理,減少勞務糾紛和勞動爭議,保障其合法權益。再次,實行勞務分包的施工勞務企業應將現場勞務人員的相關資料報施工總承包企業核實、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現場專職勞務用工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施工勞務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確保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務人員本人,留存相關資料。
3.3強化建筑勞務分包市場規范的監管力度
國家及各級政府部門繼續加強打擊勞務分包的違法違規行為,例如將勞務作業,分包給沒有資質的企業,轉包、掛靠、違法分包行為。用工單位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必須對上崗農民工進行崗前職業技能培訓、強化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堅決抵制工人無證上崗;建筑勞務公司必須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嚴格按照工資管理制度核算和發放工資。如果企業有發生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政府部門必須對相關企業責任人進行處罰,包括經濟方面處罰,還可以建立企業信用制度管理庫,對有不良記錄企業進行備案登記,對后期這些不良記錄企業在在市場準入、資質管理、招投標活動等方面加以約束。總之,建筑勞務用工管理面對的是一群從事建筑工作的“農民工群體”,這一群體人員眾多、思想繁雜、流動性強,管理難度大,因此,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是一項相當復雜的工作。后續需要進一步做更深入、細致的研究。
參考文獻
[1]袁宏川,李慧民.對我國建筑勞務企業發展戰略的思考[J].建筑經濟,2007(4):8-10.
[2]何娟.淺談工程項目勞務分包管理[J].江西建材,2015(11):25-27.
作者:何斌 成娟 單位:云南管仲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武漢工商學院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