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2 1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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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的報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要逐步去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新體制與新政策體系。2016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已經達到了7.92億人,同比增加了0.21億人。農村常住人口為5.89億人,同比減少0.13億人。截止到2016年年底,我國城市化率為57.35%。據“十三五”規劃預估,2020年我國城市化率則會達到60%。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直接推動了農村土地的市場化流轉,極大改善了農村相對落后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并為農村民眾提供了選擇性更多的就業、創業渠道,使得農村經濟的發展潛力得以充分釋放,更趨多元化的生產、消費方式得到推廣與接納,從而也讓農村產業迎來了深度調整、優化乃至轉型的發展契機。然而在相對閉塞、滯后的傳統生存觀念的影響之下,面對全面席卷的城市化浪潮,當前農村的農業生產技術急需升級、革新,民眾整體收入偏低、消費能力不足對農村經濟拉動作用有限。加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以及社會保障機制的改革速率偏慢,市場化與特色化生產、經營又受制于規模有限與模式單一。因此,也致使農村城市化的進一步拓展遭遇了嚴重阻礙,農村經濟振興面臨重重困境。所以,只有科學審視、定位城市化推進與農村社會發展之間的交互關系,正確進行發展意識引導、專項政策落實以及管理制度改革,才能有效推動農村經濟的全面振興。
(一)農村民眾整體收入偏低、就業環境仍需改善,消費能力不足干擾農村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2016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363元,遠低于同期城鎮居民33616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年收入低于1萬元的農村居民占比仍高達27.3%。偏低的整體收入,使得農村民眾必須將滿足基本生存與生活所需作為核心考量。加之當前農村的就業環境趨于飽和,企業用人需求降低,因此農村民眾對于超出預算范圍的額外消費的意愿普遍不高。而從2014年我國進入經濟新常態這一全新的發展階段以來,盡管政府出臺了一系列專項優惠政策,旨在改善低迷的農村市場就業環境,不過受制于一系列主客觀因素干擾,在農村尚未得到充分落實,對于市場經濟的驅動效用比較有限。因此,大面積的消費疲軟,降低了貨幣與商品的轉化速率,自然也難以為農村產業經營從分散化到規模化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二)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市場化與特色化生產、經營模式相對單一。
深化農村體制改革、推動農村市場經濟發展,是近年來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在上也得到了重申。長期以來,土地流轉、產權交易一直都被視作是阻礙農村經濟活力釋放的制約因素。盡管隨著土地確權、集體產權市場化交易、農業補貼、導入金融保險等政策的推行,農村原有的相對落后的經濟發展格局得到了極大改觀。不過在承包經營、宅基地流轉、專項基金改革以及金融保險配套供給等細化環節上,仍舊存在落實不嚴、分配不清等問題。尤其是隨著職業農民的銳減,規模化、產業化的農業經營又處在分散化發展階段,市場化與特色化經營又局限于初級農產品加工,缺乏規范管理與長期規劃,并不能充分發揮農村經濟在資源、成本上的優勢。
(三)城市化發展推進與社會保障機制完善出現明顯脫節,農村社會發展缺乏凝聚、協同意識。
農村城市化速率的不斷加快,也順勢催生出了更為差異化、多樣化的生存與發展需求,特別是對于大量中低收入群體而言,獲得充分、及時的醫療、養老、住房等方面的權益保障,解決當前緊迫的生存困擾乃至后顧之憂,才能驅動自身去尋找更多的就業、創業機遇。然而受制于體制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等因素的干擾,當前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仍顯得相對松散、臃腫,缺乏機動性。對于農村民眾的權益保障不及時、不充分,導致其參與投保的積極性偏低,并對制度、政策存有疑慮心理甚至抵觸情緒,導致農村社會難以形成互幫互助、互利共贏的發展共識,使農村民眾普遍缺乏改變自身經濟條件以及農村落后現狀的信心與毅力。
二、城市化背景下導致農村經濟遭遇發展困境的因素
(一)傳統生存觀念強調安土重遷、農村民眾普遍存在短視思維,對城市化發展認識不全面。
相對惡劣的生存環境、比較單一的謀生途徑,促使農村社會形成了以保守主義、經驗主義、威權主義為主導的固化意識。即使是在城市化浪潮的全面席卷之下,仍有相當一部分農村民眾,傾向于固守現有的土地、居所,在本地從事收入偏低的體力工作。雖然也有部分青壯勞力為了尋求經濟條件的改善、選擇離鄉進城,不過其核心訴求則是在短期獲取較多的貨幣收益,而非利用城市化所帶來的就業與創業機遇,去尋求更為多樣化、長遠的發展方式。因此,雖然城市化所引發的土地流轉、產權交易,令不少農村民眾獲得了相應的賠償、補貼以及經營收入,然而其卻普遍不愿意嘗試進行適當投資、抑或參與擴大再生產,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農村資源的再分配、資金的再流通。
(二)城鄉人口雙向流動呈失衡狀態,農村人口對定居城市、堅守土地存在選擇上的矛盾性。
發揮城鄉各自優勢、實現協同一體化發展,是城市化的初衷與目標。而城鄉人口能否合理地實現跨境流動、循環流轉,發揮兩地人力資源在成本、素質上的優勢,是影響城市化實效性的關鍵所在。而就當前我國城鄉人口的雙向流動態勢來看,大多數農村人口都傾向于聚集城鎮、不愿意返回鄉村來完成資金、技術的投放。由此產生的結果則是一方面城市遭遇人口激增、各類成本抬升、資源配給不足等發展問題,另一方面則是農村的職業農民快速減少、土地資源閑置、空心化與老齡化趨于常態。所以,這種畸形的單向流通形態,無疑增加了農村民眾的生存焦慮與負擔,限制了城鄉兩地人力資源的合理轉換與效益釋放。
(三)農業生產技術革新落后于城市化推進,配套政策、管理機制的落實與創新存在滯后性。
相比于城市化所帶來的交通、運輸網絡以及土地流轉的巨變,我國農村農業生產技術的變革卻一直顯得比較緩慢。缺乏循環利用、且環境污染性大的分散化、粗放式的生產模式依舊占有相當大比重。而在機械化、現代化生產技術的推廣與普及上,又受制于各類利益糾紛的干擾,難以進一步擴大覆蓋面。此外,專項扶持政策、管理制度在農村的執行,也長期受困于財政支持力度不足、人才流失率偏高以及缺乏問責監督等因素的影響,而難以及時、有效地落到實處,更無從談及依據不同地區的實際去調整、探索更加合理與高效的發展機制。
(一)加強現代農業的產業統籌、集約生產、多元經營的聯動一體化發展。
加快農業發展的現代化、規模化、創新化的改革步伐,構建以先進生產技術為主導、高機動性市場定制經營為主體的聯動一體式的農業產業體系。首先應當把握全面變革農村生產力這一基本立足點,逐步導入當前國內外最新、最成熟的農業發展理念與運營機制,充分提高農業生產的機械化、信息化水平;其次,要因地制宜地走規范化、特色化、產業化的發展之路,充分利用生產技術提升資源的循環利用率,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打造綠色高品質農產品體系;第三,可以推動實體營銷、電子商務的同步發展,充分擴大農產品的輸出渠道、開拓潛在市場,尋求更為多樣的經營模式。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強土地產權保護,推動城鄉共建共治共享。
在堅守按勞分配這一核心原則的前提之下,應當逐步對農村社會現有的收入分配制度進行調整、完善,大力鼓勵、倡導勤勞守法的致富途徑,逐步通過就業指導、創業扶持等政策支持,去提高中等收入、低收入群體的勞動所得。同時,也要加強對于農民土地產權的規范化保護,細化土地財產征收征用機制,允許農民依法進行土地的商業化流轉,逐步增加其資產收入。此外,要進一步優化社會治理結構,完善基礎管理制度,逐步建成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體制。
(三)加強法治管理與市場體制改革,創造公平、文明的就業與競爭環境。
強化農村社會法治化管理、規范引導人口跨境流動,充分落實人口登記與戶籍改革制度,鼓勵農村民眾,尤其是職業農民往來城鄉兩地就業、創業,正確引導其進行土地確權流轉、合法產權交易,允許私人資本進入農村市場,形成良性競爭的生態格局。同時,要著力改善農村社會的整體就業環境,營造公平、和諧的競爭環境,加強人力資源交易市場的整治力度、推廣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機制,切實保障農村民眾自由擇業、獲取合法收入的權益,規范各類經營行為,正確引導農村市場進行有序、高效運轉。
(四)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創新,增強兩地協同發展的自信心、凝聚力。
在充分共享城市化發展所釋放的經濟紅利的同時,也要同步加強農村社會的精神文化建設。通過從革新發展機制、優化供給體系以及完善配套服務等方面入手,借助城市化的推進去重新分配現有的公共文化服務資源,不斷豐富農村基層群眾文化的內容、形式,打造開放、分享、互助的新型社區文化生態。同時,加強在社區公共文化綜合服務、民眾權益維護以及社會實踐活動等環節上的統籌與引導,營造活躍、和諧、文明的環境氛圍,提升農村民眾的自信心、歸屬感,充分凝聚民心、民意以及民力,為城鄉一體化的長效發展注入持久的精神驅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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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小芳 單位:武漢華夏理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