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
主辦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2年
綜合影響因子:--
《法理》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12年,公開發行的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專題研討2·凱爾森及其多元理論、特稿、專題研討1·風險社會與責任倫理、特色欄目·人工智能與計算法學、案評等。作為一本權威的法學期刊,雜志匯集了國內外頂尖法學專家、學者和研究人員的精華成果。其發表的文章涵蓋了多個領域,包括法律哲學、法律史、比較法學、法律倫理學等,立足于學科前沿,注重理論創新和學術深度。
雜志以學術嚴謹為基礎,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學性和創新性。每一篇文章都經過嚴格的學術評審和編輯,確保其質量和準確性。雜志除了刊登原創性高的學術論文外,還包括重要學術會議的研討成果、學界動態和書評等欄目,為讀者提供一個全面了解法學研究發展的平臺。雜志每年定期舉辦青年學者論壇和研討會,為新銳學者提供交流和展示的機會,并設立了青年學者獎勵計劃,對杰出的青年學者進行支持和扶持。
(1)論文所涉及的課題若取得國家或部、省級、校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請務必注明基金編號。
(2)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3)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
(4)文稿要求緊扣主題,觀點新穎、主題明確、層次清楚、數據準確、語言簡練流暢;要充分體現學術性、可讀性和創新性等特點;文稿應保證版權的獨立性,無抄襲,重復率應控制在標準的范圍內,署名排序無爭議,文責自負。
(5)參考文獻著錄采用數字加方括號編序集中列于文后,其著錄格式如下:序號、主要作者、文獻及載體、出版項(出版者、出版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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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是一本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主辦的年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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