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鄭州大學
國際刊號:2096-7616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280.00
國內刊號:41-1454/J29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chuàng)刊年份:2019年
綜合影響因子:0.05
《大學書法》雜志創(chuàng)刊于2019年,創(chuàng)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圍繞高等書法教育與書法文化,雜志策劃了“高校書法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書法高考大家談”、“專碩人才培養(yǎng)”等一系列專題,這些專題不僅深入探討了書法教育的現狀和未來發(fā)展方向,還為社會各界提供了寶貴的參考。雜志以其獨特的定位、高質量的學術內容和廣泛的影響力在書法界樹立了良好的口碑。
雜志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展示書法理論最新成果和刊發(fā)優(yōu)秀書法作品,雜志不僅為書法藝術的傳承和發(fā)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還為傳統(tǒng)文化的普及和傳播做出了積極貢獻。在未來展望方面,雜志將繼續(xù)堅持專業(yè)性和學術性的定位,不斷探索和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和辦刊方式,以更好地服務于書法藝術的傳承和發(fā)展。
(1)對于重要的或有爭議的稿件,編輯委員會將在與編輯部之外的專門研究人員協商討論后,最終決定是否錄用,但只以文章質量為依據。
(2)中文標題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盡量避免用英文縮寫。
(3)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4)參考文獻列出的一般應限于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fā)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其他相關注釋可用腳注在當頁標注。
(5)如論文屬于某科研課題或基金項目,在首頁地腳處寫出項目名稱及編號;在首頁地腳處寫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
(6)摘要應為論文主要內容的濃縮和提煉,要求以“[摘要]”表示,不應使用諸如“本文認為”,‘“筆者認為”等評價性語言,字數在300字以內。
(7)作者簡介:編排格式: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學位,職稱或職位,主要研究方向(聯系電話,郵箱)。
(8)圖、表隨文編排,先見文字后見圖,圖、表必須有圖注、表名。圖、表請另附原圖,圖片原始分辨率不低于600像素/英寸。
(9)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10)編輯部實行稿件三審制,周期三個月。三個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稿件即可自行處理。請自留底稿,因人力與經費有限,來稿一律不退。
大學書法是一本由鄭州大學主辦的雙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qū)大學北路75號鄭州大學書法學院,郵編:4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