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東南大學
主辦單位:東南大學法學院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8年
綜合影響因子:--
《東南法學》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08年,公開發行的半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反腐法治、互聯網治理法治化、名家講壇、特色學科(交通法、工程法、醫事法、法律大數據)、理論前沿、域外法制、法苑隨筆、新書評介、青年論壇、實務論壇、法學教育和外國法譯叢等。
雜志關注的領域廣泛,涵蓋了各個法學領域的研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環境法學等。雜志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強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力求深入剖析法學研究的前沿問題和熱點事件,為學術界研究者提供啟發和參考。雜志以其嚴謹的學術態度、高水平的學術發表以及對青年學者的扶持,成為了中國法學界的一塊風向標,對推動法學研究與實踐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過發表優質的學術論文,促進學界學術交流與合作,雜志致力于提升法學研究的水平,為法學界的發展貢獻力量。
(1)本刊歡迎具有創見性、應用性、前瞻性的論文,對觸及社會和學術界熱點、重點及時代感、現實性較強的論文優先錄用。
(2)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論著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3)文中小標題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第二級標題用“1.”、“2.”、“3.”標示,第三級標題用“(1)”、“(2)”、“(3)”標示,每級標題序號前均空兩格。
(4)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5)作者姓名用楷體小四號字,居中。作者署名位于文章題目之下,如有多位作者,右上角用數字“1”“2”……標注,單一作者不用標注。
(6)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5個。
(7)文章主題:來稿應圍繞法學領域內的前沿問題、熱點問題、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探討,要求具有學術性、思想性、創新性。
(8)文章格式:來稿需符合學術規范,包括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等部分。請使用五號宋體字,行距1.5倍。文中應盡量使用尾注,將注釋內容放在文末。
(9)文章內容:文章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觀點鮮明,論據充分,論證嚴密,文字精煉。來稿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不得與已公開發表或未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有重大重復。
(10)基金項目:論文所涉及的課題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具體格式:“基金項目:批準年份+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東南法學是一本由東南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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