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120.00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2年
綜合影響因子:--
《財稅法論叢》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02年,公開發行的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稅收程序法、財政法專欄、國際稅法和比較稅法、財稅法熱點問題、稅法總論、稅收實體法、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選登、案例分析、書評和學界動態等,旨在促進財稅法領域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的交流與分享。雜志的內容廣泛而深入,涵蓋了財稅法學科的各個方面。雜志刊載了大量的原創研究論文、綜述文章、案例分析、專家訪談等,包括但不限于財稅法的制度設計與改革、稅收政策與實施、財稅案例分析、國際財稅法比較、稅務法律實務等內容。
該雜志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力求提供科學、實用的研究成果和經驗總結,促進學術界和實務界的互動與交流。通過該雜志的發布和傳播,讀者可以了解最新的財稅法理論研究成果、政策動態以及實際案例,為財稅法研究和實踐提供參考和指導。目標讀者主要包括財稅法學者、律師、稅務人員、國家稅務局及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等。對于從事財稅法研究和實務工作的人員來說,該雜志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平臺,為他們了解最新的財稅法發展動態、掌握前沿的理論研究成果、分享實踐經驗和案例研究提供了機會。
(1)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2)引言章節編號為0,一級標題按123等順序編號,二級標題使用1.1、1.2、1.3等,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頂格。
(3)圖號和圖題在圖下標注,與下面正文文字空一行;表號和表題于表上標注,與上面正文文字空一行,表格采用三線表繪制。由于印刷要求,圖表一律采用黑白顏色。
(4)稿件請勿一稿多投。來稿時請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3個月內未收到編輯部處理意見,作者可以改投他刊,但須告知本刊編輯部。
(5)引證的參考文獻限于公開發表的列入,并用單字母方式標示參考文獻引用論文的類型(專著M,論文集C,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研究報告R,標準S,專利P,DB/OL-聯機網上的數據庫,其他Z)。
(6)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7)主題:本期征稿主題為“財稅法研究與實踐”,鼓勵投稿內容涵蓋財稅法理論、政策分析、實務案例、國際比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8)內容要求:投稿內容需要緊密圍繞財稅法學科進行研究和探討。可以是財稅立法和政策的分析評述,也可以是財稅司法實踐案例的研究和解讀。同時,我們鼓勵比較研究,包括國際財稅法制度的比較和思考。文章應該具備學術性、創新性和實踐指導性。
(9)文章結構:文章包括題目、摘要、導言、主體和結論等部分。摘要部分可以簡要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導言部分可以介紹研究背景和意義。主體部分可以根據具體內容展開,可以使用段落進行邏輯分明的論述、分析和闡述。結論部分可以對文章的觀點進行總結,并提出相關的建議和啟示。
(10)參考文獻:文章末尾請列出參考文獻,采用常見的引用格式,包括法律法規、案例、學術文獻等。參考文獻應該具備科學性和權威性。
財稅法論叢是一本由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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